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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申报会计师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0〕117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注册反馈问题所提及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新材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发行人于2009年10月出资设立广东圆融,持有其100%股权。2012年10月,发行人转让所持广东圆融股权,不再持有其股权。朗润资产曾作为发行人股东,其实际控制人筱璘曾任发行人董事长,2016年朗润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权,主要受让方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倩嫦。2018年12月,发行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广东圆融73%的股份,朗润资产重新成为发行人股东。2019年12月,发行人出资35,500万元收购朗润资产持有广东圆融27%的股权。

(6)请发行人结合广东圆融历史沿革,补充说明期间直接间接持股比例、表决权、收益权、日常经营管理权,主营业务及主要客户来源,主要技术来源,逐条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说明是否符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6)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意见落实函第1条)

说明:

(一) 请发行人结合广东圆融历史沿革,补充说明期间直接间接持股比例、表决权、收益权、日常经营管理权,主营业务及主要客户来源,主要技术来源

1. 广东圆融2018年12月被会通新材收购前的实际控制人直接间接持股比

例、表决权、收益权、日常经营管理权情况

广东圆融于2009年10月设立,2018年12月被会通新材收购,自设立日至被收购前,其实际控制人直接间接持股比例、表决权、收益权、日常经营管理权情况如下所示:

2. 主营业务及主要客户来源

广东圆融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广东圆融主要客户皆通过自主开发积累,广东圆融的客户为以华南地区的家电和汽车领域为主的客户,主要包括美的集团、理士集团、比亚迪、方盛集团等。

3. 主要技术来源

广东圆融基于下游家电、汽车以及细分领域的需求以及发展趋势,建立了独立的研发体系,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定制化的产品及相关制备技术。

(二) 逐条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说明是否符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中,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较长的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含1年)。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会通新材于2018年12月收购广东圆融前,会通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何倩嫦,广东圆融自2013年5月起实际控制人即为筱麟。会通新材及广东圆融在合并前较长的时间内不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期 间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表决权收益权日常经营管理权
2009年10月-2012年10月何倩嫦截至2012年10月,会通有限持有广东圆融90.00%股份,何倩嫦通过会通有限间接持股71.59%90.00%71.59%何倩嫦
2012年10月-2013年4月何倩嫦截至2013年4月,百年模塑持有广东圆融90.00%股权,何倩嫦通过百年模塑间接持股76.09%90.00%76.09%筱璘
2013年5月-2016年9月筱璘截至2016年9月,通过资产包公司交叉持股的形式间接持股85.00%85.00%85.00%筱璘
2016年10月-2018年12月筱璘截至2018年12月,朗润资产持有广东圆融77.40%股份,筱璘通过朗润资产间接持股69.66%77.40%69.66%筱璘

会通新材收购广东圆融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广东圆融的工商档案,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有关的会议文件等文件;

2. 对广东圆融原股东、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研发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广东圆融的股权及日常经营管理权变动情况,主营业务及主要客户来源,主要技术来源等相关情况;

3. 检查会通新材收购广东圆融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广东圆融2018年12月被会通新材收购前实际控制人直接间接持股比例、表决权、收益权、日常经营管理权、主营业务及主要客户来源,主要技术来源等,符合实际情况;逐条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通新材收购广东圆融符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二、根据申请文件,公司报告期内向美的集团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607.10万元,8.62万元和17,989.5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42%、0.01%和

5.08%。2019年,公司向美的集团关联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美的集团自2019年开始建议其供应商通过美的集团采购中心采购树脂类原材料,上述建议不具有强制性。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

(3)发行人向美的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与发行人向美的集团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相关信用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利用信用政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由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进而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况。

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3)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意见落实函第3条)

说明:

(一) 发行人向美的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与发行人向美的集团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相关信用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 公司向美的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美的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以及前五大供应商的信

用政策如下所示:

注: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2019年新增供应商

从上表可见,公司向美的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信用政策符合行业惯例。

2. 公司向美的集团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向美的集团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和公司前五大家电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所示:

