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汪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