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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2020年8月18日下发的《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股份”、“申请人”、“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会同申请人、申请人律师、申请人会计师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并根据贵会反馈意见的要求提供了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具体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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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2
一、重点问题 ...... 4
1、申请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均在控股股东处任职,且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所属部分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经营与上市公司类似的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申请人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有效,能否满足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独立性基本要求,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利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4
2、申请人控股股东所属部分公司涉及羊毛、羊绒等纺织品经营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相关公司的设立背景和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是否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公开承诺,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12
3、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91,673万元,投向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等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者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在有效期限内;(2)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联系,是否涉及开发新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政策和当前市场情况,是否会新增过剩产能,项目实施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20
4、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称2019年对纺织行业来说是极为艰难的一年,纺织品消费环境整体低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的影响,更是令整个实体经济包括纺织服装及零售相关行业雪上加霜。申请人2019年以来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大,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1)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背离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与行业变化相符;(2)结合公司业务盈利模式、成本构成及变动等情况分析说明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3)结合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说明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4)业绩下滑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0
5、根据申请文件,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澳大利亚原产羊毛及其半成品羊毛毛条。2019年1月份以来,羊毛价格持续下降,截至2020年3月末,澳洲东部羊毛拍卖市场指数较2019年初下降了25.17%。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1)结合存货构成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计提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50
二、一般问题 ...... 58
1、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接近70%。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和资金用途,并结合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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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清偿能力、预警线平仓线设置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幅度的平仓风险,是否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有效措施,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58
2、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短期借款增加较多,而长期借款较少。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1)货币资金构成、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受限;(2)近期通过短期借款增加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变化;(3)结合长期借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资金错配风险;(4)结合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整改情况、相关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详细说明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并审慎发表核查意见,并请会计师就申请人防范资金占用风险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 66
3、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是否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80
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90
5、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事项,如存在,请详细披露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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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问题
1、申请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均在控股股东处任职,且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所属部分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经营与上市公司类似的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申请人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有效,能否满足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独立性基本要求,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利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说明:
一、关于发行人独立性相关情况的说明
1、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的任职如下:
姓名 |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 在控股股东任职情况 |
沈建华 | 董事长 | 新澳实业董事长 |
华新忠 | 副董事长 | 新澳实业董事 |
刘培意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无 |
沈剑波 | 董事、副总经理 | 无 |
陈星 | 董事、副总经理 | 无 |
王玲华 | 董事、财务总监 | 无 |
陈学明 | 监事会主席 | 新澳实业董事 |
张焕祥 | 监事 | 无 |
郁晓璐 | 监事(职工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 无 |
周效田 | 总经理 | 新澳实业董事 |
李新学 | 董事会秘书 | 新澳实业监事会主席 |
发行人董事长沈建华同时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澳实业的董事长,发行人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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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华新忠、监事会主席陈学明、总经理周效田同时担任新澳实业的董事,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李新学担任新澳实业的监事会主席,除上述任职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新澳实业任职的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相关规定。因此,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人员,符合人员独立性的要求。
2、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所属部分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钛源国际累计向金源实业和鑫源实业拆出880,057.11澳元(约合人民币4,246,275.56元),合计占发行人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8%。上述资金已分别由金源实业和鑫源实业归还完毕,2019年起未再发生资金拆出。钛源国际拆出资金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时间 |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拆出资金 | 资金占用费 | 收回资金 | 期末余额 |
2018年 | 金源实业、鑫源实业 | - | 4,246,275.56 | 25,889.36 | 1,110,111.88 | 3,162,053.04 |
2019年 | 金源实业、鑫源实业 | 3,162,053.04 | - | 16,222.73 | 3,178,275.77 | - |
因上述资金往来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于2019年7月3日作出《关于对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金源实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鑫源实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9]0052号),对发行人与关联方金源实业、鑫源实业、发行人时任董事长沈建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效田、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娟芬、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新学予以监管关注。
