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
大华核字[2020]0075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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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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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1-2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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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757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532号)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1.关于历史沿革
1.1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发行人前身悦安有限系2004年设立。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了2次股权转让及3次增资,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其中,2017年岳龙科技、岳龙投资、岳龙生物向发行人董事、总经理王兵、市场部部长刘晓云分别转让178.125万元出资份额和134.375万元出资份额。2018年9月,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宏悦合伙、岳龙合伙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 万元、275万元,公司就增资确认2018年股份支付费用金额189万元。2019年,发行人股东岳龙科技、岳龙投资及岳龙生物分别向自然人股东转让股份,其中涉及到岳龙科技、岳龙生物解除与自然人于缘宝、吴天骄的股份代持,于缘宝为发行人董事及总经理助理,其出资的江西百富源(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 4%)于2019年8月入股发行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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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上奎为深圳市前海百富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百富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持有江西百富源1%出资份额,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请发行人披露:(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出资情况;(2) 报告期内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3) 简要披露于缘宝、吴天骄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 报告期内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背景、原因及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价款支付情况、是否缴清相关税费,对应公司市值、市值差异与公司业绩表现的匹配关系;(2) 宏悦合伙、岳龙合伙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两者入股发行人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方法、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股份支付费用在成本、费用中的具体分配情况、依据等的具体情况;(3) 报告期内,宏悦合伙、岳龙合伙合伙份额的变动、转让、退出的相关情况及对应估值;持股平台内部的股份变动是否进行股份支付处理;如未进行,模拟测算对公司利润的影响;(4) 实际控制人李博在岳龙合伙中出资份额比例较大的原因,是否后续还会进行份额转让对员工予以激励及安排;(5) 王兵、刘晓云入股发行人及于缘宝解除股份代持是否构成股份支付;(6)于缘宝在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下,通过江西百富源间接投资发行人的原因;(7) 结合李上奎在前海百富源任职及领薪的情况、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的份额持有人情况,说明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的设立背景、对外投资情况,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及其份额持有人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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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出资情况
2004年11月8日,大余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中外合资经营江西悦安超细金属有限公司合同及章程的批复》(余外经贸字〔2004〕21号),同意中山岳龙与香港顺安合资设立悦安新材公司。2004年11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赣(赣)字〔2004〕147号),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大余县中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余会事验字〔2004〕56号):香港顺安货币出资港币140万元,折合人民币150万元;中山岳龙以机器96万元、建筑物39.50万元、土地使用权14.50万元出资,合计150万元,总计300万元。悦安新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1 | 中山市岳龙超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 | 50.00% |
2 | 香港顺安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 | 50.00% |
合计 | 3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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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股权变动 | 概况 | 定价依据 |
1 | 2017.7 | 悦安有限 股权转让 | 岳龙科技、岳龙投资、岳龙生物分别向王兵、刘晓云转让股权 | 1.80元/股,参考股东香港顺安2016年底退出的转让价格(1.80元/股) |
2 | 2018.9 | 悦安有限 增资 350万元 | 宏悦合伙、岳龙合伙分别增资75万元、275万元 | 6.00元/股,股东协商定价 |
3 | 2018.11 | 悦安有限 增资 460万元 | 瑞和投资出资3,008.4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60万元 | 6.54元/股,股东协商定价 |
4 | 2019.3 | 悦安有限 股权转让 | 岳龙科技向李上奎、于缘宝、吴天骄、吴世春转让股权,岳龙投资向李上奎、于缘宝、周伟明、王兵转让股权,岳龙生物向李上奎、于缘宝、李博转让股权 | 1、股权还原及股东变更持股形式(间接持股转直接持股)平价转让; 2、转让给吴世春股权6.88元/股 |
5 | 2019.8 | 悦安新材 增资 598.06万元 | 瑞智投资、江西百富源、瑞岚投资分别认购256.31万股、256.31万股、85.44万股 | 11.70元/股,股东协商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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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变动情况
2017年7月,岳龙科技、岳龙生物分别向王兵、刘晓云转让悦安有限的股权,其中,于缘宝对应转让的出资额为46.875万元,吴天骄对应转让的出资额为31.25万元。
转让完成后,于缘宝由岳龙科技代持234.375万元、由岳龙生物代持468.75万元,吴天骄由岳龙科技代持468.75万元。
(3)股权代持的解除
为明晰股权,股权代持各方决定解除代持。2019年3月16日,岳龙科技与于缘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岳龙科技将其代持的
234.375万元股权转让给于缘宝;岳龙生物与于缘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岳龙生物将其代持的468.75万元股权转让给于缘宝。
根据吴天骄出具的《委托处置协议》,在股权代持解除的同时,将部分股权直接转让给吴世春。2019年3月16日,岳龙科技分别与吴天骄、吴世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岳龙科技将其代持的294.45万元股权转让给吴天骄、将174.30万元股权转让给吴世春。
至此,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背景、原因及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价款支付情况、是否缴清相关税费,对应公司市值、市值差异与公司业绩表现的匹配关系
序号 | 时间 | 概况 | 背景 及原因 | 定价依据 及公允性 | 价款支付情况 | 税费缴纳情况 | 估值 及市盈率 | 转让前1年扣非利润(万元) | 市值匹配关系 |
1 | 2017.7 | 岳龙科技、岳龙投资、岳龙生物分别向王兵、刘晓云 | 王兵、刘晓云看好公司发展,增强公司凝聚 | 1.8元/股,参考香港股东2016年底退出的估值,定价公 | 已支付 | 已缴纳 | 0.90亿元 市盈率 8.07倍 | 1,115.42 (未经审计) | 股权转让时预期公司2017年业绩与2016年业绩持平,故参考香港股东退出时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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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概况 | 背景 及原因 | 定价依据 及公允性 | 价款支付情况 | 税费缴纳情况 | 估值 及市盈率 | 转让前1年扣非利润(万元) | 市值匹配关系 |
转让股权 | 力 | 允 | |||||||
2 | 2018.9 | 宏悦合伙、岳龙合伙分别增资75万元、275万元 | 员工看好公司发展,增强员工凝聚力 | 6元/股,股东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已支付 | 不适用 | 3.00亿元 市盈率 19.48倍 | 1,540.37 | 1、2018年9月、2018年11月两次增资时间位于2018年3-4季度,对2018年全年业绩有较好预期; 2、瑞和投资完成后,发行人投后估值达3.8亿元,2019年3月转让估值在参考前面增资估值的基础上有所上浮; 3、如以2018年实际实现的利润为估值基础倒算,则该2次增资/1次转让市盈率平均在7.5倍左右,估值在3-4亿元区间,市盈率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
3 | 2018.11 | 瑞和投资增资460万元 | 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股东结构 | 6.54元/股,股东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已支付 | 不适用 | 3.50亿元 市盈率 22.72倍 | 1,540.37 | |
4 | 2019.3 | 岳龙科技向李上奎、于缘宝、吴天骄、吴世春转让股权,岳龙投资向李上奎、于缘宝、周伟明、王兵转让股权,岳龙生物向李上奎、于缘宝、李博转让股权 | 1、简化股东持股层级、转变持股方式; 2、解除代持; 3、吴天骄自身资金原因 | 1、股权还原及股东变更持股形式(间接持股转直接持股)平价转让 2、转让给吴世春股权6.88元/股,定价公允 | 已支付 | 已缴纳 | 转让估值 4.00亿元 市盈率 8.85倍 | 4,519.06 | |
5 | 2019.8 | 瑞智投资、江西百富源、瑞岚投资分别认购256.31万股、256.31万股、85.44万股 | 1、基金看好公司发展; 2、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股东结构 | 11.70元/股,股东协商定价,定价公允 | 已支付 | 不适用 | 7.50亿元 市盈率 16.60倍 | 4,519.06 | 1、公司已经完成股改并辅导备案,进入辅导期; 2、2019年7月科创板开板交易,上交所注册制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公司估值水平随市场行情而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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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员工持股,员工出资资金均为其本人自筹资金。
(1)岳龙合伙的合伙人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任职 |
1 | 李博 | 1,287.12 | 78.01 |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2 | 陈玉梅 | 60.00 | 3.64 | 人力资源部部长 |
3 | 黄章波 | 36.00 | 2.18 | 市场部珠三角办事处主任 |
4 | 廖红英 | 30.60 | 1.85 | 市场部内勤主管 |
5 | 杜国权 | 30.00 | 1.82 | 副总工程师 |
6 | 邹平华 | 27.00 | 1.64 | 财务部副部长 |
7 | 张书芳 | 19.80 | 1.20 | 财务部会计 |
8 | 温有博 | 19.20 | 1.16 | 行政部部长 |
9 | 刘远兵 | 13.80 | 0.84 | 市场部长三角办事处主任 |
10 | 钟明 | 12.00 | 0.73 | 安环部部长 |
11 | 杜平 | 12.00 | 0.73 | 质检部部长 |
12 | 张杨进 | 9.24 | 0.56 | 行政部行政办主管 |
13 | 刘景琼 | 9.00 | 0.55 | 审计部科员 |
14 | 蔡巍 | 9.12 | 0.55 | 监事、广州分公司负责人 |
15 | 卓明莲 | 9.00 | 0.55 | 财务部会计主管 |
16 | 朱建国 | 6.00 | 0.36 | 生产保障部部长 |
17 | 罗永弟 | 6.00 | 0.36 | 副总工程师 |
18 | 李显信 | 6.00 | 0.36 | 副总工程师 |
19 | 赖礼秀 | 6.00 | 0.36 | 行政部员工 |
20 | 温友明 | 6.00 | 0.36 | 生产计划部仓库主管 |
21 | 蓝君 | 6.00 | 0.36 | 喂料事业部车间副主任 |
22 | 朱小琪 | 5.58 | 0.34 | 研发部项目主管 |
23 | 朱启芸 | 5.52 | 0.33 | 财务部会计 |
24 | 郑雰 | 5.22 | 0.32 | 财务部会计 |
25 | 朱敏峰 | 4.80 | 0.29 | 研发部副主任 |
26 | 邓万祥 | 3.00 | 0.18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27 | 李金芳 | 3.00 | 0.18 | 质检部质量管理主任 |
28 | 朱琦 | 1.80 | 0.11 | 质检部检测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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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伙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任职 |
29 | 冯英萍 | 1.20 | 0.07 | 人力资源部科员 |
合计 | 1,650.00 | 100.00 |
序号 | 合伙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任职 |
1 | 黄乐元 | 60.00 | 13.33 | 安全总监 |
2 | 李金亿 | 60.00 | 13.33 | 供应部副部长 |
3 | 郑良友 | 24.00 | 5.33 | 市场部员工 |
4 | 陈繁 | 18.00 | 4.00 | 羰基事业部车间主任 |
5 | 王启财 | 18.00 | 4.00 | 羰基事业部部长 |
6 | 宋艳 | 18.00 | 4.00 | 审计部部长 |
7 | 谢振华 | 16.20 | 3.60 | 气体事业部部长 |
8 | 马达洪 | 15.00 | 3.33 | 羰基事业部车间主任 |
9 | 邹海平 | 13.80 | 3.07 | 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
10 | 童非 | 12.00 | 2.67 | 市场部员工 |
11 | 陈达剑 | 12.00 | 2.67 | 磁材事业部车间主管 |
12 | 江治良 | 12.00 | 2.67 | 羰基事业部副主任 |
13 | 李金华 | 12.00 | 2.67 | 磁材事业部部长 |
14 | 曾杰 | 9.90 | 2.20 | 研发部员工 |
15 | 蓝希发 | 9.60 | 2.13 | 磁材事业部员工 |
16 | 胡绍龙 | 7.50 | 1.67 | 喂料事业部部长 |
17 | 刘明祥 | 7.44 | 1.65 | 初级研发工程师 |
18 | 敖晓华 | 7.20 | 1.60 | 生产保障部员工 |
19 | 李小露 | 7.20 | 1.60 | 雾化事业部员工 |
20 | 李文 | 7.20 | 1.60 | 羰基事业部车间主管 |
21 | 李博 | 7.20 | 1.60 |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22 | 何名禄 | 6.00 | 1.33 | 磁材事业部员工 |
23 | 李晨明 | 6.00 | 1.33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24 | 周青松 | 6.00 | 1.33 | 赣州蓝海车间主任 |
25 | 陈乐华 | 6.00 | 1.33 | 生产保障部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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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伙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任职 |
26 | 王清华 | 6.00 | 1.33 | 喂料事业部员工 |
27 | 黄强 | 6.00 | 1.33 | 气体事业部车间主管 |
28 | 魏巍 | 5.40 | 1.20 | 市场部员工 |
29 | 肖芳贵 | 5.10 | 1.13 | 喂料事业部员工 |
30 | 黄献发 | 4.98 | 1.11 | 磁材事业部员工 |
31 | 罗伟文 | 4.92 | 1.09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32 | 刘勇 | 3.66 | 0.81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33 | 王启盛 | 3.60 | 0.80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34 | 叶会生 | 3.60 | 0.80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35 | 黄其才 | 3.60 | 0.80 | 喂料事业部生产主管 |
36 | 邓生松 | 3.36 | 0.75 | 喂料事业部员工 |
37 | 郑斌 | 3.18 | 0.71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38 | 何俊 | 3.06 | 0.68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39 | 王长征 | 3.00 | 0.67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40 | 赖华平 | 3.00 | 0.67 | 磁材事业部员工 |
41 | 徐永生 | 3.00 | 0.67 | 雾化事业部员工 |
42 | 康华 | 1.50 | 0.33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43 | 吴绍福 | 1.20 | 0.27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44 | 蔡延 | 1.20 | 0.27 | 雾化事业部员工 |
45 | 胡斌 | 1.20 | 0.27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46 | 张新生 | 1.20 | 0.27 | 羰基事业部员工 |
合计 | 450.00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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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股权激励行为最近一次外部投资者瑞和投资的增资价格6.54元/股作为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格。公司在收到宏悦合伙、岳龙合伙增资款后,将公允价格6.54元/股与行权价格6.00元/股的差额0.54元/股、共350万股、合计189.00万元作为股份支付计入2018年度管理费用并同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次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其指南的规定。
三、报告期内,宏悦合伙、岳龙合伙合伙份额的变动、转让、退出的相关情况及对应估值;持股平台内部的股份变动是否进行股份支付处理;如未进行,模拟测算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018年9月16日,悦安新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5,350万元,员工持股平台宏悦合伙、岳龙合伙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275万元。宏悦合伙、岳龙合伙于2018年11月完成设立。
1、岳龙合伙份设立及份额变动情况
岳龙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涉及人数较多,为简化工商设立手续,由李博与陈玉梅先行设立,设立时均未实际出资,李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岳龙合伙设立后,由员工根据各自认缴的份额进行增资。员工实际出资到位后,岳龙合伙未发生合伙份额变动情况。
2、宏悦合伙设立及份额变动情况
宏悦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涉及人数较多,为简化工商设立手续,由李博与宋艳先行设立,设立时均未实际出资,李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宏悦合伙设立后,由员工根据各自认缴的份额进行增资或员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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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处受让相应的份额后出资。员工根据各自的份额实际出资到位后,除钟浩因离职退出、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李博外,其他人员未发生变更。
钟浩原持有宏悦合伙份额1.20万元,2019年9月,钟浩离职。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其将份额转让给李博。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离职退出收益率以及钟浩持有合伙份额的实际时间,李博支付钟浩1.2432万元。
此次份额变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规定的“闭环原则”,因此无需进行股份支付。
3、模拟股份支付测算
假设进行股份支付,测算如下:
转让合伙份额(万元) | 交易价格(万元) | 合伙份额占宏悦合伙比例 | 合伙份额占公司比例 | 比照2019年8月增资价格估值(万元) | 模拟股份支付金额(万元) |
1.20 | 1.2432 | 0.27% | 0.0032% | 2.40 | 1.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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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兵、刘晓云获得股份是否构成股份支付的说明
王兵、刘晓云看好公司发展,并为增强公司凝聚力,2017年7月,岳龙科技、岳龙生物、岳龙投资分别向王兵、刘晓云转让股权。估值基础参考2016年底香港股东退出时的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1.80元/股,此交易价格为参考近期2016年底第三方股东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因此无需进行股份支付。
2、关于于缘宝解除代持是否构成股份支付的说明
2016年底,香港顺安、深圳鑫盈源退出时,岳龙生物、岳龙科技系由李上奎及其配偶杨红、儿子李博100%持股的公司,一方面,由于李上奎资金实力有限,且合同约定的付款交割期限较短;另一方面,于缘宝、吴天骄看好公司的发展,有意向承接部分股权;同时,考虑尽快完成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由岳龙生物、岳龙科技为于缘宝代持股权。
根据代持协议,于缘宝按照香港顺安、深圳鑫盈源转让时的估值,足额支付了相应款项;该估值与李上奎控制的岳龙生物、岳龙科技受让香港顺安、深圳鑫盈源股权的估值相一致。
2019年3月16日,岳龙科技、岳龙生物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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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宝。本次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还原,是以于缘宝此前支付的款项进行冲抵。
综上,于缘宝按照第三方股东股权转让的估值获得股权,价格公允,且解除股权代持过程中,于缘宝并未获得超过代持协议约定的股权。因此,于缘宝解除代持不构成股份支付。
六、于缘宝在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下,通过江西百富源间接投资发行人的原因
于缘宝直接持有悦安新材公司14.58%股份,通过投资江西百富源4%出资额,间接持有悦安新材公司0.16%股权。
1、江西百富源概况
江西百富源为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已于201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H3005)。
企业名称 | 江西百富源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5年6月11日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334325220XC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赣州开发区香江大道88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前海百富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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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同时也为支持当地企业发展,经过其独立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票等流程,决定投资悦安新材公司。
江西百富源作为专业投资机构,从事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工作,已投资了多家拟上市企业。目前,其投资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功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688567)。
由此,于缘宝作为江西百富源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投资了悦安新材公司。
七、结合李上奎在前海百富源任职及领薪的情况、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的份额持有人情况,说明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的设立背景、对外投资情况,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及其份额持有人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1、李上奎兼任前海百富源投资决策委员会外部委员的相关情况
李上奎作为新材料行业专家,为中国钢结构协会粉末冶金分会专家委员、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为《纳米氧化铝》、《纳米氮化硅》国家标准的制订人之一,多次获得科技进步奖,在新材料领域具有深厚的积累。
前海百富源股权投资聚焦新材料领域,因此自2015年起聘请李上奎兼任其投资决策委员会外部委员,并发放津贴。
江西百富源投资发行人事宜为江西百富源独立决策的行为,李上奎未参与江西百富源、前海百富源关于投资发行人的投资决策。
2、江西百富源、前海百富源份额持有人情况
(1)江西百富源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备注 |
1 | 深圳市前海百富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 | 1.00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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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伙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备注 |
2 | 江西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00 | 国资控股 |
3 |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20.00 | 国资控股 |
4 | 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12.00 | 国资控股 |
5 | 赣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 | 10.00 | 国资控股 |
6 | 王佑任 | 2,000.00 | 8.00 | -- |
7 | 肖祖付 | 2,000.00 | 8.00 | -- |
8 | 杨为民 | 2,000.00 | 8.00 | -- |
9 | 黄平 | 1,250.00 | 5.00 | -- |
10 | 吴平 | 1,000.00 | 4.00 | -- |
11 | 于缘宝 | 1,000.00 | 4.00 | -- |
合计 | 25,000.00 | 100.00 |
序号 | 合伙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陈学俐 | 450.00 | 45.00 |
2 | 肖祖栋 | 350.00 | 35.00 |
3 | 肖素梅 | 100.00 | 10.00 |
4 | 深圳市磐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前海百富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25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肖祖核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从事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号 | P100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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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富源已于201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H3005)。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江西百富源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5年6月11日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334325220XC |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 赣州开发区香江大道88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前海百富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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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 投资额 | 占比 | 业务 |
1 | 江西赣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80.00% | 股权投资 |
2 | 南昌百富源睿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 | 51.00% | 股权投资 |
3 | 江西百富源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5,000.00 | 1.00% | 股权投资 |
4 | 深圳市磐石百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01.00 | 0.05% | 股权投资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 | 占比 | 业务 |
1 | 荣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125.95 | 20.6% | 商超 |
2 | 弘大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 2,219.78888 | 2.15% | 凝胶材料 |
3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 107,066.9685 | 0.55% | 新能源电池 |
4 | 北京中微锐芯科技有限公司 | 5,320.00 | 24.44% | 芯片 |
5 | 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545.08 | 1.02% | 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产销 |
6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 | 1.37% | 氟材料产销 |
7 | 江西正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45.00 | 2.76% | 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 |
8 | 西安因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517.2235 | 2.42% | 无人机+AI |
9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408.06 | 4.00% | 超细金属粉末 |
10 | 江西泽发光电有限公司 | 1,111.11 | 4.00% | 玻璃显示屏 |
11 | 赣州好朋友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 | 7.41% | 选矿设备制造 |
12 | 深圳飞扬骏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149.9983 | 6.98% | 天冬聚脲高分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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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查询,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及其份额持有人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内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协议、相关三会文件,查阅了公司自2016年以来的财务报表、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缴纳凭证等;
(2)查阅了宏悦合伙、岳龙合伙的工商资料、合伙协议、份额转让协议,公司员工名册,查询了股份支付费用相关凭证等;
(3)访谈了李上奎、于缘宝、李博、王兵、刘晓云等相关人员;
(4)查阅了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的工商资料,查阅了江西百富源投委会议事规则;
(5)取得了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及其份额持有人关于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的承诺;
(6)查阅了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份额持有人信息;
(7)查阅了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的银行流水;
(8)查阅了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银行流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历次股权转让有真实的背景,定价公允,价款已支付,涉及的相关税费已缴纳,估值与公司业绩匹配;
(2)宏悦合伙、岳龙合伙份额持有人均为公司员工,关于股份支付的认定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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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岳龙合伙份额持有人实际出资到位后未发生变动,宏悦合伙份额持有人实际出资到位后,1人因离职退出将份额转让给李博,该变动符合“闭环原则”不构成股份支付;
(4)李博持有岳龙合伙1,287.12万元合伙份额系根据其自身资金实力,后续无向其他员工转让予以激励的安排;
(5)王兵、刘晓云受让发行人价格参照近期第三方交易价格,无需进行股份支付;于缘宝解除股份代持系还原实际股权持有人,其购买股权价格系参照第三方股东交易价格,相关款项已在代持发生时支付,因此不构成股份支付;
(6)于缘宝通过江西百富源间接投资公司系因于缘宝2015年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江西百富源、江西百富源独立投资公司所致;
(7)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为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从事拟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并非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于缘宝为江西百富源有限合伙人,李上奎兼职前海百富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兼职前海百富源控股的江西赣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除前述关系外,前海百富源、江西百富源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3.关于社保与公积金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放弃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其中,9人放弃缴纳养老保险,4人放弃缴纳医疗保险,4人放弃缴纳失业保险,7人放弃缴纳生育保险,6人放弃缴纳工伤保险,92人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请发行人说明:(1) 上述未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是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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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相关员工就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事项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
(2) 上述未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是否存在被用工所在地及发行人所在地相关部门追责处罚的风险;(3) 未缴纳公积金的员工人数较多的原因,若足额缴纳公积金对公司各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3)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及原因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及具体原因如下:
项目 | 退休返聘 | 在其他单位缴纳 | 自愿放弃缴纳 | 合计 | 占在册人数比例 |
住房公积金 | 15 | 2 | 62 | 79 | 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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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未缴纳情形
公司其他未缴纳情形主要包括(1)其他单位缴纳:职工已在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自主放弃在公司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2)主动自愿放弃缴纳情形:受地域限制,部分职工不愿意承担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相对于退休后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更愿意选择每月拿到更多的现金,故主动提出申请要求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3)新员工入职:因公司部分新员工的当月入职时间晚于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截止日,公司将于次月起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若足额缴纳公积金对公司各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每月员工人数、已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及比例,经公司相关人员测算,若公司为全部员工缴纳公积金需补缴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补缴金额 | 8.65 | 51.90 | 51.94 | 43.04 |
净利润 | 1,990.57 | 5,296.45 | 4,336.42 | 1,657.21 |
占比 | 0.43% | 0.98% | 1.20%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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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核对;
(3)抽查工资发放表、社保申报表,与相关财务记录、银行回单核对;
(4)按照当地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与缴纳比例测算每月社保公积金并与账面核对。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若公司足额补缴社保,需补缴的金额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关于合作研发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江西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华金合金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建立合作研发关系。
请发行人说明:(1) 发行人与各合作方在合作研发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发行人承担的主要工作;(2) 合作研发项目的经费来源,费用的具体核算方式,应付合作研发款的确认依据,是否计入公司研发费用。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与各合作方在合作研发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发行人承担的主要工作
发行人一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战略,注重技术研发投入,曾先后与华南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广东华金合金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等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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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1、发行人子公司广州越珑于2015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华金合金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高性能低成本双喷嘴气雾化微细球形金属粉末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项目编号:
2014010129003),该项目在广东省科技厅备案。发行人与各合作方在合作研发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发行人承担的主要工作如下:
合作方 | 合作研发项目 | 发行人作用 | 合作方作用 | 发行人 承担主要工作 |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华金合金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 高性能低成本双喷嘴气雾化微细球形金属粉末的研发与产业化 | 完成钛合金、钴铬合金等粉末的产业化工作,为中试、批量生产提供所需场地、人力、物力和财力 | 华南理工大学:主导项目的研发工作;广东华金合金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完成铝合金、铜合金等粉末的产业化工作,为中试、批量生产提供所需场地、人力、物力和财力 | 技术人员协助华南理工大学开展项目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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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高性能低成本双喷嘴气雾化微细球形金属粉末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研发预计总投入500.00万元,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11月25日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签定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确认给予补助该项目专项经费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华南理工大学补助分配210万、发行人子公司广州越珑补助分配60万元、广东华金合金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补助分配30万元。专项经费已足额及时到位,广州省科技厅、财政厅于2015年11月23日将课题合作经费60万元转拨付至广州越珑。该项目合作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项目结题后由华南理工大学委托广东粤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合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3月10日出具的《华南理工大学性能低成本双喷嘴雾化微细球形金属粉末的研发及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报告》(粤信〔2020〕专字20059号)。发行人子公司广州越珑合作研发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预计经费来源 | 实际经费来源 | 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成果 | |||||||
方式 | 金额 | 方式 | 金额 | 材料费 | 人工费 | 设备 | 检测费及外协加工费 | 其他 | 小计 | 获得两项实用新型专利 |
补助资金 | 60 | 补助资金 | 60 | 49.09 | 41.77 | 38.45 | 27.1 | 4.83 | 161.24 | |
自筹资金 | 100 | 自筹资金 | 101.24 | 计入研发费用:123.33(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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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人工费根据每月研发人员工资表进行归集核算;折旧费根据研发设备折旧计算表每月核算;水电燃气费根据每月研发实验室水电燃气用量进行分摊核算,差旅费、检测费、资料费等其他零星费用根据实际经批准后的报销金额,计入当期研发费用。根据公司研发费用核算方式,该合作项目发行人子公司广州越珑共归集计入研发费用
123.33万元。公司应付合作研发款依据项目立项计划、合同履行进度及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费用确认研发费用。
2、发行人与江西理工大学进行的委托研发经费由发行人承担,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研发费用的具体核算方式:根据项目立项计划、项目进度单独核算和归集研发费用。应付研发款依据项目立项计划、合同履行进度及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费用计入公司研发费用。详情见下表:
委托研发项目 | 新型稀土复合各向异性软磁材料应用研究 | ||
受托单位 | 江西理工大学 | ||
合同履行期间 | 2019年3月-2020月6月 | ||
经费来源 | 投入自有资金61万元(含税) | ||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与付款金额 | 1、合同签约至七个工作日支付15万元; 2、合同签约至2019年10月15日支付至总额30万元; 3、合同签约至2019年12月15日支付至总额61万元。 | ||
实际付款日期与付款金额 | 2019年3月22日支付15万元(含税) | 2019年9月24日支付15万元(含税) | 2019年12月12日支付31万元(含税) |
项目进展 | 已经开展了各向异性软磁磁环的制备研究,得出了稳定的磁环制备工艺,完成了磁环的性能测试。 | 已经开展软磁材料的制备设备和检测分析仪器的调研,进行复合软磁材料的研究。 | 开展纳米析出氧化物弥散增强软磁材料研究,截止2020年6月30日项目已结题 |
研发费用 | 确认研发费用14.56万元 | 确认研发费用14.56万元 | 确认研发费用30.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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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评价、测试与合作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取得并检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查验相关合作条款约定,包括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合作内容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3)检查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4)核对凭证付款内容与期限是否与合同一致;
(5)向参与合作的研发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6)取得项目立项计划、项目支付明细、项目进展报告、项目结题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专利证书。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合作研发相关研发费用真实发生、完整且记录于准确的会计期间;公司应付合作研发款符合研发费用确认依据;研发费用的确认、归集与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9.关于产能利用率与产销率
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 报告期内羰基铁粉的产能利用率2019年明显下降的原因,雾化合金粉末产能利用率较低且增长较慢的原因;(2)软磁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吸波材料的产能利用率逐期下降的原因;
(3) 公司的产销率数据是否表明公司产品存在供过于求的情形,有关生产设备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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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报告期内羰基铁粉的产能利用率2019年明显下降的原因,雾化合金粉末产能利用率较低且增长较慢的原因
1、报告期内羰基铁粉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相关数据见下表
项目 | 期间 | ①产能(吨) | ②产量(产成品) | ③产量(含作为原材料深加工及产成品的总产量) | ④销量(吨) | 产能利用率(=③/①)注 | 产销率(=④/②) | |
羰基铁粉 | 2020年1-6月 | 1,750.00 | 799.13 | 自产产成品 | 799.13 | 756.89 | 74.22% | 94.71% |
外购粉制成产成品 | -- | |||||||
深加工使用 | 499.66 | |||||||
合计 | 1,298.79 | |||||||
2019年度 | 3,500.00 | 1,798.46 | 自产产成品 | 1,798.46 | 1,707.10 | 81.54% | 94.92% | |
外购粉制成产成品 | -- | |||||||
深加工使用 | 1,055.52 | |||||||
合计 | 2,853.98 | |||||||
2018年度 | 3,500.00 | 2,070.32 | 自产产成品 | 1,894.32 | 1,772.82 | 103.50% | 85.63% | |
外购粉制成产成品 | 176.00 | |||||||
深加工使用 | 1,728.03 | |||||||
合计 | 3,798.35 | |||||||
2017年度 | 3,500.00 | 1,310.85 | 自产产成品 | 1,168.24 | 1,123.92 | 65.01% | 85.74% | |
外购粉制成产成品 | 142.61 | |||||||
深加工使用 | 1,107.20 | |||||||
合计 | 2,4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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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利用率较高,公司满负荷生产;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2019年软磁粉末客户订单量下降明显,为避免存货积压,公司消化前期库存近114吨,减少深加工成软磁粉末用的羰基铁铁粉产量672吨,使得产能利用率降至81.54%。
2、报告期内雾化合金粉末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相关数据见下表
项目 | 期间 | ①产能(吨) | ②产量(产成品) | ③产量(含作为原材料深加工及产成品的总产量) | ④销量(吨) | 产能利用率(=③/①)注 | 产销率(=④/②) | |
雾化合金粉末 | 2020年1-6月 | 250 | 135.78 | 自产产成品 | 50.84 | 116.35 | 44.98% | 85.69% |
外购粉制成产成品 | 84.94 | |||||||
深加工使用 | 61.6 | |||||||
合计 | 197.38 | |||||||
2019年度 | 500 | 332.56 | 自产产成品 | 72.28 | 308.58 | 65.82% | 92.79% | |
外购粉制成产成品 | 260.28 | |||||||
深加工使用 | 256.8 | |||||||
合计 | 589.36 | |||||||
2018年度 | 500 | 217.7 | 自产产成品 | 103.64 | 163.90 | 59.70% | 75.29% | |
外购粉制成产成品 | 114.06 | |||||||
深加工使用 | 194.84 | |||||||
合计 | 412.54 | |||||||
2017年度 | 500 | 62.83 | 自产产成品 | 19.15 | 55.29 | 22.50% | 88.00% | |
外购粉制成产成品 | 43.68 | |||||||
深加工使用 | 93.37 | |||||||
合计 | 1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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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公司3,800Nm
/H氧气和7,600Nm
/H氮气空气分离系统投产后氮气可完全自产,生产成本将有效降低,雾化合金粉末产能将进一步释放。
同时,因公司雾化合金粉生产线规模相对较小、液氮供应距离公司较远,使得采购液氮等原材料运输成本较高,导致完全自产成本高于采购半成品进一步加工的成本,公司出于经济性考虑未完全自产,而是通过外购初级粉进行深加工,既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又能够发挥公司粉末后端处理的技术优势。公司外购的初级雾化合金粉经过后端工序加工为成品后销售,由于不占用前端制粉的瓶颈工序,因此,计算产能利用率时未考虑外购初级粉制成产成品的产量,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司雾化合金粉的产能利用率。
二、软磁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吸波材料的产能利用率逐期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软磁粉末、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吸波材料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相关数据见下表:
项目 | 期间 | ①产能(吨) | ②产量(产成品) | ③产量(含作为原材料深加工及产成品的总产量) | ④销量(吨) | 产能利用率(=③/①) | 产销率(=④/②) |
软磁粉 | 2020年1-6月 | 1,125.00 | 518.96 | 518.96 | 466.07 | 46.13% | 89.81% |
2019年度 | 2,250.00 | 969.86 | 969.86 | 970.35 | 43.10% | 100.05% | |
2018年度 | 1,800.00 | 1,618.68 | 1,618.68 | 1,521.07 | 89.93% | 93.97% | |
2017年度 | 1,200.00 | 1,095.27 | 1,095.27 | 1,048.43 | 91.27% | 95.72%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 2020年1-6月 | 250.00 | 46.99 | 46.99 | 36.63 | 18.80% | 77.95% |
2019年度 | 500.00 | 369.71 | 369.71 | 330.04 | 73.94% | 89.27% | |
2018年度 | 300.00 | 249.1 | 249.1 | 245.1 | 83.03% | 98.39% | |
2017年度 | 200.00 | 163.26 | 163.26 | 154.8 | 81.63% | 9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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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期间 | ①产能(吨) | ②产量(产成品) | ③产量(含作为原材料深加工及产成品的总产量) | ④销量(吨) | 产能利用率(=③/①) | 产销率(=④/②) |
吸波材料 | 2020年1-6月 | 25.00 | 12.53 | 12.53 | 11.71 | 50.12% | 93.46% |
2019年度 | 50.00 | 32.39 | 32.39 | 25.84 | 64.78% | 79.78% | |
2018年度 | 4.20注 | 2.97 | 2.97 | 2.63 | 70.71% | 88.55% | |
2017年度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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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属注射成型喂料2020年产能利用率下降,主要系喂料终端汽车市场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主要终端客户长城汽车2020年1-6月的总销量同比2019年1-6月下降19.95%,以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下游客户减少了对公司注射成型喂料的采购,导致产能利用率下滑。
(3)吸波材料系发行人2018年收购赣州蓝海后增加的生产线,报告期内,吸波材料产销规模发展迅速;但由于吸波材料主要应用于5G屏蔽行业和国防军工领域,截止目前公司未取得军工资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类产品的增长速度。
三、公司的产销率数据是否表明公司产品存在供过于求的情形,有关生产设备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1、报告各期产销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 | 2020年1月-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羰基铁粉 | 94.71% | 94.92% | 85.63% | 85.74% |
雾化合金粉末 | 85.69% | 92.79% | 75.29% | 88.00% |
软磁粉 | 89.81% | 100.05% | 93.97% | 95.72%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 77.95% | 89.27% | 98.39% | 94.82% |
吸波材料 | 93.46% | 79.78% | 88.55% | -- |
合计 | 91.69% | 95.40% | 89.10% | 90.51% |
单位 | 2020年1月-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本公司 | 91.69% | 95.40% | 89.10% | 90.51% |
博迁新材 | --- | --- | 50.58% | 6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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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2020年1月-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铂科新材 | --- | 89.76% | 92.49% | 94.17% |
东睦股份 | --- | 94.83% | 94.64% | 94.65% |
屹通新材 | --- | 98.67% | 101.95% | 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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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的波动具有合理原因,产销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产品不存在供过于求的情形;生产设备不存在减值风险。
10.关于销售模式及客户
10.1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经销模式为买断式经销。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依次为55.94%、59.38%和53.72%;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包括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Micrometals,Inc.等,公司原监事吴卫持有同心原 70%的股权,其女儿吴天骄持有公司4.59%股份。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向公司采购的产品,最终主要销售到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台达电子集团的子公司),产品实现了最终销售,但在“关联交易”章节,发行人披露同心原与五化交、万州化工共同经销悦安新材的产品,产品均销往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吴卫持股100%)。发行人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由2017年的1,327.62万元增长至2019年的6,211.82万元;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为商业伙伴,在经销公司产品的事宜上具有一致性,三家客户的销售数据合并计算;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成为2019年的第三大客户。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报告期各期向主要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的情况。
请发行人:(1) 分别披露直销、经销的前五大客户的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具体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占比、毛利率情况,对于收入波动、单价波动、毛利率波动、毛利率显著高于或低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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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毛利率的,请进一步说明波动的原因;(2) 披露产品销售最终客户前五大的金额、占比;(3) 结合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补充披露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请发行人说明:(1) 各期前五大直销客户的主要情况、历史合作情况如销售金额、时间、形成规模化销售的时间、获客途径;(2) 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方式,包括经销商的拓展、获取、对其资质评定的具体标准、与经销商之间的定价方式、结算方式(如票据,转账等)、价格调整机制等;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考核及淘汰等机制;
