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日前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大连市电力发展公司进行大宗交易的通知:2月17日,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流通股股份500万股,受让方为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每股8.91元,交易金额约为4,455万元。以上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2.47%。 本次减持后大连市电力发展公司仍持有公司6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31%。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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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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