上述资金往来系因金源实业、鑫源实业采购种苗、肥料等需要使用资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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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内外汇管制,业务经办人员向钛源国际财务人员提出拆借资金的要求,钛源国际财务人员对于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不熟悉,尤其对于上市公司运作相关规范性要求认识不足,在未充分履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为金源实业和鑫源实业提供了资金便利。截至2019年3月,金源实业和鑫源实业均已分别将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全部归还完毕,上述拆出资金本金及利息均已结清。其中利息计算选取国内和澳大利亚两地市场较高融资利率(5.00%)。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发行人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批评并组织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于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问责机制,杜绝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情况的再次发生。2019年4月16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后,能够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开展整改措施,包括立即归还全部资金、计收合理利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制度建设等多种举措保障上市公司股东不受损失。截至2019年3月末,拆出资金及利息均已结清。控股股东不具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主观恶意,且涉及资金发生额和费用金额较小,占用时间较短,利息计算合理,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未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天健会计师于报告期内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0]1380号、天健审[2019]2451号、天健审[2018]1889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476号、天健审[2020]4298号、天健审[2020]1379号、天健审[2019]2449号、天健审[2018]1891号)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发行人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上述资金占用涉及金额在发行人净资产中占比较小,占用时间较短,利息计算合理,发行人已经及时整改,未对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未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造成严重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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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经营与上市公司类似的业务的情况
因中银绒业启动破产重整处置羊绒纺纱资产,为把握商业机会,开拓羊绒纱线相关业务,同时,由于中银绒业重整处置资产涉及的羊绒纺纱业务与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羊毛精纺纱线业务属于不同细分领域,且处置资产还包括部分非羊绒纺纱经营性资产,为控制收购后的运营管理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澳实业与浙商资产合作设立宁夏浙澳,并指定宁夏浙澳受让恒天金石为代表的联合体竞价取得的中银绒业处置资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宁夏浙澳已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了部分资产。
宁夏浙澳目前持有中银绒业处置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属于羊绒纺纱业务板块,与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羊毛精纺纱线业务,属于纺织业中的不同细分领域。为避免宁夏浙澳从事相关业务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宁夏浙澳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签署了租赁协议,将宁夏浙澳受让的中银绒业处置资产中位于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内的羊绒和纺纱板块资产租赁给新澳羊绒并由其独立开展经营,并将生态纺织园区内除租赁标的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委托新澳羊绒看管(上述出租和委托看管的资产包括宁夏浙澳受让中银绒业持有的100%股权的企业中绒纺织品、中绒亚麻纺织、中绒羊绒、中绒毛精纺拥有的位于生态纺织园区内的相关资产)。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新澳实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健全有效,能否满足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独立性基本要求
1、发行人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规范运作。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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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8]1891号、天健审 [2019]2449号、天健审[2020]1379号、天健审[2020]4298号、天健审[2020]9476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于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具体如下:
(1)发行人业务独立。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毛精纺纱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毛精纺纱、羊毛毛条和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发行人拥有所从事业务经营必需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辅助设施,拥有包括研发、供应、生产、销售、质量控制、维护等在内的完整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完整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业务的各经营环节不存在对控股股东依赖。
(2)发行人资产完整。发行人的变更设立及变更后的历次增资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足额缴纳;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生产经营设备、专利权、商标权等主要财产。发行人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发行人所拥有的主要财产产权清晰,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主要资产权利不存在产权归属纠纷或潜在的相关纠纷。
(3)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发行人的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
(4)发行人财务独立。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独立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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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和独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事项未对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未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造成严重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以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5)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发行人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其控股股东完全分离,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制订了严格的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发行人在人事体系、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与控股股东严格分离;发行人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6)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发行人目前已设立了国内销售科、国际贸易科、市场营销科、销售考核科、生产科、生产协调科、设备科、产品开发科、技术科、品管科、财务科、审计科、综合事务科、人力资源科、企业管理科、网络信息科、证券部等机构和职能部门。发行人各机构和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的机构代行公司职权的情形;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发行人在业务经营各环节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
综上,发行人公司治理健全,能够满足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要求。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况
1、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并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以维护公司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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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利益。
2、为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发行人审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金源实业和鑫源实业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钛源国际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系因钛源国际财务人员对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不熟悉和对上市公司运作相关规范性要求认识不足导致,发行人已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收取了利息,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具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主观恶意,且涉及资金发生额和费用金额较小,占用时间较短,利息计算合理,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未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为防范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源,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发行人已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8]1889号、天健审[2019]2451号、天健审[2020]1380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4、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就与发行人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了以下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将继续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公司/本人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公司/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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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新澳实业控制的企业宁夏浙澳已通过受让中银绒业处置资产取得的位于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内的羊绒和纺纱板块资产租赁给新澳羊绒,并将位于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内除租赁标的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委托新澳羊绒看管。宁夏浙澳、新澳实业或其关联方均未利用其取得的中银绒业处置资产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四、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五、独立性和公司治理”中补充披露了上述关于发行人独立性和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对于发行人独立性和公司治理,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与货币资金及防范资金占用风险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取得和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