供应商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预付货款预付货款预付货款
明日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预付货款/货到票到3天付款预付货款/货到票到3天付款预付货款/货到票到3天付款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预付货款--
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预付货款--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预付货款/月结30天预付货款/月结30天预付货款/月结30天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销售分公司预付货款预付货款预付货款
英力士苯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预付货款/月结30天预付货款/月结30天预付货款/月结30天
爱思开综合化学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预付货款预付货款预付货款
南京川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月结30天月结30天月结30天
美的集团预付货款/月结30天预付货款/月结30天预付货款/月结30天
客户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报告期各期除美的集团外的前五大家电客户海信体系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
TCL体系月结30天月结30天月结30天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月结45天月结45天月结45天
奥克斯体系月结45天月结45天月结45天
创维体系月结30天月结30天月结30天
美的集团月结30天/月结45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月结30天月结30天

从上表可见,公司向美的集团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与公司前五大家电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信用政策符合行业惯例。公司2019年与向美的集团销售商品的信用政策较2017年、2018年有所差异,主要系公司2018年合并广东圆融,广东圆融在收购前向美的集团销售商品的信用政策存在月结45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广东圆融的主要客户主要为美的下属的小家电事业部和机电产品事业部,该类客户的信用期相对较长。会通新材的客户主要为美的下属的空调事业部,信用期为月结30天。在收购完成后,广东圆融向美的集团销售商品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二) 是否存在利用信用政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由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进而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况

公司向美的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与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向美的集团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与向其他客户销售产品的的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相关信用政策皆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公司不存在利用信用政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由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进而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况。

(三)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的采购负责人,查阅公司与美的集团和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了解公司向美的集团和其他主要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分析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访谈公司的销售负责人,查阅公司与美的集团和主要家电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公司向美的集团和其他主要家电客户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分析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 通过比较公司与美的集团和主要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公司与美的集团和主要家电客户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采购和销售价格,分析是否存在利用信用政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由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进而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况。

(四)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美的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与公司向其他供

应商采购原材料的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向美的集团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与向其他客户销售产品的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相关信用政策皆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利用信用政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由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进而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况。

三、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7,382.25万元,同比增加3.18%;实现归母净利润9,256.67万元,同比增加107.47%;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8,402.12万元,同比增加110.43%。其中生产的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是生产口罩用熔喷布的主要原料。上述两个产品在2020年上半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7,854.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

14.86%,上述两个产品合计实现毛利约12,412.19万元,占毛利的比例约34.94%。且发行人综合毛利为14.56%,低于国内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请发行人根据细分产品分类,进一步分析所处细分行业环境、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原材料采购与销售价格、产销数据、客户与订单、毛利率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影响,补充说明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等两个产品具体生产和销售情况,以及相关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补充分析除上述两个产品外,其他主要产品的销售、毛利同比情况,以及具体的应对措施及未来趋势,并请在风险因素中针对性披露相关具体风险产生的原因、影响程度或相关定量分析。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意见落实函第5条)

说明:

(一) 请发行人根据细分产品分类,进一步分析所处细分行业环境、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原材料采购与销售价格、产销数据、客户与订单、毛利率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影响,补充说明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等两个产品具体生产和销售情况,以及相关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1. 请发行人根据细分产品分类,进一步分析所处细分行业环境、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原材料采购与销售价格、产销数据、客户与订单、毛利率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影响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及国家号召,迅速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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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等产品,用于生产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为疫情的防控作出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公司经安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批准纳入安徽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全资子公司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纳入广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

(1) 细分行业环境

公司生产的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产品属于健康防护类材料的一种。

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基于低气味、超高流动和易纺丝等特性,可以用于生产熔喷布材料,除熔喷布外,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还可以应用在空气、液体过滤材料、隔离材料、保暖材料、隔音材料、吸油材料等领域。

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基于驻极体的对电荷的高效、长时、稳定储存的特性,主要用于提升熔喷布的过滤效率。

除上述两个产品外,公司在健康防护领域的产品还包括食品级材料、抗菌材料等,广泛应用在家电和其他应用领域。在家电领域,公司的无菌材料应用在冰箱抽屉、厨房电器内外部组件、洗衣机抗菌内筒等,在其他领域,公司的食品级材料及熔喷材料应用在口罩、塑料刀叉、玩具组件等。

