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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7日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4层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群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年9月17日0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137,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6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3,108,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5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3,134,9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79,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0%;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牛晓蓉律师和卢岚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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