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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庄浩、张和平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路2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庄澍、贺静颖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北里38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19栋4单元401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0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颖、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西藏永悦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庄浩董事长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路2号
张和平董事、总经理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路2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庄澍董事、副总经理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北里388号
贺静颖——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北里388号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19栋4单元401号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19栋4单元401号
法定代表人徐萍
注册资本8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6月30日
经营期限2010-06-30至2030-06-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556212658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证券、期货等须经许可的金融、咨询项目)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庄振海,持股比例71.43%

23.07%

23.07%1.75%10.12%1.75%3.86%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71.43%

姓名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职务
徐萍5102021962xxxxxxxx中国中国是(德国)执行董事/经理/ 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及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项、第十项规定,庄浩、庄澍、张和平、贺静颖、西藏永悦为一致行动人。庄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张和平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庄澍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庄浩和张和平为夫妻关系,庄澍和贺静颖为夫妻关系,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庄振海与庄浩、庄澍为父女及父子关系。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图所示:

庄浩张和平庄澍贺静颖

庄振海西藏永悦

西藏永悦吉宏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对团队核心成员的激励及部分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704,5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6%)。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2020年9月17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采用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2月24日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核心团队受让方
张和平大宗交易2019091920.7669.890.31王海营
2019092020.7660.210.27王亚朋
贺静颖大宗交易2019091920.7654.750.25王海营
2019092020.7675.350.34孙凤良
西藏永悦大宗交易2019092020.7642.100.19王亚朋
2019092520.61102.920.46
2019092620.4039.960.18
2019122321.15101.230.455
2019122420.5650.000.225孙凤良
2019122420.5670.000.31
集中竞价20191025至2019122422.60222.591.00
小计889.003.99

2、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2,259.3699万股增加至37,840.9288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15,346.7257万股,持股比例保持40.55%不变。

3、2020年9月16日-9月17日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核心团队受让方
庄浩大宗交易2020091637.8891.200.24王亚朋
庄澍2020091737.74153.000.40王亚朋
75.800.20孙凤良
60.740.16王海营
小计380.741.0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除权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除权后)
持股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庄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34.610723.078,637.638222.83
庄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3.125010.123,540.77259.36
西藏永悦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7.50006.681,459.79003.86
张和平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0.62502.34663.89251.75
贺静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0.62502.34663.89251.75
合计9,916.485744.5514,965.985739.5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965.9857万股,其中2,404.684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质押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质押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庄浩1,881.68404.97%
2庄澍209.00000.55%
3西藏永悦314.00000.83%
合计2,404.68406.3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披露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厦门市
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庄浩/庄澍/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路2号/福建省厦门思明区屿后北里388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19栋4单元40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916.4857万股(除权前) 持股比例:44.5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4,965.9857万股(除权后) 持股比例:39.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704,5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6%)。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庄 浩庄 澍张 和 平贺 静 颖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徐 萍2020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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