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8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9月2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根据《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下午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会议当天通过现场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陈惠仪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监事陈惠仪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陈惠仪女士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9月22日
附件:陈惠仪女士简历陈惠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大学学历。曾任东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品管部助理。2010年入职东方精工,现任公司总经理秘书、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惠仪女士持有本公司的股票4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惠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