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阅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掌阅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0号文核准,掌阅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0,1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张凌云、成湘均,解除限售股份共计23,784.84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3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6,315.1535万股,因此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增加至40,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0%。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量1 张凌云 12,197.357230.42%12,197.35722 成湘均 11,587.489328.90%11,587.4893
合计23,784.846559.31%23,784.8465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张凌云、成湘均关于持有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且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掌阅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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