2017-2019年,公司健康防护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185.46万元、3,489.29万元和16,170.50万元,持续增长。主要系随着居民对于日常使用的家电及其他产品的抗菌、健康等需求持续提升,健康防护类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2020年上半年,随着新冠疫情爆发,公司迅速开发了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等产品,用于生产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上述新产品在疫情期间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增长提供了支撑。

疫情期间,公司防疫物资占公司收入及毛利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其他产品的需求短时间内有所下降。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2020年二季度,公司在汽车、家电等领域的收入已经恢复增长。2020年二季度,公司除防疫材料外其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95,281.24万元,同比上升4.97%,毛利率为14.68%,较2019年也有所上升。随着下游需求的回暖,公司其他产品的收入及毛利率在二季度皆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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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下游需求的回暖,公司其他产品产销不断增长,预计公司防疫物资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占比将有所下降。

(2) 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

2020年上半年,由于新冠疫情的突然爆发,口罩等防疫关键物资处于供不应求的情况。2020年6月以来,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口罩等防疫物资供不应求的情况得到缓解。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趋势以及国外疫情仍在持续扩大,口罩等产品的需求仍将长期存在,目前市场整体供需处于平衡状态。

公司生产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等熔喷材料产品目前主要用于口罩熔喷料的生产,整体市场供求趋势与口罩的供求趋势一致。

从行业竞争来看,2020年上半年,由于疫情物资的需求快速增长,除原有的大型改性塑料厂商积极参与到防疫物资的生产中外,也有诸多中小企业通过产线改造等方式生产相应的产品,参与者有所增加。但是,由于下游需求整体超过上游供应能力,因此参与者增加并未导致行业竞争的加剧。2020年6月以来,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目前供需趋于平衡,中小企业逐步退出市场,防疫物资的生产逐步集中到具有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

(3) 防疫物资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与销售价格、毛利率情况

防疫物资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聚烯烃类合成树脂,属于大宗原料,其价格主要受石油价格及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2020年2月,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下调,聚烯烃等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2月末至4月初,随着下游行业全面复工复产以及防疫物资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聚烯烃类树脂原料的价格开始上升。综合来看,聚烯烃类原材料上半年的采购均价为0.74万元/吨,较2019年全年采购均价

0.77万元/吨下降3.90%,整体保持平稳。

2020年上半年,受供需影响,公司生产的防疫材料在5月份销售价格达到高点,5月份平均售价约为2.34万元/吨。随着国内疫情的趋稳,防疫物资产品的销售价格自6月起回落,6月平均销售单价约为1.27万元/吨。防疫物资产品的毛利率也相应有所下降,2020年6月防疫材料的毛利率约为25.68%,较上半年防疫材料的整体毛利率44.56%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

(4) 产销数据

2020年上半年,公司防疫材料共生产13,999.00吨,销售13,339.40吨,产销率为95.29%,产销情况良好。2020年7月-8月,公司防疫材料共生产3,703.75吨,销售3,654.60吨,产销率为98.67%,产销情况保持较高水平。

(5) 客户与订单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防疫材料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7,854.13万元,公司防疫材料的前五大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销售数量(吨)销售金额(万元)占防疫物资产品销售收入比例(%)
深圳市宏达同实业有限公司[注]1,912.683,212.4911.53
德玛克(长兴)注塑系统有限公司856.201,515.015.44
江苏艾格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6.00955.753.43
广州市安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3.25790.002.84
镇江市新鑫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4.00619.472.22
小 计3,562.137,092.7225.46

况,以及相关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1) 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等两个产品具体生产和销售情况2020年上半年,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等两个产品的具体生产情况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防疫物资产品名称产量销量销售金额销售毛利率
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13,839.1713,226.8725,187.5639.35
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159.83112.532,666.5793.77
小 计13,999.0013,339.4027,854.1344.56
项目2020年1-6月同比2020年1-3月同比2020年4-6月同比
收入159,528.12-12.15%64,246.88-29.26%95,281.254.97%
毛利23,114.67-5.91%9,123.95-25.74%13,990.7113.93%
毛利率14.49%上升0.96 百分点14.20%上升0.67百分点14.68%上升1.16百分点

