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0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蓝晓转债”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内在价值以及公司目前项目建设投资资金需要,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蓝晓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蓝晓转债”。
《关于不提前赎回“蓝晓转债”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承兑汇票并提供抵押、质押事宜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开展相关事宜,质押、抵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董事会批准的额度权限内可多次滚动使用。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