(3) 各期前五大经销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地址、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与经营状况、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合作背景、获取该经销商的方式、首次交易时间、形成规模化销售的时间、人员数量、销售人员数量、获客途径等,对于人员较少、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实缴资本较少的,说明上述经销商是否具有行业经验,是否满足公司对经销商的选择标准;结合前述情况及典型经销合同的相关约定,说明经销客户与公司之间是买断式经销的依据,公司的相关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4) 对于重要的经销商,说明简要的财务数据如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及净利润,是否仅为发行人或者大部分业务来自于发行人;说明报告期末的库存情况,并说明相关的终端销售客户的情况;(5) 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经销公司的产品的具体内容、金额、单价及公允性,三家客户销售金额合并计算的原因与合理性;通过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将发行人产品销往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多个经销商向同一客户销售公司产品类似的情形;(6) 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是否同时经销其他同类产品、采购公司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例、发行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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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用户情况及销售金额,发行人与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与其他经销商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7) 结合吴天骄入股发行人的背景和原因、时点、入股价格的公允性,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向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吴卫、吴天骄等输送利益的情形;(8) 按照最终客户应用领域分析收入的构成情况,不同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同一领域不同客户销售单价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对存在某一领域、单一客户的依赖;(9) 直销、经销模式下产品境内、外的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情况,产品种类、单价、毛利率差异情况;逐项分析报告期前五大直销、经销客户变化、销售额变化的原因;(10) 结合行业状况、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发展情况、主要客户与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厂商的合作情况、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等,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业务的可持续性;(11) 公司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企业的比较情况;未来客户集中度的变化趋势及对公司的影响;(12) 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与前五大客户公开披露的对公司的采购情况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13) 主要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及以下事项进行核查,说明具体核查过程、比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1) 经销收入的真实性,经销商是否存在囤货的行为,经销收入最终实现情况,报告期末经销商库存情况;经销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 截至目前对直销客户、经销商及终端客户的走访、函证等核查的具体情况,相关核查工作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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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分别披露直销、经销的前五大客户的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具体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占比、毛利率情况,对于收入波动、单价波动、毛利率波动、毛利率显著高于或低于公司平均毛利率的,请进一步说明波动的原因
1、直销模式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销模式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的具体产品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收入比例 |
2020年1-6月直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 ||||
1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注射成型喂料 | 2,086.40 | 24.97% |
2 | 安徽璜峪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 羰基铁粉、吸波材料 | 496.86 | 5.95% |
3 | 西安能仁机电化工有限公司 | 羰基铁粉 | 363.19 | 4.35% |
4 | 佛山瑞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 雾化合金粉 | 239.65 | 2.87% |
5 | IMARKETASIACO., LIMITED | 软磁粉 | 237.11 | 2.84% |
合计 | 3,423.21 | 40.97% | ||
2019年直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 ||||
1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雾化合金粉 羰基铁粉、注射成型喂料 | 6,211.82 | 29.56% |
2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注射成型喂料 | 1,036.68 | 4.93% |
3 | Micrometals,Inc. | 软磁粉、 羰基铁粉 | 873.50 | 4.16% |
4 | Indo-MIM Private Limited | 羰基铁粉 | 596.02 | 2.84% |
5 | IMARKETASIACO., LIMITED | 软磁粉 | 519.27 | 2.47% |
合计 | 9,237.30 | 43.95% | ||
2018年直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 ||||
1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 | 4,521.00 | 21.75% |
2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注射成型喂料 | 1,913.99 | 9.21% |
3 | Micrometals,Inc. | 软磁粉、羰基铁粉 | 1,540.04 | 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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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的具体产品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收入比例 |
4 | 威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软磁粉 | 615.32 | 2.96% |
5 | Indo-MIM Private Limited | 羰基铁粉 | 521.85 | 2.51% |
合计 | 9,112.21 | 43.84% | ||
2017年直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 ||||
1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注射成型喂料 | 1,327.62 | 11.43% |
2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注射成型喂料 | 1,024.24 | 8.82% |
3 | Indo-MIM Private Limited | 羰基铁粉 | 649.51 | 5.59% |
4 | Micrometals,Inc. | 软磁粉、羰基铁粉 | 392.81 | 3.38% |
5 | 东莞市鹏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软磁粉、羰基铁粉 | 213.48 | 1.84% |
合计 | 3,607.66 | 31.06%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 具体产品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收入比例 |
2020年1-6月经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 ||||
1 | 同心原 | 软磁粉 | 991.61 | 11.87% |
2 | United States Metal Powders, Inc. | 羰基铁粉 | 117.12 | 1.40% |
3 | 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注射成型喂料 | 115.97 | 1.39% |
4 | Vision Impex | 羰基铁粉 | 85.86 | 1.03% |
5 | PN TEK | 羰基铁粉 | 53.31 | 0.64% |
合计 | 1,363.87 | 16.32% | ||
2019年经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 ||||
1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软磁粉 | 1,971.84 | 9.38% |
2 | 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雾化合金粉、注射成型喂料 | 1,195.30 | 5.69% |
3 | Vision Impex | 羰基铁粉 | 466.24 | 2.22% |
4 | PN TEK | 雾化合金粉、软磁粉、羰基铁粉 | 180.99 | 0.86% |
5 | Hilti Manufactu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羰基铁粉 | 164.66 | 0.78% |
合计 | 3,979.03 | 1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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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 具体产品 | 金额 (万元) | 占主营收入比例 |
2018年经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 ||||
1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软磁粉 | 3,751.94 | 18.05% |
2 | United States Metal Powders, Inc. | 羰基铁粉 | 466.32 | 2.24% |
3 | VisionImpex | 羰基铁粉 | 444.32 | 2.14% |
4 | Hilti Manufactu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羰基铁粉 | 176.33 | 0.85% |
5 | PN TEK | 雾化合金粉、软磁粉、羰基铁粉 | 136.24 | 0.66% |
合计 | 4,975.16 | 23.94% | ||
2017年经销模式前五大客户 | ||||
1 | 同心原 | 软磁粉 | 3,104.46 | 26.72% |
2 | VisionImpex | 羰基铁粉 | 282.13 | 2.43% |
3 | Hilti Manufactu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羰基铁粉 | 213.24 | 1.84% |
4 | PN TEK | 软磁粉、羰基铁粉 | 127.46 | 1.10% |
5 | United States Metal Powders, Inc.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 | 120.17 | 1.03% |
合计 | 3,847.46 | 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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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为原料生产,因初级雾化合金粉不占用前端生产工序,因此,其毛利率较其他系列雾化合金粉产品低,因而使得该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东兴证券整理
(2)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主要采购软磁粉产品,通过同心原控股股东吴卫控制的铂科泰销售至华丰电子。2018年受益于下游终端客户采购规模的增长,华丰电子业务量增加,因此同心原及其相关方加大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2019年,华丰电子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来自美国终端3C行业客户的订单大幅减少,导致华丰电子对其出货量下降,通过产业链传导,使得同心原及其相关方在2018年、2019年对公司软磁粉产品的采购量出现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向同心原销售产品的单价保持稳定。软磁粉以羰基铁粉为原料生产,2018年由于公司改进生产工艺,羰基铁基础粉成本下降;此外,2018年公司对软磁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升级,减少了溶剂等主要原材料的耗用,这使得公司软磁粉产品2018年毛利率较2017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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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艾特尔
2018年发行人的不锈钢喂料通过东莞艾特尔销售至终端客户vivo手机零部件供应商,经试用后得到认可,于2019年大批量的使用,因此,2019年注射成型喂料销售金额大幅增长。2020年上半年,东莞艾特尔主要采购采购YWL-F75注射成型喂料,该型号产品销售单价较高,拉高了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平均单价。公司于2018年底扩建了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生产车间,加大了生产设备等基础设施投入,固定资产折旧相应增加,使得公司2019年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单位成本高于上年度,2019年公司向其销售的喂料的毛利率下降。
(4)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向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销售注射成型喂料产品。2018年,该客户使用公司注射成型喂料新开发出新产品,故对公司产品需求增加。2019年、2020年1-6月销售金额下降,主要系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的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导致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的订单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销售的注射成型喂料产品主要为YWL-FeNi8、YWL-304L等系列产品,上述产品单价及毛利保持稳定。
(5)Micrometals,Inc.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Micrometals,Inc.销售羰基铁粉产品,2018年受益于终端客户订单的增长,客户采购公司产品数量增长。2019年、2020年1-6月受中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影响,出口美国货物增加关税,发行人对该客户的单价及销售金额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进生产工艺,通过优化合成工序,提升了羰基铁粉系列产品的投入产出率,通过优化分解工序,降低了产品的单位能耗,单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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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降低,使羰基铁粉系列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上升。
二、披露产品销售最终客户前五大的金额、占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终端客户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终端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主营收入比例 | 主要销售产品 |
2020年1-6月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86.40 | 24.97%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注射成型喂料 |
同心原 | 991.61 | 11.87% | 软磁粉 | |
安徽璜峪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 496.86 | 5.95% | 羰基铁粉、吸波材料 | |
西安能仁机电化工有限公司 | 363.19 | 4.35% | 羰基铁粉 | |
佛山瑞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 239.65 | 2.87% | 雾化合金粉 | |
2019年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211.82 | 29.56%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注射成型喂料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1,971.84 | 9.38% | 软磁粉 | |
东莞艾特尔 | 1,195.30 | 5.69% | 雾化合金粉、注射成型喂料 |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1,036.68 | 4.93% | 注射成型喂料 | |
Micrometals,Inc. | 873.50 | 4.16% | 软磁粉、羰基铁粉 | |
2018年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21.00 | 21.75%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3,751.94 | 18.05% | 软磁粉 |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1,913.99 | 9.21% | 注射成型喂料 | |
Micrometals,Inc. | 1,540.04 | 7.41% | 软磁粉、羰基铁粉 | |
威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615.32 | 2.96% | 软磁粉 | |
2017年 | 同心原 | 3,104.46 | 26.72% | 软磁粉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1,327.62 | 11.43% | 注射成型喂料 |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24.24 | 8.82%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注射成型喂料 | |
Indo-MIM Private Limited | 649.51 | 5.59% | 羰基铁粉 | |
Micrometals,Inc. | 392.81 | 3.38% | 软磁粉、羰基铁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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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补充披露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6,498.64万元、12,342.30万元、11,289.14万元和4,177.7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94%、59.38%、53.72%和
50.00%。公司若不能通过技术、产品创新等方式及时满足上述客户的业务需求,或上述客户因为市场低迷等原因,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或者公司不能持续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因客户集中度较高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直销客户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地址 | 所属行业 | 股权结构 | 获客途径 | 首次交易时间 | 形成规模化销售的时间 |
1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4-11-29 | 11,534.73万元 | 江苏省常州市 | 金属制品业 | 上市公司 | 行业展会 | 2006年 | 2012年 |
2 | 安徽璜峪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 2018-3-12 | 3600万 | 安徽省萧县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姜耘:65% 无锡博轩电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5% | 上门开发 | 2019年 | 2020年 |
3 | 西安能仁机电化工有限公司 | 2016-8-16 | 350万 | 陕西省西安市 | 机电设备行业 | 姜益新:74.43%李卫荣:25.57% | 上门开发 | 2019年 | 2019年 |
4 | 佛山瑞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16-12-19 | 600万 | 广东省佛山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广州瑞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 | 行业展会 | 2017年 | 2020年 |
5 | IMARKETASIACO.,LIMITED | 2001-8-24 | 400万美元 | 香港 | 进出口行业 | 三星机电控股 | 他人介绍 | 2017年 | 2018年 |
6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2001-1-19 | 579万美元 | 广东省中山市 | 金属制品业 | 毛里求斯世界赞国际有限公司:100% | 上门开发 | 2011年 | 2012年 |
7 | Micrometals,Inc. | 1967-9-27 | 未提供 | 美国 | 未提供 | 董事长James R. Cox ,股份结构未公开披露 | 行业展会 | 2017年 | 2017年 |
8 | Indo-MIM Private Limited | 1997年 | 未提供 | 印度 | 金属制品行业 | Krishna Chivukula 100% | 行业展会 | 2013年 | 2013年 |
9 | 威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2003-9-10 | 3,750万美元 | 广东省惠州市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威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64.27% 威世香港有限公司:35.73% | 行业展会 | 2017年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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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地址 | 所属行业 | 股权结构 | 获客途径 | 首次交易时间 | 形成规模化销售的时间 |
10 | 东莞市鹏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2013-6-21 | 200万 | 广东省东莞市 | 佘曼辉:50% 王鹏:50% | 他人介绍 | 2013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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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具备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④经过考核期达到发行人业绩考核要求,成为公司的合格经销商;
2、与经销商之间的定价方式
公司结合产品成本,维持一定的毛利率空间确定产品价格区间;并根据产品的市场结构、竞争对手情况,与经销商协商确定销售定价,不考虑经销商终端客户售价,经销商获取提货价和终端售价之间的差额收益。
3、结算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经销商之间结算的方式为票据和银行转账。在经销模式中,发行人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确定信用政策,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赊销期(30-90天)和回款期限。公司定期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调整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
4、价格调整机制
公司针对主要基础型号产品制定了价格区间,实际销售价格会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客户采购量及商业信誉等因素而进行调整。具体订单销售价格会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客户采购量及商业信誉等因素而进行调整。
5、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考核及淘汰等机制;
(1)经销商管理机制:
①首先要求经销商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接受发行人相关销售政策。
②组织经销商对产品和技术服务的培训,以此更好的服务于终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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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经销商不得经销公司同类产品。
④划定经销商的经销区域,经销商不得跨区域开展销售业务。考核和淘汰机制;每年度根据经销商的区域市场状况制定年度经销任务,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內完成相关任务和要求的经销进行梳理和总结,如确因经销商自身原因和问题未达成销售任务,将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公司将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及时根据市场变化、竞争需要、供求关系调整经销商的考核指标。
三、各期前五大经销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地址、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与经营状况、股权结构、与公司的合作背景、获取该经销商的方式、首次交易时间、形成规模化销售的时间、人员数量、销售人员数量、获客途径等,对于人员较少、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实缴资本较少的,说明上述经销商是否具有行业经验,是否满足公司对经销商的选择标准;结合前述情况及典型经销合同的相关约定,说明经销客户与公司之间是买断式经销的依据,公司的相关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1、各期前五大经销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经销商共计8家,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
公司 | 苏州同心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万州化工有限公司 | 苏州商业大厦五化交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1-1-24 | 2007-1-9 | 1995-1-19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800万元 | 200万元 |
实缴资本 | 3000万元 | 200万元 | 200万元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35号 | 苏州市沧浪区劳动路28号华亭大厦1903室 | 苏州市金狮河沿45号 |
所属行业 | 化工原料行业 | 化工原料行业 | 化工原料行业 |
经营范围 | 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研发、加工生产物流设 | 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化品许可证范围经营); | 批发零售:油漆、化工原料(按许可证经营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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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苏州同心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万州化工有限公司 | 苏州商业大厦五化交有限责任公司 |
备;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食品添加剂、橡胶制品、金属制品、五金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非危险化学品、染料及中间体、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劳保用品、煤炭、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围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农机配件、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颜料、染料、橡塑制品、劳保用品、百货、针纺织品、制冷设备、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维修、安装及调试。承接室内装饰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状况 | 未见异常 | 未见异常 | 未见异常 |
股权结构 | 吴卫:70% 王翔:30% | 袁林:75% 杨虞巍:25% | 杨建林:100% |
与公司的合作背景 | 同心原地处长三角经济带核心区域,其主业为化工贸易、危化品存储等供应链配套业务,经过多年的经营 ,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通过自身渠道将产品销售至华丰电子。 | 属于同心原商业伙伴。 | 属于同心原商业伙伴。 |
获取该经销商的方式 | 他人介绍 | 通过同心原介绍 | 通过同心原介绍 |
首次交易时间 | 2014年 | 2018年 | 2018年 |
形成规模化销售的时间 | 2014年 | 2018年 | 2018年 |
人员数量 | 50 | 10 | 10 |
销售人员数量 | 2 | 6 | 7 |
获客途径 | 专供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供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专供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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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5-4-13 |
注册资本 | 480万 |
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747号1301室 |
所属行业 | 贸易行业 |
经营范围 | 研发、销售:高性能膜材料、粉末冶金粉体材料、五金金属材料、塑胶材料、模具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经营状况 | 未见异常 |
股权结构 | 杨燕:52% 郑辉:24% 徐永菊:24% |
与公司的合作背景 | 东莞艾特尔股东具备多年行业经验,在珠三角低于具备一定的行业资源,主要针对手机终端类客户市场,开展市场开拓。 |
获取该经销商的方式 | 展会 |
首次交易时间 | 2018年 |
形成规模化销售的时间 | 2019年 |
人员数量 | 6 |
销售人员数量 | 4 |
获客途径 | 他人介绍 |
公司 | Hilti Manufactu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PN TEK | Vision Impex | United States Metal Powders, Inc.注 |
成立时间 | 2010-3-20 | 2012-8-21 | 2010-1-1 | 1918-4-23 |
注册资本 | 1,146,750,000卢比 | 1亿韩元 | 15,000,000卢比 | 110,000美元 |
地址 | Gujarat India | 109# Steel Land SB Center 21 Oido-ro Sihenng-si Gyeonggi-do Korea | 10/12,SYMPHONI,HIGHLAND RISIDENCY,THANE,Maharashtra | 2115 Little Gap Road, Palmerton, PA 18071, USA |
所属行业 | 金刚石工具 | 贸易行业 | 贸易行业 | 贸易行业 |
经营范围 | 金刚石工具 | 钴金属粉末、羰基铁粉、金属3D打印粉末贸易 | 进口金属粉末在印度销售 | 进口金属粉末在美国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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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Hilti Manufactur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PN TEK | Vision Impex | United States Metal Powders, Inc.注 |
经营状况 | 未见异常 | 未见异常 | 未见异常 | -- |
股权结构 | 未提供 | Park Yong Sun:100% | VinnIe Pradeep Abrol:100% | -- |
与公司的合作背景 | 进口公司产品,为Hilti集团供货 | 进口公司产品,在韩国国内开展市场开拓。 | 进口公司产品,在印度开展市场开拓。 | 进口公司产品,在美国开展市场开拓。 |
获取该经销商的方式 | 他人介绍 | 展会 | 他人介绍 | 展会 |
首次交易时间 | 2010年 | 2012年 | 2010年 | 2014年 |
形成规模化销售的时间 | 2013年 | 2013年 | 2013年 | 2015年 |
人员数量 | 450 | 4 | 5 | -- |
销售人员数量 | 2 | 2 | 1 | -- |
获客途径 | 为Hilti集团供货 | 展会,他人介绍 | 展会 | 展会,他人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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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有所差异。
公司与国外贸易商客户的合同,主要按照FOB、CIF条款约定双方的风险报酬转移。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已取得报关单,已经取得收款权利凭证。基于此,公司在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公司与国内经销商客户的合同,约定货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及签收之时转移至经销商。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购货方已签收确认收货,已经取得收款权利凭证。基于此,公司在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收入。
四、对于重要的经销商,说明简要的财务数据如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及净利润,是否仅为发行人或者大部分业务来自于发行人;说明报告期末的库存情况,并说明相关的终端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重要的经销商包括同心原和东莞市艾特尔,上述两家公司基于自身的行业资源积累、客户积累,自行开发客户,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作为经销商,根据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其不能经销同行同类产品。截至目前,其大部分业务来自于发行人。
报告期内,同心原采购的产品通过吴卫控制的铂科泰销往华丰电子,华丰电子隶属于台达集团主要生产电感产品,主要为手机厂和汽车生产商提供配套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东莞市艾特尔主要销售雾化合金粉和金属注射成型喂料,该公司采购该材料后销售给东莞市金材五金有限公司、东莞市多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环钜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等下游客户进行3C产品的结构件生产,供给VIVO集团等用于生产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
上述两家公司资产、收入规模与经销发行人产品规模相适应,期末存在少量库存,主要系为保证供货而设置的安全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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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经销公司的产品的具体内容、金额、单价及公允性,三家客户销售金额合并计算的原因与合理性;通过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将发行人产品销往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多个经销商向同一客户销售公司产品类似的情形
1、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经销公司的产品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销售产品的情况如下:
期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具体内容 | 金额(万元) |
2020年1-6月 | 同心原 | 软磁粉系列产品T8A、T8A3、T8A3-6JY、T8SK、T8SK-B等 | 991.61 |
2019年 | 五化交 | 软磁粉系列产品T8A、T8A3、T8A3-6JY、T8SK、T8SK-B等 | 42.80 |
万州化工 | 346.97 | ||
同心原 | 1,582.07 | ||
合计 | 1,971.84 | ||
2018年 | 五化交 | 软磁粉系列产品T8A、T8A3、T8A3-6JY、T8SK、T8SK-B等 | 932.72 |
万州化工 | 139.38 | ||
同心原 | 2,679.83 | ||
合计 | 3,751.94 | ||
2017年 | 同心原 | 软磁粉系列产品T8A、T8A3、T8A3-6JY、T8SK、T8SK-B等 | 3,1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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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万元/吨
项目注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销售金额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991.61 | 1,971.84 | 3,751.94 | 3,104.46 |
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 1,009.71 | 1,657.76 | 2,190.87 | 855.66 | |
销售单价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4.60 | 4.54 | 4.51 | 4.36 |
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 4.32 | 4.61 | 4.65 | 4.66 | |
差异率 | 6.48% | -1.52% | -3.23% | -6.44% | |
毛利率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42.62% | 46.29% | 47.03% | 34.53% |
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 41.13% | 48.61% | 48.74% | 40.03% | |
差异率 | 1.49% | -2.32% | -1.71%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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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增加银行流水以提高银行融资能力的目的,本公司与行业合作伙伴的苏州同心原进行沟通了解到,苏州同心原是悦安新材公司产品的经销商,双方合作多年,悦安新材公司供货稳定,最终下游客户回款及时,现金流比较稳定,出于支持本公司提升银行融资能力的角度,同心原与本公司商定,并经悦安新材公司同意后,本公司亦成为悦安新材公司产品的经销商,定价政策与苏州同心原一致,销售对象为本公司与苏州同心原所商定的客户。”
同心原与万州化工、五化交虽然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在经销发行人产品上具有一致性,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并披露三家客户销售金额。
4、通过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将发行人产品销往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的原因
(1)铂科泰为华丰电子合格供应商,同心原需通过铂科泰向华丰电子销售。
(2)铂科泰与同心原均为吴卫控制的企业,其流转过程中存在差价为吴卫企业内部之间的差价,并不影响从发行人采购的价格,及最终向华丰电子销售的价格。
(3)同心原利用其自身的区位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自行开发了终端客户华丰电子,自2014年以来,发行人与同心原维持了稳定的合作模式。我国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粉末冶金产业集群聚集,对超细金属粉末及相关产品的需求量较大,是公司重要的目标市场之一;发行人由于规模相对较小,重心侧重研发,对市场开拓投入精力相对有限。而同心原地处苏州,处于长三角经济带核心区域,其主业为化工贸易、危化品存储等供应链配套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同心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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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众多工业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同时,由于公司产品的特殊性,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及时响应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心原所处地理位置距离客户较近,能够做到及时、快速响应,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客户关系,促进产品的销售。
同心原作为经销商,赚取经销利润符合商业逻辑。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心原的定价原则保持了稳定,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行为。
5、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多个经销商向同一客户销售公司产品类似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将发行人产品销往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外,发行人不存在多个经销商向同一客户销售公司产品类似的情形。
六、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是否同时经销其他同类产品、采购公司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例、发行人产品最终用户情况及销售金额,发行人与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与其他经销商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
1、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是否同时经销其他同类产品、采购公司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例、发行人产品最终用户情况及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不存在同时经销其他同类产品的情况,采购公司产品占公司同类产品的比例分别为66.71%、
52.09%、41.74%和43.55%。
报告期内,同心原及其相关方不存在同时经销其他同类产品的情况,其软磁粉系列产品均从发行人处采购。同心原采购的发行人产品,主要通过吴卫控股的铂科泰进行销售,主要客户为吴江华丰电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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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产品全部销往该公司。
2、发行人与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与其他经销商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
发行人与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与其他主要经销商的比较情况如下:
经销商 | 销售具体产品 | 主要交易 方式 | 支付方式 | 交易价格 | 信用政策 |
PN TEK | 雾化合金粉、软磁粉、羰基铁粉 | 货到付款 | 银行转账 | 见本问题回复之 “【发行人补充披露】” | 见提单付款 |
PMCtec GmbH | 雾化合金粉、软磁粉、羰基铁粉 | 货到付款 | 银行转账 | 月结30天 | |
东莞艾特尔 | 雾化合金粉、注射成型喂料 | 货到付款 | 银行转账 | 月结30天,2019年8月开始改为月结60天 | |
United States Metal Powders, Inc. | 雾化合金粉、羰基铁粉 | 货到付款 | 银行转账 | 收到货后50天 | |
Vision Impex | 羰基铁粉 | 货到付款 | 银行转账 | 见提单付款 |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软磁粉 | 货到付款 | 银行承兑汇票 | 月结45天,当月底付上个月15号前到票的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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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香港顺安将其持有的悦安有限40%股权转让给岳龙科技,深圳鑫盈源将其持有的悦安有限20%股权转让给岳龙生物,股权转让款合计5,150万元。岳龙生物、岳龙科技系由李上奎及其配偶杨红、儿子李博持股的公司,一方面,由于李上奎资金实力有限,且合同约定的付款交割期限较短;另一方面,于缘宝、吴天骄看好公司的发展,有意向承接部分股权;同时,考虑尽快完成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于缘宝、吴天骄与岳龙生物、岳龙科技分别签署了《委托代持股权协议》:由于缘宝出资1,225万元,获得悦安有限股权750万元,分别由岳龙科技代持250万元、由岳龙生物代持500万元;由吴天骄出资900万元,获得悦安有限股权500万元,全部由岳龙科技代持。
该次交易,发行人整体估值9,000万元,为无关联第三方香港股东退出的交易估值,吴天骄入股价格公允。
2、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向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吴卫、吴天骄等输送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心原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项目注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销售金额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991.61 | 1,971.84 | 3,751.94 | 3,104.46 |
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 1,009.71 | 1,657.76 | 2,190.87 | 855.66 | |
销售单价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4.60 | 4.54 | 4.51 | 4.36 |
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 4.32 | 4.61 | 4.65 | 4.66 | |
差异 | 6.48% | -1.52% | -3.23% | -6.44% | |
毛利率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42.62% | 46.29% | 47.03% | 34.53% |
其他非关联方客户 | 41.13% | 48.61% | 48.74% | 40.03% | |
差异 | 1.49% | -2.32% | -1.71%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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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型号。
公司针对主要基础型号产品制定了价格区间,实际销售价格会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客户采购量及商业信誉等因素而进行调整。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向同心原及其相关方的销售单价与向非关联方的可比产品销售单价差异率整体较小,交易价格和销售毛利率与其他非关联方客户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发行人不存在向同心原/万州化工/五化交、吴卫、吴天骄等输送利益的情形。
八、按照最终客户应用领域分析收入的构成情况,不同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同一领域不同客户销售单价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对存在某一领域、单一客户的依赖
1、按照最终客户应用领域分析收入的构成情况
经查询公司下游终端客户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3C领域、电子元器件、高端汽车精密零部件,此外,公司还成功拓展了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雷达波吸收及信号屏蔽等高尖端应用市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3C领域 | 2,639.67 | 31.59% | 8,253.29 | 39.27% | 4,846.78 | 23.32% | 1,214.81 | 10.46% |
电动工具 | 291.71 | 3.49% | 751.51 | 3.58% | 799.82 | 3.85% | 520.83 | 4.48% |
电子元器件 | 2,507.61 | 30.01% | 5,700.29 | 27.12% | 8,474.46 | 40.77% | 4,985.83 | 42.92% |
金刚石工具 | 554.92 | 6.64% | 1,751.58 | 8.33% | 1,803.87 | 8.68% | 1,546.53 | 13.31% |
军用吸波材料 | 625.20 | 7.48% | 372.08 | 1.77% | 157.24 | 0.76% | 66.44 | 0.57% |
民用吸波材料 | 226.13 | 2.71% | 369.85 | 1.76% | 48.32 | 0.23% | 107.27 | 0.92% |
汽车零部件 | 341.66 | 4.09% | 2,346.30 | 11.16% | 3,098.99 | 14.91% | 2,484.34 | 21.39% |
其它 | 1,168.61 | 13.99% | 1,471.78 | 7.00% | 1,555.79 | 7.49% | 690.53 | 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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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总计 | 8,355.52 | 100.00% | 21,016.69 | 100.00% | 20,785.27 | 100.00% | 11,616.5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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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
公司主要产品主要应用3C领域、电子元器件领域和汽车零部件领域,报告期各期在单个领域内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未超过40%,对单一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未超过30%。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产品种类的增多,公司产品将应用到更多的领域,公司不存在依赖某一领域、某一客户的情况。
九、直销、经销模式下产品境内、外的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情况,产品种类、单价、毛利率差异情况;逐项分析报告期前五大直销、经销客户变化、销售额变化的原因
1、直销、经销模式下产品境内、外的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情况,产品种类、单价、毛利率差异情况
(1)直销、经销模式下产品境内、外的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直销、经销模式下产品境内、外的销售收入情况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模式 | 区域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销模式 | 境内 | 5,586.71 | 66.86% | 12,765.95 | 60.74% | 11,005.58 | 52.95% | 5,235.27 | 45.07% |
境外 | 1,228.17 | 14.70% | 3,831.24 | 18.23% | 4,503.32 | 21.67% | 2,179.29 | 18.76% | |
小计 | 6,814.88 | 81.56% | 16,597.19 | 78.97% | 15,508.91 | 74.61% | 7,414.56 | 63.83% | |
经销模式 | 境内 | 1,107.58 | 13.26% | 3,167.14 | 15.07% | 3,760.54 | 18.09% | 3,104.46 | 26.72% |
境外 | 433.06 | 5.18% | 1,252.35 | 5.96% | 1,515.82 | 7.29% | 1,097.56 | 9.45% | |
小计 | 1,540.64 | 18.44% | 4,419.50 | 21.03% | 5,276.36 | 25.39% | 4,202.02 | 36.17% | |
合计 | 8,355.52 | 100.00% | 21,016.69 | 100.00% | 20,785.27 | 100.00% | 11,616.5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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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情况”
(2)直销、经销模式下产品种类、单价、毛利率差异情况
①羰基铁粉
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模式下羰基铁粉系列产品单价情况如下:
期间 | 模式 | 收入金额(万元) | 单价(元/kg) |
2020年1-6月 | 经销模式 | 432.37 | 55.11 |
直销模式 | 2,594.17 | 38.24 | |
合计 | 3,026.53 | 39.99 | |
2019年 | 经销模式 | 1,241.40 | 52.40 |
直销模式 | 5,875.72 | 39.97 | |
合计 | 7,117.12 | 41.69 | |
2018年 | 经销模式 | 1,393.81 | 46.72 |
直销模式 | 5,416.22 | 36.73 | |
合计 | 6,810.03 | 38.41 | |
2017年 | 经销模式 | 1,041.01 | 51.91 |
直销模式 | 3,436.02 | 37.21 | |
合计 | 4,477.03 | 39.83 |
期间 | 模式 | 收入金额(万元) | 单价(元/kg) |
2020年1-6月 | 经销模式 | 0.69 | 55.20 |
直销模式 | 2,514.98 | 21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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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模式 | 收入金额(万元) | 单价(元/kg) |
合计 | 2,515.67 | 216.21 | |
2019年 | 经销模式 | 203.56 | 46.30 |
直销模式 | 5,644.45 | 213.31 | |
合计 | 5,848.02 | 189.51 | |
2018年 | 经销模式 | 105.15 | 40.12 |
直销模式 | 4,318.58 | 313.65 | |
合计 | 4,423.73 | 269.90 | |
2017年 | 经销模式 | 31.79 | 30.05 |
直销模式 | 911.95 | 203.94 | |
合计 | 943.73 | 17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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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钴价格情况参见问“题11.1”之“发行人补充说明”之“二、量化分析电解钴、雾化合金粉的采购均价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市场价格波动是否一致”。
③软磁粉
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模式下软磁粉系列产品单价情况如下:
期间 | 模式 | 收入金额(万元) | 单价(元/kg) |
2020年1-6月 | 经销模式 | 991.61 | 46.07 |
直销模式 | 1,285.37 | 51.25 | |
合计 | 2,276.98 | 48.86 | |
2019年 | 经销模式 | 1,975.43 | 45.38 |
直销模式 | 2,748.92 | 51.38 | |
合计 | 4,724.35 | 48.69 | |
2018年 | 经销模式 | 3,768.80 | 45.05 |
直销模式 | 3,433.40 | 50.16 | |
合计 | 7,202.20 | 47.35 | |
2017年 | 经销模式 | 3,129.23 | 43.50 |
直销模式 | 1,524.64 | 46.32 | |
合计 | 4,653.87 | 4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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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模式下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单价情况如下:
期间 | 模式 | 收入金额(万元) | 单价(元/kg) |
2020年1-6月 | 经销模式 | 115.97 | 190.71 |
直销模式 | 205.17 | 67.17 | |
合计 | 321.14 | 87.68 | |
2019年 | 经销模式 | 999.10 | 86.06 |
直销模式 | 1,796.31 | 83.96 | |
合计 | 2,795.41 | 84.70 | |
2018年 | 经销模式 | 8.60 | 63.70 |
直销模式 | 2,313.40 | 94.91 | |
合计 | 2,321.99 | 94.74 | |
2017年 | 经销模式 | - | - |
直销模式 | 1,541.95 | 99.61 | |
合计 | 1,541.95 | 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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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期间 | 模式 | 收入金额(万元) | 单价(元/kg) |
2020年1-6月 | 经销模式 | - | - |
直销模式 | 215.20 | 183.81 | |
合计 | 215.20 | 183.81 | |
2019年 | 经销模式 | - | - |
直销模式 | 531.79 | 205.76 | |
合计 | 531.79 | 205.76 | |
2018年 | 经销模式 | - | - |
直销模式 | 27.31 | 103.92 | |
合计 | 27.31 | 103.92 | |
2017年 | 经销模式 | - | - |
直销模式 | - | - | |
合计 | - | - |
销售明细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雾化合金粉 | 2,076.39 | 5,236.26 | 4,112.22 | 835.80 |
羰基铁粉 | 5.52 | 807.74 | 408.78 | 84.01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 4.49 | 167.83 | -- | 104.43 |
合计 | 2,086.40 | 6,211.82 | 4,521.00 | 1,0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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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销售额逐年增加,主要系精研科技配合其手机客户开发的新项目并实现量产,主要材料以钴铬合金系列雾化合金粉为主。
报告期内羰基铁粉收入分别为84.01万元、408.78万元、807.74万元和5.52万元,2017-2019年销售额逐年增加,主要系精研科技配合客户开发汽车项目并实现量产,涉及发行人的产品系列主要有铁基铁镍合金、铁钼合金等。
报告期内金属注射成型喂料收入分别为104.43万元、0万元、
167.83万元和4.49万元,金属注射成型喂料销售额总体较小,主要系精研科技具备生产注射成型喂料的设备和产能,可以通过自身加工生产喂料,从而其根据自身生产情况调整对外采购量。
②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销售明细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注射成型喂料 | 0.43 | 1,036.68 | 1,913.99 | 1,327.62 |
合计 | 0.43 | 1,036.68 | 1,913.99 | 1,327.62 |
销售明细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羰基铁粉 | 64.94 | 596.02 | 521.85 | 649.51 |
合计 | 64.94 | 596.02 | 521.85 | 6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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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Indo-MIM Private Limited于2011年开始合作,主要采购公司羰基铁粉产品用以生产汽车零配件,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发行人逐步利用自身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优势赢取客户的信任。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与Indo-MIM Private Limited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金额维持稳定;2020年1-6月,受新冠疫情的影响,Indo-MIM Private Limited的采购额下降较大。
④ Micrometals,Inc.