3、查阅发行人三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各项内控制度,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4、查阅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最近三年《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获取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对账单,测试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中金额较大的资金收付,并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款项,关注是否发生与业务不相关或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并查明原因,以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6、获取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清单,与账面记载情况进行双向核对,确定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和使用合理性,并对银行账户开户行进行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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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员,了解公司治理情况,人员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情况;
8、取得和查阅公司及关联方的财务报表,分析资产情况、经营情况;
9、取得并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0、通过企查查等网络查询公司及关联方人员设置、经营业务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治理健全,能够满足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要求;发行人已通过内部制度规范其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发行人控股股东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利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况。
2、申请人控股股东所属部分公司涉及羊毛、羊绒等纺织品经营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相关公司的设立背景和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是否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公开承诺,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一、控股股东下属涉及羊毛、羊绒等纺织品业务公司的设立背景和实际经营情况
1、宁夏浙澳的成立背景——中银绒业(000982.SZ)的重整
2017年末因大额预付资金采购的原料不能到货及2018年原料价格持续上涨,成本上升,导致部分订单无法执行,流失优衣库等大客户,中银绒业生产经营陷于困境;2018年,中银绒业前期累积的债务问题爆发,债权人纷纷起诉,资金链几近断裂,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为维持工厂运转,中银绒业调整经营模式,但经营业绩未得到改善。2019年7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中银绒业进行重整。2019年11月13日,银川中院裁定批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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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中银绒业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管理人拟通过竞价方式处置中银绒业资本公积金转增的约9.81亿股股票(以下简称“转增股票”),竞买人应同时承诺以不低于10.00亿元的价格承接中银绒业待处置资产(以下简称 “待处置资产”或“处置资产”)。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655号)及其评估明细表,以2019年7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中银绒业待处置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对外应收债权、固定资产、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等,上述资产评估总值为
39.44亿元。管理人于2019年8月26日启动对中银绒业处置财产的公开拍卖程序,先后经过五轮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待处置财产第五轮拍卖的流拍价格为10.00亿元。
2、宁夏浙澳、新澳实业参与收购待处置资产的具体情况
为把握商业机会,对于中银绒业待处置资产,2019年11月22日,恒天金石同新澳实业签署了《关于参与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竞价处置部分待处置资产事宜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部分待处置资产由新澳实业或其指定第三方支付9.00亿元承接,剩余资产由恒天金石支付
1.00亿元承接。
2019年12月13日,新澳实业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协议约定设立宁夏浙澳,并由其作为《合作协议》项下相关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受方。
目前,应由新澳实业或其指定第三方承接的部分待处置资产,已由宁夏浙澳承接,所涉及的9.00亿元价款已支付完毕。其中,待处置资产中的英国邓肯100%股权,已由宁夏浙澳进行公开竞拍,由发行人竞买取得。
3、宁夏浙澳及其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
(1)宁夏浙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10日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金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2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6GJ5M6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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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宁夏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吴灵青公路东侧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新澳实业,70,000万元,69.99%;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00万元,20.00%;吴梦根,5,000万元,5.00%;桐乡市新都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万元,5.00%;浙江金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万元,0.02%。 |
备注 | 吴梦根、桐乡市新都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新澳实业的意思表示为准保持一致行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新澳实业指定。 |
宁夏浙澳系由新澳实业及其他合伙人新设成立。2019年及2020年1-6月,宁夏浙澳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0年1-6月/2020.06.30 | 89,439.82 | 89,082.86 | 416.49 | -1,662.13 |
2019年度/2019.12.31 | 50,744.98 | 50,744.98 | - | -0.02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宁夏浙澳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宁夏浙澳下属控股子(孙)公司5家,其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①灵武市浙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2020年4月23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新杰 |
注册资本 | 1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6HKPP6K |
住所 | 宁夏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吴灵青公路东侧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宁夏浙澳,99%;陈新杰,1%。 |
灵武浙澳系由宁夏浙澳及陈新杰新设成立,作为持股平台,未开展实际经营。
截至2020年6月30日,灵武浙澳尚未出资到位。
②宁夏中银绒业亚麻纺织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14日 | 法定代表人 | 胡宝仁 |
注册资本 | 146,899.1731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5WCM529 |
住所 | 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E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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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亚麻原料、亚麻纱、纯亚麻面料以及亚麻混纺面料、服装及服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灵武市浙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
中绒亚麻纺织系由宁夏浙澳承接中银绒业重整处置资产取得。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绒亚麻纺织资产总额129,632.55万元,净资产112,976.01万元;2020年1-6月,中绒亚麻纺织实现营业收入44.97万元,净利润-2,457.74万元。
③宁夏中银绒业毛精纺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14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新杰 |
注册资本 | 9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5WCM44E |
住所 | 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D1区 | ||
经营范围 |
股权结构 | 灵武市浙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
中绒毛精纺系由宁夏浙澳承接中银绒业重整处置资产取得。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绒毛精纺资产总额39,144.04万元,净资产31,905.00万元;2020年1-6月,中绒毛精纺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20.02万元。
④ 宁夏中银绒业纺织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2017年1月23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新杰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5YEYM41 |
住所 | 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F区 | ||
经营范围 | 羊绒及其制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各种纤维的混纺织品及其他纺织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轻工产品、土畜产品的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及需要专项审批文件的业务);经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业务;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必须提供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仓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灵武市浙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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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绒纺织品系由宁夏浙澳承接中银绒业重整处置资产取得。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绒纺织品资产总额146,363.29万元,净资产138,642.17万元;2020年1-6月,中绒纺织品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438.09万元。
⑤ 宁夏中银绒业羊绒服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2017年1月23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发洲 |
