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精选层挂牌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9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是否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信息的披露;
(二)是否按法定程序筹备、组织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三)是否完成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管理机构布置的工作;
(四)对董事会工作的建议情况以及董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执行情况;
(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年度评价及奖惩情况。
第十五条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情况,分别对董事会秘书提出以下奖励意见:
(一)公司通报表扬;
(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有本细则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情节给予董事会秘书以下处分:
(一)责令改正;
(二)内部通报批评;
(三)经济处罚;
(四)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议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如无规定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董事会申诉。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有关内容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