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
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重要提示 | “重要提示” | 增加了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 |
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56,94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7,690.00万元,其中“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33,000.00万元调整为19,270.00万元;删除了“扬州GZ100地块(扬州绿地健康城)批量住宅装配式装修及公共区域装修项目” | ||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56,94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7,690.00万元,其中“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
33,000.00万元调整为19,270.00万元;删除了“扬州GZ100地块(扬州绿地健康城)批量住宅装配式装修及公共区域装修项目” | ||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根据控股股东最新持股情况调整按发行上限测算的发行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 |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删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的表述 | |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56,94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7,690.00万元,其中“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33,000.00万元调整为19,270.00万元;删除了“扬州GZ100地块(扬州绿地健康城)批量住宅装配式装修及公共区域装修项目” |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 |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更新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
第五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无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