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8,985,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24日。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和股份变动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卫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176万元,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已过,为确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及2019年6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决议有效期,直至本事项实施完毕。
2019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新股38,985,505股,新增股份于2019年9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795,581,976股。
发行特定对象为三名,分别向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4,710,144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8,333,333股、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5,942,028股。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
限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股份将于2020年9月2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4.9%。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本公司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之内不得转让。并申请在这12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8,985,505股,占总股本的4.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3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户。
4、限售股份持有人及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获配对象 | 所持限售 股份数(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 数量(股) | 备注 |
1 | 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710,144 | 14,710,144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333,333 | 8,333,333 | |
3 | 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5,942,028 | 15,942,028 | |
合计 | 38,985,505 | 38,985,505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9,122,482 | 13.72% | -38,985,505 | 70,136,977 | 8.82% |
高管锁定股 | 37,810,447 | 4.75% | 0 | 37,810,447 | 4.75% |
首发后限售股 | 71,312,035 | 8.96% | -38,985,505 | 32,326,530 | 4.06% |
二、无限售条 | 686,459,494 | 86.28% | 38,985,505 | 725,444,999 | 91.18% |
件流通股 | |||||
三、总股本 | 795,581,976 | 100.00% | 0 | 795,581,976 | 100.00% |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本次重组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股份承诺函;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