注册资本 | 24,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5YEYN2U |
住所 | 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D2区 | ||
经营范围 | 羊绒及其制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各种纤维的混纺织品及其他纺织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轻工产品、土畜产品的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及需要专项审批文件的业务);经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业务;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必须提供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仓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灵武市浙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
中绒羊绒系由宁夏浙澳承接中银绒业重整处置资产取得。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绒羊绒资产总额20,082.71万元,净资产19,366.34万元;2020年1-6月,中绒羊绒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08.49万元。
二、宁夏浙澳持有羊绒纺纱相关资产的现状未构成与公司同业竞争,且未违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一方面,为把握商业机会,践行横向宽带发展战略,开拓羊绒纱线相关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发展空间,由控股股东新澳实业先行参与中银绒业重整,指定宁夏浙澳承接待处置资产,后续视羊绒纺纱业务运作情况选择适当方式进行进一步的资产处置;另一方面,中银绒业重整待处置资产中的部分资产系羊绒纺纱业务板块,与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羊毛精纺纱线业务有所差别,同时,通过竞买方式承接羊绒纺纱业务板块资产,有别于一般性的资产收购,缺少过渡期的经营管理衔接,为降低收购风险和业绩风险,由宁夏浙澳先行承接了待处置资产。
2、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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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宁夏浙澳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其持有的位于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的羊绒纺纱板块资产,并支付租赁费每年6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受托看管关联方宁夏浙澳持有的位于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的除羊绒纺纱板块资产外的全部资产,每年收取管理费560.00万元。租赁标的为宁夏浙澳持有的位于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的羊绒纺纱板块资产,主要包括35台套粗纺羊绒纱生产线、6台套精纺羊绒纱生产线、配套染色设备及相关的厂房土地等;受托看管标的为宁夏浙澳持有的园区内除羊绒纺纱板块以外的其他全部资产,主要包括亚麻板块、羊绒服饰板块等园区内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新澳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一直严格履行。为切实履行承诺,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将该羊绒纺纱板块资产全部交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租赁并经营,并将园区内其他资产全部交由公司看管,该方式可以使得发行人以较低风险的方式切入羊绒纱线业务,积累相关经验,并且有效解决了可能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和独立性风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
3、宁夏浙澳取得的处置资产中包括英国邓肯100.00%股权,英国邓肯主要从事羊绒纱线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360 PAI拍卖平台公告,宁夏浙澳于2020年6月18日10时至2020年6月19日10时止在360 PAI.COM全网联拍共享拍卖平台(网址:www.360pai.com,所属上海百昌网络拍卖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拍卖英国邓肯100.00%股权。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英国邓肯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6月19日,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总价人民币4,200.00万元的价格竞得英国邓肯100%股权。公司收购英国邓肯100%股权,有效解决了可能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
4、对于上市后新增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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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宁夏浙澳将位于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内的资产租赁给新澳羊绒或者委托新澳羊绒看管,已将其持有的英国邓肯100.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宁夏浙澳未开展实际经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均未对该项资产开展实际业务,故不构成同业竞争。
因此,宁夏浙澳持有羊绒纺纱相关资产的现状未构成与公司同业竞争,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违反其所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未新增同业竞争
1、为把握商业机会,同时,由于中银绒业重整处置资产系羊绒纺纱业务板块,与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羊毛精纺纱线业务有所差别,为控制收购后的运营管理风险,控股股东新澳实业通过设立宁夏浙澳参与了处置资产竞买。从宁夏浙澳设立背景、过程、目的及对取得处置资产的后续进一步处理来看,宁夏浙澳收购中银绒业处置资产具备商业合理性,且有利于发行人规避收购风险和业绩风险。
2、虽然公司关联方宁夏浙澳目前持有羊绒纺纱板块资产,但已将该羊绒纺纱板块资产全部交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租赁并经营,除羊绒纺纱板块以外的园区内其他全部资产交由新澳羊绒看管,与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
3、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和“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继续围绕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开展,分别由发行人和发行人子公司新中和建设和运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间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未新增同业竞争。
四、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述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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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对于同业竞争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控股股东参与中银绒业重整相关的会议纪要、协议、资产评估报告、中银绒业发布的公告等文件;
2、查阅宁夏浙澳设立登记文件、银行存款日记账等资料,对外签订的与承接待处置资产相关的协议等资料;
3、查阅公司关于租赁羊绒纺纱板块资产和受托看管园区内其他资产的决策文件、协议、公告等文件;
4、查阅发行人公开竞买取得英国邓肯100%股权相关的公告文件、交易决策文件、协议等;
5、通过访谈了解宁夏浙澳持有的相关羊绒纺纱业务经营情况等;
6、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等;
7、查阅公司三会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
8、通过企查查等网络查询宁夏浙澳等羊绒业务板块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等;
9、查阅宁夏浙澳等羊绒业务板块相关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其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未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公开承诺,本次募投项目未新增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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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91,673万元,投向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等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者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在有效期限内;(2)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联系,是否涉及开发新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政策和当前市场情况,是否会新增过剩产能,项目实施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说明:
一、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者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673万元,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 | 55,798 | 55,798 |
2 | 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 | 38,000 | 35,875 |
合计 | 93,798 | 91,673 |
1、募投项目已经有权机关备案
“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于2018年6月20日在桐乡市经信局完成备案,获得备案机关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2018-330483-17-03-042828-000)。
“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于2020年6月9日在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获得备案机关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020-330483-17-03-137840)。
2、募投项目已履行环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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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属于“六、纺织业”中第20条“纺织品制造”的“其他”类别,应编制环评报告表。“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的《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获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嘉环桐建[2019]0040号),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属于“六、纺织业”中第20条“纺织品制造”的“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类别,应编制环评报告书。“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的《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嘉环桐建[2020]0114号),同意项目建设。
3、备案和环评均在有效期内
(1)备案信息均为有效
根据备案机关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2018-330483-17-03-042828-000),“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备案的拟建设期为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后,因建筑面积信息变更,发行人于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5日就该项目变更情况办理了备案,该项目备案信息自第二次变更备案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期间未发生变化,相关备案仍为有效。
