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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7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0-07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0,468.60万元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750天。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2020年7月30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牵头人)及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宇”)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

近日,市政设计院、江苏广宇与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管网”)完成《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签署,合同总价为20,468.60万元,总工期为750天,本项目已由靖发改审【2020】50号文批准建设。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总承包合同

2、合同各方:

发包人: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靖发改审【2020】50号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靖江市全市范围内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桂荣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靖江市三江新村1区73号

6、经营范围:给排水管网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施工;城乡地下管网建设;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靖江市华汇水务有限公司持股60%;江苏华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40%

8、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市政设计院、江苏广宇与华力管网签订了《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金额

合同总价为20,468.6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零肆佰陆拾捌万陆仟元整),其中:勘察设计费800万元。

(二)工程内容及规模: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包括供水及污水两部分工程建设,其中供水管网部分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部分供水管道;污水管网部分建设内容主要为建制镇区污水管网工程。本次供水管网完善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雅桥港水源厂至合兴水厂原水管备用管,管径DN1200,采用球墨铸铁管,长度约6km;本次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孤山镇、季市镇、新桥镇、生祠镇、马桥镇、东兴镇、西来镇及斜桥镇建制镇区,新建污水管道长度约

98.95km,修复污水管道长度约22.586km,管径为DN300~DN500,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井3座,规模2000吨/天~4000吨/天。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对工程范围内的管线、检查井、提升井及相关配套等设施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技术服务。

(三)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对工程范围内的管线、检查井、提升井、一体化提升设备及相关配套等设施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技术服务。具体为: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整个实施范围内所有勘察设计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管线、检查井、提升井及相关配套等项目的施工;

4、运营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

(四)履行期限

总工期要求:750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所以甲供材料除外)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六)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业务经验,提升市政设计院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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