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关于拟收购南京G8.5及成都G8.6TFT-LCD生产线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收购南京G8.5及成都G8.6 TFT-LCD生产线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符合京东方成为半导体显示领域全球领导者目标,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价格系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经公开竞拍或交易各方谈判协商而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为本次收购项目提供相关不超过140亿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本次收购完成后,京东方将成为南京G8.5公司和成都G8.6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日常运营均由公司负责,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关内部控制规范,属于生产
经营的合理需要。
综上,同意将《关于拟收购南京G8.5及成都G8.6 TFT-LCD生产线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化成 胡晓林 李 轩 唐守廉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