根据备案机关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020-330483-17-03-137840),“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的拟建设期为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后,因建筑面积信息变更,发行人于2020年7月22日就该项目变更情况办理了备案,该项目备案信息自变更备案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期间未发生变化,相关备案仍为有效。
(2)环评批复均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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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于2019年2月22日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现已开工建设,未超过五年,因此,“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的环评批复仍在有效期内。“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于2020年7月27日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现已开工建设,未超过五年,因此,“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的环评批复仍在有效期内。
二、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联系,是否涉及开发新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政策和当前市场情况,是否会新增过剩产能,项目实施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联系,是否涉及开发新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毛精纺纱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毛精纺纱线、羊毛毛条、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服务和粗纺羊绒加工服务等,主要应用于下游纺织服装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集制条、改性处理、纺纱、染整、质量检测于一体,形成了完整的技术体系及纺纱产业链。公司凭借在毛纺纺纱领域的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进入毛纺行业竞争力十强,并且精梳羊毛纱业务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为“2019-202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2019年毛纺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1、“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与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中毛精纺纱线的生产工艺为针织,而“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的主要产品包括高档精梳紧密纺纯羊毛生态机织纱和高档精梳紧密纺极细羊毛及羊绒混纺生态机织纱,生产工艺为机织。“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的机织毛精纺纱线产品,一方面可以提高公司毛精纺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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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能,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有利于丰富毛精纺纱线的产品结构,针织和机织毛精纺纱线相互补充,提高公司的竞争力。“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采用紧密纺环锭纺纱技术,该技术作为环锭纺最具有标志性进展的技术进步,采用该技术生产的产品非常紧密,纱线外观光洁,毛羽少,纱线强力较高,在编织过程中最不易产生磨毛现象,用于国际国内中高档机织品牌服装,有利于扩大公司中高端客户的种类,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
2、“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与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产品和服务还包括羊毛毛条、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服务,其中改性处理工艺包括防缩丝光处理、巴素兰处理、3E处理和生物酶处理。“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的主要产品为羊毛毛条和改性处理,改性处理工艺包括防缩丝光处理、巴素兰处理和生物酶处理,因此该募投项目是对现有羊毛毛条和改性处理业务产能的再扩充,有利于缓解公司羊毛毛条和改性处理产能不足的困境。此外,生物酶处理不仅具有羊毛强力损伤小,防毡缩效果好的特点,而且在处理过程中还能减少对环境污染的程度,甚至对环境无污染,是在绿色生产的背景下全球羊毛工业的发展趋势。“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可保证公司生产工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技术领先性。
在产业链优势方面,“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主要为新澳股份配套改性加工,其毛条产品市场附加值高,用于发行人内部生产所需,是生产高品质纱线的基础与前提。通过对羊毛毛条生产环节的有效控制,一方面拓宽发行人可生产纱线品种的范围,使发行人具备根据客户个性化要求进行全道生产工艺调整优化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下游需求的季节性,使发行人在旺季时能够保证羊毛毛条供应的连续性,掌握羊毛毛条的交货期,从而抓住市场机遇抢占市场。
3、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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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用途看,“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的项目产品为高档精纺生态纱属于机织毛精纺纱线,一方面可有效增加公司毛精纺纱线的产能,另一方面可丰富毛精纺纱线的细分产品种类,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的产品为羊毛毛条产品和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服务,该项目扩充了公司羊毛毛条的生产产能,可作为中间产品用于公司毛精纺纱线生产,亦可直接对外销售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能力,主要用于改善羊毛毛条的手感、光泽、蓬松等特性,提高羊毛毛条和毛精纺纱线的附加值。从主要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和下游客户角度看,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产品的重合度较高,主要系本次募投项目是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对现有产品的扩产项目。由于公司技术和生产人员对现有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熟练操作,可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本次募投项目和公司现有产品的下游客户重合,也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机织毛精纺纱线、羊毛毛条和改性处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属于对公司主营业务产能的再扩充和工艺提升,不涉及新产品开发。
(二)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政策和当前市场情况,是否会新增过剩产能,项目实施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1、本次募投项目符合相关行业政策
毛纺产品是我国纺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毛精纺产品作为我国高档纺织品中的典型代表,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其上下游全行业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鼓励产业升级:
序 号 | 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 颁布 时间 | 与公司从事业务相关内容 |
1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04 | 鼓励类产业包括:(1)符合环保要求的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桑柞茧丝、彩色棉花、彩色桑茧丝类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与产品;(2)建立智能化纺纱工厂,采用智能化、连续化纺纱成套装备,生产高品质纱线;(3)采用高速数控无梭织机、自动穿经机、全成形电脑横机、高速电脑横机、高速经编机等新型数控装备,生产高支、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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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花等高档机织、针织纺织品;(4)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染整清洁生产技术、功能性整理技术、新型染色加工技术、复合面料加工技术,生产高档纺织面料;(5)智能化筒子纱染色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 |||
2 | 《纺织工业“十三五”科技进步纲要》 | 2016.09 | 先进纺织、染整技术及高附加值纺织品加工技术,先进纺织设备作为“十三五”纺织工业科技进步实施内容,重点突破喷气涡流纺纱关键技术、聚纤纺等新型环锭纺纱关键技术,研究环锭细纱优质高效高速技术,掌握全数控高速大牵伸细纱机技术,研究全成形针织、高性能纤维特种针织等技术及装备,开发轻薄针织面料及差别化功能性针织产品,具体包括新型纺纱技术、新型针织编织技术、先进染整及功能纺织品加工技术、智能纺织品加工技术。 |
3 | 《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2016.09 | 将推进纺织智能制造作为规划期间的重点任务,推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纺织装备开发,推进智能工厂(车间)建设;将提升天然纤维开发利用水平作为重点推广领域,推动麻纺行业采用高效节能先进技术,缩短生产流程,提高羊毛、羊绒产品精细加工能力。加强天然纤维面料开发设计,扩大激光、轧光、涂层、磨毛及免烫防污等功能性整理技术应用,改善天然纤维面料舒适、易护理性能,提高天然纤维面料品质,培育毛麻丝特色产品品牌。 |
4 | 《中国制造2025》 | 2015.05 | 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支持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钢铁、石化、工程机械、轻工、纺织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组织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加快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 |
本次募投项目将引进更为先进的机器设备,将其与公司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相结合。同时,高度的自动化水平将促进公司向“技术密集型”进一步转变,符合相关行业政策。
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当前市场情况
(1)绿色消费和产业升级给羊毛产品带来发展机遇
随着人们消费习惯向绿色、自然的生态回归和升级,羊毛产品显示出新的生命力。作为高档天然纤维,人类利用羊毛近几千年的历史将其高档、天然、健康的形象深深地植入在每个消费者的心中。尽管近几十年来合成纤维迅速发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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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纤维成为主要的纺织原料,但仍无法取代以羊毛、蚕丝为代表的高档天然纤维的地位,羊毛纤维所特有的鳞片及螺旋结构使其具有化学纤维无法替代的优良性能,这是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和附加价值的重要因素,并促使羊毛产品逐渐向中高端市场发展,而各种智能化、功能化化学纤维的混纺使羊毛在大众市场的表现也格外突出。同时,新型纺纱工艺和羊毛改性技术的出现使毛纺产业不断进行产业升级,如本次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紧密纺技术,防缩丝光和生物酶处理等改性处理工艺使毛纺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整个行业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
