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9月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于2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回购价格为5.01元/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证券时报》公告。
2、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公司42名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及个人均符合解锁资格条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全部解锁限售股份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办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证券时报》、公告。
3、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公司22名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及个人均符合解锁资格条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全部解锁限售股份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办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证券时报》、公告。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