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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2

公告编号:2020-036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该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第十八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本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全国股转公司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全国股转公司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作出不同规定的,适用新的相关规定,并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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