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9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乔友林
(此页无正文,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贲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