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吉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完成了书面回复和说明。现按照要求将告知函回复内容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