单位:万元
销售明细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羰基铁粉 | 140.40 | 840.58 | 1,182.53 | 340.82 |
软磁粉 | 25.71 | 32.92 | 357.51 | 51.99 |
合计 | 166.10 | 873.50 | 1,540.04 | 392.81 |
销售明细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软磁粉 | --- | 209.53 | 615.32 | 7.18 |
合计 | --- | 209.53 | 615.32 | 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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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出现了较大下滑。
(2)前五大经销客户变化、销售金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为同心原及其关联方和东莞艾特尔,其销售情况如下:
①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单位:万元
销售明细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软磁粉 | 991.61 | 1,971.84 | 3,751.94 | 3,104.46 |
合计 | 991.61 | 1,971.84 | 3,751.94 | 3,104.46 |
销售明细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注射成型喂料 | 115.97 | 999.10 | 8.60 | -- |
合金粉 | -- | 196.20 | -- | -- |
合计 | 115.97 | 1,195.30 | 8.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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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该客户得到了终端客户VIVO集团的认可并得到大批量的使用。基于前期的开发努力,2019年销售金额的迅速增长。
十、结合行业状况、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发展情况、主要客户与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厂商的合作情况、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等,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业务的可持续性
1、行业状况
近年来,随着金属注射成型、热喷涂、金属快速成形、电子表面贴装等技术的发展,对微细粉体材料的粒度、纯净度、形貌等方面的性能要求逐渐提高,进而推动粉末制备技术朝着高致密化、高性能化、低成本方向发展。但是,国内金属粉末在制造工艺、产品质量、差别化和功能化水平等技术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仍具有一定差距,且国内大多数金属粉末企业规模较小,金属粉末产品也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市场,适用于金属注射成型、3D打印工艺等领域的高端产品只有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少数企业可以实现规模化生产。金属粉末是粉末冶金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它的产量、品质决定着粉末冶金工业的发展,原材料的任何变动会影响到粉末冶金行业产品的质量、成本等,向优质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较为集中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
2、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发展情况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快速反应的服务体系,与多个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得到了台达电子集团、韩国三星电机等电子元器件行业龙头公司,VIVO集团和精研科技(300709.SZ)等3C产品行业知名公司,以及专业从事高端汽车零配件制造的保来得(Porite)、Indo-MIM Private Limited等知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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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认可。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主流企业,管理较为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强,与该等客户的深度合作使公司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3、主要客户与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厂商的合作情况
德国巴斯夫最早开始生产羰基铁粉,在世界范围内,德国巴斯夫长期处于行业主导地位。公司主要客户中,Indo-MIM PrivateLimited、台达电子集团、VIVO集团均与其开展业务合作。近年来,随着国内技术发展及进步,以公司为代表的生产企业在羰基铁粉研发、生产及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在国内实现了羰基铁粉的规模化生产,与巴斯夫展开竞争。以羰基铁粉为基础,公司逐渐拓展至雾化合金粉、软磁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微波吸收材料等产品,系列产品与羰基铁粉有较强的技术及客户协同性,产品种类的增加便利了客户开展一揽子采购,提高了客户对公司的黏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开展进口替代,主要客户对海外进口相关系列材料的依赖逐渐降低。
4、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例
分散供应商采购是下游终端客户保证经营稳健的普遍策略,终端客户在同一类产品中可能会同时采购发行人竞争对手的产品。在高端产品领域,公司凭借规模、技术及先发优势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在市场口碑、客户基础等方面建立优势。另外,国外厂商长期占据相当部分的高端产品市场份额,公司进口替代仍有很大空间。
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粉末冶金分会发布的关于2019年主要金属粉末的生产销售统计报告显示,全国(统计6家主要企业)羰基铁粉产量10,250吨,发行人2019年羰基铁粉产量2,853.98吨,产量占比27.84%。公司在羰基铁粉领域居于国内市场重要地位,为羰基铁粉细分市场的全球主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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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情况
公司与精研科技、同心原、Indo-MIM Private Limited等客户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就销售产品的交付方式、质量标准、验收方式、结算方式、合同期限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并与该等公司保持了长期、连续、稳定的供应关系。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6、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业务的可持续性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快速反应的服务体系,树立了“悦安微特”品牌,并凭借品牌优势不断积累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与境内外主要客户长期合作,并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合作较为深入。
得益于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的具有可持续性。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上,形成了自己的技术特色优势。针对客户的潜在需求,公司在新合金材料的开发上,从试制到量产开发周期大约一个月,相对海外竞争对手开发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大大缩短了客户产品的研发周期,为客户创造了价值,增强了客户粘性。
十一、公司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企业的比较情况;未来客户集中度的变化趋势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企业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3C、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金刚石工具行业,上述行业均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进入门槛较高,行业内企业大多已在该行业深耕多年,业务规模较大,行业集中度高。而选择发行人产品的客户大多为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的行业内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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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此,发行人下游行业特性使得发行人客户集中度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客户集中度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博迁新材 | 暂未披露 | 暂未披露 | 84.15% | 76.57% |
铂科新材 | 暂未披露 | 47.81% | 55.13% | 53.51% |
发行人 | 50.00% | 53.72% | 59.38% | 5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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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汽车零部件等不同领域,随着公司市场开拓的深入,公司将在金刚石工具、软磁材料、金属注射成型喂料、5G屏蔽材料方面重点突破,未来客户集中度将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
十二、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与前五大客户公开披露的对公司的采购情况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仅精研科技(300709.SZ)公开披露了财务信息,根据精研科技披露的年报信息以及向发行人函证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精研科技的销售金额与精研科技向发行人的采购金额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悦安新材销售金额 | 6,211.82 | 4,522.19 | 1,025.22 |
精研科技采购金额 | 5,594.13 | 4,603.52 | 94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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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悦安新材销售确认金额(A) | 2019年度精研科技采购函证金额(B) | 精研科技2018年采购、2019年入库金额(C) | 精研科技2019年采购、2020年入库金额(D) | 差异比对 A-(B-C+D) |
6,211.82 | 5,594.13 | -- | 617.70 | -- |
2018年度悦安新材销售确认金额(A) | 2018年度精研科技采购函证金额(B) | 精研科技2017年采购、2018年入库金额(C) | 精研科技2018年采购、2019年入库金额(D) | 差异比对 A-(B-C+D) |
4,522.19 | 4,603.52 | 81.33 | -- | -- |
2017年度悦安新材销售确认金额(A) | 2017年度精研科技采购函证金额(B) | 精研科技2016年采购、2017年入库金额(C) | 精研科技2017年采购、2018年入库金额(D) | 差异比对 A-(B-C+D) |
1,025.22 | 944.67 | 0.78 | 81.33 | -- |
序号 | 主要客户名称 |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
1 | 苏州同心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该公司控股股东吴卫2016年11月-2017年12月任公司监事,2017年11月-2017年12月任赣州悦龙监事;截止2019年8月其女儿吴天骄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目前持有公司4.59%股份 |
2 | 苏州市万州化工有限公司 | 同心原商业伙伴,在经销发行人产品事宜上具有一致性,产品均销往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由铂科泰统一销往华丰电子 |
3 | 苏州商业大厦五化交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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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销售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
(2)通过外部工商查询平台(企查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客户及新增经销商客户进行背景调查;
(3)对报告期内经销业务占比、主要经销商收入变化、各月度经销商收入波动等进行分析;
(4)检查经销商合同相关条款,确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检查账面收入与纳税申报数据的差异情况,针对经销商收入重点核查期后是否存在大额退货或收入调减的情况;
(5)对主要经销商客户进行走访,通过与经销商的访谈了解了经销商销售流程、合同实际执行、货款结算等情况;
(6)对报告期内的经销商的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访谈,对其销售收入情况进行函证;
(7)对经销商销售回款的真实性进行详细核查,获取银行流水并与独立获取的银行盖章确认的纸质版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确认销售回款的真实性;
(8)对于主要经销商同心原及其相关方、东莞艾特尔,选取其销售样本,实施细节测试,检查经销商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订单、主要合同条款、发票、出库单、运输单、签收单、银行回单,核查最终销售实现情况;
(9)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内的销售额,对主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了解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场所、与公司的合作历史、经营模式、销售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情况;
对直销客户、经销商及终端客户的走访、函证等核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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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8,355.52 | 21,016.69 | 20,785.27 | 11,616.58 |
其中:直销 | 6,814.88 | 16,597.19 | 15,508.91 | 7,414.56 |
经销 | 1,540.64 | 4,419.50 | 5,276.36 | 4,202.02 |
回函金额 | 5,763.53 | 14,568.73 | 14,741.95 | 8,459.49 |
其中:直销 | 4,379.39 | 10,600.00 | 9,934.53 | 4,825.27 |
经销 | 1,384.15 | 3,968.73 | 4,807.42 | 3,634.22 |
回函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68.98% | 69.32% | 70.92% | 72.82% |
其中:直销 | 64.26% | 63.87% | 64.06% | 65.08% |
经销 | 89.84% | 89.80% | 91.11% | 86.49% |
走访客户销售额 | 4,166.18 | 13,663.03 | 13,255.32 | 7,663.08 |
其中:直销 | 2,919.42 | 9,848.65 | 8,914.21 | 4,149.03 |
经销 | 1,246.75 | 3,814.38 | 4,341.10 | 3,514.05 |
走访客户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49.86% | 65.01% | 63.77% | 65.97% |
其中:直销 | 42.84% | 59.34% | 57.48% | 55.96% |
经销 | 80.92% | 86.31% | 82.27% | 8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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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焦炭、纯铁、铁硅合金等,同时为满足客户交货期以及不同规格产品品质的要求,公司也会采购部分初级金属粉末作为原材料补充;报告期内海绵铁、雾化合金粉的采购金额较大,电解钴、雾化合金粉的采购均价波动较大。另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呈现先升后降的变化趋势,主要能源水、电的消耗金额变化趋势不一致。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请发行人说明:(1) 海绵铁、雾化合金粉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金额、数量、单价等情况,不同供应商的采购单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与市场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雾化合金粉的采购金额快速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公司对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依赖;(2) 量化分析电解钴、雾化合金粉的采购均价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市场价格波动是否一致;(3) 电解钴、雾化合金粉的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是否存在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导致存货跌价的风险;发行人是否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4)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化不一致,主要能源水、电的消耗金额变化趋势不一致且与营业收入变化不一致的原因与合理性,量化分析说明公司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和存货在数量等方面的勾稽关系,水电消耗和生产经营的匹配关系。
【回复】【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海绵铁、液氨、焦炭、纯铁、铁硅合金等,同时为满足客户交货期以及不同规格产品品质的要求,公司也会采购部分初级金属粉末作为原材料补充。公司与多家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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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均可得到稳定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
海绵铁 | 1,624.01 | 646.73 | 18.40% | 3,164.65 | 1,384.30 | 15.25% | |
液氨 | 374.00 | 158.87 | 4.52% | 714.40 | 302.79 | 3.34% | |
焦炭 | 228.61 | 44.60 | 1.27% | 847.85 | 177.58 | 1.96% | |
铁硅铝 | 4.51 | 61.79 | 1.76% | 11.14 | 168.64 | 1.86% | |
纯铁 | 101.68 | 58.25 | 1.66% | 165.53 | 101.29 | 1.12% | |
液氮 | 942.57 | 70.23 | 2.00% | 352.12 | 34.91 | 0.38% | |
液氧 | 98.56 | 6.99 | 0.20% | 306.90 | 31.47 | 0.35% | |
微碳铬铁 | 10.00 | 21.46 | 0.61% | 10.33 | 22.62 | 0.25% | |
电解钴 | 10.50 | 233.01 | 6.63% | 0.50 | 11.59 | 0.13% | |
初级金属粉末 | 雾化合金粉 | 91.86 | 1,887.15 | 53.70% | 411.91 | 5,943.70 | 65.48% |
羰基镍粉 | --- | --- | --- | 30.44 | 430.89 | 4.75% | |
羰基铁粉 | 0.08 | 1.22 | 0.03% | 0.03 | 0.93 | 0.01% | |
合计 | 3,486.36 | 3,190.30 | 90.78% | 6,015.79 | 8,610.72 | 94.86%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
海绵铁 | 4,277.35 | 1,851.91 | 22.82% | 3,097.18 | 1,310.34 | 34.97% |
液氨 | 913.60 | 367.82 | 4.53% | 1,023.20 | 386.68 | 10.32% |
焦炭 | 1,843.35 | 423.63 | 5.22% | 1,235.92 | 272.15 | 7.26% |
铁硅铝 | --- | --- | --- | --- | --- | --- |
纯铁 | 263.47 | 162.32 | 2.00% | 125.00 | 61.97 | 1.65% |
液氮 | 565.66 | 60.88 | 0.75% | 176.98 | 17.35 | 0.46% |
液氧 | 567.86 | 74.9 | 0.92% | 165.73 | 16.02 | 0.43% |
微碳铬铁 | 77.99 | 170.19 | 2.10% | 15.02 | 32.22 | 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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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
电解钴 | 10.00 | 606.84 | 7.48% | 0.25 | 9.6 | 0.26% | |
初级金属粉末 | 雾化合金粉 | 157.32 | 3,022.22 | 37.24% | 149.09 | 1,083.24 | 28.91% |
羰基镍粉 | 22.90 | 324.74 | 4.00% | 1.68 | 22.97 | 0.61% | |
羰基铁粉 | 176.18 | 504.31 | 6.21% | 48.17 | 113.43 | 3.03% | |
合计 | 8,857.68 | 7,569.76 | 93.28% | 6,038.22 | 3,325.97 | 88.75% |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数量(吨) | 金额(元) | 采购均价 (元/KG) |
2020年1-6月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1,624.01 | 646.73 | 3.98 |
2019年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3,164.65 | 1,384.30 | 4.37 |
2018年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4,245.35 | 1,838.10 | 4.33 |
2017年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3,097.18 | 1,310.34 | 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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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要求不同,发行人采购的海绵铁的价格高于普通同类产品价格。总体上,发行人采购的海绵铁的价格与同类产品价格走势一致,报告期海绵铁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2)初级雾化合金粉
报告期内,雾化合金粉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数量(吨) | 金额(万元) | 采购均价(元/kg) |
2020年1-6月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86.45 | 1,856.32 | 214.73 |
2019年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83.02 | 5,183.72 | 183.16 |
湖南恒基粉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5.10 | 597.71 | 62.85 | |
2018年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52.53 | 3,103.21 | 225.65 |
2017年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54.56 | 848.72 | 155.55 |
泉州天智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1.50 | 195.38 | 2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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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初级雾化合金粉的品种、型号存在差异,公司向不同雾化合金粉供应商的采购均价也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向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初级雾化合金粉的主要为钴铬合金粉,因其原材料电解钴的价格远高于其他合金粉的原材料铁硅的价格,因此其采购均价较高。
2、雾化合金粉的采购金额快速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公司对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依赖
因雾化合金粉种类多、不同牌号生产线切换繁琐,为提高生产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采取了自制合金粉与外购初级粉进行后加工2种生产模式。公司采用2种不同生产模式的原因详见本回复“问题18.2”之“发行人情况说明”之“二、自产雾化合金粉末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末的加工流程是否存在差异,外购雾化合金粉的后续具体加工程序、后续加工程序是否为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分别说明自产雾化合金粉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最终产品的毛利率,二者是否存在重大差别,结合新旧收入准则说明外购后加工的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报告期内,受益于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3C产品普及率的提升、性能的提升和更新换代周期的缩短,市场对3C结构件和外观件的整体需求量(如手机摄像头从1个增至3个甚至更多,相应的摄像头支架用量需求同步增加)上升带动了发行人雾化合金粉末系列产品销量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943.73万元、4,423.73万元、5,848.02万元、2,515.67万元,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公司自建的雾化合金粉生产线于2017年8月投产,虽然公司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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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了雾化合金粉整套核心生产技术,特别是金属粉末的后端处理核心技术,但总体上公司的雾化合金粉末生产规模较传统生产厂家仍偏小。为紧跟3C产品更新迭代周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自制雾化合金粉规模扩大的同时,外购初级雾化合金粉进行后加工的规模也逐渐增大。
报告期内,公司从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恒基粉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天智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厂家采购初级雾化合金粉进行后加工。其中,公司主要从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初级雾化合金粉金额较大,对其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15.67%、27.34%、46.33%和40.24%。该公司提供的初级雾化合金粉系根据发行人要求的性能指标进行定制化生产,报告期内,其生产的雾化合金粉品质符合公司要求,因此,公司加大了对其采购。雾化合金粉市场的供给有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公司已与多家公司雾化合金粉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以保障供应;同时,随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雾化合金粉产能规模将得到较大提升,公司自制粉规模将进一步提高,因此,公司对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二、量化分析电解钴、雾化合金粉的采购均价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市场价格波动是否一致;
1、电解钴采购均价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解钴的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采购均价(元/kg) | 221.93 | 231.86 | 606.84 | 383.34 |
采购均价变动 | -4.28% | -61.79% | 58.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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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下游需求的影响,呈现一波爆发式增长,至2018年5月后缓慢下跌。报告期内,电解钴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公司电解钴采购价格的波动与市场价格波动具有一致性。
2、雾化合金粉采购均价波动分析
项目名称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钴铬合金初级粉(万元/吨) | 21.47 | 18.32 | 21.17 | 15.56 |
其他雾化合金粉(万元/吨) | 5.69 | 5.90 | 5.62 | 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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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中,钴铬合金系列产品销售占比分别为84.65%、91.69%、89.32%和82.53%,公司的钴铬合金系列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对下游客户的销售价格以及上游初级雾化合金粉的采购价格均是依据当期电解钴的市场价格进行谈判定价。订单式生产、销售的模式避免了公司因为电解钴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引发存货价值大幅波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电解钴和雾化合金粉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60.38 | 21.04 | 539.34 | 489.43 | 20.58 | 468.85 |
-电解钴 | 91.50 | -- | 91.50 | 24.82 | -- | 24.82 |
库存商品 | 1,904.12 | 167.98 | 1,736.14 | 1,899.44 | 183.92 | 1,715.52 |
-雾化合金粉(钴铬合金) | 21.77 | -- | 21.77 | 93.88 | -- | 93.88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0.86 | 20.58 | 400.28 | 227.99 | 20.51 | 207.48 |
-电解钴 | -- |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1,853.78 | 271.09 | 1,582.70 | 1,427.85 | 289.86 | 1,137.99 |
-雾化合金粉(钴铬合金) | 11.66 | -- | 11.66 | 9.21 | -- | 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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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在数量等方面的勾稽关系,水电消耗和生产经营的匹配关系;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化不一致,主要能源水、电的消耗金额变化趋势不一致且与营业收入变化不一致的原因与合理性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变化趋势,水、电的消耗金额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8,431.19 | 21,314.01 | 20,846.71 | 11,649.15 |
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 -- | 2.24% | 78.95% | -- |
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 | 3,190.30 | 8,610.72 | 7,569.76 | 3,325.97 |
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化幅度 | -- | 13.75% | 127.60% | -- |
耗水金额 | 14.70 | 26.92 | 22.85 | 22.12 |
耗水金额变动幅度 | -- | 17.81% | 3.30% | -- |
耗电金额 | 537.53 | 1,097.47 | 1,295.77 | 989.08 |
耗电金额变化幅度 | -- | -15.30% | 31.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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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2.24%,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较2018年增长13.75%,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小于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增长幅度,其主要原因系2019年公司雾化合金粉产品收入较2018年增长32.2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17年的21.28%增长为2018年的27.83%。公司销售的雾化合金粉主要由外购的初级金属粉末及其他原材料进行深加工后形成,产品的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后道工序发生的人工和制造费用相对较低。因此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由2018年的61.55%增长为2019年的66.84%。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的提升造成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的增长,因而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2)主要能源水、电的消耗金额变化趋势不一致且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78.95%,公司水、电的消耗金额较2017年分别增长3.30%和31.01%,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大于水、电的消耗金额增长幅度,其主要原因:①2018年公司雾化合金粉产品收入及收入占比的增长,由于深加工雾化合金粉工艺所耗用的水电量较少,因而水、电的消耗金额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②2018年公司进行了生产工艺的改进,新增污水处理池改造系统,启用了羰基铁车间的大流量水泵循环系统,洗涤用水综合重复利用,对应车间用水较2017年大幅下降,进一步减低了公司用水消耗。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2.24%,公司水、电消耗金额较2018年分别增长17.81%和下降15.30%,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与水、电消耗金额变动幅度不一致。其主要原因:①2019年公司雾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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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产品收入及收入占比的增长,由于深加工雾化合金粉工艺所耗用的电量较少,因而用电消耗金额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②2019年全年江西大旱,公司循环水系统中水量蒸发较大,需向系统内补充增加自来水,以确保一氧化碳洗涤工艺的正常运转,相对应车间用水较上年度增长,因而增加了公司用水消耗。
2、量化分析说明公司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和存货在数量等方面的勾稽关系,水电消耗和生产经营的匹配关系。
(1)量化分析说明公司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和存货在数量等方面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原材料入库、领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吨
期间 | 期初结存 | 采购入库 | 其他入库 | 生产领用 | 其他出库 | 期末结存 |
2017年度 | 410.78 | 6,115.80 | -- | 5,756.97 | 477.04 | 292.57 |
2018年度 | 295.88 | 8,753.15 | -- | 8,055.48 | 318.41 | 675.14 |
2019年度 | 675.14 | 5,732.00 | -- | 5,367.38 | 417.51 | 622.25 |
2020年1-6月 | 623.21 | 3,515.50 | -- | 3,513.92 | 181.22 | 443.57 |
期间 | 期初结存 | 采购 入库 | 完工 入库 | 其他 入库 | 生产 领用 | 销售出库 | 其他出库 | 期末结存 |
2017年度 | 674.20 | 198.99 | 3,832.78 | -- | 1,737.19 | 2,399.70 | 26.25 | 542.83 |
2018年度 | 545.70 | 359.04 | 6,081.64 | -- | 2,525.86 | 3,721.02 | 10.83 | 728.68 |
2019年度 | 728.68 | 451.16 | 4,815.30 | -- | 1,940.28 | 3,342.31 | 125.38 | 587.17 |
2020年1-6月 | 587.42 | 95.01 | 2,074.65 | 0.13 | 699.52 | 1,390.15 | 40.98 | 62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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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广州纳联,导致2017年年末与2018年年初、2019年年末与2020年年初勾稽不一致。
库存商品销售出库数量与结转主营业务销售成本数量各报告期存在一定差异,系已发出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数量。具体差异如下:
单位:吨
期间 | 销售出库 | 结转销售成本 | 发出商品数量 |
2017年 | 2,399.70 | 2,382.44 | 17.26 |
2018年 | 3,721.02 | 3705.52 | 15.50 |
2019年 | 3,342.31 | 3,341.91 | 0.40 |
2020年1-6月 | 1,390.15 | 1,387.65 | 2.50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羰基铁粉产量(吨) | 1,298.79 | 2,853.98 | 3,622.35 | 2,275.44 |
雾化合金粉产量(吨) | 112.44 | 329.08 | 298.48 | 1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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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磁粉产量(吨) | 518.96 | 969.86 | 1,618.68 | 1,095.27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产量(吨) | 46.99 | 369.71 | 249.1 | 163.26 |
吸波材料(吨) | 12.53 | 32.39 | 2.97 | 12.53 |
合计产品产量(吨) | 1,989.71 | 4,555.02 | 5,791.58 | 3,659.02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915.01 | 1,766.45 | 2,204.49 | 1,661.66 |
单位产品耗电量(千瓦时/kg) | 4.60 | 3.88 | 3.81 | 4.54 |
用水量(万吨) | 4.44 | 15.41 | 14.77 | 21.17 |
单位产品耗水量(吨/吨) | 22.31 | 33.83 | 25.50 | 5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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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848.72万元、3,103.20万元和5,183.72万元,逐期快速增长,为2018年、2019年的第一大供应商。另外,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等为位于河北的企业,而发行人主要的生产场地位于江西、广东。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具体内容、数量、单价情况。
请发行人披露: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占比等;如相同原材料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差异较大请分析原因。
请发行人说明:(1) 主要供应商的主要情况、合作历史,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变动的原因,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定价方式、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2) 公司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和具体方式,报告期供应商变化的原因;(3) 公司生产场地皆位于江西、广东区域的情况下,与主要供应商展开业务往来的过程及商业合理性;(4) 结合可比公司,说明主要原材料向距离产地较远的河北供应商采购是否为行业惯例;(5) 公司与供应商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及其他密切关系等。
【回复】
【发行人补充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具体产品 | 采购数量 (kg或万千瓦时) | 采购均价 (元/kg或元/千瓦时)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20年1-6月 | ||||||
1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初级雾化合金粉 | 86.45 | 214.73 | 1,856.32 | 4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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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具体产品 | 采购数量 (kg或万千瓦时) | 采购均价 (元/kg或元/千瓦时)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
FeCo50 | 0.06 | 203.33 | 1.22 | |||
2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海绵铁 | 1,624.01 | 3.98 | 646.73 | 14.01% |
3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大余县供电分公司 | 电力 | 915.01 | 0.59 | 537.53 | 11.64% |
4 | 格林美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电解钴 | 8.50 | 223.14 | 189.65 | 4.45% |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碱式碳酸镍 | 2.46 | 60.45 | 14.89 | ||
超细镍粉 | 0.05 | 142.00 | 0.71 | |||
5 | 赣州市章贡区定有南方化工建材批发站 | 液氨 | 374.00 | 4.25 | 158.87 | 3.44% |
合 计 | 3,405.92 | 73.78% | ||||
2019年度 | ||||||
1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初级雾化合金粉 | 283.02 | 183.16 | 5,183.72 | 46.33% |
2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海绵铁 | 3,164.65 | 4.37 | 1,384.30 | 12.37% |
3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大余县供电分公司 | 电 | 1,766.45 | 0.62 | 1,097.47 | 9.81% |
4 | 湖南恒基粉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初级雾化合金粉 | 95.10 | 62.85 | 597.71 | 5.34% |
5 | 南京馨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羰基镍粉 | 25.00 | 141.54 | 353.86 | 3.16% |
合 计 | 8,617.06 | 77.02% | ||||
2018年度 | ||||||
1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初级雾化合金粉 | 152.53 | 225.65 | 3,103.20 | 29.15% |
2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海绵铁 | 4,245.35 | 4.33 | 1,838.10 | 17.26% |
邯郸市丛台区颐泰贸易有限公司 | 初级雾化合金粉 | 3.33 | 31.19 | 10.37 | 0.10% | |
3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大余县供电分公司 | 电力 | 2,204,49 | 0.59 | 1,295.77 | 12.17% |
4 | 南京馨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羰基铁粉、羰基镍粉 | 199.02 | 41.58 | 827.5 | 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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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具体产品 | 采购数量 (kg或万千瓦时) | 采购均价 (元/kg或元/千瓦时)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
5 | 甘肃金昇物资有限公司 | 电解钴 | 10.00 | 606.84 | 606.84 | 5.70% |
合计 | 7,681.78 | 72.15% | ||||
2017年度 | ||||||
1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海绵铁 | 3,097.18 | 4.23 | 1,310.34 | 24.19% |
邯郸市丛台区颐泰贸易有限公司 | 初级雾化合金粉 | 11.90 | 30.16 | 35.89 | 0.66% | |
邯郸市丛台区合旭贸易有限公司 | 焦炭 | 1,170.56 | 2.20 | 257.85 | 4.76% | |
2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大余县供电分公司 | 电力 | 1,661.66 | 0.60 | 989.08 | 18.26% |
3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初级雾化合金粉 | 54.56 | 155.55 | 848.72 | 15.67% |
4 | 赣州市章贡区定有南方化工建材批发站 | 液氨 | 1,023.20 | 3.78 | 386.68 | 7.14% |
5 | 苏州台源化工有限公司 | 无水乙醇 | 113.60 | 7.44 | 84.47 | 4.14% |
丙酮 | 3.20 | 12.82 | 4.10 | |||
醋酸乙酯 | 48.24 | 15.38 | 74.22 | |||
稀释剂 | 46.88 | 13.16 | 61.71 | |||
合计 | 4,053.06 | 7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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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主要供应商的主要情况、合作历史,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变动的原因,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定价方式、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
1、主要供应商的主要情况、合作历史
供应商名称 | 法人代表/股东信息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 | 合作 历史 |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郗士河/郗士河、杨成军 | 2007-1-8 | 河北省邯郸市 | 2011-至今 |
邯郸市丛台区颐泰贸易有限公司 | 陈引的/陈引的、 郗高朋 | 2014-09-22 | 河北省邯郸市 | 2015.07-至今 |
邯郸市丛台区合旭贸易有限公司 | 曹春风/曹春风、郗未鹏 | 2017-1-6 | 河北省邯郸市 | 2017.1-至今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张觉灵/张根林、尉彦周、河北敬业增材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2009-10-22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2014.12-至今 |
格林美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潘骅/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2-6-13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2019.11-至今 |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许开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002340.SZ) | 2003-12-4 | 湖北省荆门市 | 2019.11-至今 |
湖南恒基粉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吴玉书/王运平、徐剑波、吴江、王鋆鑫、冯瑞楚、罗晓茹、李运虎、吴敏、吴楚、吴玉书、杨东平、喻琼玲、陈琦、周益平、周钰景 | 2010-1-13 | 湖南省平江县 | 2018.3-至今 |
南京馨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吴敏/吴春森、吴敏、孔莉 | 2008-3-14 | 江苏省无锡市 | 2013.7-至今 |
甘肃金昇物资有限公司 | 潘婷/许瑞科、潘婷 | 2014-8-6 | 甘肃省金昌市 | 2017.9-至今 |
赣州市章贡区定有南方化工建材批发站 | 朱定有(集体分支机构负责人)/无 | 1998-4-30 | 江西省赣州市 | 2012.10-至今 |
苏州台源化工有限公司 | 叶珊珊/张梦琪、叶明珠、叶珊珊 | 2011-4-22 | 江苏省苏州市 | 2016.3-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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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等,同时为满足客户交货期以及不同规格产品品质的要求,公司也会采购部分初级金属粉末作为原材料补充。报告期内要供应商采购金额、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1)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海绵铁主要采购于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海绵铁作为羰基铁粉的基础材料,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海绵铁的采购量取决于公司订单情况。公司羰基铁粉2017产量2,275.44吨,2018年产量3,622.35吨,产销量增加,公司海绵铁原料需求量也相应增加。2019年产量2,853.98吨,相对于2018年有所下降,原材料海绵铁采购量下降。
公司海绵铁采购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报告期内海绵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由于生产的工艺不同,要求的纯度不同、颗粒要求不同,发行人采购的海绵铁的价格高于普通同类产品价格。
(2)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处采购初级雾化合金粉产品,主要为钴铬钼合金系列雾化合金粉,2017年-2019年采购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受益于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3C产品普及率的提升和更新换代周期的缩短,市场对3C结构件和外观件的整体需求量上升带动了发行人雾化合金粉末系列产品销量的提升,市场需求增大,公司初级雾化合金粉末采购规模逐年增加。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下降,初级雾化合金粉的采购量亦随之下降。
公司向雾化合金粉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定价方式为参照原材料市场价格独立谈判,钴铬钼合金系列雾化合金粉的主要原材料电解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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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钴铬钼合金系列雾化合金粉的定价方式为参考电解钴的市场价格。
(3)格林美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广州纳联主要产品钴铬合金粉的主要材料为电解钴,故从格林美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处采购电解钴。广州纳联采购电解钴原料主要参照电解钴市场现货价格,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差异。
(4)甘肃金昇物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从甘肃金昇物资有限公司处采购电解镍和电解钴等,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26.41万元、606.84万元、28.52万元和
26.10万元。2018年采购金额较其他年度较大的原因是2018年电解钴市场供应紧张,产品价格上涨迅速,公司通过甘肃金昇物资有限公司向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采购10吨电解钴。公司采购电解钴原料主要参照电解钴市场现货价格,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差异。
(5)赣州市章贡区定有南方化工建材批发站
报告期内,公司从赣州市章贡区定有南方化工建材批发站处采购液氨,报告期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386.68万元、368.17万元、302.79万元和158.87万元,采购金额保持稳定,采购价格亦保持稳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差异。
二、公司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和具体方式,报告期供应商变化的原因
1、公司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和具体方式
(1)选择供应商的标准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合法的营业许可证明;②质量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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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③一定的生产规模;④良好的服务和信誉。
(2)选择供应商的具体方式
针对焦炭、海绵铁等主要生产原料,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控制要求,公司选择供应商的具体方式如下:
①供应商必须是经初审、样品评价、现场评价(必要时)相结合的方式评定为合格供应商;
②供应商需提供质量证明书或质检报告;
③供应商的原材料必须经检验或试验;
④公司定期实施供货业绩评定,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责成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供货质量。
⑤对于核心原材料应遴选出多家优质供应商,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分多家采购,以防止过度集中向一家供应商采购。
2、报告期供应商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为稳定,原材料供应链建立后,若主要原材料供给效率或原材料质量出现问题,公司临时调整供应商会对公司生产的连续性或产品质量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的变动主要为初级雾化合金粉供应商的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初级雾化合金粉为公司核心原材料之一,为保障生产供应,公司遴选出多家优质供应商,并与其保持稳定合作关系,以避免临时调整供应商造成的不利影响。(2)公司主要基础原材料等的采购一般是根据生产需求确定,而公司生产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同客户的订购的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存在差异,市场需求的变化将决定公司向各原料供应商采购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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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生产场地皆位于江西、广东区域的情况下,与主要供应商展开业务往来的过程及商业合理性
1、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展开业务往来的过程及商业合理性。
海绵铁作为发行人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具有采购金额大,采购频率高,质量稳定性要求高的特点,需要寻求一至二家合适的供应商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的海绵铁产品品质稳定,能保障及时供货,且具备一定的价格优势,相较其他供应商更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因而,发行人海绵铁采购在报告期内主要选择该公司合作。同时,发行人考察备选了多家品质稳定信用好的海绵铁供应商,如供应商出现异常,可以快速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保障生产供应。
2、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展开业务往来的过程及商业合理性。
公司现有的两台水雾化和两台气雾化,生产能力为500吨/年的设计能力,产品的规格有-325、-500目和-1000目等。公司雾化生产能力不足,同时为避免粉末之间的交叉污染,提高生产效率,公司近年来采购了大量的初级雾化合金粉末,要求供应商按公司制定的粉末技术指标进行生产。公司的技术力量主要体现在对粉末的后续处理如对磁性粉末的绝缘和包覆,对合金粉末的分级配粉和对粉末表面的修饰等方没。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处采购雾化合金粉,系该公司根据发行人的参数要求定制化生产的合金粉,其品质稳定,且该公司产能充足,能较好的保障公司初级雾化合金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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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
四、结合可比公司,说明主要原材料向距离产地较远的河北供应商采购是否为行业惯例
一般而言,企业原材料供应链建立后,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除非供应商原材料供给效率或原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一般不会轻易更换。
向优质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较为集中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同行业上市公司亦存在相同的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铂科新材位于深圳市,其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分布于山西、四川等距离较远的省份。经长期合作,河北供应商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及时、产品质量稳定,因此公司主要原材料向距离产地较远的河北供应商采购符合行业惯例。
五、公司与供应商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及其他密切关系等
经查询公司供应商工商信息、实地走访及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与供应商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及其他密切关系等。
11.3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对公司供应商的核查措施、核查比例和核查结果,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采购、生产、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了解主要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情况,了解并评价供应商的选择、供应商的考核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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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了解报告期供应商变化的原因;
(2)对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通过查询或获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官方网站、公司介绍资料、工商资料等,了解主要供应商的背景信息;
(3)取得公司董监高调查表,核查发行人董监高及其亲密家庭成员是否任职于或控制主要供应商的情况,以识别主要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走访,取得访谈纪要签字确认,并观察相关供应商及外协厂商的生产经营情况,确认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业务关系、主要采购的商品、与公司的交易模式和定价方式、合作历史、采购价格变动情况等,以及确认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走访情况汇总如下: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供应商走访数量(家) | 7 | 7 | 7 | 7 |
供应商采购总额核查比例 | 66.06% | 78.01% | 70.38% | 6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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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针对供应商发函及回函的核查比例如下: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主要供应商采购发函比例 | 88.56% | 87.38% | 77.85% | 85.45% |
主要供应商采购回函比例 | 87.00% | 87.13% | 77.85% | 8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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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户的销售价格以及上游初级雾化合金粉的采购价格均是依据当期电解钴的市场价格进行谈判定价,该模式有效规避了电解钴及以电解钴为主要原材料的初级雾化合金粉的价格波动风险,亦不会存在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存货跌价的风险;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化不一致,主要系采购初级雾化合金粉以钴铬为主要原材料,价格比较高;主要能源水、电的消耗金额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化不一致,主要系生产改造等原因所致;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与存货余额具有勾稽关系;水、电的消耗量与同期产品产量相匹配。
2、11.2题核查意见
(1)由于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初级雾化合金粉的合金品种、型号存在差异,不同雾化合金供应商的采购均价也存在差异。
(2)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变动的原因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定价方式主要参照市场价格,采购价格的变动与市场价格的变动不存在明显的差异。
