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在 2020年 9 月 21 日前将《关注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但由于《关注函》中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因此无法在 2020 年 9 月 21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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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 年 9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