1-6月其他产品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59,528.12万元,同比减少12.15%,主要是一季度下游家电、汽车等客户及物流运输企业受疫情影响延期复工所致。从二季度来看,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下游需求逐步回暖,若不考虑疫情物资实现的收入,公司2020年其他产品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5,281.24万元,同比上升4.97%。

从毛利率来看,2020年1-6月,公司其他主要产品的毛利率为14.49%,同比增加0.96个百分点。2020年一季度及二季度,其他主要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4.20%和14.68%,同比分别增加0.67和1.16个百分点,均实现小幅增长。

2. 具体的应对措施及未来趋势

2020年1月以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及国家号召,迅速开发了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等产品,作为安徽省和广东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中央各项防疫部署的顺利实施以及全国人民个人健康的防护尽到企业应尽的义务。

在后疫情时代,虽然防疫物资产品的整体需求有所下降,但是,一方面,随着国内防疫的常态化以及国外疫情的持续加重,公司仍然有持续的订单,2020年7月-8月,公司防疫材料合计实现销售收入约4,243万元。截至2020年8月末,公司防疫材料在手订单金额为1,082.94万元。另一方面,公司防疫材料的生产设备皆系在原有生产设备基础上进行的改造,改造整体成本较低,未产生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在防疫材料需求下降及其他产品需求提升后,公司通过机器设备的再改造,主要的机器设备已经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因此对于公司整体经营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下游家电、汽车等行业的需求回暖将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动力,公司2020年除防疫材料外其他产品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5,281.24万元,同比上升4.97%,已恢复业绩增长。同时,随着改性塑料下游应用场景的拓展,公司也将继续通过产品性能提升、新产品研发持续拓展在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领域的应用,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开拓以及客户需求的增长将为公司整体业绩的增长提供有效支撑。

3. 请在风险因素中针对性披露相关具体风险产生的原因、影响程度或相关

定量分析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及“四、风险因素”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五、防疫物资产品收入下降的风险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及国家号召,迅速开发了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锁电型聚丙烯母粒HTEL-1000等产品,用于生产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公司作为安徽省和广东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中央各项防疫部署的顺利实施以及全国人民个人健康的防护尽到企业应尽的义务。

202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的防疫物资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7,854.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14.86%,实现毛利12,412.19万元,占毛利的比例约34.94%。但新冠疫情导致的公司业绩增长具有偶发性,相关产品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具有持续性。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382.25万元,若不考虑防疫物资产品实现的收入,公司2020年1-6月其他产品合计实现收入159,528.12万元,同比减少12.15%,主要是一季度下游家电、汽车等客户及物流运输企业受疫情影响延期复工所致。从二季度来看,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下游需求逐步回暖。若不考虑防疫物资产品实现的收入,公司2020年其他产品二季度实现收入95,281.24万元,同比上升4.97%。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防疫物资产品在手订单量为2,337.90万元,环比减少2,229.38万元。2020年6月,公司防疫物资产品的毛利率约为25.68%,较2020年上半年防疫物资产品的整体毛利率44.56%有所下降。

未来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得到有效控制,公司防疫物资相关产品的销量、收入及毛利率可能会有所下降。随着下游家电、汽车等行业需求的回暖,公司其他产品产销的不断增长,预计公司防疫物资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占比将有所下降。”

(三)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公司防疫物资产品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所处细分行业环境、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原材料采购与销售价格、产销数据、客户与订单、毛利率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和对公司的影响;

2. 查阅了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等两个防疫物资产品具体生产和销售清单,以及相关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3. 取得其他主要产品的销售清单,并对销售和毛利率波动情况实施分析性程序;

4.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市场变化未来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

(四)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随着国内疫情趋稳,公司防疫物资产品细分的行业环境、市场供求趋势与竞争程度、原材料采购与销售价格、产销数据、客户与订单、毛利率等方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未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影响;除超高流动聚丙烯材料HTPP-1500等两个产品外,其他产品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但2020年二季度已经恢复增长。未来,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下游家电、汽车等行业的需求回暖将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动力,同时,随着改性塑料下游应用场景的拓展,公司也将继续通过产品性能提升、新产品研发持续拓展在通讯、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领域的应用,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开拓以及客户需求的增长将为公司整体业绩的增长提供有效支撑。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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