(3)公司制定了供应商选择的标准和方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较为稳定,主要供应商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4)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主要供应商能够及时、保质供货,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具有商业合理性。
(5)经查阅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等公开资料,向原材料向距离产地较远的河北供应商采购符合行业惯例。
(6)公司与供应商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及其他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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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关于外协加工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过少量的外协加工,外协厂商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外协费用为192.31万元,广州纳联2019年外协费用为0.53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 外协加工涉及的具体工序,是否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结合具体工序的产能、公司产销量情况,分析委外加工的必要性;(2) 结合外协加工数量、单价、外协厂商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加工服务的定价等,分析外协加工费用的公允性;委外加工厂商是否替公司代垫成本费用;(3) 委外加工费用在公司成本中的具体表现;(4) 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外协加工事项。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外协加工涉及的具体工序,是否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结合具体工序的产能、公司产销量情况,分析委外加工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协加工业务系将部分雾化合金粉末加工委托外协厂商。其中,委托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加工涉及的环节主要包括熔化、高压雾化等;委托广州纳联加工涉及的环节主要包括熔化。
公司的主要生产工序是熔化、除渣、高压雾化、筛分、气流分级、混粉、检测。其中较为关键的工序是:筛分、气流分级、混粉、检测。公司的外协加工业务涉及熔化、高压雾化等前端工序,后道关键工序均由公司负责,因此外协加工不涉及公司的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公司采用外协加工方式的必要性:(1)委托石家庄利德加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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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为钴铬钨粉,金属元素为钴、铬、钨,不含铁元素,而公司目前雾化生产的常规产品主要金属元素为纯铁,为避免与公司正在生产的产品发生交叉污染,因而委托石家庄利德加工。(2)委托广州纳联加工系产品在熔炼过程中对氧含量控制较高,广州纳联有符合要求的真空设备。(3)2018年公司雾化合金粉产成品产量为217.70吨,销售量为163.90吨,产销率75.29%,委托石家庄利德加工数量为15.00吨,占2018年产销量比例较低;2019年公司雾化合金粉产成品产量为332.56吨,销售量为308.58吨,产销率92.79%,委托广州纳联加工数量为0.60吨,占2019年产销量比例极低。(4)报告期内委托外协厂商加工都有一定临时性需求,不具有持续性。因此,公司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外协加工数量、单价、外协厂商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加工服务的定价等,分析外协加工费用的公允性;委外加工厂商是否替公司代垫成本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协加工发生在2018年委托石家庄利德加工和2019年委托广州纳联加工,具体如下:
年份 | 外协厂商名称 | 外协内容 | 加工数量(吨) | 单价 (万元) | 金额 (万元) | 外协厂商向其他第三方定价(万元) |
2018年 | 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熔化、高压雾化 | 15.00 | 12.82 | 192.31 | 无 |
2019年 | 广州纳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熔化 | 0.60 | 0.88 | 0.5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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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外加工费用在公司成本中的具体表现
(1)公司委托外协厂商石家庄利德粉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加工雾化合金粉的会计核算方式如下:
财务部门在委托加工领料时根据领料的金额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月末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暂估委外加工费用,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实际结算时根据最终结算金额调整暂估,按照差额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委外加工产品实际办理入库时,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委托加工物资。
(2)公司委托外协厂商广州纳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工雾化合金粉的会计核算方式如下:
由于委托外协厂商广州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工雾化合金粉系公司研发项目的小验阶段,财务部门在委托加工领料时根据领料的金额借记研发费用,贷记原材料,实际办理委托加工结算时根据最终结算金额借记研发费用,贷记应付账款。
四、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外协加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发生的外协加工事项均已在招股说明书披露,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外协加工事项。
【会计师的核查及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发行人管理人员,了解外协加工的合作厂商、业务模式、主要外协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的原因及必要性;
(2)走访外协厂商,了解外协厂商和发行人的合作情况,包括:合作历史、加工模式、产品定价、价款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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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阅发行人的外协加工明细,了解外协加工厂商的加工数量、加工金额;
(4)查阅发行人的外协加工合同、增值税发票,了解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相关约定;
(5)查询发行人的外协加工明细账,复核外协加工的会计核算。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的外协加工工序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公司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与外协加工厂商的交易价格公允,委外加工厂商不存在替公司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
(3)公司各环节外协的会计核算合理,依据充分;
(4)公司已完整披露了所有外协加工事项,未发现其他未披露的外协加工事项。
13. 关于关联交易
13.1 招股说明书披露,赣州蓝海主要从事吸波材料、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股东为发行人总经理王兵(持股占比57%),市场部部长刘晓云(持股比例43%)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并延伸产业链,2018 年发行人决定收购赣州蓝海,收益法评估赣州蓝海的全部权益价值为190万元,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高47.13%,发行人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并购的作价依据。广州纳联主要从事3D打印合金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股东为李博、昶联金属,分别持股50%。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并延伸公司产业链,2019年发行人收购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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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纳联,收益法评估广州纳联的全部权益价值为1,100万元,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高16.93%。发行人按照收益法完成收购李博持有的广州纳联50%股权后,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广州纳联的业务协同,公司按面值向广州纳联增资5%,增资完成后持股55%,实现控股。
请发行人说明:(1) 收购前赣州蓝海、广州纳联是否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者竞争关系及其具体情况;(2) 王兵、李博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同时经营赣州蓝海、广州纳联是否违反《公司法》第148条的相关规定;(3) 结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说明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4) 收购时点赣州蓝海、广州纳联可辨认净资产情况,估值的依据及公允性、收购的作价的公允性;(5) 公司按面值向广州纳联增资5%的具体流程,按面值增资的原因与合理性;(6) 公司对广州纳联的合并成本的计算方法,赣州蓝海、广州纳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确定方法、依据,两次合并商誉计算的准确性;(7) 收购后赣州蓝海、广州纳联与发行人业务的协同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问题(1)(2)(3)核查并发表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4)(5)(6)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收购时点赣州蓝海、广州纳联可辨认净资产情况,估值的依据及公允性、收购的作价的公允性收购时点赣州蓝海、广州纳联可辨认净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赣州蓝海 | 广州纳联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27.09 | 27.09 | 288.80 | 28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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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赣州蓝海 | 广州纳联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23.28 | 23.28 | 22.52 | 22.52 |
预付款项 | 3.22 | 3.22 | 1.32 | 1.32 |
其他应收款 | 5.14 | 5.14 | 5.47 | 5.47 |
存货 | 35.38 | 35.38 | 228.80 | 228.80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0 | 26.00 | 0.22 | 0.22 |
固定资产 | 383.70 | 382.57 | 233.16 | 193.71 |
无形资产 | 44.78 | 44.44 | 244.20 | 2.10 |
长期待摊费用 | 26.06 | 26.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12 | 0.12 | ||
资产合计 | 548.71 | 547.25 | 1,050.54 | 768.98 |
应付账款 | 7.58 | 7.58 | 18.25 | 18.25 |
预收款项 | 0.51 | 0.51 | 2.40 | 2.40 |
应付职工薪酬 | 3.33 | 3.33 | 23.98 | 23.98 |
应交税费 | 0.65 | 0.65 | 6.87 | 6.87 |
其他应付款 | 397.98 | 397.98 | 3.15 | 3.15 |
负债合计 | 410.04 | 410.04 | 54.64 | 54.64 |
所有者权益 | 138.67 | 137.21 | 995.90 | 714.3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48.15 | 321.45 | ||
可辨认净资产 | 138.67 | 137.21 | 547.74 | 39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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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收购所涉及的广州纳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权益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字(2019)第241424号),广州纳联全部权益估值定价参照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值1,100.00万元。两次股权收购估值定价均选用收益法,相比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值更具有公允性,原因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由于两种评估方法所考虑的价值标准、影响因素不同,通常情况下,企业拥有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产品优势及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全部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反映。
(2)收益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所采用计算模型、选取的重要评估参数及重要评估依据均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作价公允。
二、公司按面值向广州纳联增资5%的具体流程,按面值增资的原因与合理性
(一)公司按面值向广州纳联增资5%的具体流程
1、2019年11月24日悦安新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收购广州纳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涉及与关联方的交易,李上奎、李博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2019年12月2日李博、悦安新材公司、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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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广州)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持有公司50%的股权,现在此确认同意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2019年12月2日悦安新材公司、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333.3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33.33万元由悦安新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增资价款为
133.33万元”。
4、广州纳联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按面值增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收购李博持有的广州纳联50%股权,根据之前广州纳联公司章程的约定,发行人不具有控制权,只能与昶联金属共同控制该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发行人与广州纳联的业务协同,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发行人决定对广州纳联进行控股。
广州纳联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仅为1,100万元,故增资时按照注册资本1,200万元进行。虽然发行人仅向广州纳联增资5%,但发行人因此而获得控股权,因此,经与昶联金属协商,综合考虑控股权溢价等因素,故按发行人按面值向广州纳联增资5%,获得了对广州纳联的控股权。
三、公司对广州纳联的合并成本的计算方法,赣州蓝海、广州纳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确定方法、依据,两次合并商誉计算的准确性
1、广州纳联的合并成本为收购李博持有50%股权支付对价1100*50%万元加上增资133.33万元,计算得出合并成本为683.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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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赣州蓝海、广州纳联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和依据
依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赣州蓝海、广州纳联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系根据其在购买日时点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原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基础上,调整评估增值部分从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间增值部分的影响,得出购买日时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同时,根据持有赣州蓝海、广州纳联股权比例计算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
3、两次合并商誉计算过程及结果如下,均采用于购买日取得被收购标的的合并成本与享有被收购标的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得出,结果准确。
单位:万元
项目 | 赣州蓝海 | 广州纳联 |
合并成本 | 190.00 | 683.33 |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38.67 | 547.74 |
商誉 | 51.33 | 13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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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了赣州蓝海、广州纳联工商资料等;
(6)查阅了支付凭证、复核购买日时点的确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和商誉的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7)检查与合并范围变更、商誉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8)查阅了发行人关于与赣州蓝海、广州纳联的协同性说明。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收购赣州蓝海100%股权、广州纳联55%股权估值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按面值向广州纳联增资5%原因合理,确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和商誉的金额准确。
13.2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因发展需要,从关联方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另外,公司存在较多与关联方间的资金拆借行为。
请发行人说明:(1)向关联银行贷款的利率与同期其他贷款方的利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贷款的具体用途及必要性;( 2)与关联方间的资金拆借相关方未收取使用费的原因,资金拆借的整改及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以下简称《审核问答(二)》)问题 14 的要求对关联方资金拆借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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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 向关联银行贷款的利率与同期其他贷款方的利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贷款的具体用途及必要性
1、关于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2013年12月,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余农商行”)设立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同意,聘请李上奎担任独立董事。由此,大余农商行成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2019年12月,大余农商行董事会换届后,李上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2、报告期内,公司从银行贷款及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因发展需要,公司从大余农商行、中国银行、赣州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贷款行 | 借款金额(万元) | 年利率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大余农商银行 | 1,000.00 | 5.655% | 2017.2.22-2018.2.9 | 保证 |
2 | 中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785% | 2017.6.30-2018.6.29 | 不动产抵押+保证 |
3 | 中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785% | 2017.10.27-2018.10.29 | 不动产抵押+保证 |
4 | 大余农商银行 | 1,000.00 | 5.655% | 2018.2.9-2019.2.8 | 保证 |
5 | 中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85% | 2018.11.15-2019.8.13 | 不动产抵押+保证 |
6 | 中行大余支行 | 500.00 | 4.85% | 2019.2.22-2019.8.13 | 不动产抵押+保证 |
7 | 中行大余支行 | 500.00 | 4.85% | 2019.3.27-2020.3.26 | 不动产抵押+保证 |
8 | 赣州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 | 6.175% | 2019.10.23-2020.4.26 | 不动产抵押+保证 |
平均利率 | -- | 5.20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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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平均利率为5.201%,公司从大余农商行的贷款利率为5.6555%,与之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从同时期贷款利率比较看,中行贷款利率略低,主要是因为担保方式的不同,大余农商行贷款为“保证”担保方式,中行贷款为“不动产抵押+保证”担保方式,相对而言,中行的担保方式风险更小,因此,同时期中行的贷款利率略低。
(3)贷款用途及必要性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从大余农商行贷款,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银行贷款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 与关联方间的资金拆借相关方未收取使用费的原因,资金拆借的整改及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元:万元
关联方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 ||||
岳龙投资 | 95.00 | 2013年1月31日 | 2018年11月27日 | |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 ||||
李志新 | 100.00 | 2013年5月1日 | 2018年7月16日 | |
赣州蓝海 | 1,000.00 | 2018年2月11日 | 2018年2月11日 | 公司将赣州蓝海收购成为全资子公司 |
赣州蓝海 | 30.00 | 2018年4月8日 | -- | |
赣州蓝海 | 350.50 | 2018年4月27日 | -- | |
赣州蓝海 | 15.00 | 2018年6月22日 | -- | |
赣州蓝海 | 650.00 | 2018年6月29日 | 201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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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归还。
为支持公司发展,岳龙投资未向发行人收取资金使用费。
(2)公司与赣州蓝海的资金往来情况
赣州蓝海被悦安新材并购前,由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兵控股。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并拓展下游应用之一的吸波材料业务,公司决定收购赣州蓝海。2017年7月,公司与赣州蓝海达成收购意向后,赣州蓝海开始为并购做准备,将注册地、生产地址从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工业园搬迁至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园,并着手财务、业务的规范性梳理工作。
公司根据发展喂料、吸波材料的业务规划,拟购置工业园厂房,建设高标准无尘车间。由于此前已达成收购赣州蓝海的意向,且根据大余县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支持政策,新迁入的赣州蓝海符合申请优惠购置厂房条件,故公司决定以赣州蓝海作为厂房购置主体,因此向赣州蓝海提供厂房购置资金。
公司向赣州蓝海提供的资金用于购置厂房,赣州蓝海未挪作他用,未使用的资金及时归还公司。2018年8月,公司与王兵等签署了收购协议,收购赣州蓝海100%股权,赣州蓝海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因此,公司向赣州蓝海提供资金,除转贷外主要是基于公司对业务发展的规划、对赣州蓝海的收购计划,并享受当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该部分资金仅用于赣州蓝海购置厂房,未挪作他用,未使用资金及时归还,且发行人根据计划将赣州蓝海收购成为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该部分资金未收取资金使用费。
(3)公司与李志新的资金往来情况
李志新系离任监事李金亿的父亲,因李志新2013年发生意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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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急需支付医疗费等费用,故向公司借款100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18年7月16日归还公司。
该笔关联方资金往来,系因李志新发生意外事故应急之用,并非借予其经营性谋利使用,综合考虑资金往来金额、性质,出于人文关怀,故公司未收取资金使用费。
(4)整改情况及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上述资金往来,发行人已于2018年11月清理完毕,相关方已经归还资金,发行人对赣州蓝海已根据收购计划完成收购,赣州蓝海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解清理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资金拆借。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发行人在上市辅导过程中,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完善:
1、在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2、建立完善的三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发挥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控执行的监督作用;
3、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4、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5、实际控制人李上奎、李博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以规范关联交易。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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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文件;
(2)查阅了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确认意见;
(3)查阅了岳龙投资与发行人资金拆借会计凭证、银行流水记录及相关内部审批文件,对李上奎进行了访谈,了解借款背景;
(4)查阅了赣州蓝海与发行人资金拆借会计凭证、银行流水记录及相关内部审批文件,查阅了发行人与赣州蓝海之间并购相关文件,对李上奎、王兵进行了访谈,了解借款背景;
(5)查阅了李志新从发行人借款的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及相关内部审批文件,对李志新进行了访谈,了解借款背景;
(6)查阅了大余县招商引资相关文件,赣州蓝海购置土地相关文件等;
(7)查阅报告期末及期后借款情况、应收应付票据情况,判断是否发生新的不合规资金往来情形、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已披露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资金用途具有合理性,综合考虑拆借资金的用途、金额,相关方未收取利息,截止2018年11月,发行人已经清理上述资金往来;资金拆借清理后,未再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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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相关交易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且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存在被处罚情形或风险;
(3)发行人对前述行为财务核算真实、准确,资金具有实际的用途,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形;
(4)发行人已清理资金往来,后续未再发生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建立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截至目前运行良好,未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
(5)前述行为不存在后续影响,已排除或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综上,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内控在提交申报材料审计截止后能够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
14.关于转贷
保荐工作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贷款通过银行受托支付及供应商转回(以下简称“转贷”)的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1) 涉及的具体供应商等第三方的具体情况;(2)前述供应商配合发行人进行转贷行为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供应商等第三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非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关联关系;(3) 按照《审核问答(二)》问题 14 的相关要求,说明公司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按照《审核问答(二)》的要求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涉及的具体供应商等第三方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转贷行为涉及的供应商为河北竺泰粉末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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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有限公司和赣州蓝海,上述公司的相关情况如下:
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
股权结构 | 郗士河持股60%、杨成军持股40% | |||||||||
注册资本 | 500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南两岗村东 | |||||||||
主要人员 | 总经理、执行董事:郗士河,监事:杨成军 | |||||||||
采购内容 | 海绵铁 | |||||||||
是否关联方 | 否 | |||||||||
交易规模及转贷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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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暂行办法》第26条的规定:单笔支付金额较大的贷款,原则上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故借款人从银行获取的贷款对外支付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借款人自主支付和银行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交易对象;银行受托支付,是指贷款银行根据贷款申请人之合同约定的受托支付条款,审核所列示的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与相应证明材料相符并同意后,将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的贷款资金通过发行人的结算账户划款至指定供应商账户中,且贷款用途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或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借款人很难恰好在借款时有支付货款需求;同时,贷款额一般较大,远超出一次支付货款的金额规模,如提前支付货款,存在较大风险,也不符合发行人付款结算政策。报告期初,发行人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支付效率,偶尔会按未来一定时间的资金支付需求总量向银行申请贷款,并采取受托支付的方式进行对外支付,即该等贷款由银行通过发行人的银行账户划付给发行人供应商,发行人供应商再将款项转回给发行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托支付的过程中,供应商收到受托支付款项后,于次日或很短时间内即转回给发行人,不存在供应商长时间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受托支付的上述供应商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赣州蓝海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于2018年11月完成对该公司的收购,使之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采取受托支付的方式间接获得银行贷款是为了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提高支付效率,无论是发行人还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上述转贷行为并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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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受托支付供应商交易的真实性和价格的公允性,发行人受托支付后所收到供应商的回款均用于公司后续向供应商的采购付款等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将款项投资于禁止用途的情形。
(二)相关供应商等第三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非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转贷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往来均为正常的采购及付款活动,不存在其他非业务资金往来,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李上奎、李博与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赣州蓝海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总经理王兵曾经持有该公司57%的股权,2018年11月,发行人完成了对该公司的全资收购,该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三、按照《审核问答(二)》问题 14 的相关要求,说明公司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规范使用银行贷款,不再发生受托支付转贷的情形
2018年2月之后,发行人已不再发生银行受托支付转贷的情形。发行人加强了资金支付计划及原材料采购预算的管理,通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相关采购业务的货款支付进度满足受托支付贷款的放款要求。发行人的转贷行为发生在报告期初,且在2018年2月后未再发生银行受托支付转贷的情形,符合《审核问答(二)》中规定的“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原则上不能在出现上述内控不规范和不能有效执行的情形。”
2、如期偿还存在转贷的银行借款,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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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经分别于2018年2月、6月、10月和2019年2月偿还了上述银行贷款,相关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确保与贷款银行、受托支付供应商不存在相关违约责任、潜在纠纷等风险。在辅导期内,发行人通过如期偿还存在转贷的银行借款,对内控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纠正。
辅导期内,发行人制定了与融资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公司各项融资行为与货币资金的使用工作,并严格执行上述相关制度。
发行人的上述整改和纠正行为,符合《审核问答(二)》中规定的“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作为非上市公司,在财务内控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的,应通过中介机构上市辅导完成整改或纠正(如收回资金、结束不当行为措施)和相关内控制度建设,达到与上市公司要求一致的财务内控水平。”
3、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相关银行贷款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通过有关规范公司融资行为并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加强对贷款审批的内控约束,以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银行贷款情况发表明确意见: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受托支付所取得的贷款用途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且已主动纠正,不存在用于禁止用途的情形;公司已杜绝该行为的发生,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取得贷款银行和当地人民银行的证明文件
相关贷款银行大余农商银行出具说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悦安超细金属有限公司)于2017年、2018年分别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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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申请了一笔贷款,共计两笔贷款,上述贷款发放符合我行政策规定。从放款日期至还款之日,上述贷款从未发生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其他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相关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大余支行出具说明:“我行于2017年6月30日、2017年10月27日向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悦安超细金属有限公司)分别发放了两笔金额为1,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均为壹年),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上述两笔贷款发放符合我行授信政策。授信期间,上述两笔贷款在我行从未发生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及其他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大余县支行出具证明:“2017年至今,中国人民银行大余县支行未发现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违法违规情况,未对该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核查了银行受托支付的借款合同、付款申请审批表、发票、对账单、采购订单等;
(2)查阅每笔银行贷款所对应的采购合同,查阅报告期各期相关供应商的采购清单,核查银行贷款对应的采购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3)核查了相关供应商向公司支付对应转贷的回款记录、公司受托支付转贷的银行借款归还单据、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相关贷款银行出具的说明、当地人民银行对公司出具的合规证明,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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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改后的有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了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提高支付效率,通过银行受托支付给曾经的关联方赣州蓝海以及供应商河北竺泰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在收到资金的次日或很短时间内即转回给发行人,不存在供应商长时间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受托支付后收到的上述回款亦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从2018年2月份后公司已杜绝上述转贷行为,且2018年11月份,公司对赣州蓝海完成了全资收购。上述转贷行为不影响与供应商交易的真实性和价格的公允性,转贷涉及的资金均用于后续的货款支付,不存在用于禁止用途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同时,发行人已在报告期内按时归还了涉及转贷的银行借款,整改后的内控制度已合理、正常运转并持续有效。发行人的上述行为未对公司的内控制度有效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发行人的上述行为未实际侵犯金融机构权益,未危害金融安全,也未对金融稳定和金融支付结算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贷款银行和当地人民银行未对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前述行为后续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有关风险。
综上,发行人上述转贷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并已彻底整改完毕,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影响。
16.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招股说明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未披露发行人成本核算的方法等;另外,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中存在“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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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规定。
请发行人:(1)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准则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补充披露与主要产品、业务的成本核算、归集和分配有关的会计处理方式;(2) 说明“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具体内涵,价款具有融资性质的判定标准,公允价值的确定标准,上述规定是否适用于公司的实际业务;(3) 核查并删减与公司不相关的会计政策内容。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准则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补充披露与主要产品、业务的成本核算、归集和分配有关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成本核算采用综合结转分步法。
1.直接材料:指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公司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生产领用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直接归集到生产成本。
2.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的职工薪酬,各月末公司根据员工工资表金额在生产成本进行归集。
3.制造费用:指公司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非直接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间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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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生金额在生产成本进行归集。
4.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分段核算,将各阶段归集的产品成本以产量为权重计算分配率,再在完工入库产成品和在产品中进行分配。其中:
对于能单独归集到具体产品的直接材料,以产量为权重计算分配率,在完工入库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对于不能单独归集到具体产品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除能直接归集到各车间的之外,先以车间产量为权重分配到各车间,后按照各车间每种产品的主要材料定额消耗计算其当期投产量在各产品之间分配,最后每种产品以产量为权重计算分配率,在完工入库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二、说明“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具体内涵,价款具有融资性质的判定标准,公允价值的确定标准,上述规定是否适用于公司的实际业务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及其应用指南,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2、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公司的实际业务,已删减相应会计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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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三、核查并删减与公司不相关的会计政策内容
经核实,除上述外,不存在需要删减的与公司不相关的会计政策内容。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生产与仓储业务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悦安新材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类型、生产模式、生产工艺及流程,了解存货计价方法、生产成本的归集与分配方法和标准、月末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间的分配方法和标准,评价悦安新材公司采用的成本核算方法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前后是否保持一贯性;
(3)检查生产成本归集是否完整,实施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及制造费用等截止性测试,确定生产成本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测试存货收发计价的准确性;
(4)获取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情况,分析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变动情况及原因;
(5)检查成本计算单,分析产品的成本要素及成本结构的增减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6)获取存货明细表,结合行业特点、产销情况、存货结构,产品毛利率、存货周转率等,分析报告期内存货构成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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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主要产品、业务的成本核算、归集和分配有关的会计处理方式与发行人生产工艺及流程的实际相符,披露的会计政策与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不适应公司的实际业务,已删除相应表述。
17.关于营业收入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616.58万元、20,785.27万元和21,016.6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19年金额明显增大。报告期内,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2018年销售收入明显增大;2019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明显较大。
请发行人披露:(1) 按直销、经销列示公司各项主要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并分析变动原因;结合经销、直销模式的差异,分析两者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 境外销售的具体产品类别、金额、占比,分析相关变动原因;(3) 2019年对外销售较多原材料导致其他业务收入明显增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未来的销售趋势。
请发行人说明:(1) 2018 年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销售收入明显增大的原因,量化分析是来自于客户数量的增加还是已有客户需求的增加;(2) 结合软磁粉内外销的金额、占比,分析2019年软磁粉系列产品销售收入下降较大的合理性;(3) 2019年高附加值吸波产品通过客户性能验证的具体情况、客户名称等,结合高附加值、低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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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产品的具体类型、单价、金额、占比,说明2019年吸波材料销售均价及销售收入明显增加的原因;(4) 精研科技、东莞艾特尔2019年第四季度对公司的采购内容、金额、具体月份,相关收入的确认时间,销售的产品权利义务是否已转移给相关客户, 2020年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结合前述情况等分析2019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明显较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2019年末向经销商压货突击销售的情况;(5) 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均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均价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6) 不考虑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结合行业内主要公司产能扩产情况(包括公司自身扩产)、产品升级换代情况和需求增长情况分析说明未来产品价格和平均销售价格的预期走势;(7) 结合具体产品、市场、客户需求等因素分析说明2019年收入增速较2018年大幅下降的原因,说明公司产品未来的销售趋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 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2) 说明境外销售的真实性,量化分析发行人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报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差异情况及原因;(3) 境内、境外收入真实性、准确性采取的核查方法、比例及结论,收入截止性测试的审计程序和核查结果。
【回复】
【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按直销、经销列示公司各项主要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并分析变动原因;结合经销、直销模式的差异,分析两者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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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按销售模式分类为直销客户和经销客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收入 占比 | 金额 | 收入 占比 | 金额 | 收入 占比 | 金额 | 收入 占比 | ||
直销客户 | 羰基铁粉系列产品 | 2,594.17 | 31.05 | 5,875.72 | 27.96 | 5,416.22 | 26.06 | 3,436.02 | 29.58 |
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 | 2,514.98 | 30.10 | 5,644.45 | 26.86 | 4,318.58 | 20.78 | 911.95 | 7.85 | |
软磁粉系列产品 | 1,285.37 | 15.38 | 2,748.92 | 13.08 | 3,433.40 | 16.52 | 1,524.64 | 13.12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 | 205.17 | 2.46 | 1,796.31 | 8.55 | 2,313.40 | 11.13 | 1,541.95 | 13.27 | |
吸波材料系列产品 | 215.20 | 2.58 | 531.79 | 2.53 | 27.31 | 0.13 | -- | -- | |
小计 | 6,814.88 | 81.56 | 16,597.19 | 78.97 | 15,508.91 | 74.61 | 7,414.56 | 63.83 | |
经销客户 | 羰基铁粉系列产品 | 432.37 | 5.17 | 1,241.40 | 5.91 | 1,393.81 | 6.71 | 1,041.01 | 8.96 |
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 | 0.69 | 0.01 | 203.56 | 0.97 | 105.15 | 0.51 | 31.79 | 0.27 | |
软磁粉系列产品 | 991.61 | 11.87 | 1,975.43 | 9.40 | 3,768.80 | 18.13 | 3,129.23 | 26.94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 | 115.97 | 1.39 | 999.10 | 4.75 | 8.60 | 0.04 | -- | -- | |
小计 | 1,540.64 | 18.44 | 4,419.50 | 21.03 | 5,276.36 | 25.39 | 4,202.02 | 36.17 | |
合计 | 8,355.52 | 100.00 | 21,016.69 | 100.00 | 20,785.27 | 100.00 | 11,616.5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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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更新迭代并推出高附加值的新材料产品,从而使公司的直销收入规模逐年增加。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经销客户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6.17%、25.39%、21.03%和18.44%,其中主要产品为软磁粉和羰基铁粉,报告期内上述经销产品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90%、24.84%、15.31%和17.04%,销售占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8年,公司经销收入较上年增加1,074.33万元,增幅为
25.57%,主要因电子元器件行业持续向好,台达电子集团通过同心原及其相关方加大了向公司采购软磁粉的力度。同时,部分美国电子元器件经销商也增加了对公司软磁粉的采购规模。此外,印度的金刚石工具材料贸易商加大了向公司采购羰基铁粉的规模。2019年,公司经销客户实现的收入较上年下滑856.86万元,降幅为16.24%,下滑主要受当年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美国进口中国商品的税率大幅提升,一方面,公司对美国经销商的销售额受到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公司部分国内经销客户的最终出口国为美国,该部分客户采购规模也出现下降。受此影响,用于生产电子元器件的软磁粉在2019年通过经销商销售的规模较上年下降了1,793.37万元,降幅达47.58%。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发展了部分新的经销客户。受益于公司产品的良好性能和智能手机等3C产品的市场扩容迭代,以东莞艾特尔为代表的3C产品元器件经销商增加了对公司的采购,公司的金属注射成型喂料通过经销商的销售规模由2018年的
8.60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999.10万元,一定程度上对冲了中美贸易摩擦给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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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的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销售模式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
直销模式 | 81.56 | 40.24 | 78.97 | 39.18 | 74.61 | 41.40 | 63.83 | 39.85 |
经销模式 | 18.44 | 45.48 | 21.03 | 43.86 | 25.39 | 47.78 | 36.17 | 37.75 |
合计/ 综合毛利率 | 100.00 | 41.20 | 100.00 | 40.17 | 100.00 | 43.02 | 100.00 | 3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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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销售的具体产品类别、金额、占比,分析相关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具体产品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羰基铁粉系列产品 | 1,195.00 | 14.30% | 3,951.45 | 18.80% | 4,692.10 | 22.57% | 2,934.84 | 25.26% |
软磁粉系列产品 | 394.70 | 4.72% | 883.95 | 4.21% | 1,214.09 | 5.84% | 303.58 | 2.61% |
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 | 1.96 | 0.02% | 14.4 | 0.07% | 105.34 | 0.51% | 37.69 | 0.32%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 | -- | -- | 4.62 | 0.02% | 7.63 | 0.04% | 0.72 | 0.01% |
吸波材料系列产品 | 69.56 | 0.83% | 229.18 | 1.09% | -- | -- | -- | -- |
外销合计 | 1,661.23 | 19.88% | 5,083.59 | 24.19% | 6,019.15 | 28.96% | 3,276.85 | 2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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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对外销售较多原材料导致其他业务收入明显增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未来的销售趋势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8,355.52 | 99.10% | 21,016.69 | 98.61% | 20,785.27 | 99.71% | 11,616.58 | 99.72% |
其他业务收入 | 75.67 | 0.90% | 297.32 | 1.39% | 61.44 | 0.29% | 32.57 | 0.28% |
合计 | 8,431.19 | 100.00% | 21,314.01 | 100.00% | 20,846.71 | 100.00% | 11,649.1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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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09.SZ)需求的增加。
2017年,公司对精研科技销售的雾化合金粉为835.30万元,占当年雾化合金粉总销售额的88.56%。2018年,公司对精研科技销售的雾化合金粉为4,112.22万元,占当年雾化合金粉总销售额的
92.96%。精研科技采购公司的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主要用于生产3C产品的结构件和外观件,根据精研科技发布的2018年年报,该公司2018年消费电子行业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89.84%。该公司的优势产品为金属注射成型(简称“MIM”)产品,经过前期良好的合作,悦安新材公司的雾化合金粉可以作为MIM产品的原材料,有效满足其下游客户对3C产品结构件和外观件的生产需求,2018年精研科技调整了供应商结构,加大了向公司采购雾化合金粉的规模。
二、结合软磁粉内外销的金额、占比,分析2019年软磁粉系列产品销售收入下降较大的合理性
2018年和2019年,公司软磁粉境内和境外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软磁粉系列产品销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增幅 | 金额 | 占比 | |
内销 | 3,840.39 | 81.29% | -35.87 | 5,988.12 | 83.1% |
其中:江苏 | 2,624.19 | 55.55% | -37.49 | 4,198.09 | 58.29% |
外销 | 883.95 | 18.71% | -27.19 | 1,214.09 | 16.86% |
其中:美国 | 38.06 | 0.81% | -89.45 | 360.74 | 5.01% |
合计 | 4,724.35 | 100.00% | -34.40 | 7,202.2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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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此影响,一方面公司的美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客户采购成本上升,采购规模大幅下降,2019年销往美国的软磁粉系列产品销售规模较上年减少89.45%;另一方面,公司国内客户的下游外销订单也受影响,从而导致公司当年软磁粉系列产品销售规模的下降。以江苏地区的同心原及其相关方为代表,由于同心原及其相关方的终端客户是台达电子集团,该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市场,中美贸易摩擦使其订单缩减,通过产业链传导,2019年同心原及其相关方减少了对公司的采购规模。
三、2019年高附加值吸波产品通过客户性能验证的具体情况、客户名称等,结合高附加值、低附加值产品的具体类型、单价、金额、占比,说明2019年吸波材料销售均价及销售收入明显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吸波材料系列产品的销售量分别为2.63吨、
