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0-05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日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陈云伟同志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云伟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当选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富根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当选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①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陈云伟,成员:陈富根、柴军、阮建昌、赵银丽、邢小玲、程幸福;②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邢小玲,成员:陈云伟、程幸福;③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程幸福,成员:陈云伟、赵银丽;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赵
银丽,成员:陈富根、邢小玲;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富根同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周黔莉同志(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柴军同志、阮程华同志(简历详见附件)、阮建昌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暂时空缺,空缺期间由总经理代为行使职权;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7、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蔡国权同志(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15日
附:个人简历
1、陈云伟、陈富根、柴军、阮建昌简历详见2020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阮程华
阮程华,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生物系统工程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政治处主任、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现任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3、周黔莉
周黔莉,女,1976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审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第六、七、八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及后续培训并取得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联系电话:0575-85144161 联系传真:0575-85148805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 邮政编码:312000
4、蔡国权
蔡国权,男,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法务部)副主任,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及后续培训并取得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联系电话:0575-85139563 联系传真:0575-85148805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 邮政编码: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