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及超额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0-047号公告)。
持本公司股份12,245,559股(占公告日总股本比例5.20%)的股东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汉创投”)计划在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350,000股(占公告日总股本比例1.00%)。
2020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银汉创投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0年9月2日,股东银汉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476,900股,减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11,768,659股,持股比例低于5%。
2020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股东银汉创投减持数量过半。
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股东银汉创投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股东银汉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55,840股,减持股数超过预计减持计划的2,350,000截至目前,前述减持计划已超额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1 -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2 -股东
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
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0/08/27-2020/09/18 | 23.42 | 235.58 | 1.00% | ||||
合计 | 2020/08/27-2020/09/18 | 23.42 | 235.58 | 1.00% | |||||
减持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 ||||||||
减持次数 | 259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23.05—24.22 | ||||||
预披露公告中计划减持股数(万股) | 235 | 减持计划实施进度 | 100.2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45,559 | 5.20% | 9,889,719 | 4.1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45,559 | 5.20% | 9,889,719 | 4.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超额减持相关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
1、因银汉创投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实际减持本公司2,355,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99%),超过原定减持计划(2,3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997%)5,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02%),超额减持部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1,328.00元。
2、银汉创投已对相关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相关人员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超额减持可能为本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
3、经自查,上述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4、除上述情况外,银汉创投没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承诺的事项。
三、事项处理
1、银汉创投发现超额减持情况后,主动向本公司提交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银汉创投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致歉如下:“本公司已对相关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相关人员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超额减持可能为先进数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先进数通的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管理公司股票账户,审慎操作,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2、为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出现,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股东银汉创投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及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