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收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招国际”)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在中招国际组织的2019年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高值废旧产品资源化利用系统集成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招标编号:TC190H3XF分包38)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确认中标。
根据公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签署的《2019 年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合同书》规定,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采取后奖补方式,根据考核评定情况实施分档奖励,先期获得奖补金额 200 万元,考核期结束后,根据约定目标实际情况确定第二批奖补金,单个供应商奖励金额不超过相关验收合同累计额的 20%,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含先期奖补金的总额)。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央财政 2019 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第一期奖励资金人民币200万元。
近日,该项目获得最终验收成功,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2019年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金额 (单位:万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会计科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1 | 华宏科技 | 中央财政资金 | 2019年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 2020年9月21日 | 1,800 | 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预算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210号)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 | 否 | 是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1,800万元,同时将先期预收的200万元一并转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00万元计入其他收益,预计将对2020年利润总额影响不超过2,000万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预算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210号)》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