25.84吨和11.71吨,销售均价分别为10.39万元/吨、20.58万元/吨和18.38万元/吨,吸波材料的销售整体呈现量价齐升。吸波材料主要由赣州蓝海销售,发行人于2018年11月完成对该公司的合并,因此2018年发行人的吸波材料销售规模较少。2019年吸波材料销售规模及销售均价大幅上升,主要系当年高附加值的吸波产品通过了客户前期较长周期的性能验证,在当年得到批量采购所致。
吸波材料中高附加值的LH-CI01-A和LH-SH-D/LH-SH-D-2型号产品主要最终应用于国防航天领域和高附加值的5G屏蔽行业,在2019年分别实现销售61.69万元和223.83万元,占2019年吸波材料销售收入的11.60%和42.09%,该类吸波材料的均价分别为63.28万元/吨和23.36万元/吨,高售价拉升了吸波材料2019年整体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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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均价。
公司吸波材料中的LH-SH-D/LH-SH-D-2型号产品主要销售给霖昱微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4G/5G数据通讯天线、GPS天线、宽带段电波吸收材等多种天线解决方案和产品,公司对其销售的吸波材料主要用于生产5G屏蔽产品,在产品技术参数上需达到贴片厚度0.1-0.2mm,重量比85%以上,在1MHz这个频点上的磁导率达200的性能要求。
四、精研科技、东莞艾特尔2019年第四季度对公司的采购内容、金额、具体月份,相关收入的确认时间,销售的产品权利义务是否已转移给相关客户,2020年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结合前述情况等分析2019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明显较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2019年末向经销商压货突击销售的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对精研科技、东莞艾特尔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月份 | 采购内容 | 精研科技 | 东莞艾特尔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0月 | 雾化合金粉 | 523.16 | 13.40% | --- | --- |
羰基铁粉 | 60.81 | 1.56% | --- | ---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 9.05 | 0.23% | 275.35 | 46.75% | |
11月 | 雾化合金粉 | 650.09 | 16.65% | --- | --- |
羰基铁粉 | 121.59 | 3.11% | --- | ---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 31.06 | 0.80% | 102.71 | 17.44% | |
12月 | 雾化合金粉 | 2,193.81 | 56.19% | 196.20 | 33.32% |
羰基铁粉 | 250.42 | 6.41% | --- | ---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 64.25 | 1.65% | 14.66 | 2.49% | |
合计 | 3,904.23 | 100.00% | 588.9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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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精研科技、东莞艾特尔销售均属于国内销售,销售确认时间与公司整体的内销收入确认政策一致,即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购货方已签收确认收货,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对精研科技和东莞艾特尔的销售确认时,产品权利义务均已转移给该客户,2020年,精研科技和东莞艾特尔未对2019年四季度向公司采购的产品退货。
2019年4季度,公司对精研科技的销售规模和销售占比均较大,销售产品主要为雾化合金粉。精研科技向发行人采购的雾化合金粉主要用于为其客户提供手机的摄像头支架等结构件和外观件产品。3C行业手机新品销售高峰期通常集中在年底及年初阶段,四季度销量增加是因为12月份的圣诞节及春节是精研科技终端手机客的销售旺季,以及新机发布等因素,预计销量会大幅的增加,导致该款材料的需求量大幅上升,从而使精研科技加大了向发行人的采购规模。
2019年4季度,东莞艾特尔主要向公司采购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和雾化合金粉,该公司采购该材料后销售给下游工厂客户进行3C产品的结构件生产,之后主要销售给VIVO公司用于生产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因VIVO公司年底准备春节的销量及新品的发布,导致第四季度使用量增加。
公司对精研科技和东莞艾特尔的销售均源自客户的实际生产需求,与下游3C客户所处的行业季节特征联系紧密,公司不存在2019年末向经销商压货突击销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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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均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均价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一)具有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
1、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
悦安新材公司的雾化合金粉与新申报创业板首发企业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洲合金”)的“特种合金焊材”系类似产品,双方的产品都是以电解钴作为主要原材料,受报告期内原材料电解钴的价格影响,产品售价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根据该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悦安新材的雾化合金粉与该公司的特种合金焊材产品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吨
公司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悦安新材 | 21.62 | 18.95 | 26.99 | 17.07 |
中洲合金注 | -- | 21.70 | 28.92 | 2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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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产品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悦安新材 | 软磁粉 | 4.89 | 4.87 | 4.73 | 4.44 |
铂科新材注 | 合金软磁粉 | -- | 6.45 | 6.49 | 1.61 |
合金软磁粉芯 | -- | 3.32 | 3.68 | 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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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其所需定制化的产品,公司通过探索掌握了高压循环合成羰基铁及常压热分解制备羰基铁粉技术、高性能磁粉芯用超细羰基铁粉制备技术、超细羰基铁粉热处理技术、高品质低成本气雾化粉末制备技术以及离心雾化制粉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拥有完善的售后保障和服务,经过多年沉淀形成了良好的品牌优势,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使客户能够接受公司产品相较国内竞争对手的适当溢价。
德国巴斯夫是全球较早从事公司所处行业的公司,品牌优势明显,但由于该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德国,相较悦安新材公司在国内生产的优势,德国巴斯夫在产品交期、售后服务和结算周期方面处于劣势。近年来,国内主要设备厂商日益重视核心材料及部件的国产化,且悦安新材公司生产的产品依托品质和性能方面的改善已经能够与德国巴斯夫展开全球范围内竞争。本土化生产的优势使得悦安新材公司的整体产品售价低于德国巴斯夫等国际品牌客户的同类产品售价。
六、不考虑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结合行业内主要公司产能扩产情况(包括公司自身扩产)、产品升级换代情况和需求增长情况分析说明未来产品价格和平均销售价格的预期走势
羰基铁粉报告期内的平均售价分别为3.98万元/吨、3.84万元/吨、4.17万元/吨和4.00万元/吨,售价稳中有升。2018年公司羰基铁粉生产设备的平均产能利用率高达103.50%,基本满负荷生产,但仍然无法完全满足客户的所有订单需求,在订单较多的月份,甚至需要采购其他厂商的产品来进行再加工,公司产能仍存在缺口。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羰基铁粉的产销率分别为85.74%、85.63%、
94.92%和94.71%。如果产能不能得到有效扩张,未来产能规模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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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影响公司快速发展速度,还将削弱公司未来在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钢协粉末冶金分会发布2019年主要金属粉末的生产销售统计报告显示,全国(统计6家主要企业)羰基铁粉产量10,250吨,销量为8,512吨。2010至2019年间,产销量增长均超10倍,年复合增长率近40%。此外,德国和美国企业受环保、政策等多方面原因,近几年未披露扩产的计划,羰基铁粉的市场还是相对乐观。羰基铁粉下游应用场景不断增加,新能源产业和5G时代到来进一步扩展了羰基铁粉的应用空间,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加快羰基铁粉产品的升级换代,在保证现有产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开发高附加值的超细羰基铁粉等产品。同时,中美贸易摩擦使公司的国内主要客户开始增加核心原材料的国产化采购,进一步带动了公司羰基铁粉的销售规模提升。未来,公司羰基铁粉的销量在“出口转内销,促进双循环”的大背景下将进一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提高会提升未来羰基铁粉的平均销售单价。
雾化合金粉报告期内的平均售价分别为17.07万元/吨、26.99万元/吨、18.95万元/吨和21.62万元/吨,由于公司销售的雾化合金粉主要为钴铬合金系列产品,主要原材料电解钴的价格波动带动了雾化合金粉的售价波动。不考虑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因素,从行业看,未来在软磁材料大规模应用及金属注射成型工艺、金属3D打印技术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推动下,雾化金属粉末的市场需求将得到极大的提升。从行业内主要公司来看,爱普生Atmix是全球领先的高压水雾化超细合金粉末制造商,根据其公告,2018年已在其Kita-Inter工厂安装并运营一条非晶合金新生产线,计划到2023年将其非晶合金粉末产能提高到每年约6,000吨;安泰(霸州)特种粉末有限公司是安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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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000969.SZ)的子公司,2018年建成年产2.5万吨高端雾化铁粉项目,是国内最大的特种雾化合金粉末制备基地。悦安新材公司的优势在于既有晶粒细小、成分均匀、压制成形性能好、生产成本较低的水雾化粉末,又有球形度高、氧含量低、流动性好的气雾化产品。公司此次募投高性能超细金属及合金粉末扩建项目主要是气雾化的生产线,由于公司2019年新建一条3,800Nm3/H氧气和7,600Nm3/H氮气的空分系统,预计将于2020年下半年完工转固,届时可以稳定提供大量价格低廉的氮气,和其它同行相比解决了气雾化成本高的缺点,由于气雾化粉末价格比水雾化要高,所以未来公司雾化合金粉整体的销售量和销售平均单价要高于现在的水平。
软磁粉报告期内的平均售价分别为4.44万元/吨、4.73万元/吨、
4.87万元/吨和4.89万元/吨,平均价格波动上升。公司销售的软磁粉主要应用在电感元器件的生产,随着3C行业的复苏以及5G时代的到来,电感元器件的需求量将持续放大。同时,为满足汽车行业对磁芯的特殊要求,公司2019年新开发了耐高温耐腐蚀的软磁材料,拉动了公司软磁粉的售价提升。此外,软磁粉能够实现能量变换上的高效率、高密度的应用需求,是大功率能量转换装置的理想材料,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大规模充电桩的铺设,用于电感元器件生产的软磁粉需求未来将进一步增长。从产能角度,公司在2019年对软磁粉产线进行扩容,产能由年产1,800吨软磁粉增加到2,250吨,同行业公司铂科新材2018年合金软磁粉芯的产能已经11,800吨,2019年在创业板上市,募投项目继续增加9,000吨合金软磁产品的产能。短期来看,由于公司的软磁粉部分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销往美国,新冠疫情跌价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预计短期公司软磁粉的销量难以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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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增长;长期来看,随着公司软磁粉和原材料羰基铁粉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高附加值的超细软磁粉的占比将持续增加,在下游行业和应用空间继续扩容的情况下,预计公司软磁粉的销量和售价均将提升。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报告期内的平均售价分别为9.96万元/吨、
9.47万元/吨、8.47万元/吨和8.77万元/吨,平均价格呈下降趋势。金属注射成型喂料主要适用MIM工艺,由于MIM工艺具备一次成型的优点,替代传统锻压工艺已成趋势,未来下游客户转型需求将带动公司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销售。公司的喂料主要应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以及3C产品结构件、外观件的生产,受下游行业成本管控的压力,预计未来短期内公司的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售价将稳中有降。
吸波材料的单位售价较高,2018至2020年上半年,平均售价为
10.39万元/吨、20.58万元/吨和18.38万元/吨,吸波材料可起到信号屏蔽的作用,在5G产品和国防军工产品方面有广泛的运用。随着国内5G新基建的深入推进以及现代化国防建设的持续推动,吸波材料的产品销量将稳步上升。公司注重吸波材料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高附加值的新款型号产品,未来公司吸波材料的销售价格也将稳中有升。
七、结合具体产品、市场、客户需求等因素分析说明2019年收入增速较2018年大幅下降的原因,说明公司产品未来的销售趋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一)结合具体产品、市场、客户需求等因素分析说明2019年收入增速较2018年大幅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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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境外销售注 | 1,661.23 | - | 5,083.59 | -15.54% | 6,019.15 | 83.69% | 3,276.85 |
境内销售 | 6,694.29 | - | 15,933.09 | 7.90% | 14,766.12 | 77.06% | 8,339.74 |
总计 | 8,355.52 | - | 21,016.69 | 1.11% | 20,785.27 | 78.93% | 11,616.58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对美国出口销售额(万元) | 288.77 | 1,037.32 | 2,130.88 | 641.3 |
增长率 | - | -51.32% | 232.28% | - |
对美国出口额占公司收入比例 | 3.46% | 4.94% | 10.25% | 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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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份开始,美国对发行人产品增加10%关税,从2019年5月起又提高至25%,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一方面该客户采购成本大幅增加,另一方面该客户自身业务下降,导致其采购量下降。
间接出口方面,公司部分内销客户,从公司采购产品后进一步深加工后的终端产品主要出口美国,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终端客户的产品出口美国受到影响,通过产业链传导使其减少了对公司的采购。如同心原及其相关方,其经销的产品主要为软磁粉系列产品,公司对其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991.61 | - | 1,971.84 | -47.44% | 3,751.94 | 20.86% | 3,1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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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体系
对于向美国客户需支付额外10%-25%关税的问题,公司有针对性的调整了美国地区的产品售价,产品以美元计价的降幅在5%-15%之间,与客户共同分担了关税成本。另一方面,自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开始至今,人民币相对美元出现贬值,抵消了部分关税的影响。
2、产品策略
中美贸易摩擦的负面作用是双向的,双方进入对方市场的产品均需支付额外成本,意味着美国的部分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也是处于不利的状态。对于这种情况,公司有针对地开发了多种美国同行业公司的替代产品(面向国内市场),如激光熔敷材料、表面喷涂材料等,这类替代产品将作为公司的业务新增长点。
此外,随着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的升级,以华为公司为代表的多家国内企业的供应链受到影响,公司的多家头部客户为控制供应链风险,主动加大了对核心部件国内供应商的采购占比。2019年开始,以VIVO公司为代表的公司终端客户开始通过供应商加大了向公司的采购规模。公司敏锐地抓住此契机,凭借多年积累的市场口碑、稳定的产品质量、丰富的产品结构以及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服务优势,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取得了积极成果,替代了部分进口材料,有力保障了国内材料供应。
3、市场开拓重点
“新冠肺炎”疫情叠加贸易摩擦,对公司在2020年的出口工作影响较大。因此,公司2020年的市场开拓重点转为国内市场,抓住“新基建”、“5G”、“新能源汽车”等国内重点提倡支持的行业,在金刚石工具、软磁材料、金属注射成型喂料、5G屏蔽材料方面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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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重点服务行业头部客户,通过国内需求的稳定增加减少出口下降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通过上述一些列有效的应对措施,2020年1-6月,悦安新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355.52万元,虽然上半年面临严峻的内外部环境考验,但公司较上年同期收入仅下滑6.54%。从2020年第二季度及7月份生产、销售状态和发展趋势看来,公司主要的下游行业(3C产品、电子元器件、汽车精密零部件、金刚石工具等)因5G加速布局、可穿戴设备普及、新基建启动等原因,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局面,客户对年内经营情况普遍较为乐观,向公司下达的合同订单及意向订单均较为充足。随着国内经济的逐步复苏以及经济“内循环”对国内下游产业的刺激,公司预计未来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一、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明细表、成本明细表,核查了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进行了穿行测试;
(2)对同行业公司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比对分析,获取了铂科新材、博迁新材、中洲合金等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披露资料;
(3)查阅了行业研究报告,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对主要客户进行了现场走访和访谈,并对东莞艾特尔等贸易商客户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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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核查,走访了艾特尔的主要下游加工厂商以及终端客户VIVO公司;
(4)核查了公司的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单据、客户签收单据、出口单证、海关报关单以及出口退税记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雾化合金粉收入明显增加具有合理原因,该类产品收入增加主要来自已有客户需求的增加;
(2)2019年软磁粉系列产品收入下降较大、吸波材料销售均价和销售收入明显增加具有合理性;
(3)2019年四季度公司对精研科技、东莞艾特尔的销售具有真实性和合理性,不存在年底向经销商压货突击销售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均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均价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5)对未来产品价格和平均销售价格的预期走势判断具有合理性;
(6)公司对产品未来的销售趋势和主营业务增长可持续性的判断具有合理性;
(7)公司境内、境外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境外收入与第三方数据勾稽一致,收入确认时点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
二、说明境外销售的真实性,量化分析发行人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报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差异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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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流运输记录
公司境内境外销售货物,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执行相关细节测试的过程中,核查了相关物流运输记录的签字、货物规格重量、承运时间等相关信息,与账面记载核对一致。同时将公司物流运输费用与营业收入进行了量化分析,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物流运输费用与营业收入配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月-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7,844.64 | 21,016.69 | 20,785.27 | 11,616.58 |
运输费及车辆使用费 | 98.71 | 242.56 | 313.53 | 227.69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63% | 1% | 79% | -- |
运输费及车辆使用费增长率 | -59% | -23% | 38% | -- |
销售类别 | 货物类型 | 运输公司 | 运输方式 | 核算项目 | |
境内销售 | 单次大量发货 | 灵通物流、龙洲物流等 | 物流公司 | 运杂费 | |
少量及样品发货 | 百世、德邦、申通、顺丰等 | 快递公司 | 运杂费 | ||
境外销售 | 出厂至海关 | 所有货物 | 宏通物流、东深物流、邮政、中铁、速尔等 | 物流公司、快递 | 运杂费 |
出口运至国外客户 | 所有货物 | 广州云升、雅玛多等 | 委托第三方代理 | 运费、保险费、报关费、文件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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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1-6月:
承运商 | 金额(元) |
宏茂 | 450,307.71 |
赣州远程 | 85,370.57 |
深圳和硕 | 69,931.31 |
顺丰 | 49,907.08 |
飞豹 | 36,462.20 |
邮政 | 23,534.91 |
宏通 | 21,891.57 |
厦门中泊 | 19,962.08 |
东深 | 19,596.88 |
联邦 | 16,305.34 |
合计 | 793,269.65 |
销售费用-运输及车辆使用费 | 987,138.82 |
大额运输公司占比 | 80.36% |
主营业务收入 | 78,446,443.03 |
运杂费占收入比例 | 1.26% |
承运商 | 金额(元) |
东深物流 | 159,445.51 |
宏通物流 | 158,036.26 |
灵通物流 | 180,454.80 |
宏茂物流 | 662,450.48 |
浪海国际 | 108,593.86 |
凯航国际 | 171,326.17 |
和硕国际 | 258,961.61 |
合计 | 1,699,268.69 |
销售费用-运输及车辆使用费 | 2,425,621.33 |
大额运输公司占比 | 70.05% |
主营业务收入 | 210,166,854.09 |
运杂费占收入比例 | 1.15% |
第149 页
8-2-150
2018年度:
承运商 | 金额(元) |
雅玛多国际物流 | 169,407.70 |
广州云升国际货运代理 | 917,834.56 |
上海凯航国际货运代理 | 63,058.42 |
大余宏通物流 | 433,275.72 |
赣州灵通物流 | 844,908.48 |
大余县东深物流 | 96,405.27 |
合计 | 2,524,890.15 |
销售费用-运输及车辆使用费 | 3,135,283.42 |
大额运输公司占比 | 80.53% |
主营销售收入 | 207,852,662.91 |
运杂费占收入比例 | 1.51% |
承运商 | 金额(元) |
雅玛多国际物流 | 307,396.49 |
广州云升国际货运代理 | 323,952.14 |
大余龙洲&宏通物流 | 622,835.12 |
赣州灵通物流 | 421,854.33 |
合计 | 1,676,038.08 |
销售费用-运输及车辆使用费 | 2,276,905.42 |
大额运输公司占比 | 73.61% |
主营业务收入 | 116,165,819.26 |
第150 页
8-2-151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单位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境外销售额(含税) | 美元 | 231.63 | 742.25 | 1,011.94 | 521.05 |
人民币 | 70.90 | 250.43 | -- | -- | |
欧元 | 19.23 | 56.75 | 38.82 | 39.38 | |
出口单证及海关报关数据 | 美元 | 242.78 | 793.21 | 1,068.60 | 548.69 |
人民币 | 70.9 | 250.43 | -- | -- | |
欧元 | 1.97 | 11.83 | 3.33 | 7.21 | |
差异 | 美元 | -11.15 | -50.96 | -56.66 | -27.64 |
人民币 | -- | -- | -- | -- | |
欧元 | 17.26 | 44.92 | 35.49 | 32.17 | |
已取得报关单并确认收入,客户退换货后冲减收入 | 美元 | -- | 0.85注1 | -24.25 | |
人民币 | -- | -- | -- | -- | |
欧元 | -- | -- | -- | -- | |
出口至德国岳龙,内部交易损益、价差、币种影响 | 美元 | -11.15 | -51.81 | -32.41 | -27.64 |
人民币 | -- | -- | -- | -- | |
欧元 | 17.26 | 44.92 | 35.49 | 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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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2
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与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核对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保险公司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单期限 | 2020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19日 | 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19日 | 2018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19日 | 2017年2月20日至2018年2月19日 |
投报金额 | 400万美元 | 500万美元 | 500万美元 | 300万美元 |
保费金额 | 49,259.28元人民币 | 61,768.80元人民币 | 57,005.10元人民币 | 61,700.4元人民币 |
境外销售收入(主营业务) | 1,661.23万人民币 | 5,083.59万人民币 | 6,019.15万人民币 | 3,276.85万人民币 |
项目 | 2020年1月-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享受出口退税收入 | 155.12 | 517.33 | -- | -- |
出口退税金额 | 19.05 | 52.27 | -- | -- |
比例 | 12.28% | 10.1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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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3
三、境内、境外收入真实性、准确性采取的核查方法、比例及结论,收入截止性测试的审计程序和核查结果
(一)境内、境外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采取的核查方法、比例及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 分别检查主要经销商和直销客户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 对于内销收入,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送货单、经客户签收的出库单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亲自前往赣州海关核实企业确认出口收入时点的函证记录及明细清单与公司账面记录核对,确认公司收入时点的数据与海关报关单据数据一致;
(3) 对销售收入进行细节抽样测试,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送货单、出库单、物流运输记录、银行进账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是否恰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确。
(4) 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函证核查,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核实;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走访客户收入占比 | 49.86% | 65.01% | 63.77% | 65.97% |
函证金额占收入比 | 68.98% | 69.32% | 70.92% | 72.82% |
第153 页8-2-154
致,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况;
(6) 将公司同类产品售价在不同客户、不同区域、不同销售模式间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7) 获取公司各年度销售台账、销售合同,并检查与相应收入的勾稽关系;
(8) 查阅了新增客户、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确认报告期内交易的真实性、主要合作条款等信息;
(9) 检查主要客户签订的年度合作框架协议;
(10) 对公司主要承运物流公司进行了走访,将取得其承运公司货物的台账,与公司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境内、境外销售收入真实、准确。
(二)对于报告期内收入截止测试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 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发货单据,将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又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记账凭证,与发货单据核对;并抽查公司的客户签收单,内销以客户签收产品即视为产品交付完毕作为接受产品的最终证据,外销无法及时收到客户反馈出口货物入库、验收完成的准确时点依据时,检查销售协议中收入确认条件、退换货条件、款项支付条件等能够证明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发生转移;
(2) 取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并将账面外销数据与申报表
第154 页
8-2-155
进行勾稽核对一致,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3) 复核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和发货水平,确定业务活动水平是否异常(与正常水平相比),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销售收入占当年收入比例较高的情况,对临近年末基准日的销售收入全部进行核查,判断其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4) 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5) 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检查有无未取得对方认可的大额销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时点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形。
18.关于成本和毛利率
18.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各期金额为7,075.60万元、11,843.65万元、12,575.19万元,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各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构成情况。
请发行人披露:(1) 拆分列示制造费用的明细构成,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2) 在“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划分的情况表”中补充列示各主要产品的数量、按料、工、费的单位成本情况,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单位成本变化的合理性。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对外采购的原材料类型、数量、 单价分
第155 页
8-2-156
析说明羰基铁粉2019年直接材料金额下降的合理性;(2)雾化合金粉直接人工、制造费用2019年明显下降的原因与合理性;(3)对比分析软磁粉直接材料2017年和2019年的成本金额,说明2019年金额小于2017年的合理性。
【回复】【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拆分列示制造费用的明细构成,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1)主营业务成本按构成项目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构成项目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2,987.91 | 60.82% | 8,404.64 | 66.84% | 7,289.75 | 61.55% | 3,823.47 | 54.04% |
直接人工 | 404.91 | 8.24% | 1,036.23 | 8.24% | 1,184.37 | 10.00% | 607.37 | 8.58% |
制造费用 | 1,519.85 | 30.94% | 3,134.32 | 24.92% | 3,369.52 | 28.45% | 2,644.76 | 37.38% |
其中:电费 | 517.85 | 10.54% | 1,083.77 | 8.62% | 1,330.67 | 11.24% | 1,068.67 | 15.10% |
设备折旧 | 302.88 | 6.17% | 671.32 | 5.34% | 605.53 | 5.11% | 617.27 | 8.72% |
职工薪酬 | 77.47 | 1.58% | 192.82 | 1.53% | 205.99 | 1.74% | 188.83 | 2.67% |
合计 | 4,912.66 | 100.00% | 12,575.19 | 100.00% | 11,843.65 | 100.00% | 7,075.6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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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7
博迁新材的主营产品为镍粉、铜粉、银粉和自产焊锡产品,与公司的主营产品在外观形态上类似,公司与博迁新材自产模式下的主营成本构成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 成本构成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悦安新材 | 8,404.64 | 66.84% | 7,289.75 | 61.55% | 3,823.47 | 54.04% |
博迁新材 | 4,087.98 | 43.88% | 14,737.87 | 49.35% | 10,057.76 | 49.69% | |
直接人工 | 悦安新材 | 1,036.23 | 8.24% | 1,184.37 | 10.00% | 607.37 | 8.58% |
博迁新材 | 1,089.30 | 11.69% | 3,016.01 | 10.10% | 2,038.06 | 10.07% | |
制造费用 | 悦安新材 | 3,134.32 | 24.92% | 3,369.52 | 28.45% | 2,644.76 | 37.38% |
博迁新材 | 4,139.89 | 44.43% | 12,107.88 | 40.55% | 8,146.12 | 40.24% | |
合计 | 悦安新材 | 12,575.19 | 100.00% | 11,843.65 | 100.00% | 7,075.60 | 100.00% |
博迁新材 | 9,317.17 | 29,861.76 | 20,24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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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8
单位:万元
软磁粉/合金软磁粉成本构成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悦安新材 | 806.18 | 34.28% | 1,490.32 | 41.45% | 1,432.33 | 48.68% |
铂科新材 | 46.97 | 54.19% | 51.79 | 57.69% | 45.98 | 4.61% | |
直接人工 | 悦安新材 | 396.59 | 16.86% | 558.49 | 15.53% | 279.70 | 9.51% |
铂科新材 | 4.02 | 4.63% | 3.90 | 4.35% | 5.76 | 0.58% | |
制造费用 | 悦安新材 | 1,149.13 | 48.86% | 1,547.04 | 43.02% | 1,230.20 | 41.81% |
铂科新材 | 35.69 | 41.18% | 34.08 | 37.96% | 34.41 | 3.45% | |
外购商品 | 悦安新材 | -- | -- | -- | -- | -- | -- |
铂科新材 | -- | -- | -- | -- | 912.28 | 91.37% | |
合计 | 悦安新材 | 2,351.90 | 100.00% | 3,595.85 | 100.00% | 2,942.23 | 100.00% |
铂科新材 | 86.67 | 89.77 | 9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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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9
产品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羰基铁粉系列产品 | 销售数量 | 756.89 | 1,707.10 | 1,772.82 | 1,123.92 | |||||
直接材料 | 总额 | 520.32 | 37.75% | 1,413.94 | 41.97% | 1,810.83 | 50.35% | 1,360.76 | 50.21% | |
单位成本 | 0.69 | 0.83 | 1.02 | 1.21 | ||||||
直接人工 | 总额 | 172.91 | 12.54% | 454.62 | 13.50% | 420.32 | 11.69% | 242.99 | 8.97% | |
单位成本 | 0.23 | 0.27 | 0.24 | 0.22 | ||||||
制造费用 | 总额 | 685.18 | 49.71% | 1,500.08 | 44.5% | 1,365.46 | 37.97% | 1,106.19 | 40.82% | |
单位成本 | 0.91 | 0.88 | 0.77 | 0.98 | ||||||
合计 | 1,378.41 | 100.00% | 3,368.64 | 100.00% | 3,596.61 | 100.00% | 2,709.93 | 100.00% | ||
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 | 销售数量 | 116.35 | 308.58 | 163.90 | 55.29 | |||||
直接材料 | 总额 | 1,835.70 | 91.60% | 4,680.66 | 95.62% | 3,363.63 | 91.75% | 657.23 | 86.81% | |
单位成本 | 15.78 | 15.17 | 20.52 | 11.89 | ||||||
直接人工 | 总额 | 38.88 | 1.94% | 63.47 | 1.30% | 102.23 | 2.79% | 26.57 | 3.51% | |
单位成本 | 0.33 | 0.21 | 0.62 | 0.48 | ||||||
制造费用 | 总额 | 129.41 | 6.46% | 151.02 | 3.09% | 200.15 | 5.46% | 73.30 | 9.68% | |
单位成本 | 1.11 | 0.49 | 1.22 | 1.33 | ||||||
合计 | 2,004.00 | 100.00% | 4,895.15 | 100.00% | 3,666.01 | 100.00% | 757.10 | 100.00% | ||
软磁粉系列产品 | 销售数量 | 466.07 | 970.35 | 1,521.07 | 1,048.43 | |||||
直接材料 | 总额 | 402.87 | 33.63% | 806.18 | 34.28% | 1,490.32 | 41.45% | 1,432.33 | 48.68% | |
单位成本 | 0.86 | 0.83 | 0.98 | 1.37 | ||||||
直接人工 | 总额 | 161.96 | 13.52% | 396.59 | 16.86% | 558.49 | 15.53% | 279.70 | 9.51% | |
单位成本 | 0.35 | 0.41 | 0.37 | 0.27 | ||||||
制造费用 | 总额 | 633.00 | 52.85% | 1,149.13 | 48.86% | 1,547.04 | 43.02% | 1,230.20 | 41.81% | |
单位成本 | 1.36 | 1.18 | 1.02 | 1.17 | ||||||
合计 | 1,197.83 | 100.00% | 2,351.90 | 100.00% | 3,595.85 | 100.00% | 2,942.23 | 100.00%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 销售数量 | 36.63 | 330.04 | 34.66 | 58.33 | |||||
总额 | 153.43 | 63.28% | 1,298.39 | 75.56% | 615.52 | 63.28% | 373.16 | 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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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系列产品 | 直接材料 | 单位成本 | 4.19 | 3.93 | 17.76 | 6.40 | ||||
直接人工 | 总额 | 25.45 | 10.50% | 109.87 | 6.39% | 101.89 | 10.48% | 58.10 | 8.72% | |
单位成本 | 0.69 | 0.33 | 2.94 | 1.00 | ||||||
制造费用 | 总额 | 63.58 | 26.22% | 310.11 | 18.05% | 255.28 | 26.24% | 235.08 | 35.28% | |
单位成本 | 1.74 | 0.94 | 7.37 | 4.03 | ||||||
合计 | 242.46 | 100.00% | 1,718.36 | 100.00% | 972.69 | 100.00% | 666.34 | 100.00% | ||
吸波材料系列产品 | 销售数量 | 11.71 | 25.84 | 2.63 | --- | |||||
直接材料 | 总额 | 75.58 | 84.02% | 205.47 | 85.21% | 9.46 | 75.75% | --- | --- | |
单位成本 | 6.45 | 7.95 | 3.60 | --- | --- | |||||
直接人工 | 总额 | 5.71 | 6.34% | 11.67 | 4.84% | 1.44 | 11.54% | --- | --- | |
单位成本 | 0.49 | 0.45 | 0.55 | --- | --- | |||||
制造费用 | 总额 | 8.67 | 9.64% | 24.00 | 9.95% | 1.59 | 12.71% | --- | --- | |
单位成本 | 0.74 | 0.93 | 0.60 | --- | --- | |||||
合计 | 89.96 | 100.00% | 241.14 | 100.00% | 12.49 | 100.00% | - | --- |
第160 页
8-2-161
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项目 | 主要原材料 | 2019年 | 2018年 | ||
采购金额 | 单价 | 采购金额 | 单价 | ||
羰基铁粉 主要原材料 | 海绵铁 | 1,384.30 | 0.44 | 1,851.91 | 0.43 |
液氨 | 302.79 | 0.42 | 367.82 | 0.40 | |
焦炭 | 177.58 | 0.21 | 423.63 | 0.23 | |
羰基铁基础粉 | 0.93 | -- | 504.31 | 2.86 |
产品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 | 销售数量 | 308.58 | 163.90 | ||
直接材料 | 4,680.66 | 95.62% | 3,363.63 | 91.75% |
第161 页8-2-162
产品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人工 | 63.47 | 1.30% | 102.23 | 2.79% | |
制造费用 | 151.02 | 3.09% | 200.15 | 5.46% | |
合计 | 4,895.15 | 100.00% | 3,666.01 | 100.00% |
产品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软磁粉 系列产品 | 销售数量 | 970.35 | 1,521.07 | 1,048.43 | ||||
总额 | 806.18 | 34.28% | 1,490.32 | 41.45% | 1,432.33 | 4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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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单位成本 | 0.83 | 0.98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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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披露:其他业务毛利金额、毛利率、综合毛利率的数据,对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动进行简要分析。
请发行人说明:(1) 羰基铁粉系列产品高附加值、低附加值产品的具体类型、单价、数量、金额、占比,分析销售单价上升的合理性;结合产品的具体良品率数据等,分析单位成本持续下降的原因;(2)自产雾化合金粉末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末的加工流程是否存在差异,外购雾化合金粉的后续具体加工程序、后续加工程序是否为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分别说明自产雾化合金粉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最终产品的毛利率,二者是否存在重大差别,结合新旧收入准则说明外购后加工的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准则规定;(3) 结合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影响单位成本变动的具体因素等,说明软磁粉系列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与合理性;(4) 量化分析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2019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与合理性,说明毛利率是否会持续下降;(5) 吸波材料2018年、2019年高附加值、低附加值产品存在明显变动但毛利率保持稳定的合理性;(6) 结合具体产品、需求、扩产情况、行业竞争结构变化等因素分析公司毛利率的稳定性,未来合理的毛利率区间;(7) 按各细分产品的类别分别与可比公司进行差异性分析,并说明各产品如软磁粉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别的原因。
【回复】
【发行人补充披露】
其他业务毛利金额、毛利率、综合毛利率的数据,对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动进行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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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额 | 毛利率 | 毛利额 | 毛利率 | 毛利额 | 毛利率 | 毛利额 | 毛利率 | |
主营业务 | 3,442.86 | 41.20% | 8,441.50 | 40.17% | 8,941.61 | 43.02% | 4,540.98 | 39.09% |
其他业务 | 58.33 | 77.08% | 205.46 | 69.10% | 57.08 | 92.91% | 29.19 | 89.61% |
合计 | 3,501.19 | 41.53% | 8,646.96 | 40.57% | 8,998.70 | 43.17% | 4,570.17 | 3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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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高附加值产品 | 销售收入 | 315.29 | 1,205.44 | 470.97 | 375.68 |
占羰基铁粉销售比例 | 10.42% | 16.94% | 6.92% | 8.39% | |
销售量 | 30.54 | 167.27 | 46.12 | 32.42 | |
销售均价 | 10.33 | 7.21 | 10.21 | 11.59 | |
低附加值产品 | 销售收入 | 1,116.05 | 1,941.69 | 3,187.20 | 1,845.71 |
占羰基铁粉销售比例 | 36.88% | 27.28% | 46.80% | 41.23% | |
销售量 | 370.62 | 637.26 | 1,018.38 | 591.74 | |
销售均价 | 3.01 | 3.05 | 3.13 | 3.12 | |
羰基铁粉平均售价 | 4.00 | 4.17 | 3.84 | 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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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羰基铁粉的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进一步降低,主要系当年大幅降低了羰基铁基础粉的外购,2019年羰基铁基础粉外购总额为
0.93万元,较2018年的外购504.31万元大幅下降。自产替代外购部分羰基铁基础粉使发行人的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进一步降低,带动了当年羰基铁粉销售成本的整体下降。
二、自产雾化合金粉末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末的加工流程是否存在差异,外购雾化合金粉的后续具体加工程序、后续加工程序是否为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分别说明自产雾化合金粉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最终产品的毛利率,二者是否存在重大差别,结合新旧收入准则说明外购后加工的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一)自产雾化合金粉末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末的加工流程是否存在差异,外购雾化合金粉的后续具体加工程序、后续加工程序是否为生产中的重要环节
1、自产雾化合金粉末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末的加工流程说明
公司自产的雾化合金粉末需要经过高温熔化、除渣、高压水雾化和脱水(气雾化合金粉生产则为高压气雾化)、真空干燥、筛分、气流分级、混粉等全套生产工序,外购雾化合金初级粉主要经过公司的混粉和表面修饰等后端生产工序,双方在加工流程上存在显著差异。
外购雾化合金初级粉的后端生产工序是该产品生产环节中非常关键的一道工序,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在对金属粉末的后端处理工序,如对初级金属粉末的分级配粉和表面修饰,对磁性粉末的绝缘和包覆等。外购雾化合金初级粉的后端生产过程用到了公司的核心专利技术“一种用于金属磁粉芯的羰基铁粉高温热处理方法”。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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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合金初级粉的混粉过程中加入微量的纳米分散剂,通过粉末自磨和机械强制混合,在粉末表面形成一层纳米薄膜,修饰了粉末,增加粉末的分散性能,提高粉末的流动性,使得粉末在喂料过程更易与高分子材料接合,同时也提高了下游产品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熔体指数,从而改善MIM 过程的注射缺陷,提高了制件的烧结性能和密度等物理指标。
2、公司采购雾化合金初级雾化合金粉末进行深加工的原因雾化合金粉作为MIM的重要原材料,其市场容量大,基于对雾化合金粉末市场前景的看好及在金属粉末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公司决定进入雾化合金粉末领域,经不断研发,公司掌握了雾化合金粉整套核心生产技术,2017年8月,公司自建雾化合金粉生产线投产,但总体上公司的雾化合金粉末生产规模较传统生产厂家仍偏小。
随着下游客户对材料的强度、耐腐蚀、硬度等不同性能要求,雾化合金粉末牌号种类逐渐增多,合金成分包含铁、镍、钴、铬、钼、钨等,比例各有不同。为了避免制粉过程中不同金属粉末之间的交叉污染,同一台制粉设备在切换不同合金成分之间需花费1-3天的时间对设备整体及相关管道、容器进行清洁工作。出于平衡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的目的,实际生产管理过程中往往安排单台设备连续生产1-3周某牌号产品再进行切换,单台设备数量和生产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承接多种类、多牌号订单的能力。
为满足下游客户多种类、多牌号订单的需求,公司针对部分牌号采取外购初级金属粉末进行后加工的模式。
基于对金属粉末性能的深刻理解,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在对金属粉末的后端处理工序,如对初级金属粉末分级配粉和表面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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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软磁用途的绝缘、包覆等,如公司在初级金属粉末混粉过程中加入微量的纳米分散剂,通过粉末自磨和机械强制混合,在粉末表面形成一层纳米薄膜,修饰后增加粉末的分散性能,提高粉末的流动性,同时解决金属粉末因颗粒细小,高温热处理时易团聚和烧结等问题,大幅提高产品性能。
因公司目前雾化合金粉生产线规模有限,不同合金粉品种切换成本高,在当前阶段通过外购基础粉进行深加工,公司节约了前期机器设备及人工的投入,同时发挥了自身在金属粉末后端处理的核心技术优势,提高了生产效率,有助于公司快速做大市场规模。
(二)分别说明自产雾化合金粉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最终产品的毛利率,二者是否存在重大差别,结合新旧收入准则说明外购后加工的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1、自产雾化合金粉和外购雾化合金粉最终产品的毛利率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外购雾化合金初级粉形成的最终产品全部为钴铬钼合金系列雾化合金粉,公司自产雾化合金粉与钴铬钼合金系列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毛利率对比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自产雾化合金粉 | 50.74 | 30.83 | 26.50 | 14.13 |
外购初级雾化合金粉制成品 | 13.91 | 14.56 | 16.28 | 20.80 |
雾化合金粉综合毛利率 | 20.34 | 16.29 | 17.13 |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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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雾化合金粉生产线于2017年8月投产,当年产能利用率较低,使得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后续毛利率逐年提高。在定价策略上,合金粉末作为重要的MIM材料,为了尽快打开市场,拓展市场应用范围,以便为公司后续推出的附加值更高的产品做好铺垫,公司在定价上采取了均衡的销售策略。
外购初级雾化合金初级粉制成品毛利率较低,在外购雾化合金初级雾化合金粉制成品的定价策略上,公司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生产成本,由于外购雾化合金粉制成品生产不涉及前端基础制粉工序,是将外购的初级雾化合金粉利用核心技术通过后端工序制成,公司节约了前期机器设备及人工的投入,同时发挥了自身的核心技术优势,提高了生产效率;(2)综合客户信誉、合作历史、采购规模(如采购品种的多样性、单次采购量)等因素。目前公司外购合金粉主要为钴铬合金粉,其制成品销售规模较大、品种比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公司生产切换的成本,因此,外购初级粉制成品的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有利于公司迅速打开市场,为后续公司推出迭代产品做好铺垫。
由于外购雾化合金粉制成品销售金额占公司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整体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84.65%、91.69%、89.32%和82.53%,总体拉低了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的综合毛利率。
2、外购后加工的雾化合金粉系列产品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第二条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有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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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公司外购雾化合金粉进一步加工后出售的情况,根据旧准则规定,公司的前述行为取得的收入属于销售商品收入,不涉及代第三方收取款项的情况。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供货商按照双方明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供货。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有退货或索赔的权利外,公司在验收采购产品后,应当确认收货,并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公司采购的初级雾化合金粉入库后形成了自身的存货,悦安新材承担了该类材料的存货风险,公司取得了产品的控制权。而且,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又继续完成了后加工等工序,在完全符合客户的技术标准后,向客户供货,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另外,公司与下游客户就外购基础粉加工后形成的雾化合金粉之销售售价是独立谈判的,悦安新材有权自主决定所售雾化合金粉的产品价格。综上所述,公司销售雾化合金粉符合“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公司采取总额法确认相关对应销售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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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影响单位成本变动的具体因素等,说明软磁粉系列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与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软磁粉系列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
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
软磁粉系列产品 | 4.89 | 2.57 | 47.39% | 4.87 | 2.42 | 50.22% |
产品类型 | 2018年 | 2017年 | ||||
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
软磁粉系列产品 | 4.73 | 2.36 | 50.07% | 4.44 | 2.81 | 3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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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软磁粉包覆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升级,减少了溶剂的耗用,进一步降低了成本。
2019年单位成本较2018年上升2.54%,主要系公司当年新开发的耐高温软磁材料生产工序更长,设备折旧和人工成本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同时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当年软磁粉的销售规模下降,2019年公司软磁粉的成品产量为969.86吨,较上年下降了40.04%,使软磁粉的单位成本有所上升。但受益于干法包覆工艺的实施,2019年软磁粉耗用的溶剂量较上年减少了70.19吨,降幅达到68.96%,对当年软磁粉的单位成本起到了降低作用。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使得公司2019年软磁粉的单位成本较上年略涨。
四、量化分析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2019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与合理性,说明毛利率是否会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类型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
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 | 8.77 | 6.62 | 24.50% | 8.47 | 5.21 | 38.53% |
产品类型 | 2018年 | 2017年 | ||||
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单价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 | 9.47 | 3.97 | 58.11% | 9.96 | 4.30 | 5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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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的注射成型喂料凭借较高的性价比在3C产品生产厂家得到推广使用,以316L-G系列喂料为代表,2018年该款产品小规模销售了
33.58万元,单价为8.19万元/吨,仅占当期喂料销售的1.45%,到2019年316L-G系列喂料销售额增长至617.41万元,单价为7.98万元/吨,占当期喂料销售的22.09%;(2)汽车行业激烈的竞争格局使国内厂商更倾向采购具有高性价比的国产高端汽车精密零部件,带动了发行人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产品的市场销售。FeNi8系列喂料的作为销量最高的金属注射成型喂料产品,2019年售价为9.03万元/吨,较2018年9.87万元/吨的单位售价,下降了8.53%。
单位成本方面,2018年公司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7.67%,主要系2018年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产能利用率提升,同时,低成本的铁基喂料销售占比略高于不锈钢基喂料,从而导致单位成本下降。2019年,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单位成本较2018年增加
31.23%,一方面,公司于2018年底扩建了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生产车间,加大了生产设备等基础设施投入,计入制造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由2018年的26.70万元增加至2019年的54.60万元,导致公司2019年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单位成本高于上年;另一方面,公司增加了不锈钢基喂料的销售规模和占比,2018年和2019年该类产品占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销售比例分别为12.48%和48.52%,由于不锈钢的成本高于铁的成本,导致2019年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单位成本高于上年。2020年1-6月,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销售毛利率降至24.95%,主要系该类产品的销量下降,设备折旧等制造费用分摊导致单位成本上升。