(2)产业链配套完整,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我国毛纺工业已经发展成为高度市场化的产业,形成上游毛条、毛纱线和面料,下游毛制服装、毛制品等各类品种、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齐全的生产加工体系,能够生产加工各种质量水平的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的比较优势。在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下,产业布局主要集聚在靠近市场的沿海地区,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区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产业集群,产业集聚效应凸显,极大地促进区域内毛纺企业之间的技术、信息交流,减少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的成本。同时,区域产业集群内更是孵化出高度市场化的毛纺原料市场,如江苏南京羊毛市场、江苏吴江横扇毛纱原料市场、浙江桐乡濮院羊毛纱市场,对毛纺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均位于浙江桐乡,地处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腹地,居上海、杭州、苏州三角之中,处于产业集聚区,从采购、生产、销售环节都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
3、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过剩产能
(1)“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不会新增过剩产能
从细分产品结构看,本次募投项目“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生产的机织毛精纺纱线和公司现有产品针织毛精纺纱线是主要的两种纺织纱线,在产品结构方面形成互补格局,因此高档机织毛精纺纱线不存在替代现有针织毛精纺纱的情况,“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不存在新增产能过剩的风险。
从纺纱技术工艺看,公司现有生产毛精纺纱线的纺纱技术分为紧密纺和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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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锭纺,其中紧密纺是在改进的环锭细纱机上进行纺纱的一种新型纺纱技术,纺纱机理是在环锭细纱机牵引装置前增加了一个纤维凝聚区,基本消除了前罗拉至加捻点之间的纺纱加捻三角区,使得生产出来的纱线非常紧密,并且外观光洁、强力高、毛羽少。由于紧密纺纺纱技术是传统纺纱的重要技术进步内容,是高新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公司紧密纺生产设备的比例仍然较低,随着“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采用紧密纺生产设备投产后,公司紧密纺生产设备产能提高不仅有利于发挥设备优势和提高产品质量,还将逐步淘汰传统设备,综合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因此,“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不会新增过剩产能。
(2)“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不会新增过剩产能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产“20,000锭高档毛精纺生态纱项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产“30,000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以自有资金投产“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一期,28,000锭)”,综合上述毛精纺纱线所投项目,公司毛精纺纱线产能已达13,300吨。而自公司2014年上市以来,公司在羊毛毛条和改性处理方面并未扩增产能,相对于毛精纺纱线,公司羊毛毛条和改性处理的产能已经无法满足毛精纺纱线所需。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羊毛毛条的数量分别为10,287.06吨、9,439.72吨、9,166.02吨和4,514.29吨。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减少对外采购羊毛毛条,代以采购羊毛原毛,加工成羊毛毛条后,内部用于毛精纺纱线生产,因此,“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不会新增过剩产能。
综上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过剩产能。
4、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措施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并结合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结构和现有产能,公司制定了产能消化措施:
(1)差异化竞争策略
毛纺行业尤其是毛精纺纱细分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市场层次较为分明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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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中国作为全球毛纺产能转移的主要承接地,产能与产量已达到世界第一,加上国内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链,毛精纺纱线在市场中具有规模与价格优势,占领着中低端市场。而公司作为中国毛纺、毛针织行业竞争力10强企业,凭借在毛纺全产业链中纺纱领域的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经营理念,在毛纺全行业中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产品主要面向中高档服装制造商,与多数企业形成差异化竞争。
(2)紧跟下游市场需求
内销市场方面,2019年全国服饰市场规模为同比增长5.2%,增速较2018年的7.8%有所放缓。但是,2019年全国服饰行业线上化零售规模较2018年增长19%,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水平,说明服饰线上渠道建设日益成熟,将配合线下渠道共同推动公司下游服饰市场的发展。
外销市场方面,根据海关数据,2019年,我国毛纺原料与制品的出口总额为125.3亿美元,同比下滑6.11%,其中羊毛原料及羊毛产品出口额累计51.5亿美元,山羊绒及山羊绒产品出口额累计15.1亿美元。2019年,羊毛毛条出口数量为4.04万吨,其中主要出口国为印度、意大利、日本和德国等。2019年,在出口方面,中国出口的精梳毛纱线数量为1.58万吨,为全球精梳毛纱线的主要出口国。中国精梳毛纱线的主要出口国和地区为中国香港、日本、东盟等。2019年,混纺毛纱出口量为5,687吨,同比增长15.40%。
虽然2019年内销和外销市场中,服饰和毛纱市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但是整体市场空间较大,公司将紧跟下游市场需求,利用多元化营销方案,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方案,满足市场需求,推进业务发展。
(3)产业链竞争策略
公司在发展历程中,不断整合资源,完善毛纺产业链,并根据毛纺行业上下游的特点将自身定位成“做全球最好的毛精纺纱线供应商”的角色,实现了毛条制条、改性处理、纺纱、染整精加工于一体的纺纱产业链。产品供向下游众多的服装织造企业,实现集约化、精细化经营。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毛精纺纱、毛条和改性处理等,公司改性加工技术行业内领先,同时拥有欧洲先进设备和先进羊毛改性处理与羊毛制条技术,其毛条产品在市场中享有较高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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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用于发行人内部生产所需,其余对外销售。高质量的羊毛毛条是生产高品质纱线的基础与前提。通过对羊毛毛条生产环节的有效控制,一方面拓宽发行人可生产纱线品种的范围,使发行人具备根据客户个性化要求进行全道生产工艺调整优化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下游需求的季节性,使发行人在旺季时能够保证羊毛毛条供应的连续性,掌握羊毛毛条的交货期,从而抓住市场机遇抢占市场。
三、项目实施风险已充分披露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风险,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中披露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规模化经营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系依据公司及行业的过往经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数据系依据可研报告编制当时的市场即时和历史价格以及相关成本等预测性信息测算得出,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导致项目建设延后,或者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下游产品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在建项目,目前各项目正按正常进度推进中。本次项目进度是根据以往项目经验推测而来,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意外可能导致项目工期的延长,故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四、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述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内容。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对于本次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程序文件,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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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对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进行了核查;
2、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研究报告、市场前景等文件;
3、对发行人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访谈,对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联系,是否涉及开拓新业务、新产品,是否符合行业政策和当前市场情况,是否取得项目实施的其他资质许可进行了了解和确认,
4、查阅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确认项目实施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已依法履行项目建设所需的备案、环评手续,相关备案、批复均在有效期内;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当前市场情况,不会新增过剩产能;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于项目实施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4、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称2019年对纺织行业来说是极为艰难的一年,纺织品消费环境整体低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的影响,更是令整个实体经济包括纺织服装及零售相关行业雪上加霜。申请人2019年以来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大,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1)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背离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与行业变化相符;(2)结合公司业务盈利模式、成本构成及变动等情况分析说明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3)结合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说明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4)业绩下滑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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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背离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与行业变化相符
(一)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背离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
公司主要从事毛精纺纱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107,673.02 | 270,990.96 | 256,630.73 | 231,213.85 |
营业成本 | 91,354.66 | 232,256.03 | 210,027.71 | 185,638.70 |
综合毛利 | 16,318.36 | 38,734.93 | 46,603.02 | 45,575.16 |
综合毛利率 | 15.16% | 14.29% | 18.16% | 19.71% |
