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连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王连兴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职务: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王连兴 |
电话: | 0574-87522994 |
传真: | 0574-87522941 |
电子邮箱: | sld002473@126.com |
邮政编码: | 315033 |
联系地址: |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5号楼202 |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