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273 证券简称:一致魔芋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对该公告披露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 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更正前: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
(2)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定
向发行的申报材料;
(4)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认购合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定向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事宜;
(8)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等事宜;
(9)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定向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吴平为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或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上述事宜。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
行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
(2)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定向发行的申报材料;
(4)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认购合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定向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事宜;
(8)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等事宜;
(9)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吴平为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或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上述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修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