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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7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00.5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55,834.50万股的0.18%,回购价格为8.61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653,050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8,345,000股变更为557,340,000股。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于2020年9月17日办理完成。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6月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8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期权登记完成时间为2018年8月8日。

6、2018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8年9月7日。

7、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8、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

9、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激励对象、数量、回购价格与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2019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批准,公司已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0.50万股,回购价格为8.61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本次已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00.5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55,834.50万股的0.18%。

3、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鉴于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期间,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559,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故董事会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回购注销的10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调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即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

-V=8.63-0.02=8.61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653,050元,该笔回购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验资情况

公司已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8,653,05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64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8,345,000股变更为557,340,000股。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547,9881.35%-1,005,0006,542,9881.17%
无限售条件股份550,797,01298.65%0550,797,01298.83%
股份总数558,345,000100.00%-1,005,000557,340,000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回购注销

10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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