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1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各位董事确认收到各项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由公司董事长李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NATURAL POINT, INC.股权重组至虚拟动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的披露的《关于子公司NATURAL POINT, INC.股权重组至虚拟动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子公司NATURALPOINT, INC.股权重组至虚拟动点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由恒丰银行最终批复为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及配偶杨亚妮女士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以上关联交易事项。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0.8亿元,提款期为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业务品种以北京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