未来,随着疫情得到控制,下游3C行业以及汽车行业恢复性增长,公司的金属注射成型喂料销量将逐步回升;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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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规模效应将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同时,公司将不断推出具有更高性能的迭代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公司该类产品的毛利率有所回升。
五、吸波材料2018年、2019年高附加值、低附加值产品存在明显变动但毛利率保持稳定的合理性
2018年和2019年,公司吸波材料系列产品的销售量分别为2.63吨和25.84吨,销售均价分别为10.39万元/吨和20.58万元/吨,单位成本分别为4.75万元/吨和9.33万元/吨,吸波材料的销售整体呈现量价齐升,单位成本也增长显著。吸波材料主要由赣州蓝海销售,发行人于2018年11月完成对该公司的合并,因此2018年发行人的吸波材料销售仅包括赣州蓝海当年11月和12月的销量。
2019年吸波材料销售均价大幅上升,主要系当年高附加值的吸波产品通过了客户前期较长周期的性能验证,在当年得到批量采购所致。吸波材料中高附加值的LH-CI01-A和LH-SH-D/LH-SH-D-2型号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国防领域和高附加值的5G屏蔽行业,在2019年分别实现销售61.69万元和223.83万元,占2019年吸波材料销售收入的11.60%和42.09%,该类吸波材料的均价分别为63.28万元/吨和
23.36万元/吨,高售价拉升了吸波材料2019年整体的销售均价。上述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中包括了高成本的铁硅铝,2019年公司采购铁硅铝的单位成本为15.15万元/吨。高售价和高成本使公司高附加值的吸波材料在毛利率上较吸波材料整体毛利率没有显著差异,从而使公司2018年和2019年吸波材料的毛利率基本持平。
六、结合具体产品、需求、扩产情况、行业竞争结构变化等因素分析公司毛利率的稳定性,未来合理的毛利率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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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体产品方面,羰基铁粉和软磁粉系列产品是公司自产的主要产品,销售占比高、销售毛利率也高,受益于公司对上述产品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和研发投入的增加,羰基铁粉和软磁粉的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不断提升,单位生产成本下降,上述两类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毛利率一直高于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未来这一趋势将会延续。雾化合金粉的销售占比较高,但受外购雾化合金基础粉成本较高的影响,报告期内该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较低,随着公司对雾化合金粉新品种的开发,以及自建的3,800Nm3/H氧气和7,600Nm3/H氮气空分系统预计今年下半年的投产,未来雾化合金粉的销售毛利率将得到提升。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销售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波动下降,主要因部分下游客户自建喂料车间,从公司采购雾化合金粉后自主加工成喂料,销售规模的下滑时公司喂料产品毛利率下降。由于金属注射成型工艺具备一次成型的优点,替代传统锻压工艺已成趋势,未来下游客户转型需求将带动公司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的销售,生产的规模效应将使公司喂料产品的毛利率在未来得到提升。吸波材料是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点,随着5G建设加速以及军工国防领域的现实需要,吸波材料的销量将进一步提升,毛利率水平预计将得以维持。
从行业应用角度看,公司下游应用领域以3C精密零配件、电子元器件、汽车精密零配件为主,其中电子元器件又因主要应用场景以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笔记本及PC为主,下游应用领域实际上主要跟3C行业及汽车行业两大终端挂钩。3C行业上游供应链产品单价随终端产品(如Iphone、华为的手机)面市后逐渐走低,可推测在原材料、人工成本压缩空间不大的背景下毛利率将随之走低,直到下一代产品规模上市前;同时,3C行业产品迭代速度较快,高价新产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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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供应链上的零配件及原材料带来相对较高的毛利,尔后重复毛利率走低的局面,直到再下一代新产品发布。而汽车零配件行业因汽车行业质量规范严苛、供应链体系审查严格等原因,产品一旦定型相应的工艺及材料将稳定供应一个周期,迭代速度较慢,供应链单价较为稳定。从以上两个下游行业综合分析,公司毛利率在产品生命周期内预计将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性,与下游行业发展特点较为相关。
从行业扩产角度分析,因下游行业中的5G终端、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子等重要细分行业对产品的小型化、高性能化要求提升,对以金属粉末为原料成型的精密零配件、电子元器件未来将有较为明朗的需求增长。因此,公司及业内同行正在或者未来进行的合理扩产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市场增量需求以及持续开展进口替代,预计出现恶性竞争、产能过剩而导致毛利率急剧下降的可能性较低。
从行业竞争结构变化角度,超细金属粉末细分行业下游呈现对粒度更细、纯度更高、功能性更强的高端产品有较大的潜在需求。这类高端产品生产工艺更复杂、质量控制更苛刻,附加值较高。该类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占比越高,越能在行业竞争中占得领先地位,公司的产品综合毛利率也将越高。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毛利率维持在40%左右,变化幅度是合理的,与下游特点及需求较为相关。同时,下游行业因5G终端设备、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子等科技行业发展迅速,呈现出对粉末原材料的增长需求,特别是对高端粉末产品的需求,若发行人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保持良好的经营发展态势,提升超细、超纯、高性能粉末产品的比例,为客户提供更具附加值的产品,公司有望维持甚至进一步提升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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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各细分产品的类别分别与可比公司进行差异性分析,并说明各产品如软磁粉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别的原因
公司各细分产品的售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性分析详见“第17题之第五问”的反馈答复;公司主要产品成本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性分析详见“第18题之18.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之第(1)问”的反馈答复。
公司的软磁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铂科新材软磁粉的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铂科新材-合金软磁粉 | 75.77% | 75.80% | 30.01% |
-合金软磁粉芯 | 41.47% | 40.41% | 40.21% |
本公司-软磁粉系列产品 | 50.22% | 50.07% | 3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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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带来的软磁粉整体售价提升,悦安新材的软磁粉毛利率在2018年显著提升并在之后得以保持。公司与铂科新材由于原材料材质和生产工艺的差异导致的毛利率差异,符合行业特点。
18.3 请申报会计师结合发行人主要生产流程、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核查公司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了一贯性原则、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成本结转是否准确及时;说明毛利率的核查过程、依据和结论,并发表核查意见。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一、会计师对公司成本核算方法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相关的内部控制,了解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
(2)了解并测试生产工艺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了解公司成本核算方法与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匹配,前后期是否保持一致;
(3)检查各月及前后期同一产品的单位成本是否出现异常波动,是否存在调节成本的现象;
(4)比较各期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检查公司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方法和期间费用的核算方法,获取并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
(5)抽查成本费用结转的原始凭证,包括领料单、工资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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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报销单等原始凭证,检查成本费用的归集与财务核算制度是否一致,记账金额与原始凭证是否保持一致;
(6)获取并检查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生产成本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检查公司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以及完工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正确,分配标准和方法选取是否恰当。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主要生产流程与成本核算方法相匹配,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及会计准则的要求,成本核算方法报告期内保持了一贯性原则、相关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成本结转准确及时。
二、会计师对公司毛利率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的销售收入明细表、原材料采购明细表、生产成本计算明细表、产品成本构成明细表等,对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2)分析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波动情况;将毛利率的波动与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耗用量等进行验证匹配;
(3)将毛利率的波动与原材料价格波动进行验证匹配,并分析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或该地区的价格水平,对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与行业上下游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验证匹配;
(4)将毛利率的波动与产品销售价格波动进行验证匹配,并分析公司产品的交易价格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或该地区的价格水平,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行业上下游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走势进行验证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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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5)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准确、恰当地通过毛利率分析描述公司的盈利能力。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毛利率的变动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及市场变化趋势、产品销售价格、产品成本要素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基本一致。
19.关于期间费用
19.1 招股说明书披露,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及福利费占比较高,销售费用中的运输及车辆使用费金额2019年小于2018年。另外,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金额较大,汇兑损益各期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说明:(1) 结合人员数量、人均薪酬分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及福利费的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上市公司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2) 结合内外销的数量、运费均价、运费承担方等因素量化分析销售费用中的运输及车辆使用费金额2019年小于2018年的合理性;(3) 测算银行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勾稽关系;(4) 结合公司的外销情况,说明公司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分析公司是否存在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若有请进行风险揭示。
【回复】
一、结合人员数量、人均薪酬分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及福利费的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地区上市公司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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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人数与平均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1-6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销售费用-薪酬及福利费 | 138.02 | 285.31 | 260.3 | 129.74 |
管理费用-薪酬及福利费 | 291.39 | 799.12 | 743.93 | 375.91 |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 16 | 16 | 13 | 11 |
管理人员(平均人数) | 56 | 50 | 52 | 39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 8.63 | 17.83 | 20.02 | 11.79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 | 5.20 | 15.98 | 14.31 | 9.64 |
赣州地区城镇私营单位人均薪酬 | -- | 4.39 | 4.23 | 3.97 |
项目 | 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 铂科新材 | 300811 | -- | 16.93 | 13.82 | 14.27 |
屹通新材 | 申报企业 | -- | 12.81 | 12.05 | 12.83 | |
行业平均 | -- | -- | 14.87 | 12.94 | 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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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83
项目 | 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本公司 | -- | 8.63 | 17.83 | 20.02 | 11.79 | |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 五矿稀土 | 000831 | -- | 10.49 | 7.87 | 6.27 |
金力永磁 | 300748 | -- | 18.96 | 20.11 | 12.00 | |
章源钨业 | 002378 | -- | 13.53 | 13.89 | 8.82 | |
同地区平均 | -- | -- | 14.33 | 13.96 | 9.03 | |
本公司 | -- | 8.63 | 17.83 | 20.02 | 11.79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 | 铂科新材 | 300811 | -- | 8.09 | 10.94 | 12.63 |
屹通新材 | 申报企业 | -- | 9.05 | 9.05 | 11.23 | |
行业平均 | -- | -- | 8.57 | 10.00 | 11.93 | |
本公司 | -- | 5.20 | 15.98 | 14.31 | 9.64 | |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 | 五矿稀土 | 000831 | -- | 37.20 | 17.41 | 14.81 |
金力永磁 | 300748 | -- | 25.10 | 25.50 | 22.41 | |
章源钨业 | 002378 | -- | 9.30 | 9.41 | 8.26 | |
同地区平均 | -- | -- | 23.87 | 17.44 | 15.15 | |
本公司 | -- | 5.20 | 15.98 | 14.31 | 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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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低于同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
二、结合内外销的数量、运费均价、运费承担方等因素量化分析销售费用中的运输及车辆使用费金额2019年小于2018年的合理性
年度 | 销售 类型 | 销售数量 (吨) | 销售数量 占比 | 运费 (元) | 运费均价 (元/吨) |
2019年 | 内销 | 2,185.24 | 65.39% | 1,112,559.67 | 509.12 |
外销 | 1,156.68 | 34.61% | 1,313,061.66 | 1,135.20 | |
合计 | 3,341.92 | ||||
2018年 | 内销 | 2,190.33 | 59.11% | 1,082,042.06 | 409.37 |
外销 | 1,515.19 | 40.89% | 2,053,241.36 | 1,355.10 | |
合计 | 3,7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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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8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利息支出 | 1.90 | 57.18 | 140.52 | 82.53 |
借款银行 | 借款额 | 年利率 | 计息起始日 | 计息截止日 | 测算应计利息 |
赣州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 | 6.175% | 2020/1/1 | 2020/4/20 | 1.90 |
合计 | 1.90 |
借款银行 | 借款额 | 年利率 | 计息起始日 | 计息截止日 | 测算应计利息 |
中国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850% | 2019/1/1 | 2019/8/13 | 30.31 |
中国银行大余支行 | 500.00 | 4.850% | 2019/2/22 | 2019/8/13 | 11.65 |
中国银行大余支行 | 500.00 | 4.850% | 2019/3/31 | 2019/8/13 | 9.16 |
江西大余农商银行营业部 | 1,000.00 | 5.655% | 2019/1/1 | 2019/2/1 | 4.87 |
赣州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 | 6.175% | 2019/10/23 | 2019/12/31 | 1.18 |
合计 | 57.18 |
借款银行 | 借款额 | 年利率 | 计息起始日 | 计息截止日 | 测算应计利息 |
中国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785% | 2018/1/1 | 2018/10/29 | 40.01 |
中国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785% | 2018/1/1 | 2018/6/29 | 23.79 |
江西大余农商银行营业部 | 1,000.00 | 5.655% | 2018/1/1 | 2018/2/9 | 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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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银行 | 借款额 | 年利率 | 计息起始日 | 计息截止日 | 测算应计利息 |
江西大余农商银行营业部 | 1,000.00 | 5.655% | 2018/2/9 | 2018/12/31 | 51.05 |
中国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850% | 2018/11/15 | 2018/12/31 | 6.33 |
货币互换业务利息 | 633.51 | 2.050% | 2018/3/2 | 2018/9/1 | 6.51 |
货币互换业务利息 | 633.40 | 2.050% | 2018/3/20 | 2018/9/20 | 6.55 |
合计 | 140.52 |
借款银行 | 借款额 | 年利率 | 计息起始日 | 计息截止日 | 测算应计利息 |
大余农商银行 | 1,000.00 | 5.655% | 2017/2/22 | 2017/12/31 | 49.17 |
中国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785% | 2017/10/27 | 2017/12/31 | 8.77 |
中国银行大余支行 | 1,000.00 | 4.785% | 2017/6/30 | 2017/12/31 | 24.59 |
合计 | 82.53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汇兑损益(-代表收益) | -8.97 | 1.28 | -103.17 | 72.98 |
外销收入 | 295.05 | 5,083.59 | 6,019.15 | 3,276.85 |
汇兑损益/外销收入 | -3.04% | 0.03% | -1.71% |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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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
因此,公司销售收款结汇汇差受到外销收入金额、发生时点、收款账期、结汇时点、汇率变动、各时点外币性货币资产金额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汇兑损益与外销收入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匹配关系。
公司主要的汇兑损益波动,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变动,不存在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2018年汇兑收益较高,主要系2018年1-12月人民币兑美元汇兑不断上涨。
19.2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80.21万元、898.04万元和1,338.70万元,研发费用中主要为职工薪酬和材料费,2019年材料费金额较大;另外,固定资产折旧金额逐期快速增长,2019年水电燃气费、修理费、外聘专家费金额显著较大,另外存在委外研发费。招股说明书未披露研发费用对应项目的具体情况。另外,公司员工结构情况中无研发人员类别,仅有技术人员类别,截至 2019年末技术人员66人。 请发行人披露: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分析各研发项目与发行人业务、产品之间的关系,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间的对应关系,是否存在突击研发的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1) 员工结构中研发人员的人数,是否即为技术人员人数;若技术人员等同于研发人员,结合人员数量、人均薪酬分析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原因,并与公司所处地区内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进行对比;若技术人员不等同于研发人员,说明二者的职能区别,是否存在成本与研发费用混同的情形;(2) 研发领料的具体过程,如涉及的单据、人员、入账价值、是否能够与生产领料予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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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材料投入情况,2019年材料费金额较大的原因;研发领料最终形成的产品、金额、处理等情况;(3) 结合研发设备的明细情况,说明固定资产折旧金额逐期快速增长的原因;(4)修理费、外聘专家费的具体内容,2019年金额显著较大的原因;(5)水电燃气费的核算依据,2019年金额显著较大的原因;其他期间费用中不存在水电燃气费的合理性;(6) 报告期内委外研发的具体项目情况,相关费用的核算依据;(7) 报告期内税务机关对发行人研发费用的认定金额,与发行人申报报表的差异并进行分析;(8) 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研发人员管理制度,项目立项是否完整准确,核算归类是否准确,人员划分的依据,是否能准确划分,是否存在将营业成本或其他期间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虚增研发人员或不当归集研发人员的情况。
【回复】
一、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分析各研发项目与公司业务、产品之间的关系,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间的对应关系,是否存在突击研发的情形
1、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研发项目共有55项,其中:未结项的在研项目21项,已结项目27项、暂停项目7项(暂停项目2018年研发费用发生79.74万元、2017年研发费用发生185.16万元),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①报告期内未结项的在研项目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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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总投入 | 报告期研发实际投入 | 实施进度 | 对应产品 | |||
2020年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一种高抛光316L喂料的研究 | 200.00 | 20.36 | 94.71 | 57.61 | 8.75 | 该产品在优化性能中试,以改善注射效果适应终端产品的各项要求。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 |
一种高密度F75喂料的研发 | 50.00 | 18.84 | 16.21 | -- | -- | F75粉末于喂料研发小试中,小试样品已送至客户进行相关实验。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 |
非晶粉末关键装置工艺技术的研究 | 300.00 | 68.32 | 190.34 | -- | -- | 已经过了前期的市场调研验证,前期探索性制备,与客户开始了小试研发进展,进一步确定制备方法中装置,成分和熔炼工艺。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回收铁粉制取铁红中试项目 | 100.00 | 31.45 | 0.68 | -- | -- | 小试样品符合客户需求,已进入中试准备阶段 | 羰基铁粉系列 |
5G屏蔽粉体的应用与研究 | 87.00 | 32.88 | 12.01 | -- | -- | 小试样品验证已得到客户认可,目前针对不同原料进行中试阶段,以改善颗粒球形性能。 | 吸波材料系列 |
等离子雾化装置及工艺技术的研究 | 83.00 | 42.00 | -- | -- | -- | 已完成前期市场调研,正在进行前期试验条件论证及小试阶段,论证各项技术参数合理性。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金属基阵列碳管复合材料的研究 | 150.00 | 51.03 | -- | -- | -- | 已在进行市场调研,小试论证过程研发中 | - |
一种耐高温耐压性能良好绝缘性能优良T8HA系列粉末的研究 | 46.00 | 24.86 | -- | -- | -- | 小试样品已送至客户试用阶段,待客户反馈中。 | 软磁粉系列 |
一种耐温耐电压电感性能良好T8AK系列粉末的研究 | 50.00 | 34.40 | -- | -- | -- | 小试研发完成,已送客户进行测试等待数据论证后进入中试。 | 软磁粉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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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90
项目名称 | 预算总投入 | 报告期研发实际投入 | 实施进度 | 对应产品 | |||
2020年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高强度双向不锈钢的开发 | 45.00 | 12.71 | -- | -- | -- | 已经完成前期的市场调研工作,正在进行小试试验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 |
超细羰基铁粉的应用研究 | 80.00 | 22.18 | -- | -- | -- | 正处于优化技术工艺,论证小试阶段性能后准备进入中试阶段。 | 羰基铁粉系列 |
一种提高分解细粉的关键技术工艺研究 | 46.00 | 12.12 | -- | -- | -- | 项目的主要研发在于工艺改造,已进入小试工艺改造中。 | 羰基铁粉系列 |
一种高密度低孔隙率F75粉末的开发 | 100.00 | 29.22 | -- | -- | -- | 小试研发完成,已送客户进行测试等待数据论证中。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降低合成压力的工艺技术研究 | 50.00 | 31.54 | -- | -- | -- | 该项目为长期论证项目,已经进行了4次试验,目前仍在试验中。 | 羰基铁粉系列 |
一种提高羰基铁粉磁导率的工艺及应用研究 | 29.00 | 6.89 | -- | -- | -- | 项目的主要研发在于工艺改造,已进入小试工艺改造中。 | 羰基铁粉系列 |
一种提高气雾化细粉率的工艺技术的研究 | 146.00 | 88.81 | -- | -- | -- | 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了前期的准备,目前正在进行小试研发,其配套工艺在更新验证中。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粉末中磷、硅、镍、钴的测定 | 10.00 | 2.16 | -- | -- | -- | P的检测方法已经完成,下一步准备进行硅的检测方法开发。 | - |
一种饱和特性良好的合金复合粉末的研究 | 36.00 | 4.55 | -- | -- | -- | 项目根据市场调研,正在进行重复性与稳定性的小样实验,以提高产品性能。 | 软磁粉系列 |
水雾化低氧含量金属粉末开发 | 107.00 | 2.12 | -- | -- | -- | 该项目正在尝试改进工艺继续降低氧含量中试阶段。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伪装网用电磁波吸收剂的应用研究 | 10.00 | 9.22 | -- | -- | -- | 小试研发完成,已送客户进行测试等待数据论证中。 | 吸波材料系列 |
雾化合金粉系列项目(子公司广州纳联) | 300.00 | 85.95 | -- | -- | -- | 小试研发完成,正进入中试阶段。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第190 页
8-2-191
项目名称 | 预算总投入 | 报告期研发实际投入 | 实施进度 | 对应产品 | |||
2020年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合计 | 2,025.00 | 631.61 | 313.95 | 57.61 | 8.75 |
项目名称 | 预算总投入 | 研发实际投入 | 实施 进度 | 对应 产品 | |||
2020年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研发新的分解设施和分解工艺 | 120.00 | -- | -- | -- | 3.96 | 已结题 | 羰基铁粉系列 |
提升分解尾气净化效果及细粉回收 | 64.00 | -- | -- | -- | 3.39 | 已结题 | - |
一种防锈高性能软磁粉末T8Q的研究 | 25.13 | -- | -- | -- | 20.28 | 已结题 | 软磁粉系列 |
羰基铁热分解新工艺技术的研究 | 350.00 | -- | -- | 202.07 | 162.08 | 已结题 | 羰基铁粉系列 |
一种高频应用粉末T6A的研究 | 45.70 | -- | -- | 15.59 | 23.69 | 已结题 | 软磁粉系列 |
一种高绝缘耐高温的粉末T8A3(201)的研究 | 80.00 | -- | -- | 21.55 | 62.51 | 已结题 | 软磁粉系列 |
一种耐高温高湿的粉末T8P的研究 | 54.80 | -- | -- | 38.59 | 17.84 | 已结题 | 软磁粉系列 |
高性能合金喂料8740的研究 | 79.00 | -- | 38.67 | 41.45 | 8.11 | 已结题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 |
一种高流动性POM基喂料工艺技术的研究 | 60.00 | -- | 21.76 | 31.18 | 11.24 | 已结题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 |
气雾化关键装置及工艺技术的研究 | 100.00 | -- | -- | 67.65 | 28.86 | 已结题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高性能新型硅碳负极材料的研究 | 250.00 | -- | 147.93 | 58.02 | 27.79 | 已结题 | - |
焦炭粉综合回收利用的研究 | 80.00 | -- | -- | 42.45 | 42.30 | 已结题 | - |
粗颗粒羰基铁粉综合处理利用的研究 | 70.00 | -- | -- | 53.58 | 23.98 | 已结题 | 羰基铁粉系列 |
高性能新型碳纳米管复合材料的研究 | 300.00 | -- | 201.50 | 88.52 | 7.50 | 已结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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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总投入 | 研发实际投入 | 实施 进度 | 对应 产品 | |||
2020年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中央控制系统升级改造 | 110.00 | -- | 32.41 | 70.29 | 已结题 | - | |
POM基陶瓷喂料的研究 | 5.20 | -- | 4.79 | -- | -- | 已结题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 |
一种高温耐久烘烤绝缘稳定性良好T8HA产品的研究 | 90.00 | 30.10 | 91.27 | -- | -- | 已结题 | 软磁粉系列 |
一种高温耐久烘烤耐电压性能良好T8HB产品的研究 | 50.00 | -- | 55.61 | -- | -- | 已结题 | 软磁粉系列 |
一种高温耐久烘烤感值稳定性良好T8SK-2产品的研究 | 50.00 | -- | 50.29 | -- | -- | 已结题 | 软磁粉系列 |
磁性材料试验室技术改进 | 26.40 | -- | 27.64 | -- | -- | 已结题 | 软磁粉系列 |
一种减少分解器挂壁粉生成的关键技术工艺研究 | 63.00 | -- | 61.64 | -- | -- | 已结题 | 羰基铁粉系列 |
气流粉碎制超细羰基铁粉技术的研究 | 37.00 | -- | 35.67 | -- | -- | 已结题 | 羰基铁粉系列 |
超细06粉的制备以及应用研究 | 150.00 | -- | 146.23 | -- | -- | 已结题 | 羰基铁粉系列 |
羰基铁合成残渣固液分离处理技术的研究 | 35.00 | -- | 36.48 | -- | -- | 已结题 | 羰基铁粉系列 |
超细高振实F75粉末产品的开发 | 50.00 | -- | 52.15 | -- | -- | 已结题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提供高频纯铁和低频合金吸收剂吸收率的应用研究 | 25.00 | -- | 20.71 | 2.35 | -- | 已结题 | 吸波材料系列 |
高性能低成本双喷嘴气雾化微细球形金属粉末的研发及产业化 | 160.00 | -- | 50.58 | 42.76 | 已结题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
合计 | 2,530.23 | 30.10 | 1,024.75 | 783.87 | 48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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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总 投入 | 报告期研发实际投入 | 实施进度 | |||
2020年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3D打印新型功能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 65.00 | -- | -- | -- | 27.59 | 已暂停 |
气动离心制粉研究 | 50.00 | -- | -- | -- | 5.41 | 已暂停 |
注射成形用粗颗粒铁基喂料的研发 | 45.00 | -- | -- | -- | 10.73 | 已暂停 |
新型分解关键装置及工艺技术的研发 | 20.00 | -- | -- | -- | 1.87 | 已暂停 |
高性能电池级磷酸铁的研发 | 90.00 | -- | -- | -- | 49.13 | 已暂停 |
水雾化关键装置及工艺技术的研发 | 150.00 | -- | -- | 79.74 | 84.08 | 已暂停 |
氨氮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研究 | 100.00 | -- | -- | -- | 6.35 | 已暂停 |
合计 | 520.00 | -- | -- | 79.74 | 185.16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研发费用 | 675.45 | 1,338.70 | 898.04 | 680.21 |
营业收入 | 8,431.19 | 21,314.01 | 20,846.71 | 11,649.15 |
研发费用占收入比 | 8.01% | 6.28% | 4.31% | 5.84% |
产品系列 | 研发投入 | 取得的技术成果 |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羰基铁粉系列 | 104.18 | 280.7 | 255.64 | 191.89 | 近三年公司在羰基铁合成、分解、成品后处理均取得了优秀的技术成果。五羰基铁合成方面,提升了合成反应效率、降低了合成反应条件需求,进行合成废渣消化利用,节能减排,提高了经济效益。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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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系列 | 研发投入 | 取得的技术成果 |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解方面,通过优化分解工艺,改进分解设备,大幅提升了粉体性能,减少了分解过程中大量粉末的报废和浪费,减小粉末粒度,增加产能,增加了粉末的利用率。成品后处理方面,研发了多种性能优良的新产品,满足了市场和客户需要,通过对粉体后处理的技术工艺改进和优化,极大的提高了粗粉的利用率。 | |||||
雾化合金粉系列 | 317.01 | 242.48 | 197.98 | 188.7 | 研发增加了多种雾化合金粉末新产品,通过对设备改进和雾化工艺的摸索,在雾化关键装置和关键技术上有了突破并进行了应用,提高了粉体性能,稳定了生产工艺,掌握、储备了多项关键技术。 |
软磁粉系列 | 93.91 | 224.82 | 75.73 | 124.32 | 研究开发了多款软磁粉末新产品,在绝缘包覆技术工艺上取得了较大成果,研究开发了多种包覆工艺技术,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包覆工艺,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提升软磁粉末各项性能的检测能力、完善其检测手段,提升产品竞争力。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系列 | 51.9 | 176.15 | 130.24 | 38.83 | 通过对整个喂料粘结剂体系的研究,提高了喂料的循环次数,稳定性有了较大提高,波动从3‰提高到了2‰,并以此为基础研究开发了多款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
吸波材料系列 | 42.59 | 32.72 | 2.35 | - | 通过对羰基铁粉表面和形貌处理的研究,提升其相关性能,使之能够满足于吸波材料的应用,已经掌握了相关处理羰基铁粉表面形貌的关键技术。 |
合计 | 609.6 | 956.86 | 661.93 | 54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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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跟踪超细金属粉末领域的最新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加大对生产工艺改进及新产品开发的研发投入,且所有研发支出均进行费用化处理,在短期内大额的研发投入会侵蚀公司利润,但在高水平下的研发投入下,公司生产工艺和效率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线更为丰富,从而为未来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3、不存在突击研发的情形
公司研发主要面向行业未来发展和市场潜在需求设定年度研发计划。公司研发项目均按照项目的年度计划开展,每个项目进行研发活动时遵循立项申请、立项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流程。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展与公司业务现状、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有密切的联系,对于研发项目的管理有完善的控制流程,公司不存在突击研发的情形。
二、员工结构中研发人员的人数,是否即为技术人员人数;若技术人员等同于研发人员,结合人员数量、人均薪酬分析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原因,并与公司所处地区内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进行对比;若技术人员不等同于研发人员,说明二者的职能区别,是否存在成本与研发费用混同的情形
公司截至2019年末技术研发人员共计66人,占员工总数的19.82%,因公司是由技术中心负责研发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策划,公司员工结构中技术人员人数即为技术研发人员数量。
报告期研发人员数量、工资薪酬如下表: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研发人员薪酬(万元) | 252.20 | 493.00 | 379.35 | 233.71 |
平均人数(人) | 59 | 49 | 24 | 22 |
人均薪酬(万元) | 4.27 | 10.06 | 15.81 | 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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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原因: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人数持续增加,导致2019年度研发人员薪酬总额大幅增加;2、由于2019年研发项目增加,公司调整了部分基层技术人员专职参与项目的研发,因基层技术人员待遇相对较低,导致2019年度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低于2018年度 。
同行业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所在地区 |
铂科新材 | 12.00 | 12.96 | 13.56 | 深圳市 |
屹通新材 | 13.55 | 14.17 | 15.99 | 浙江省 |
发行人 | 10.06 | 15.81 | 10.62 | 江西省 |
平均值 | 12.78 | 13.57 | 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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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料过程涉及到的领料申请单、出库单均由研发部人员办理申领手续、研发申请单与出库单均单独开具,单据上标明了具体领用部门、对应的研发项目编号,所以能够清晰与生产领料区分。
2、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材料投入情况,2019 年材料费金额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材料投入情况:
年度 | 材料费(万元) | 占研发费用比例 |
2020年1-6月 | 262.90 | 38.92% |
2019年 | 484.62 | 36.20% |
2018年 | 311.04 | 34.64% |
2017年 | 328.94 | 48.36%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领用半成品 | 50.32 | 270.86 | 47.14 | 38.83 |
还原:材料费 | 27.70 | 151.82 | 30.21 | 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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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职工薪酬 | 6.74 | 40.45 | 6.36 | 3.93 |
固定资产折旧 | 4.91 | 23.82 | 2.95 | 3.59 |
水电燃气费 | 7.56 | 33.22 | 5.41 | 5.44 |
修理费 | 0.29 | 0.94 | 0.21 | 0.28 |
检验检测费 | 0.16 | 1.22 | 0.13 | 0.28 |
其他 | 2.96 | 19.39 | 1.87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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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材料领用数量 | 150,516.38 | 413,017.84 | 245,823.19 | 238,182.73 |
客户送样数量 | 1,343.20 | 1,554.80 | 719.70 | 290.10 |
样品出售数量 | 5,316.00 | -- | -- | -- |
样品存放 | 451.00 | 2,151.50 | 98.30 | -- |
报废数量 | 121,206.79 | 355,988.10 | 211,106.44 | 222,610.96 |
项目 | 电子设备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8 | 850.93 | 69.30 | 921.91 |
2、本期增加 | 0.48 | 204.77 | 36.86 | 242.11 |
3、本期减少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16 | 1,055.70 | 106.16 | 1,164.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折旧 | 1.06 | 259.28 | 8.25 | 268.59 |
2、本期增加 | 0.21 | 48.50 | 2.00 | 50.71 |
3、本期减少 | -- | -- | -- | -- |
4、本期折旧 | 1.27 | 307.78 | 10.25 | 319.30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价值 | 0.89 | 747.92 | 95.91 | 844.72 |
2、期初价值 | 0.62 | 591.65 | 61.05 | 6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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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电子设备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 | 801.08 | 41.91 | 844.31 |
2、本期增加 | 0.36 | 49.85 | 27.39 | 77.60 |
3、本期减少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68 | 850.93 | 69.30 | 921.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折旧 | 0.53 | 177.41 | 4.38 | 182.32 |
2、本期增加 | 0.53 | 81.87 | 3.87 | 86.27 |
3、本期减少 | -- | -- | -- | -- |
4、期末折旧 | 1.06 | 259.28 | 8.25 | 268.59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价值 | 0.62 | 591.65 | 61.05 | 653.32 |
2、期初价值 | 0.79 | 623.67 | 37.53 | 661.99 |
项目 | 电子设备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0.37 | 575.63 | 34.53 | 610.53 |
2、本期增加 | 0.95 | 225.45 | 7.38 | 233.78 |
3、本期减少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32 | 801.08 | 41.91 | 844.3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折旧 | 0.12 | 101.36 | 1.87 | 103.35 |
2、本期增加 | 0.41 | 76.05 | 2.51 | 78.97 |
3、本期减少 | -- | -- | -- | -- |
4、期末折旧 | 0.53 | 177.41 | 4.38 | 182.32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价值 | 0.79 | 623.67 | 37.53 | 661.99 |
2、期初价值 | 0.25 | 474.27 | 32.66 | 5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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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2017年12月31日研发设备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电子设备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 101.43 | --- | 101.43 |
2、本期增加 | 0.37 | 474.20 | 34.53 | 509.10 |
3、本期减少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0.37 | 575.63 | 34.53 | 610.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折旧 | --- | 44.51 | -- | 44.51 |
2、本期增加 | 0.12 | 56.85 | 1.87 | 58.84 |
3、本期减少 | --- | --- | --- | --- |
4、期末折旧 | 0.12 | 101.36 | 1.87 | 103.35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价值 | 0.25 | 474.27 | 32.66 | 507.18 |
2、期初价值 | - | 56.92 | -- | 56.92 |
年度 | 折旧金额 | 占研发费用比例 |
2020年1-6月 | 55.62 | 8.23% |
2019年 | 110.09 | 8.22% |
2018年 | 81.92 | 9.12% |
2017年 | 62.42 | 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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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修理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修理费明细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实验室操作台制作费 | --- | 10.53 | --- | --- |
磁材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 --- | 9.84 | --- | --- |
碳纳米管实验室装修、平台搭建 | --- | 15.62 | --- | --- |
设备维修费 | --- | 1.48 | 0.13 | 4.13 |
磷酸铁研发室更换瓦面工程 | --- | --- | 5.98 | 3.11 |
密炼机整改费用 | --- | --- | --- | 3.03 |
合计 | --- | 37.47 | 6.11 | 10.27 |
外聘专家或顾问公司 | 服务内容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王磊 | 协助公司开展科研项目研发工作,指导项目研发的实验设计,参与公司进行与行业专家商务洽谈、技术交流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学术科研问题等 | 0.40 | --- | --- | --- |
鈡震晨 | 协助公司开展科研项目研发工作,指导项目研发的实验设计,参与公司进行与行业专家商务洽谈、技术交流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学术科研问题等 | 0.40 | --- | --- | --- |
谢育展 | 协助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金属粉末成形领域的生产、销售及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给予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 --- | 4.88 | --- | --- |
Design Innovation and Engineering Inc | 负责金属工艺和材料体系的研发过程中的技术解答和方案解决(所有咨询工作限于美国) | --- | 5.52 | --- | --- |
李小毛 | 开展纳米材料行业文献情报收集工作、协助公司开展纳米材料市场开拓、行业专家商务洽谈、技术交流工作。 | --- | 1.43 | --- | --- |
肖志瑜 | 收集金属粉末冶金行业情报收集工作、协助公司开展金属粉末市场开 | 0.40 | --- | 0.4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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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家或顾问公司 | 服务内容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拓、行业专家商务洽谈、技术交流工作 | |||||
周智勇 | 提供粉末冶金(含注射成型)现有计算指导、新技术发展的信息指引,粉末生产工艺优化改进的技术咨询 | --- | --- | 0.32 | 0.80 |
崔宇 | 提供碳纳米管材料生产技术指导;协助公司进行相关行业商务洽谈、技术交流等工作 | --- | --- | 0.40 | 0.40 |
马达 | 提供现有磁性材料工艺优化改进;共同合作或受托专项技术研发 | --- | --- | --- | 0.20 |
刘方琳 | 为公司提高高频纯铁和低频合金吸收剂率的应用研究的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 --- | 1.09 | --- | --- |
合计 | 1.20 | 12.52 | 1.12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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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水电燃气费金额 | 占研发费用比例 |
2020年1-6月 | 23.70 | 3.51% |
2019年 | 78.98 | 5.90% |
2018年 | 31.33 | 3.49% |
2017年 | 23.39 | 3.44% |
项目内容 | 受托方 | 合同 期间 | 合同 金额 | 付款时间 | 2020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项目 进展 |
新型稀土复合各向异性软磁材料应用研究(委托技术研发) | 江西理工大学 | 2019年3-6月 | 61.00 | 1、合同签约至七个工作日支付15万元; 2、合同签约至2019年10月 | 30.10 | 29.13 | --- | 已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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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受托方 | 合同 期间 | 合同 金额 | 付款时间 | 2020 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项目 进展 |
15日支付至总额30万元; 3、合同签约至2019年12月15日支付至总额61万元。 | ||||||||
一种高抛光316L喂料的研究中提供金属粉末注射成形烧结服务(委托服务) | 广州市华维诺技术有限公司 | --- | 每炉0.29万元 | 验收完成后15日支付 | --- | 4.31 | --- | 已完成 |
中央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服务(委托技术开发) | 广州万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签定之日起180工作日 | 56.20 | 1、合同签订之日后两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一期实施完成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 支付合同总额50%;3、二期实施完成验收后40% | --- | --- | 53.02 | 已完成 |
粗颗粒羰基铁粉综合处理利用的研究项目申报评审材料的编制(委托服务) | 赣州恒锐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 5.00 | 1、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1万元: 2、省发改委公示通过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4万元 | --- | --- | 4.85 | 已完成 |
合计 | 33.44 | 5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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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发费用金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公司申报报表金额 | 1,338.70 | 926.77 | 680.21 |
复核税务机关备案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 | 1,331.81 | 672.62 | 637.45 |
差异金额 | 6.89 | 254.15 | 42.76 |
差异项目 | 差异原因 | 差额 | 注释 |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工资薪酬 | 基于谨慎性原则,未对当年研发部门人员的年终奖进行加计扣除 | --- | 176.61 | --- | 注1 |
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的扣除金额 |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 6.35 | 17.46 | --- | 注2 |
子公司广州越珑受托研发费用 | 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 --- | 50.58 | 42.76 | 注2 |
其他研发费用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 | 0.54 | --- | --- | 注3 |
特殊收入扣除金额 | 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特殊收入 | --- | 3.24 | --- | 注4 |
其他研发费用 | 对划分不清的研发费用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 --- | 6.26 | --- | 注5 |
合计 | 6.89 | 254.15 | 4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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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司2019年接受委托发生研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加计扣除,公司子公司广州市越珑金属粉末有限公司2017至2018年度作为研发受托方不得进行加计扣除。注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不得计算加计扣除。公司2019年度研发费用中因无正式单据作为依据,不允许企业税前扣除费用。
注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文,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注5、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税务加计扣除金额和研发费用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税务机关规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范围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文件归集的研发费用口径存在差异所致。
九、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研发人员管理制度,项目立项是否完整准确,核算归类是否准确,人员划分的依据,是否能准确划分,是否存在将营业成本或其他期间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虚增研发人员或不当归集研发人员的情况
1、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究与开发管理体系,建立了《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团队组建管理制度》、《新产品开发流程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案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研发投入管理制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38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从研发项目立项、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研发资料保密与成果保护、研发支出等核算管理方面均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确保了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促使研发团队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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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立项
研发部门根据公司的研究发展战略、市场的情况提出研发项目课题,开展详细的调查研究 ,形成《项目调研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最终确定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后,确定相关项目负责人,组建研发团队。
(2)进度管理
项目正式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制订正式的《科研项目开题报告》,明确项目总目标、里程碑的时间进度要求等,报请技术总监审核,公司分管研发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项目负责人按照经批准的《科研项目开题报告》,监督项目状态,对项目进度进行总体控制,定期对研发项目进度进行汇报。公司分管研发副总经理定期组织项目进度检查。
(3)质量管理
研发项目计划阶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编制质量计划,列于《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中,明确各部分工作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
在研发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依据研发进展中的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可向公司分管研发副总经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分管研发副总经理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外聘专家召开临时技术沟通会议,协助项目负责人共同解决。分管研发副总经理会对公司研发项目的各项活动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管研发副总经理按阶段对项目开展阶段性质量检查工作。
(4)项目资料保密与成果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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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项目过程资料均为保密资产,由研发中心指定兼职或专职人员统一保管,各类资料均应登记在册,软盘、U盘、光盘等数据盘应单独、妥善存放。项目负责人多过程资料的归档负责。公司禁止与研发项目无关人员接触、使用研发成果;超越权限查看、借阅研发资料时,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与研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研发成果归属、离职条件、离职移交程序、离职保密义务等内容;对核心研发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协议,并考虑离职后违约责任等内容;研发人员离职前,需完成研发工作和资料的完整交接。
