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孙公司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城东方”)拟向广东南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融资”)申请19兆瓦电站的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此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自担保合同签订且本次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融资期内,澄城东方继续使用该电站设备,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南粤融资归还贷款及支付利息,具体实施情况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粤融资与拓日新能及澄城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5MA6Y27498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韦庄镇农业产业化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16-08-03
经营范围:太阳能路灯、热水器工程的设计、安装及销售;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澄城东方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澄城东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42,041.92 | 22,377.91 |
净资产 | 8,571.32 | 8,862.72 |
负债 | 33,470.60 | 13,515.1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6月 |
营业收入 | 2,570.84 | 1,150.59 |
利润总额 | 1,186.33 | 291.40 |
净利润 | 1,186.33 | 291.4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孙公司与南粤融资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并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对澄城东方未来的经营投资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该电站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涉及设备迁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影响澄城东方正常开展业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48,791.32万元(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该笔担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24%。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核查,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分子公司发展和执行盘活固定资产做出的决策,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