期间费用 | 10,853.07 | 22,342.64 | 21,546.64 | 19,687.02 |
期间费用率 | 10.08% | 8.24% | 8.40% | 8.51% |
净利润 | 9,377.19 | 14,439.96 | 20,060.86 | 21,006.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72.19 | 12,614.67 | 20,291.30 | 20,391.03 |
注: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1,213.85万元、256,630.73万元、270,990.96万元和107,673.02万元,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持续提升的影响(仅2020年1-6月例外);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391.03万元、20,291.30万元、12,614.67万元和3,572.19万元,呈现下降趋势;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9.71%、18.16%、14.29%和15.16%,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8.51%、8.40%、8.24%和10.08%,总体较为稳定,2020年1-6月比例较高系由于当期营业收入下滑导致比例计算所依据的分母值下降较多所致。公司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背离主要系受到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新冠病毒疫情等周期性因素和偶发性因素的叠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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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呈现上升趋势
2018年和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销售额增长因素分析 | 2018年销售额增长因素分析 | ||||
销售收入增长额 | 单价变化影响额 | 销量变化影响额 | 销售收入增长额 | 单价变化影响额 | 销量变化影响额 | |
毛精纺纱线 | 16,880.43 | 15,524.83 | 1,355.60 | 19,241.04 | 17,793.33 | 1,447.71 |
羊毛毛条 | 139.46 | -1,678.92 | 1,818.38 | 8,122.08 | 13,796.58 | -5,674.50 |
注:销售收入增长额=本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单价变化影响额=(本期销售单价-上期销售单价)*本期销售量;销量变化影响额=(本期销售量-上期销售量)*上期销售单价。毛精纺纱线和羊毛毛条是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二者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0.00%以上。2018年羊毛价格较2017年有所上升,使得毛精纺纱线和羊毛毛条的销售单价分别提升11.25%和24.28%,营业收入随之提升。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主要原因系2019年上半年尤其是1-4月羊毛价格处于高位,毛精纺纱线产品单价较高,2019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达到15.75亿元,占全年的比例达到58.11%;另一方面,2019年羊毛毛条销量较上年增幅较大,虽然销售单价下降,但综合导致销售收入有所增长。
2020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1月突发新冠病毒疫情,2-3月物流不畅,下游厂家停产限产,市场需求暂时减少,公司订单量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呈现下降趋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销售收入、销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和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主营业务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 | 毛精纺纱 | 83,663.62 | 192,827.90 | 175,947.48 | 156,706.44 |
羊毛毛条 | 19,505.90 | 70,762.48 | 70,623.02 | 62,5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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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 | 673.58 | 1,637.09 | 2,116.07 | 2,491.68 | |
粗纺羊绒加工 | 1,231.06 | - | - | - | |
销量 | 毛精纺纱线 | 4,997.56 | 10,416.37 | 10,336.73 | 10,242.11 |
羊毛毛条 | 1,878.05 | 5,625.98 | 5,484.76 | 6,032.45 | |
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 | 823.16 | 2,119.94 | 2,945.45 | 3,230.56 | |
粗纺羊绒加工 | 253.25 | - | - | - | |
单位售价 | 毛精纺纱线 | 16.74 | 18.51 | 17.02 | 15.30 |
羊毛毛条 | 10.39 | 12.58 | 12.88 | 10.36 | |
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 | 0.82 | 0.77 | 0.72 | 0.77 | |
粗纺羊绒加工 | 4.86 | - | - | - | |
单位成本 | 毛精纺纱线 | 13.75 | 15.08 | 13.32 | 11.53 |
羊毛毛条 | 9.91 | 12.25 | 11.61 | 9.38 | |
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 | 0.58 | 0.55 | 0.47 | 0.49 | |
粗纺羊绒加工 | 5.49 | - | - | - | |
单位毛利 | 毛精纺纱线 | 2.99 | 3.43 | 3.70 | 3.77 |
羊毛毛条 | 0.48 | 0.33 | 1.27 | 0.98 | |
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 | 0.24 | 0.22 | 0.25 | 0.28 | |
粗纺羊绒加工 | -0.63 | - | - | - | |
毛利率 | 毛精纺纱线 | 17.84% | 18.55% | 21.75% | 24.63% |
羊毛毛条 | 4.62% | 2.60% | 9.87% | 9.48% | |
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 | 28.87% | 28.70% | 34.51% | 36.32% | |
粗纺羊绒加工 | -12.92% | - | - | - |
(1)2018年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略有下降,一方面系主要产品毛精纺纱线毛利率下滑,2018年原材料价格有所上升,公司毛精纺纱线产品按照原材料市场价格加上加工费用定价,原材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也随之上升,毛精纺纱线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增长额较为一致,因计算毛利率的分母值上升,毛利率小幅下降;另一方面,2018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公司因汇率波动和外汇业务产生的汇兑损失合计为1,923.26万元,使得公司净利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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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货币网
(2)2019年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羊毛价格呈现明显的持续上升—小幅下降—小幅上升—大幅下降—持续下降—底部徘徊的变动趋势,由于公司在与客户商定价格时是根据当时的羊毛价格报价的,羊毛价格的宽幅变动使得产品的销售价格也随之变动。羊毛作为大宗商品原材料,具有“慢涨快跌”的特点,在“慢涨”过程中,往往毛精纺纱线跟随羊毛涨价,公司可以获取部分溢价,使得净利润上升;而“快跌”过程中,一方面公司需要消化高价的库存备料,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市场“买涨不买跌”,下单趋于谨慎,甚至推迟订单交期,市场需求下降,从而使得公司净利润快速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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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AWI澳大利亚羊毛发展公司,http://www.wool.com公司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原材料价格前高后低的剧烈波动,导致2019年下半年毛利率下降和市场需求下降。
(3)2020年1-6月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变动分析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营业收入 | 107,673.02 | 157,481.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72.19 | 11,682.22 |
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系:①受到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2-3月物流不畅,下游厂家停产限产,市场需求暂时减少,公司订单量减少;②公司主要原材料羊毛和羊毛毛条价格持续下降,公司主要产品基于订单签订时的原材料价格报价,使得销售收入有所下降。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背离主要系受到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新冠病毒疫情等周期性因素和偶发性因素的叠加影响,该情形系在特定时期内存在,具有客观性。未来,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消费信心和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平滑,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趋势相背离的情况有望得到扭转,持续相背离的可能性较小。
(二)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与行业变化相符
经选取,与公司具有可比性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鹿港文化(601599.SH) | 纺织和影视,纺织包括精纺纱线、半精纺纱线、呢绒面料、服装等,其中精纺纱线与公司毛精纺纱业务类似。 |
江苏阳光(600220.SH) |
如意集团(002193.SZ)精纺呢绒、服装销售和羊毛销售,其中精纺呢绒主要使用羊毛纤维作为原材料,与公司毛精纺纱业务类似。
上述公司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与公司主要产品毛精纺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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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毛利率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鹿港文化 | 营业收入 | - | 68,222.01 | 101,154.64 | 100,572.92 |
营业成本 | - | 60,825.86 | 91,513.17 | 89,219.71 | |
毛利率 | - | 10.84% | 9.53% | 11.29% | |
江苏阳光 | 营业收入 | - | 158,265.37 | 177,018.98 | 152,629.26 |
营业成本 | - | 130,585.70 | 139,590.29 | 116,447.18 | |
毛利率 | - | 17.49% | 21.14% | 23.71% | |
如意集团 | 营业收入 | 5,196.03 | 30,800.33 | 47,019.10 | 45,616.38 |
营业成本 | 3,856.41 | 23,231.73 | 37,054.00 | 37,417.78 | |
毛利率 | 25.78% | 24.57% | 21.19% | 17.97% | |
新澳股份 | 营业收入 | 83,663.62 | 192,827.90 | 175,947.48 | 156,706.44 |
营业成本 | 68,739.41 | 157,062.30 | 137,680.16 | 118,106.30 | |
毛利率 | 17.84% | 18.55% | 21.75% | 24.63% |
