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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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5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1,480.17万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23.29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为256.8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格林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格林达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格林达”)进行增资,其中1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四川格林达的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至16,2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格林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332ZA09099号)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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