(5)研发支出核算管理
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小组编制研发预算,项目负责人与财务部监督落实预算管理制度。
规定研发支出核算范围,明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公司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核算研发支出,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上述制度实现了对项目立项、研发过程的控制管理、研发资料及成果的保护、明确了研发支出开支范围及会计处理规则等,公司研发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因此项目立项完整、项目核算归类准确。
2、研发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划分的依据,是否能准确划分,是否存在虚增研发人员或不当归集研发人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团队管理水平,促进研发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提升;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研发人员资源,着力打造优良的研发团队,公司建立、健全了研发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共建立了7项管理制度,包括:《研发团队组建管理制度》、《技术引进管理制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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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研发人员招聘制度》、《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技术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了研发团队具体职责:1、建立健全公司产品技术和工艺技术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制定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开发的中长期规范和年度计划,报董事长审批后组织实施;3、对现有产品进行销售跟踪,根据市场反馈的情报资料,及时改良设计;4、组织新产品开发及老产品改进过程中的评审、小批量试制、产品试验和技术确认等技术工作;5、负责新产品试制过程中关于工艺技术质量信息收集、处理、整改和验证;
6、组织收集、整理与研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资料,并及时归档保管。
公司通过上述制度实现了对研发人员的管控与激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制度规定的研发人员职责要求与实际工作内容对研发人员进行准确划分,并根据研发中心人员统计情况,核实各项目的人力投入,报送财务部门进行人力成本归集。故不存在虚增研发人员或不当归集研发人员的情况。
3、是否存在将营业成本或其他期间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公司研发投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研发费用的确认依据和核算方法。公司研发投入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确认和归集,归集范围包括与研发部门相关的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物料消耗费等相关费用。
公司建立研发支出的费用管理制度,按申报项目预算开支设置费用开支标准,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对于可直接归属于研发项目的费用开支,按研发项目的费用性质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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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分项目台账;无法直接归属于研发项目的费用,按照费用性质在财务系统中进行归类核算,定期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至各研发项目;对于其他费用,不归集入各研发项目。研发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逐级分工对研发项目支出的相关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经审核、审批通过的研发项目支出由财务部门按项目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计入研发项目的费用,需要符合公司研发投入管理制度中所明确的标准。公司通过制定并有效执行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及措施,有效保证了研发支出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与研发无关的费用在研发支出中核算的情形,成本与费用能准确归集,不存在成本或其他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19.3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1) 对以上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 对公司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核查,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少计费用,或由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代垫费用的情形,并说明核查方式、过程、比例和结论。
【回复】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一)针对问题19.1事项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发行人工薪与人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不同级别、不同部门,核查工资计算过程,与发行人薪酬管理制度核对;
(3)取得发行人员工花名册,与抽取的工资发放表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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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分析工资分配表,核查工资汇总分配过程;分析月工资波动情况,并与所在地区的工资水平进行比较;
(4)检查运输及车辆使用费相关合同,走访主要物流公司,取得运输公司对账单与发行人产品运单进行核对,同时函证以确认费用发生真实性;
(5)取得报告期所有借款合同和付息凭证,复核借款利息支出;
(6)按每月末外币资产分析当月汇兑损益。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及福利费的变动无异常、销售费用中的运输及车辆使用费金额2019年小于2018年在合理范围内、银行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勾稽一致、公司不存在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
(二)针对问题19.2事项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对公司研发人员、研发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研发架构、研发流程及研发项目的开展情况及研发项目成果实现情况;了解与研发支出相关的关键内控控制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并审阅公司研发环节组织架构图,研发部门的具体职能及构成研发人员名单、研发人员的工作职责及主要研发方向;
(3)对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研发投入归集和核算方法,获取并检查研发项目台账及各项目费用归集的明细情况、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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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研发费用归集的适当性,是否与研发项目对应,并对研发费用进行整体分析性复核;
(4)查阅公司会计凭证、研发项目台账、研发明细表及研发立项报告、项目进展报告、验收报告等资料,复核研发投入认定的准确性;
(5)选取样本检查研发相关的合同、研发领料单、人工分配表、发票及付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6)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汇算清缴报告,获取并查看其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的《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与账面研发投入进行核对分析,对税务机关认可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进行复核,分析其归集口径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7)复核研发费用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结构中技术人员的人数,即为技术研发人员人数;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略低,主要是公司与可比公司所处的地域不同;
(2)公司在研发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研发人员管理制度,项目立项完整准确,核算归类准确,人员能准确划分,不存在将营业成本或其他期间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不存在虚增研发人员或不当归集研发人员的情况;
(3)公司研发费用真实发生、完整且记录于准确的会计期间,研发领料能够与生产领料予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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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费用中各项费用的金额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研发情况,研发费用归集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研发费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将营业成本或其他期间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税务加计扣除金额和研发费用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税务机关规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范围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文件归集的研发费用口径存在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
(三)对公司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核查,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少计费用,或由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代垫费用的情形,并说明核查方式、过程、比例和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并分析期间费用明细表;
(2)检查公司业务招待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中介服务费、运输及车辆使用费等相关合同,并对其进行细节测试,细节测试抽查比例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平均达到20%以上;
(3)获取票据贴现清单,并抽查票据贴现协议及银行回单,复核票据贴现息,报告期内抽查比例平均达到40%以上;
(4)取得报告期所有借款合同,复核借款利息支出;
(5)结合关联方个人流水,检查是否存在代垫费用;
(6)对公司期间费用实施截止测试。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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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期间费用真实发生、完整且记录于准确的会计期间;
(2)期间费用的金额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压低期间费用和关联方代垫费用的情形,销售费用中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在报告期内的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4)报告期内计入公司财务费用的借款利息支出、票据贴现息支出记录准确。
20.关于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461.78万元、841.47万元,2019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为677.74万元,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应收票据前五名客户情况。
请发行人披露:(1) 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的明细变动情况,各期收款金额中票据收款占比;(2) 应收票据前五名客户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 结合应收款项融资的确认标准,说明2019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合理性;(2) 报告期各期票据余额中背书及贴现的金额、未背书和贴现的票据金额及占比、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情况等,票据背书及贴现的终止确认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相关要求,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方式,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应收票据无法贴现、承兑或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3) 合理预计未来票据收款比例情况;(4) 应收票据相关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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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变动情况,各期收款金额中票据收款占比
1、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 | 2017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841.47 | 1,461.78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账面余额 | -- | -- | 841.47 | 1,461.78 |
坏账准备 | -- | -- | -- | -- |
账面价值 | -- | -- | 841.47 | 1,461.78 |
占期末流动资产比例 | -- | -- | 7.92% | 14.99%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 | 2017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1,134.69 | 657.66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21.14 | -- | -- |
账面余额 | 1,134.69 | 678.80 | -- | -- |
坏账准备 | -- | 1.06 | -- | -- |
账面价值 | 1,134.69 | 677.74 | -- | -- |
占期末流动资产比例 | 7.30% | 4.4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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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1,134.6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9%和7.30%,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将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供应商,用于支付货款。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回收风险较小,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变动情况,各期收款金额中票据收款占比
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背书 | 本期贴现 | 本期承兑 | 期末余额 |
2020年1-6月 | 678.80 | 4,808.89 | 1,684.79 | 2,542.16 | 126.05 | 1,134.69 |
2019年度 | 841.47 | 7,031.84 | 5,391.99 | 1,463.61 | 338.91 | 678.80 |
2018年度 | 1,461.78 | 7,473.91 | 6,878.34 | 212.93 | 1,002.95 | 841.47 |
2017年度 | 340.37 | 5,644.75 | 3,878.34 | -- | 645.00 | 1,461.78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票据收款金额 | 4,808.89 | 7,031.84 | 7,473.91 | 5,644.7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917.87 | 14,359.47 | 17,018.78 | 9,442.37 |
合计 | 14,726.76 | 21,391.31 | 24,492.69 | 15,087.12 |
票据收款占收款总额的比例 | 32.65% | 32.87% | 30.51% | 37.41% |
期间 | 出票人 | 期末余额 |
2020年1-6月 | 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 | 48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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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出票人 | 期末余额 |
末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9.00 |
冷水江天宝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30.15 |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
2019年末 | 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 | 377.87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5.79 |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1.14 | |
河南厚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
2018年末 | 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 | 628.09 |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 50.00 | |
潍坊广鼎物资有限公司 | 30.00 | |
烟台胜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20.62 | |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19.08 | |
2017年末 | 苏州铂科泰材料有限公司 | 482.80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9.00 | |
冷水江天宝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30.15 |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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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故公司2019年末将应收票据列报在应收款项融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各期票据余额中背书及贴现的金额、未背书和贴现的票据金额及占比、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情况等,票据背书及贴现的终止确认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相关要求,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方式,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应收票据无法贴现、承兑或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票据余额中背书及贴现的金额、未背书和贴现的票据金额及占比、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期末余额 | 1,134.69 | 678.80 | 841.47 | 1,461.78 |
其中:背书及贴现金额 | - | - | - | - |
未背书及贴现金额 | 1,134.69 | 678.80 | 841.47 | 1,461.78 |
背书及贴现金额占比 | - | - | - | - |
未背书及贴现金额占比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终止确认金额 | - | - | - | -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1,134.69 | 678.80 | 841.47 | 1,4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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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承兑方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1、银行承兑汇票 | ||||
工商银行 | - | 7.44 | 20.40 | 61.65 |
建设银行 | - | - | 11.00 | 24.50 |
交通银行 | - | 10.00 | - | 20.00 |
农业银行 | - | 5.00 | - | - |
中国银行 | 46.43 | - | 4.56 | - |
光大银行 | - | 15.00 | - | 0.57 |
华夏银行 | - | 10.00 | - | - |
民生银行 | 22.72 | - | 50.00 | - |
平安银行 | - | - | - | 1.56 |
浦发银行 | 20.00 | - | 20.62 | 20.00 |
招商银行 | - | 6.73 | 10.00 | 75.29 |
浙商银行 | 30.15 | - | 7.91 | 47.20 |
中信银行 | 30.00 | 10.00 | - | 8.71 |
北京银行 | 20.00 | - | 5.00 | - |
村镇银行 | - | - | - | 11.73 |
大连银行 | - | 10.00 | - | - |
广发银行 | - | - | - | 2.00 |
桂林银行 | 100.00 | - | - | - |
杭州银行 | - | - | - | 1.35 |
恒丰银行 | 5.00 | - | - | - |
徽商银行 | - | 16.10 | - | 15.00 |
汇丰银行 | - | - | 14.62 | - |
嘉兴银行 | - | 10.00 | - | - |
临商银行 | - | - | 5.00 | - |
南京银行 | 349.00 | 115.79 | - | - |
南粤银行 | - | 3.00 | - | - |
农商银行 | - | 10.00 | 45.19 | 6.00 |
苏州银行 | 482.80 | 377.87 | 628.09 | 1,130.92 |
泰隆银行 | - | 10.00 | - | - |
第220 页8-2-221
承兑方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1、银行承兑汇票 | ||||
兴业银行 | 26.60 | 10.73 | 19.08 | 29.00 |
营口银行 | 2.00 | - | - | - |
长沙银行 | - | - | - | 6.30 |
郑州银行 | - | 30.00 | - | - |
2、商业承兑 | - | 21.14 | - | - |
合计 | 1,134.69 | 678.80 | 841.47 | 1,461.78 |
第221 页
8-2-222
报告期内,公司背书转让汇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兑银行 | 汇票到期日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工商银行(小计) | 20.00 | 55.25 | 23.53 | - | |
2019-1-12 | - | - | 4.00 | - | |
2019-3-4 | - | - | 5.53 | - | |
2019-4-16 | - | - | 14.00 | - | |
2020-1-25 | - | 50.00 | - | - | |
2020-5-6 | - | 5.25 | - | - | |
2020-7-10 | 5.00 | - | - | - | |
2020-9-9 | 15.00 | - | - | - |
鞍山银行(小计) | 3.00 | - | - | - | |
2020-9-16 | 3.00 | - | - | - | |
北京银行(小计) | 5.00 | 20.00 | - | - | |
2020-3-4 | - | 5.00 | - | - | |
2020-5-26 | - | 15.00 | - | - | |
2020-7-21 | 5.00 | - | - | - | |
财务公司(小计) | - | - | 55.50 | 9.19 | |
2018-2-15 | - | - | - | 9.19 | |
2019-1-31 | - | - | 55.50 | - | |
村镇银行(小计) | 17.41 | 11.14 | 3.12 | 15.00 |
2018-3-21 | - | - | - | 5.00 | |
2018-5-27 | - | - | - | 10.00 | |
2019-1-15 | - | - | 3.12 | - | |
2020-3-11 | - | 4.65 | - | - | |
2020-4-11 | - | 6.49 | - | - | |
2020-9-24 | 2.41 | - | - | - | |
2020-10-28 | 10.00 | - | - | - | |
2020-12-3 | 5.00 | - | - | - | |
大连银行(小计) | 30.00 | - | - | - | |
2020-9-4 | 20.00 | - | - | - |
第222 页
8-2-223
承兑银行 | 汇票到期日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20-9-5 | 10.00 | - | - | - | |
东海银行(小计) | 3.00 | - | - | - | |
2020-9-2 | 3.00 | - | - | - | |
光大银行(小计) | 20.00 | 15.58 | 16.00 | 5.00 | |
2018-3-12 | - | - | - | 5.00 |
2019-1-24 | - | - | 1.00 | - | |
2019-4-12 | - | - | 15.00 | - | |
2020-1-17 | - | 15.58 | - | - | |
2020-11-11 | 20.00 | - | - | - | |
广发银行(小计) | - | - | 2.32 | - | |
2019-4-24 | - | - | 2.32 | - | |
杭州银行(小计) | 5.02 | - | - | - | |
2020-10-9 | 5.02 | - | - | - | |
湖北银行(小计) | 10.00 | - | - | - | |
2020-7-14 | 10.00 | - | - | - |
湖州银行(小计) | - | 10.00 | - | - | |
2020-3-2 | - | 10.00 | - | - | |
花旗银行(小计) | - | 4.68 | - | - | |
2020-5-13 | - | 4.68 | - | - | |
华夏银行(小计) | - | 4.00 | - | - | |
2020-1-17 | - | 4.00 | - | - | |
汇丰银行(小计) | - | - | 18.14 | 10.14 | |
2018-1-23 | - | - | - | 10.14 | |
2019-2-25 | - | - | 18.14 | - |
建设银行(小计) | 88.34 | - | - | - | |
2020-7-3 | 50.00 | - | - | - | |
2020-7-20 | 1.79 | - | - | - | |
2020-8-14 | 36.54 | - | - | - | |
江苏银行(小计) | - | 4.26 | 6.90 | 30.00 | |
2018-3-7 | - | - | - | 30.00 |
第223 页
8-2-224
承兑银行 | 汇票到期日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9-1-23 | - | - | 1.90 | - | |
2019-5-16 | - | - | 5.00 | - | |
2020-1-30 | - | 4.26 | - | - | |
交通银行(小计) | 20.00 | 8.40 | 2.00 | - | |
2019-1-3 | - | - | 2.00 | - |
2020-1-4 | - | 1.00 | - | - | |
2020-2-13 | - | 7.40 | - | - | |
2020-7-20 | 20.00 | - | - | - | |
锦州银行(小计) | 3.00 | - | - | - | |
2020-7-17 | 3.00 | - | - | - | |
临商银行(小计) | - | 5.00 | - | - | |
2020-3-12 | - | 5.00 | - | - | |
民生银行(小计) | - | 10.00 | 10.00 | 14.46 | |
2018-2-7 | - | - | - | 14.46 | |
2019-3-10 | - | - | 10.00 | - |
2020-1-11 | - | 10.00 | - | - | |
南京银行(小计) | - | 356.90 | - | - | |
2020-1-23 | - | 27.00 | - | - | |
2020-2-22 | - | 208.81 | - | - | |
2020-5-22 | - | 121.09 | - | - | |
宁波银行(小计) | 30.72 | 10.00 | 4.75 | - | |
2019-3-6 | - | - | 4.75 | - | |
2020-2-8 | - | 10.00 | - | - | |
2020-7-27 | 9.99 | - | - | - |
2020-9-17 | 18.73 | - | - | - | |
2020-10-2 | 2.00 | - | - | - | |
宁夏银行(小计) | 30.00 | - | - | - | |
2020-8-11 | 30.00 | - | - | - | |
农业银行(小计) | 10.00 | 104.89 | 31.40 | - | |
2019-1-3 | - | - | 15.00 | - |
第224 页8-2-225
承兑银行 | 汇票到期日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9-1-17 | - | - | 11.40 | - | |
2019-2-6 | - | - | 5.00 | - | |
2020-2-19 | - | 8.89 | - | - | |
2020-3-19 | - | 6.00 | - | - | |
2020-3-29 | - | 50.00 | - | - |
2020-5-5 | - | 40.00 | - | - | |
2020-7-16 | 10.00 | - | - | - | |
农商银行(小计) | 32.08 | 108.48 | 43.00 | 15.75 | |
2018-1-13 | - | - | - | 1.75 | |
2018-1-27 | - | - | - | 2.00 | |
2018-3-6 | - | - | - | 2.00 | |
2018-5-20 | - | - | - | 10.00 | |
2019-1-3 | - | - | 10.00 | - | |
2019-1-22 | - | - | 3.00 | - | |
2019-2-17 | - | - | 18.00 | - |
2019-2-24 | - | - | 2.00 | - | |
2019-5-15 | - | - | 10.00 | - | |
2020-1-16 | - | 5.00 | - | - | |
2020-1-25 | - | 20.00 | - | - | |
2020-1-26 | - | 47.01 | - | - | |
2020-1-27 | - | 6.47 | - | - | |
2020-4-18 | - | 3.00 | - | - | |
2020-5-5 | - | 2.00 | - | - | |
2020-5-13 | - | 5.00 | - | - |
2020-5-15 | - | 20.00 | - | - | |
2020-7-6 | 5.00 | - | - | - | |
2020-7-20 | 10.22 | - | - | - | |
2020-8-27 | 5.70 | - | - | - | |
2020-10-10 | 1.16 | - | - | - | |
2020-11-15 | 10.0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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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银行 | 汇票到期日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浦发银行(小计) | - | 5.00 | 5.00 | 8.64 | |
2018-3-7 | - | - | - | 8.64 | |
2019-1-19 | - | - | 5.00 | - | |
2020-4-25 | - | 5.00 | - | - | |
乔商银行(小计) | - | 4.00 | - | - |
2020-1-15 | - | 4.00 | - | - | |
青岛银行(小计) | - | - | - | 20.00 | |
2018-2-8 | - | - | - | 20.00 | |
三峡银行(小计) | - | 5.00 | - | - | |
2020-1-16 | - | 5.00 | - | - | |
商业银行(小计) | 20.00 | 11.00 | - | - | |
2020-1-23 | - | 2.00 | - | - | |
2020-2-26 | - | 4.00 | - | - | |
2020-4-28 | - | 5.00 | - | - | |
2020-9-27 | 10.00 | - | - | - |
2020-10-15 | 10.00 | - | - | - | |
绍兴银行(小计) | - | 10.00 | - | - | |
2020-4-21 | - | 10.00 | - | - | |
苏州银行(小计) | 630.44 | 241.40 | 1708.05 | 1079.05 | |
2018-1-28 | - | - | - | 224.33 | |
2018-2-23 | - | - | - | 302.93 | |
2018-3-25 | - | - | - | 271.78 | |
2018-4-26 | - | - | - | 215.47 | |
2018-5-29 | - | - | - | 64.55 |
2019-1-30 | - | - | 355.20 | - | |
2019-2-23 | - | - | 344.91 | - | |
2019-3-29 | - | - | 401.19 | - | |
2019-4-25 | - | - | 365.53 | - | |
2019-5-29 | - | - | 241.23 | - | |
2020-1-26 | - | 70.00 | - | - |
第226 页
8-2-227
承兑银行 | 汇票到期日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20-2-28 | - | 45.04 | - | - | |
2020-3-29 | - | 25.14 | - | - | |
2020-4-30 | - | 37.66 | - | - | |
2020-5-26 | - | 63.56 | - | - | |
2020-8-12 | 57.30 | - | - | - |
2020-8-25 | 293.98 | - | - | - | |
2020-10-26 | 102.25 | - | - | - | |
2020-11-22 | 176.90 | - | - | - | |
台州银行(小计) | - | 9.04 | 9.00 | - | |
2019-2-28 | - | - | 9.00 | - | |
2020-1-2 | - | 4.01 | - | - | |
2020-1-16 | - | 5.03 | - | - | |
天府银行(小计) | - | 20.00 | - | - | |
2020-6-10 | - | 20.00 | - | - | |
通商银行(小计) | 2.00 | 20.00 | - | - |
2020-1-15 | - | 20.00 | - | - | |
2020-9-17 | 2.00 | - | - | - | |
兴业银行(小计) | 5.00 | 57.78 | 29.65 | - | |
2019-3-10 | - | - | 9.45 | - | |
2019-5-5 | - | - | 8.64 | - | |
2019-6-11 | - | - | 11.57 | - | |
2020-2-8 | - | 50.00 | - | - | |
2020-3-24 | - | 7.78 | - | - | |
2020-11-22 | 5.00 | - | - | - |
营口银行(小计) | - | 12.00 | - | - | |
2020-3-26 | - | 10.00 | - | - | |
2020-4-23 | - | 2.00 | - | - | |
招商银行(小计) | 23.32 | 63.16 | 18.98 | 33.00 | |
2018-3-4 | - | - | - | 20.00 | |
2018-3-8 | - | - | - | 13.00 |
第227 页8-2-228
承兑银行 | 汇票到期日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9-4-17 | - | - | 6.23 | - | |
2019-5-30 | - | - | 12.74 | - | |
2020-2-26 | - | 1.30 | - | - | |
2020-2-27 | - | 3.62 | - | - | |
2020-3-25 | - | 40.00 | - | - |
2020-6-10 | - | 18.25 | - | - | |
2020-9-13 | 23.32 | - | - | - | |
浙商银行(小计) | 57.30 | 11.12 | 29.90 | 2.00 | |
2018-2-16 | - | - | - | 2.00 | |
2019-1-18 | - | - | 20.00 | - | |
2019-2-3 | - | - | 3.06 | - | |
2019-6-14 | - | - | 6.84 | - | |
2020-3-27 | - | 2.46 | - | - | |
2020-5-24 | - | 8.66 | - | - | |
2020-7-10 | 3.00 | - | - | - |
2020-8-23 | 7.47 | - | - | - | |
2020-9-3 | 10.00 | - | - | - | |
2020-9-23 | 1.88 | - | - | - | |
2020-10-16 | 16.37 | - | - | - | |
2020-10-30 | 7.69 | - | - | - | |
2020-11-28 | 10.89 | - | - | - | |
郑州银行(小计) | 30.00 | 5.00 | - | - | |
2020-5-25 | - | 5.00 | - | - | |
2020-8-21 | 10.00 | - | - | - |
2020-8-27 | 20.00 | - | - | - | |
中国银行(小计) | 21.87 | 44.55 | 20.72 | - | |
2019-1-13 | - | - | 7.51 | - | |
2019-1-30 | - | - | 5.00 | - | |
2019-4-30 | - | - | 8.21 | - | |
2020-6-5 | - | 44.55 | - | - |
第228 页
8-2-229
承兑银行 | 汇票到期日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20-9-27 | 5.86 | - | - | - | |
2020-10-14 | 16.01 | - | - | - | |
中信银行(小计) | 26.70 | - | 31.61 | - | |
2019-1-11 | - | - | 19.00 | - | |
2019-5-22 | - | - | 12.61 | - |
2020-7-15 | 2.70 | - | - | - | |
2020-8-28 | 20.00 | - | - | - | |
2020-10-28 | 4.00 | - | - | - | |
中原银行(小计) | 10.00 | - | - | - | |
2020-7-23 | 10.00 | - | - | - | |
重庆银行(小计) | - | - | 9.15 | - | |
2019-1-25 | - | - | 9.15 | - | |
合计 | 1,154.20 | 1,247.62 | 2,078.71 | 1,242.23 |
第229 页
8-2-230
2、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
(1)公司可将承兑汇票背书用于对外支付。财务部在办理背书转让业务时,应根据付款申请、合同履行与结算相关单据检查付款手续是否完备,核实收款单位是否与合同和发票相一致。
(2)财务部在办理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业务时,必须在“被背书人栏”注明被背书人全称,并及时在票据台账中对背书转让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付款的业务经办人到财务部办理取票手续时须在复印的承兑汇票上签字确认。
3、承兑汇票的贴现
(1)财务部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必须在“背书人栏”注明贴现金融机构名称。
(2)财务部根据贴现金融机构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材料。待同意贴现后将承兑汇票交付金融机构,并及时在票据备查登记簿中对贴现情况进行登记。
4、票据的监督与检查
(1)财务部设置应收票据明细账,每季度对商业汇票盘点一次,财务经理负责监督盘点,出具盘点报告。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提出建议报财务总监批示。
(2)审计部根据相应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商业汇票结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计与指导。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应收票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1、核查程序
第230 页8-2-23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了解公司与应收票据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分析评价其有效性;
(2)访谈财务部门人员,了解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模式,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内公司的票据备查簿;
(3)对期末公司库存票据进行盘点;
(4)检查公司票据收取、背书及贴现情况,并检查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发生、收入的确认等环节;
(5)检查报告期期后票据兑付、背书及贴现情况;
(6)检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是否足额提取。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报告期应收款项融资确认合理,符合准则的规定;
(2)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的明细变动情况,各期收款金额中票据收款占比以及应收票据前五名客户情况已准确披露;
(3)不存在应收票据无法贴现、承兑或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4)应收票据相关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21.关于应收账款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2,019.27万元、4,162.26万元、7,880.51万元,应收账款净额
第231 页
8-2-23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97%、18.56%和34.65%,增速较快;公司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快速增大,分别为
244.96万元、1,757.05万元、4,480.04万元。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回款的相关信息,另外,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2019 年下降较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回款方式、现金或票据回款的金额、比例等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 报告期各期,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和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2) 公司与精研科技间的交易是否真实,应收账款余额逐期快速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各期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账款回收风险;(3) 结合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等,分析公司前述比例快速增加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合理预测未来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范围;(4) 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差异及原因;(5) 结合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逐期下降的情形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说明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6) 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 下降较大的原因,未来是否会持续下降。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应收账款的函证、回函情况。
【回复】
一、各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回款方式、现金或票据回款的金额、比例等情况
①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情况
第232 页8-2-23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信用期内金额 | 4,420.81 | 83.05% | 7,248.77 | 91.98% | 3,834.89 | 92.13% | 1713.32 | 84.85% |
逾期款项金额 | 902.51 | 16.95% | 631.74 | 8.02% | 327.37 | 7.87% | 305.95 | 15.15% |
合计 | 5,323.32 | 100.00% | 7,880.51 | 100.00% | 4,162.26 | 100.00% | 2,019.27 | 100.00% |
项目 | 2020年1-6月/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现金收款 | -- | -- | 1.87 | 0.02% | 6.20 | 0.15% | 5.03 | 0.28% |
银行存款回款 | 1,793.52 | 61.45% | 4,098.38 | 53.59% | 2,515.16 | 61.64% | 1,006.81 | 55.84% |
银行承兑汇票回款 | 1,125.17 | 38.55% | 3,547.69 | 46.39% | 1,558.90 | 38.21% | 791.32 | 43.89% |
商业承兑汇票回款 | -- | -- | -- | -- | -- | -- | -- | -- |
回款总额 | 2,918.69 | 100.00% | 7,647.94 | 100.00% | 4,080.26 | 100.00% | 1,803.16 | 100.00% |
应收账款余额 | 5,323.32 | -- | 7,880.51 | -- | 4,162.26 | -- | 2,019.27 | -- |
回款总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54.83% | 97.05% | 98.03% | 89.30% |
第233 页
8-2-234
基本为1-3个月以内,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1、2020年1-6月主要逾期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期末 余额 | 逾期 金额 | 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 | 逾期原因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60.04 | 327.72 | 36.31%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航天科工武汉磁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8.82 | 80.93 | 8.97%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广州市华维诺科技有限公司 | 77.90 | 77.40 | 8.58%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Polymim GmbH | 64.07 | 64.07 | 7.10%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江苏万华拓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6.86 | 46.86 | 5.19%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东莞市雷兹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59.70 | 37.45 | 4.15%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东莞市腾旭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6.28 | 26.28 | 2.91% | 客户生产经营不善,经公司多次催收,款项尚未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91.77 | 24.15 | 2.68%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昆山诚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6.04 | 23.39 | 2.59%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39.07 | 22.11 | 2.45%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广州市玮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1.78 | 21.78 | 2.41% | 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 |
深圳市鑫迪科技有限公司 | 28.93 | 15.93 | 1.77%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洛阳尖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17.78 | 14.22 | 1.58%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山东金珠粉末注射制造有限公司 | 14.00 | 14.00 | 1.55% | 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 |
玉环博尔泰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12.95 | 12.95 | 1.43% | 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 |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23.21 | 12.65 | 1.40%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佛山市南海凯洋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69.04 | 9.19 | 1.02%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 24.20 | 7.85 | 0.87%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苏州敏发科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03 | 7.00 | 0.78%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 |
其他逾期明细汇总 | 393.22 | 56.58 | 6.26% |
第234 页
8-2-235
客户名称 | 期末 余额 | 逾期 金额 | 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 | 逾期原因 |
合计 | 3,584.69 | 902.51 | 100.00% |
客户名称 | 期末 余额 | 逾期 金额 | 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 | 逾期原因 |
广州市华维诺科技有限公司 | 188.61 | 93.48 | 14.80%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大部分款项 |
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65.48 | 53.65 | 8.49%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 |
航天科工武汉磁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4.48 | 52.20 | 8.26%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大部分款项 |
霖昱微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AINSUN CORP. | 46.38 | 46.38 | 7.34% | 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约定,经公司多次催收,款项期后已全部收回 |
惠州市金籁电子有限公司 | 27.56 | 27.56 | 4.36% | 客户资金周转短缺,存在少量逾期,该款项期后已全部收回 |
重庆美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6.48 | 26.59 | 4.21%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 |
东莞市腾旭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6.28 | 26.28 | 4.16% | 客户生产经营不善,经公司多次催收,款项尚未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 |
广州市玮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1.78 | 21.78 | 3.45% | 客户生产经营不善,经公司多次催收,款项尚未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 |
常州朗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56 | 18.56 | 2.94%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 |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44.86 | 18.32 | 2.90%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大部分款项 |
玉环博尔泰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18.15 | 18.15 | 2.87% | 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 |
青岛晓成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22.50 | 16.80 | 2.66%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 |
深圳市岑科实业有限公司 | 42.15 | 15.75 | 2.49%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 |
湖南华曙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6.75 | 15.25 | 2.41% | 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约定,经公司多次催收,期后已全部收回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136.02 | 14.57 | 2.31%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 |
第235 页
8-2-236
客户名称 | 期末 余额 | 逾期 金额 | 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 | 逾期原因 |
洛阳尖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14.22 | 14.22 | 2.25%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 |
山东金珠粉末注射制造有限公司 | 14.00 | 14.00 | 2.22% | 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 |
其他逾期明细汇总 | 344.60 | 138.20 | 21.88% | |
合计 | 1,638.86 | 631.74 | 100.00% |
客户名称 | 期末 余额 | 逾期 金额 | 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 | 逾期原因 |
惠州市金籁电子有限公司 | 77.56 | 65.56 | 20.03% | 客户资金周转短缺,存在少量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广州市华维诺科技有限公司 | 64.06 | 38.95 | 11.90%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超信用期,期后已收回 |
东莞市腾旭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31.28 | 31.28 | 9.55% | 客户生产经营不善,经公司多次催收,款项部分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 |
广州市玮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1.78 | 21.78 | 6.65% | 客户生产经营不善,经公司多次催收,款项尚未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 |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23.06 | 21.11 | 6.45%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TODA ISU Corp. | 69.18 | 19.24 | 5.88%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深圳市固电电子有限公司 | 25.00 | 16.00 | 4.89%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山东金珠粉末注射制造有限公司 | 14.00 | 14.00 | 4.28% | 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 |
东莞市鹏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32.78 | 11.44 | 3.49%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金华市宇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9.71 | 9.71 | 2.97%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重庆美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7.40 | 9.20 | 2.81%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东阳市太极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27.46 | 7.46 | 2.28%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Forjas Taurus S.A. | 7.14 | 7.14 | 2.18% | 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并核销 |
湖南省冠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9.50 | 6.50 | 1.99%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其他逾期明细汇总 | 1,903.73 | 48.00 | 14.66% |
第236 页
8-2-237
客户名称 | 期末 余额 | 逾期 金额 | 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 | 逾期原因 |
合计 | 2,413.64 | 327.37 | 100.00% |
逾期客户明细 | 期末 余额 | 逾期 金额 | 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 | 逾期原因 |
东莞市鹏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48.14 | 48.14 | 15.73%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东莞市腾旭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48.28 | 46.60 | 15.23% | 客户生产经营不善,经公司多次催收,款项尚未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 |
广州市玮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1.78 | 21.60 | 7.06% | 客户生产经营不善,经公司多次催收,款项尚未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 |
江苏米莫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20.98 | 19.47 | 6.36%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深圳市迈翔科技有限公司 | 27.85 | 15.40 | 5.03%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4.96 | 15.07 | 4.93%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山东金珠粉末注射制造有限公司 | 14.00 | 14.00 | 4.58% | 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 |
湖北万泰荣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7.59 | 13.29 | 4.34%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上海磐宇科技有限公司 | 10.05 | 10.05 | 3.28%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赣州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72 | 9.84 | 3.22% | 短时间逾期,已全部收回 |
金华市宇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9.71 | 9.71 | 3.17%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东阳市太极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16.66 | 8.66 | 2.83%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厦门科尔泰电器有限公司 | 7.80 | 7.80 | 2.55% | 客户资金安排所致,短时间逾期,期后已全部收回 |
其他逾期明细汇总 | 105.67 | 66.32 | 21.69% | |
合计 | 604.19 | 305.95 | 100.00% |
第237 页
8-2-238
公司与精研科技自2008年开始建立业务往来,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其报告期内交易是真实的。
2、精研科技应收账款余额逐期快速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各期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精研科技在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余额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加了1,512.09万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2,722.98万元,主要原因系受行业销售季节影响,精研科技第三季度订单量持续增加,为了满足其终端客户推出的新型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3C产品量产供货的需要。同时,2020年春节较早,也为提前准备2020年春季预计推出的新款3C产品供货需要,加大了向公司的采购规模,因此,公司向精研科技发货量增加,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3、各期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账款回收风险
相关期后回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期末余额 | 2,360.04 | 4,480.04 | 1,757.05 | 244.96 |
银行存款回款 | -- | 1,902.85 | 1,024.94 | 115.02 |
应收票据回款(注) | -- | 2,577.19 | 732.11 | 129.94 |
合计 | 4,480.04 | 1,757.05 | 24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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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合理预测未来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范围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 |
应收账款净额 | 4,979.17 | 7,385.41 | 3,868.27 | 1,860.38 |
营业收入 | 8,431.19 | 21,314.01 | 20,846.71 | 11,649.15 |
应收账款净额/营业收入 | 59.06% | 34.65% | 18.56% | 15.97% |
公司简称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三年平均值 |
悦安新材 | 34.65% | 18.56% | 15.97% | 23.06% |
东睦股份 | 26.26% | 21.47% | 24.28% | 24.00% |
屹通新材 | 13.58% | 16.68% | 15.46% | 15.24% |
铂科新材 | 52.75% | 35.56% | 33.10% | 40.47% |
行业平均值 | 30.86% | 24.57% | 24.28% | 26.57% |
主要客户 | 2020年信用期 | 2019年信用期 | 2018年信用期 | 2017年信用期 |
