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5.694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2.769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意见采取了具体的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20年9月22日为授予日。董事会根据激励对象名单,首期授予8位激励对象1,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因董事陈锋属于《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