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王彤宙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王彤宙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增补王彤宙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增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王彤宙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王彤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2.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彤宙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王彤宙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王彤宙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 昌 泓
魏 伟 峰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