江苏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改为月结90天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苏州同心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商业大厦五化交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万州化工有限公司 | 月结45天 | 月结45天 | 月结45天 | 月结45天 |
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月结30天 | -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款到发货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Micrometals,Inc. | 款到发货 | 款到发货 | 款到发货 | 款到发货 |
威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Indo-MIMPrivateLimited | 提单日期60天 | 提单日期60天 | 提单日期60天 | 提单日期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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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40
主要客户 | 2020年信用期 | 2019年信用期 | 2018年信用期 | 2017年信用期 |
广州市华维诺科技有限公司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IMARKETASIA CO.,LIMITED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重庆美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月结90天 | 月结90天 | 月结30天 | 月结30天 |
湖南精锋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发货后120天内对账 |
第240 页
8-2-241
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 2020年1-6月公司客户前五名 | |||||
序号 | 客户明细 | 应收账款余额 | 余额占期末数的百分比(%) | 客户明细 | 收入 |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 |
1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60.04 | 44.33%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86.40 | 24.75% |
2 | 苏州同心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34.46 | 8.16% | 苏州同心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91.61 | 11.76% |
3 | 安徽璜峪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 392.70 | 7.38% | 安徽璜峪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 496.86 | 5.89% |
4 | 航天科工武汉磁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8.82 | 3.36% | 西安能仁机电化工有限公司 | 363.19 | 4.31% |
5 | 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8.83 | 2.61% | 佛山瑞鑫通科技有限公司 | 239.65 | 2.84% |
合计 | 3,504.85 | 65.84% | 合计 | 4,177.71 | 49.55% |
2019年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 2019年度公司客户前五名 | |||||
序号 | 客户明细 | 应收账款余额 | 余额占期末数的百分比(%) | 客户明细 | 收入 |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 |
1 | 江苏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 4,480.04 | 56.85 | 江苏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 6,211.82 | 29.56 |
2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599.15 | 7.60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1,971.84 | 9.38 |
3 | 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65.48 | 5.91 | 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95.30 | 5.69 |
4 | Indo-MIM Private Limited | 223.74 | 2.84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1,036.68 | 4.93 |
5 | 广州市华维诺科技有限公司 | 188.61 | 2.39 | Micrometals,Inc. | 873.50 | 4.16 |
合计 | 5,957.02 | 75.59 | 合计 | 11,289.14 | 53.72 |
2018年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 2018年度公司客户前五名 | |||||
序号 | 客户明细 | 应收账款余额 | 余额占期末数的百分 | 客户明细 | 收入 |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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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 2018年度公司客户前五名 | |||||
比(%) | 分比(%) | |||||
1 | 江苏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 1,757.05 | 42.21 | 江苏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 4,521.00 | 21.69 |
2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579.62 | 13.93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3,751.94 | 18.00 |
3 | IMARKETASIA CO., LIMITED | 211.52 | 5.08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1,913.99 | 9.18 |
4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172.30 | 4.14 | Micrometals,Inc. | 1,540.04 | 7.39 |
5 | 重庆美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7.40 | 2.10 | 威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615.32 | 2.95 |
合计 | 2,807.89 | 67.46 | 合计 | 12,342.29 | 59.21 |
2017年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 2017年度公司客户前五名 | |||||
序号 | 客户明细 | 应收账款余额 | 余额占期末数的百分比(%) | 客户明细 | 收入 |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 |
1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491.49 | 24.34 | 同心原及其相关方 | 3,104.46 | 26.65 |
2 | 江苏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 244.96 | 12.13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1,327.62 | 11.40 |
3 | 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 | 210.60 | 10.43 | 江苏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 1,024.24 | 8.79 |
4 | 湖南精锋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8.33 | 6.85 | Indo-MIM Private Limited | 649.51 | 5.58 |
5 | Indo-MIM Private Limited | 122.09 | 6.05 | Micrometals, Inc. | 392.81 | 3.37 |
合计 | 1,207.47 | 59.80 | 合计 | 6,498.64 | 5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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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Limited的信用政策为提单日起60天付款,而对国内的主要客户大部分都有一定的信用期间。
(2)2017年差异系客户湖南精锋锐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难以维序下去,公司对其销售的货物于2018年退货处理,2017年公司对湖南精锋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销售量较小,但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3)2018年差异系客户重庆美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
三、四季度向公司采购了货物,由于客户资金周转原因,发生短时间逾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款项后续已收回。威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的信用期政策为月结30天,当年销售的款项已收回。
(4)2019年差异系客户广州市华维诺科技有限公司为生产订单准备需要,三、四季度加大了采购量,由于客户资金周转原因,发生短时间逾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款项后续已收回。中山耀威粉末元件有限公司的信用期政策为月结30天,当年销售的款项已收回。
(5)2020年1-6月差异系客户东莞市艾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生产订单准备需要,于2020年6月份加大了采购量,该采购金额尚在信用期内,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航天科工武汉磁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有部分逾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西安能仁机电化工有限公司本期采购量占比较大,对该公司的信用政策为货到三日内付款,故应收账款余额较小。佛山瑞鑫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广州纳联的客户,相关收入金额于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六、结合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逐期下降的情形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说明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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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44
账龄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5,241.23 | 98.46% | 7,774.11 | 98.65% | 4,038.48 | 97.03% | 1,905.00 | 94.34% |
1-2年 | -- | -- | -- | -- | 37.92 | 0.90% | 20.74 | 1.03% |
2-3年 | -- | -- | -- | -- | 2.75 | 0.07% | 68.06 | 3.37% |
3年以上 | 82.08 | 1.54% | 106.40 | 1.35% | 83.10 | 2.00% | 25.47 | 1.26% |
小计 | 5,323.32 | 100% | 7,880.51 | 100% | 4,162.25 | 100% | 2,019.27 | 100% |
减:坏账准备 | 344.15 | -- | 495.11 | -- | 293.99 | -- | 158.90 | -- |
合计 | 4,979.17 | -- | 7,385.41 | -- | 3,868.27 | -- | 1,860.38 | --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6.46% | 6.28% | 7.06% | 7.87% |
公司简称 | 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1-2年 (含2年) | 2-3年 (含3年) | 3-4年 (含4年) | 4-5年 (含5年) | 5年以上 | |
悦安新材 | 5.00% | 2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东睦股份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博迁新材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80.00% | 100.00% |
铂科新材 | 5.00% | 10.00% | 3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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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54 | 6.74 | 5.52 |
第245 页8-2-246
(5)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分析,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对;
(6)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进行函证,针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相关函证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账款 | 账面余额 | 5,323.32 | 7,880.51 | 4,162.26 | 2,019.27 |
发函金额 | 4,982.32 | 7,260.89 | 3,718.97 | 1,552.58 | |
发函比例 | 93.59% | 92.14% | 89.35% | 76.89% | |
回函确认金额 | 4,477.14 | 7,146.42 | 3,565.77 | 1,541.00 | |
回函确认占比 | 84.10% | 90.68% | 85.66% | 76.31% |
第246 页8-2-247
(3)公司对精研科技的交易真实,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原因合理,相关账款不存在回收风险;
(4)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原因合理;
(5)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与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差异及原因合理;
(6)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坏账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7)公司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较大的原因合理,符合发行人经营实际情况。
22.关于存货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925.07万元、3,427.10万元和3,447.1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逐期下降,存货余额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变动趋势不一致。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存货各明细类别的库龄情况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请发行人披露:(1) 存货各明细类别中各主要产品相关的金额及占比;(2) 结合业务模式、生产及备货周期、经营规模、存货管理政策、经营风险控制等因素,具体分析报告期末存货余额的变动原因及存货结构的合理性,与营业收入的增长是否匹配;(3) 存货各明细类别的库龄情况及相应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 报告期内存货余额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与合理性;(2) 发出商品的具体内容,各期金额较少的原因;(3) 公司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跌价准备计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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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依据,结合存货库龄、公司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因中美贸易战等而滞销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 公司对于各类存货的内部具体管控措施,对生产、销售的监控情况,相关内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并有效执行。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以上事项核查,说明公司存货盘点制度和执行情况,说明中介机构监盘、抽盘结果,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存货各明细类别中各主要产品相关的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77.78万元、3,085.48万元、3,191.59万元和3,394.05万元,占各期末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86%、29.06%、21.27%和21.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羰基铁粉 | 566.74 | 15.60% | 671.32 | 19.47% | 785.58 | 22.92% | 736.23 | 25.17% |
软磁粉末 | 321.08 | 8.84% | 232.86 | 6.76% | 366.11 | 10.68% | 150.8 | 5.16%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 227.12 | 6.25% | 194.32 | 5.64% | 42.46 | 1.24% | 104.28 | 3.57% |
雾化合金粉末 | 758.4 | 20.87% | 767.26 | 22.26% | 641.94 | 18.73% | 436.54 | 14.92% |
吸波材料 | 30.78 | 0.85% | 33.68 | 0.98% | 17.7 | 0.52% | -- | 0.00% |
库存商品小计 | 1,904.12 | 52.41% | 1,899.44 | 55.10% | 1,853.78 | 54.09% | 1,427.85 | 48.81% |
海绵铁 | 80.92 | 2.23% | 95.44 | 2.77% | 121.22 | 3.54% | 77.74 | 2.66% |
焦炭 | 26.67 | 0.73% | 56.43 | 1.64% | 66.23 | 1.93% | 5.78 | 0.20% |
纯铁 | 11.4 | 0.31% | 22.76 | 0.66% | 26.64 | 0.78% | 11.69 | 0.40% |
电解钴 | 91.5 | 2.52% | 24.82 | 0.72% | -- | 0.00% | -- | 0.00% |
其他备品备件 | 349.89 | 9.63% | 289.97 | 8.41% | 206.76 | 6.03% | 132.78 | 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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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原材料小计 | 560.38 | 15.42% | 489.43 | 14.20% | 420.86 | 12.28% | 227.99 | 7.79% |
周转材料小计 | 216.32 | 5.95% | 196.02 | 5.69% | 190.7 | 5.56% | 135.46 | 4.63% |
羰基铁粉在产 | 634.13 | 17.45% | 539.8 | 15.66% | 537.68 | 15.69% | 880.85 | 30.11% |
软磁粉末在产 | 179.29 | 4.93% | 175.91 | 5.10% | 119.42 | 3.48% | 92.48 | 3.16% |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在产 | 97.21 | 2.68% | 86.62 | 2.51% | 159.08 | 4.64% | 47.95 | 1.64% |
雾化合金粉末在产 | 35.43 | 0.98% | 58.26 | 1.69% | 112.91 | 3.29% | 36.4 | 1.24% |
吸波材料在产 | --- | 0.00% | --- | 0.00% | --- | 0.00% | -- | 0.00% |
在产品小计 | 946.05 | 26.04% | 860.58 | 24.96% | 929.09 | 27.11% | 1,057.68 | 36.16% |
发出商品小计 | 6.45 | 0.18% | 1.71 | 0.05% | 32.66 | 0.95% | 76.1 | 2.60% |
存货合计 | 3,633.32 | 100.00% | 3,447.18 | 100.00% | 3,427.10 | 100.00% | 2,925.07 | 100.00% |
存货跌价准备 | 239.27 | 255.60 | 341.62 | 347.29 | ||||
存货账面价值 | 3,394.05 | 3,191.59 | 3,085.48 | 2,5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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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50
生产周期方面,公司主要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程序不同,平均生产周期在1~2周。销售周期方面,国内客户发货至运抵客户指定仓库一般需要2-5天,部分客户整车发货可当天运抵;国外客户因运输方式及客户地区差异导致运输时长存在较大差异。
C、报告期末存货余额的变动原因及存货结构的合理性,营业收入的增长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较为稳定,以库存商品及在产品为主。库存商品占比较高,系公司“以销定产、合理储备”的生产及备货模式导致。具体而言,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的具体性能要求及交货期限按订单进行生产;同时对于市场需求较大、且可以作为公司其他产品原材料的基础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因其生产周期较长,因此进行适量的储备生产,使得产成品中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占比较高。在产品占比较高,系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的制备过程具有连续性,使得留在各生产线的在产品较多。
报告期内,2017年末在产品占比相对较高,而库存商品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毛粉在初次过筛分级后,会留有部分粉末作为在产品待进一步加工;2018年,公司新增两台流化床式粉碎机设备,将原本需多次振磨、分级、过筛工艺替换为单次气流磨、分级工艺,从而减少了初级粉在生产线上的加工时间,在产品金额相对减少。
D、报告期末存货余额变动、与营业收入匹配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月-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8,431.19 | 21,314.01 | 20,846.71 | 11,649.15 |
较上年同期增长率 | -5.69% | 2.24% | 78.95% | -- |
存货账面余额 | 3,633.32 | 3,447.18 | 3,427.10 | 2,925.07 |
较上期增长率 | 5.40% | 0.59% | 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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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存货余额随收入的上升而略微上升,存货余额变动与收入变动趋势匹配;2020年1-6月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54%,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所致,存货余额上涨5.40%,一方面下半年为传统的销售旺季,另一方面,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公司下游汽车零部件、3C等行业业务恢复性增长,公司同步加强了生产备货。
三、存货各明细类别的库龄情况及相应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存货明细库龄及跌价准备计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会计期间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年以上 | 合计 |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
库存商品 | 2020年6月30日 | 1,556.05 | 167.19 | 180.88 | 1,904.12 | 167.98 |
2019年12月31日 | 1,468.34 | 146.58 | 285.67 | 1,899.44 | 183.92 | |
2018年12月31日 | 1,306.86 | 168.85 | 378.08 | 1,853.78 | 271.09 | |
2017年12月31日 | 882.24 | 76.53 | 469.09 | 1,427.85 | 289.86 | |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 2020年6月30日 | 651.59 | 39.50 | 85.61 | 776.70 | 71.34 |
2019年12月31日 | 530.77 | 40.08 | 114.60 | 685.45 | 71.68 | |
2018年12月31日 | 479.21 | 35.37 | 96.97 | 611.56 | 70.53 | |
2017年12月31日 | 252.35 | 8.44 | 102.65 | 363.44 | 57.42 | |
在产品 | 2020年6月30日 | 946.05 | --- | --- | 946.05 | --- |
2019年12月31日 | 860.58 | --- | --- | 860.58 | --- | |
2018年12月31日 | 929.09 | --- | --- | 929.09 | --- | |
2017年12月31日 | 1,057.68 | --- | --- | 1,057.68 | --- | |
发出商品 | 2020年6月30日 | 6.45 | --- | --- | 6.45 | --- |
2019年12月31日 | 1.71 | --- | --- | 1.71 | --- | |
2018年12月31日 | 32.66 | --- | --- | 32.6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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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52
项目 | 会计期间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年以上 | 合计 |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
2017年12月31日 | 76.10 | --- | --- | 76.10 | ---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存货余额 | 3,633.32 | 3,447.18 | 3,427.10 | 2,925.07 |
其中:库龄1年以上 | 473.18 | 585.78 | 679.27 | 656.70 |
期初存货跌价准备 | 255.60 | 341.62 | 347.29 | -- |
本期转销 | 24.91 | 141.30 | 22.92 | -- |
本期计提或转回 | 8.58 | 32.15 | 17.25 | 347.29 |
其他增加 | -- | 23.12 | -- | -- |
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 239.27 | 255.60 | 341.62 | 34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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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出商品主要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各期末主要系出口报关手续尚未履行完毕并未取得报关单的发出货物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小的原因:公司一般在各月25号之后会停止发出预计于31日前无法运抵的货物,故各期末客户尚未签收或尚未取得报关单、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货物较少。
六、公司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依据,结合存货库龄、公司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因中美贸易战等而滞销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依据
公司根据期末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如下: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客户偏好导致滞销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的具体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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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出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合同价格-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②存在销售市场的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依据合同价格或各期末最近销售价格参考计算)-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③因毁损、陈旧过时等原因导致需回炉返工的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依据期末同类产品最近销售价格参考计算)-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④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的可变现净值=产成品估计售价(参考产成品的预计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⑤对于库龄超过一年且一年内未购入和领用的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结合存货库龄、公司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因中美贸易战等而滞销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企业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占库龄1年以上存货余额的
52.88%,50.29%,43.63%,50.07%,比例较为稳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与库龄情况吻合。
同行业可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
博迁新材 | --- | --- | --- | 12,836.88 | 72.34 | 0.56% | 5,445.09 | 56.77 | 1.04% |
其中: 库存商品 | --- | --- | --- | 6,044.30 | 72.34 | 1.20% | 2,496.29 | 28.22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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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 --- | --- | --- | 3,177.50 | --- | --- | 1,227.17 | 28.55 | 2.33% |
发出商品 | --- | --- | --- | 53.07 | --- | --- | 71.46 | --- | --- |
在产品 | --- | --- | --- | 3,111.02 | --- | --- | 1,650.17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 | 450.99 | --- | --- | - | --- | --- |
铂科新材 | 6,293.09 | --- | --- | 5,759.52 | --- | --- | 4,956.03 | --- | --- |
其中: 库存商品 | 3,301.01 | --- | --- | 2,714.02 | --- | --- | 2,339.16 | --- | --- |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 753.16 | --- | --- | 638.17 | --- | --- | 667.9 | --- | --- |
发出商品 | 185.77 | --- | --- | 89.00 | --- | --- | 67.64 | --- | --- |
在产品 | 2,053.15 | --- | --- | 2,316.52 | --- | --- | 1,879.53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 | 1.81 | --- | --- | 1.8 | --- | --- |
屹通新材 | 1,743.51 | 6.10 | 0.35% | 1,670.65 | 4.66 | 0.28% | 1,519.84 | 1.42 | 0.09% |
其中: 库存商品 | 825.01 | 6.10 | 0.74% | 744.12 | 4.66 | 0.63% | 309.66 | 1.42 | 0.46% |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 693.19 | --- | --- | 574.01 | --- | --- | 801.5 | --- | --- |
发出商品 | --- | --- | --- | --- | --- | --- | --- | --- | --- |
在产品 | 225.31 | --- | --- | 352.52 | - | - | 408.68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
悦安新材 | 3,633.32 | 239.27 | 6.59% | 3,447.18 | 255.60 | 7.41% |
其中:库存商品 | 1,904.12 | 170.69 | 8.96% | 1,899.44 | 183.92 | 9.68% |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 776.70 | 71.34 | 9.19% | 685.45 | 71.68 | 10.46% |
发出商品 | 6.45 | --- | --- | 1.71 | --- | --- |
在产品 | 946.05 | --- | --- | 860.5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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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
悦安新材 | 3,427.10 | 341.62 | 9.97% | 2,925.07 | 347.29 | 11.87% |
其中:库存商品 | 1,853.78 | 271.09 | 14.62% | 1,427.85 | 289.86 | 20.30% |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 | 611.56 | 70.53 | 11.53% | 363.44 | 57.42 | 15.80% |
发出商品 | 32.66 | --- | --- | 76.10 | --- | --- |
在产品 | 929.09 | --- | --- | 1,057.6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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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后由供应部负责签订购货合同。
(3)存货的验收:质检部、仓库和相关使用部门根据存货到货信息,核对存货的数量、规格等相关信息,组织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验收人员检查后,填制入库单据,妥善保存。
(4)采购的付款:业务员提出付款申请,填制付款通知单,经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后递交财务部,预付款由分管领导审批。
(5)存货的日常管理:由根据制定的《盘点管理办法》对存货进行月度盘点,编制盘点报告。每年,生产计划部会同财务部、供应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年终盘点核对工作。
(6)存货的领用:生产部门领用物资,应当持有生产计划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等。存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料单发出原材料并记录,并定期将发料记录同原材料领用部门核对。
2、对生产的监控情况
(1)生产作业计划制定与下达:生产计划部根据公司市场部提供的月度销售计划表,拟定《月度生产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生产计划部将批准的《月度生产计划》下达到企业各部门和各子、分公司。
(2)生产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分析:每月生产计划部对生产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每季度,汇总本季度各月生产执行情况,作为季度生产运营分析报告的构成部分,并在生产调度会进行通报。
(3)生产运行与协调:生产计划部每日掌握生产实际情况,根据实际销售需求控制产量,并按实际需要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在发生异常及重大生产故障后,及时处理;在异常或事故处理之后,生产计划部完成相关处理和分析报告。
(4)原料、在制品、产成品库存管理:根据需要,生产计划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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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仓库、生产事业部结合生产实际,核定相关单位安全库存数据,制定(修订)公司原料、在制品和产成品安全库存量,并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安全库存管理环节的职责。
3、对销售的监控情况
(1)销售计划的制定:市场部负责人结合公司的年度销售目标和区域销售预测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报送公司领导审批,根据年度销售计划,编制月度销售计划。
(2)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市场部负责与潜在客户进行主动的业务接洽,并建立客户信息台账,登记并定期维护客户相关信息。
(3)客户赊销信用期管理: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在签订合同之前须由经办业务员填写赊销客户信用调查表,根据调查评级结果在合同中注明赊销金额、付款期限。客户信用额度,一般给予1-3个月账期,优质客户可以适当延长至4个月。
(4)销售价格的确定:公司各类产品年度销售价格由市场部负责人起草,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于每年末前下发至市场部各分部门为下一年销售价格原则性基准文件。
(5)销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销售合同原则上采用公司制定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市场部负责人会同法务专员共同拟定。市场部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市场部建立合同台账,登记合同的基本信息等内容。
(6)销售的实施:市场部根据业务员提交的销售订单信息,经市场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市场部审核产品发货通知单手续是否完备,审核无误后签字认,安排产品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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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销售收入的确认:市场部内勤人员根据核对发货单、出库单信息,提交开具发票申请,财务部审核市场部内勤人员提供的单据,审核无误后开具发票,编制销售收入入账凭证。
(8)应收账款的对账:市场部每月将客户销售明细台账显示的每个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与财务部的客户应收账款明细账进行核对。市场部每年至少一次与客户进行对账,并及时跟进按账期回款,经对账发现如有差异,市场部配合财务部查明原因。
(9)销售的回款:市场部应严格按照客户信用资料卡和财务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收到客户的货款,财务部出纳应及时通知市场部内勤人员及应收款会计。
针对存货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而有效地内控措施,并得到了有效得执行。【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1、公司存货盘点制度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生产与存货管理流程内部控制制度》中的存货盘点管理制度,对于存货盘点有如下规定:
(1)盘点前,编制盘点计划,确定盘点范围、盘点地点、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避免盘点期间货物的流动。所有存货储存区域应打扫干净并按要求进行整理标识;
(2)仓库负责从ERP系统中打印出盘点日的《盘点表》,当中包括产成品、成品、配品、配件及原、辅材料等存货的账目数量,作为盘点依据;
(3)参与盘点人员按盘点计划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进行有序盘点,避免任何的遗落或是重复盘点,并在《盘点表》上登记盘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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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盘人在盘点人全盘的基础上,应通过抽取样本复核的方式确认《盘点表》数量是正确的,且无重复盘点的现象。监盘人应在《盘点表》上对抽盘到的存货填写盘点数量并签字确认;
(4)初盘完成后,将初盘数量记录于《盘点表》上,将盘点表转交给复盘人员。盘点表记录不得随意更改涂写,更改需用红笔在更改处签名;
(5)盘点工作结束后,形成盘点报告。在盘点中发现账面数量与实盘数量存在任何差异时,须及时查明差异原因,并交相关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后作相应会计处理。
2、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和生产与仓储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2)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3)询问公司财务、采购、生产人员,了解各类产品订单及执行情况、生产周期、收入确认时点等信息;
(4)取得公司报告期内订单清单;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分析各类存货的周转率、周转天数、金额变动情况及原因;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复核管理层在存货减值测试中所使用预计售价等关键要素是否合理、存货减值计算过程是否正确;
(6)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存货相关管理制度和存货盘点表,对各报告期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观察是否存在损毁的存货等情况,比对盘点结果与公司账面存货数量,检查实际存货数量与账面存货数量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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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差异;
存货监盘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监盘时间 | 2020年6月末 | 2019年末/2020年4月末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监盘地点 | 悦安新材厂内仓库、各车间生产线,赣州蓝海厂区仓库,广州纳联仓库 | 悦安新材厂内仓库、各车间生产线,赣州蓝海厂区仓库,广州纳联仓库 | 悦安新材厂内仓库、各车间生产线,赣州蓝海厂区仓库 | 悦安新材厂内仓库、各车间生产线 |
监盘人员 | 保荐机构人员、 申报会计师、律师 | 保荐机构人员、 申报会计师、律师 | 保荐机构人员 | 保荐机构人员 |
监盘结果 | 账面数量与监盘结果未发现明显差异 | 账面数量与监盘结果未发现明显差异 | 账面数量与监盘结果未发现明显差异 | 账面数量与监盘结果未发现明显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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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3800Nm3/h空气分离项目,两者的预计转固时间为2020年9月;根据公司重要商务合同,前述两个项目的竣工日期为2020年2月20日。另外,公司2019年末土地使用权未办妥产权证书。
请发行人说明:(1) 各期大额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内容、依据、影响;(2) 增产2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技改扩能项目、新建3800Nm3/h空气分离项目是否已完工,是否已转入固定资产;(3)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核算的具体内容、金额、摊销情况;2019年末土地使用权未办妥产权证书截至目前的产权证书获取情况,若未获取,说明对公司存在的潜在影响;(4) 结合长期资产各期支付购置款、期末应付账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长期资产增加额、预付及应付款项之间的勾稽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 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说明对在建工程真实性的具体核查程序、结论。
【回复】
一、各期大额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内容、依据、影响
单位:万元
序号 | 年度 | 内容 | 转入固定资产主要类别 | 依据 | 影响 | 金额 |
1 | 2017年 | 羰基生产线技术改造 | 机器设备 |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工艺 | 646.71 |
2 | 2017年 | 磁材扩建项目 | 机器设备 |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工艺及磁材粉产能 | 79.08 |
3 | 2017年 | 水气联合雾化系统改造 | 机器设备 |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 技术改造,工艺升级 | 110.85 |
4 | 2018年 | 增产2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技改扩能项目 |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 | 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 技术改造,工艺升级,增大产能 | 49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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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度 | 内容 | 转入固定资产主要类别 | 依据 | 影响 | 金额 |
5 | 2018年 | 安全环保建设项目 | 机器设备 |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 落实政府安全环保要求,提升公司安全环保能力 | 268.31 |
6 | 2018年 | 磁材扩建项目 |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 |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工艺及磁材粉产能 | 50.46 |
7 | 2019年 | 增产2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技改扩能项目 | 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 | 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 技术改造,工艺升级,增大产能 | 580.98 |
8 | 2019年 | 磁材扩建项目 | 机器设备 |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工艺及磁材粉产能 | 107.19 |
9 | 2020年1-6月 | 水雾化改建工程 | 机器设备、其他、运输工具 | 达到可使用状态验收转固 | 工艺改造升级,增大产能 | 184.94 |
10 | 2020年1-6月 | 高压供电扩建工程 | 机器设备 | 达到可使用状态验收转固 | 改善生产供电条件,满足用电需求 | 7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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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底竣工,预计2020年8月通电并联合试车,2020年9月整体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三、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核算的具体内容、金额、摊销情况;2019年末土地使用权未办妥产权证书截至目前的产权证书获取情况,若未获取,说明对公司存在的潜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核算的具体内容、金额、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权证编号 | 账面原值 | 摊销金额 | 账面净值 |
1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赣(2019)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3046/47/48/49/50/51/52/53/54/55/56号 | 16.67 | 5.31 | 11.36 |
2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8.24 | 29.58 | 78.66 | |
3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26.20 | 126.29 | 399.91 | |
4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8.13 | 0.88 | 17.25 | |
5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赣(2019)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3153号 | 102.52 | 17.43 | 85.09 |
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10 | 0.66 | 3.44 | |
7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7.84 | 2.50 | 15.34 | |
8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0.71 | 0.09 | 0.62 | |
9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赣(2019)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2198号 | 891.03 | 29.70 | 861.33 |
10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赣(2019)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2197号 | 1,447.00 | 38.59 | 1,408.41 |
11 | 赣州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赣(2018)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3956号 | 45.14 | 2.60 | 42.54 |
12 | 赣州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赣(2018)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3957号 | |||
13 | 赣州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赣(2018)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3955号 | |||
14 | 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赣(2020)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49657号 | 244.35 | 12.22 | 232.13 |
15 | 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87 | 0.57 |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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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为子公司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该土地使用权已于2020年6月4号办妥权证,编号为赣(2020)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49657号。
四、结合长期资产各期支付购置款、期末应付账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长期资产增加额、预付及应付款项之间的勾稽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长期资产增加额、预付及应付款项之间的勾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内容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增加额 | 400.70 | 1,700.42 | 1,370.55 | 1,167.26 |
加: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增加额 | -- | 2,354.24 | 284.25 | 50.00 |
加: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增加额 | 1,069.74 | 2,572.05 | 42.67 | -17.98 |
加:资产负债表中在投资性房地产增加额 | -- | 234.87 | -- | -8.23 |
加:工程物资增加额 | -- | -- | -2.48 | -- |
加:当期购置长期资产支付的进项税 | 130.01 | 421.88 | 109.91 | 125.49 |
减:当期购置长期资产票据支付额 | 229.02 | 819.09 | 229.15 | 140.60 |
减:应付账款中应付设备款期末减期初 | -57.51 | 338.08 | -646.57 | -60.57 |
减:预付账款中预付设备款期初减期末 | -156.56 | 576.61 | -600.28 | 106.2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85.50 | 5,549.68 | 2,822.60 | 1,13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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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和评价公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询问了管理层报告期内在建工程的增加减少情况,并与获取的在建工程明细表进行核对;
(3)检查报告期各期增加减少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
(4)检查报告期内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5)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并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固依据是否充分,转固时点、类别、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是否已办理完相关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相关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7)了解土地使用权相关会计政策,测算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是否正确;
(8)检查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工程物资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结合应交税费审计,检查各期购置相关长期资产的进项税额;
(9)检查了报告各期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当期支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发生额和期初期末变动额,报告期内购置长期资产支付的票据金额。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各期在建工程项目转固主要类别准确、转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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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增产2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技改扩能项目、新建3800Nm3/h 空气分离项目尚未整体完工;
(3)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核算的具体内容完整、账面原值及摊销金额准确,2019 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已于2020年6月4号办妥权证;
(4)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长期资产增加额、预付及应付款项之间的勾稽匹配。
(二)说明对在建工程真实性的具体核查程序、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询问主要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了解工程项目建设的背景、项目建设必要性、资金来源、建设方式、项目开工计划、项目类别、项目预算、项目竣工预期投产时点等;
(2)获取在建项目明细表,检查报告期内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物资请购申请、发票、付款单据、运单、入库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3)结合在建工程项目余额构成内容检查,对大额的、重要的工程项目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
(4)实施工程项目监盘程序。实地观察工程项目现场,观察工程地点、主体结构、主要工程物资、工程供应商等是否存在异常,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
(5)检查报告期内在建工项目增减变动情况,结合固定资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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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审计,工程项目相关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在建工程项目真实存在,项目在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6.关于新冠疫情的影响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的风险”,但对于新冠疫情的影响披露过于简单。
请发行人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补充披露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1) 具体影响面,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2) 新冠疫情及其他事项对2020年上半年的产量、销量等业务数据和营业收入、扣非前后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影响,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3) 结合在手订单以及发行人、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目前生产恢复情况,具体说明是否存在客户因疫情影响取消或推迟订单、供应商延期交货的情形,截至目前2020年新增订单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4) 新冠疫情是否将对发行人的全年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判断依据和结论,明确发表相关意见。【回复】
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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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措施,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冠疫情”对于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虽然疫情在国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亦积极组织复工复产,但若疫情在全球蔓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而导致全球经济衰退,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新冠疫情”爆发初期,虽然公司的客户未取消订单,但受全国春节假期后延迟复工的影响,部分春节前的订单未能按期交付。随着疫情在国内逐步得到控制,2020年2月中旬公司逐步复工组织生产、交付订单;公司的供应商和国内客户也在2月中旬至3月中旬陆续复工,国内订单逐渐恢复。境外客户方面,疫情先后在欧洲、美国、印度等地爆发,相应地区客户进入限工限产状态,海外订单出现明显的下降。进入二季度,公司抓住扩大“出口转内销,促进双循环”的机会,进一步加大开拓境内客户的力度,在维护既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新客户和新市场的开发力度。同时,公司增加了公司技术人员与客户交流和走访工作的频次,让客户更多了解公司的技术实力,国内市场开拓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国内需求拉动下,2020年1-6月,公司新增订单7,333.99万元,较上年同期订单增加了502.01万元,增幅达7.35%。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实现产量1,513.39吨,实现销量1,387.65吨,产销率达到91.69%,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8,355.5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滑6.54%,公司上半年的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从2020年第二季度及7月份以来的生产、销售趋势看来,公司境内主要的下游行业(3C产品、电子元器件、汽车精密零部件、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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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工具等)受益于5G加速布局、可穿戴设备普及、新基建启动等因素,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客户对年内经营情况普遍较为乐观。
从目前全球疫情的发展情况来看,美国和印度等疫情仍较为严重的国家订单短期内难以恢复。受益于自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以来,公司即开始着力开拓国内市场,境内客户订单的增多,有效弥补了海外订单的下滑。因疫情导致的出口订单下滑,未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危中有机”,在海外同行和国内中小竞争对手因疫情、资金流等问题受困的大背景下,订单将进一步向优势厂商集中,有助于公司的市场开拓。
因此,疫情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核查了公司2019年和2020年1-6月新增订单情况;
(2)查阅了上述年度的销售明细表,并对部分主要客户进行了现场走访;
(3)访谈了公司的总经理、销售负责人等公司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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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勘查了公司2020年疫情后的生产复工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新冠疫情”爆发初期,公司的订单交付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复工后公司的经营运逐步转恢复正常,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应对措施,“新冠疫情”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产量、销量等业务数据影响较小,公司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仅下滑6.54%;根据公司的在手订单情况,新冠疫情不会对公司的全年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毛英莉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继文 | |||
二〇二〇年九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