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59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一次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