注:鹿港文化、江苏阳光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2018年度,纺织服装的内外销市场均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因此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销售收入均有所上升,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19年度,上游羊毛价格波动较大,下游市场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压力加大,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信心受到影响,而呈现出消费环境整体低迷,使得行业运行情况有所回落,盈利能力有所降低,因此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销售收入均有所回落。公司坚持立足主业,扩大高端产能,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使得2019年度营业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尤其是主营产品毛精纺纱线销量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江苏阳光相关业务毛利率较为接近,变动趋势也较为一致,主要系江苏阳光的产品类型、原材料采购、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与公司类似;公司与鹿港文化相关产品毛利水平有较大差异,鹿港文化精纺纱线主要以腈纶纺为主,主要原材料包括腈纶丝束和羊毛,且腈纶丝束占绝大多数,由于原材料及其价格变动和产品附加值不同,毛利率水平与公司存在差异;如意集团产品主要以羊毛纤维为原材料,与公司的毛精纺纱产品原材料类似,因此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但是由于如意集团最终销售产品是高档轻薄精纺呢绒、功能性毛织物、生态性毛织物,产品附加值不同,因此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公司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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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毛利率水平变动情况,与行业情况相符。
二、结合公司业务盈利模式、成本构成及变动等情况分析说明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一)结合公司业务盈利模式、成本构成及变动等情况分析说明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毛精纺纱线 | 17.84% | 18.55% | 21.75% | 24.63% |
羊毛毛条 | 4.62% | 2.60% | 9.87% | 9.48% |
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 | 28.87% | 28.70% | 34.51% | 36.32% |
粗纺羊绒加工 | -12.92% | - | - | - |
综合 | 15.09% | 14.36% | 18.48% | 20.49% |
公司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对羊毛的精加工生产来获取较为稳定的加工费。公司主要对外采购羊毛及羊毛毛条,并对其进行制条、改性处理、纺纱、染整等工艺处理,主要产品为毛精纺纱线和羊毛毛条。公司产品价格主要是在原材料价格以及加工费用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情况,汇率变动等因素而制定。
报告期内,受到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销售成本结转以及公司销售定价等情况的影响,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1)毛纺行业景气度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衣着类零售终端需求疲软,尤其中高端品类消费信心和购买力受到抑制。下游客户为控制风险不断压缩采购成本,一方面,部分客户通过调整消费结构来降低采购成本,部分纯羊毛纱线需求被其他较低档次纤维混纺的羊毛纱线替代,产品附加值减少,影响毛利率水平;另一方面,部分客户受“买涨不买跌”的观望情绪影响,下单更趋谨慎,小批量、多品种、短交期的订单需求成为常态,客观上增加了制造费用成本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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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难度。同时,行业内存在低价竞争的现象,拉低了行业整体盈利水平。
(2)羊毛和毛条价格波动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羊毛及其制成品毛条,报告期内,羊毛价格呈现持续上升—小幅下降—小幅上升—大幅下降—持续下降—底部徘徊的变动趋势,由于公司在与客户商定价格时是根据当时的羊毛价格报价的,羊毛价格的宽幅变动使得产品的销售价格也随着变动。而由于公司是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经营策略,对存货的发出也是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处理,销售成本的结转相对于销售价格有一定的滞后性。在原材料价格处于持续下降通道时,当期结转的销售成本包含期初相对高位的库存,叠加市场“买涨不买跌”情绪影响,毛利率和单位毛利往往呈现快速下降趋势;在原材料价格处于持续上升通道时,当期结转的销售成本包含期初相对低位的库存,毛利率和单位毛利往往呈现缓慢上升趋势。
(3)项目产能未形成规模化效应
为了抢占全球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000 锭高档毛精纺生态纱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30,000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心项目”以及自建项目“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一期,28,000锭)”,已陆续加码高端毛精纺纱线产能,产能规模较上市前翻了一番。新增产能的自动化设备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成本相应增加,人工成本也随着薪酬水平和用工人数而增加。
受项目初期试生产以及公司对产量、备纱量调整的影响,项目的规模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导致产品单位制造成本增加,毛利率有所下降。
2、羊毛毛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羊毛毛条的销售数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以及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数量(吨) | 1,878.05 | 5,625.98 | 5,484.76 | 6,0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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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售价(万元/吨) | 10.39 | 12.58 | 12.88 | 10.36 |
单位成本(万元/吨) | 9.91 | 12.25 | 11.61 | 9.38 |
毛利率 | 4.62% | 2.60% | 9.87% | 9.48% |
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 -20.55% | -2.14% | 17.68% | 12.77% |
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 22.57% | -5.13% | -17.29% | -13.12% |
单位售价变动比例 | -17.42% | -2.32% | 24.28% | 16.49% |
单位成本变动比例 | -19.13% | 5.56% | 23.74% | 16.95% |
注: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系假设产品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单位售价的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系假设产品单位售价不变的情况下,单位成本的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即:
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成本)/ 当期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
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售价
报告期内,羊毛毛条的单位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万元/吨) | 占比 (%) | 金额 (万元/吨) | 占比(%) | 金额 (万元/吨) | 占比(%) | 金额 (万元/吨)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9.25 | 93.40 | 11.58 | 94.53 | 11.02 | 95.00 | 8.75 | 93.28 |
直接人工 | 0.23 | 2.33 | 0.21 | 1.71 | 0.17 | 1.47 | 0.22 | 2.35 |
制造费用 | 0.30 | 3.05 | 0.32 | 2.61 | 0.28 | 2.41 | 0.28 | 2.99 |
燃料动力 | 0.12 | 1.23 | 0.14 | 1.14 | 0.13 | 1.12 | 0.13 | 1.39 |
羊毛毛条的主要原材料是羊毛,由于公司在与客户商定价格时是根据当时的羊毛价格报价的,因此羊毛价格的宽幅变动使得产品的销售价格随之变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羊毛毛条单位成本的比重较高,均在93%以上,同时公司对存货的发出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处理,销售成本的结转相对于销售价格有一定的滞后性,公司羊毛毛条单位成本变动主要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与销售成本结转的影响。
2017年,羊毛价格总体处于低位,公司羊毛毛条的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均较低;2018年羊毛价格逐步攀升,与2017年相比,公司2018年羊毛毛条的销售单价上涨2.52万元/吨,单位成本上升2.23万元/吨,单位成本的增长额低于销售单价的增长额,主要原因系2018年结转了上年度价格相对较低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2019年1-5月,羊毛价格处于高位波动,随后急剧下滑,由于公司的销售旺季为3至8月,销售价格相较于2018年下降0.30万元/吨,而单位成本受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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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上年度以及2019年期初价格相对较高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影响,相较于2018年上升0.64万元/吨;2020年1-6月,羊毛价格处于缓慢下行通道,羊毛毛条的单位售价较2019年度下降2.19万元/吨,单位成本下降2.34万元/吨,单位成本较单位售价减少更多,主要系2019年末公司结合原材料和产品市场行情,合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结转成本有所减少。
3、毛精纺纱线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精纺纱线的销售数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以及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量(吨) | 4,997.56 | 10,416.37 | 10,336.73 | 10,242.11 |
单位售价(万元/吨) | 16.74 | 18.51 | 17.02 | 15.30 |
单位成本(万元/吨) | 13.75 | 15.08 | 13.32 | 11.53 |
毛利率 | 17.84% | 18.55% | 21.75% | 24.63% |
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 -8.62% | 6.30% | 7.62% | 7.99% |
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 7.91% | -9.50% | -10.50% | -9.06% |
单位售价变动比例 | -9.57% | 8.76% | 11.25% | 12.06% |
单位成本变动比例 | -8.78% | 13.21% | 15.51% | 13.67% |
注: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系假设产品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单位售价的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系假设产品单位售价不变的情况下,单位成本的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即:
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
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售价
报告期内,毛精纺纱线的单位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万元/吨) | 占比(%) | 金额 (万元/吨) | 占比(%) | 金额 (万元/吨) | 占比(%) | 金额 (万元/吨)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11.73 | 85.29 | 13.07 | 86.68 | 11.73 | 88.10 | 10.09 | 87.51 |
直接人工 | 0.88 | 6.40 | 0.89 | 5.88 | 0.68 | 5.11 | 0.60 | 5.22 |
制造费用 | 0.89 | 6.47 | 0.85 | 5.67 | 0.66 | 4.94 | 0.60 | 5.24 |
燃料动力 | 0.25 | 1.84 | 0.27 | 1.77 | 0.25 | 1.84 | 0.23 | 2.04 |
毛精纺纱线的主要原材料为羊毛毛条,直接材料占毛精纺纱线单位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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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以上。公司毛精纺纱线产品主要依据原材料市场价格以及加工费用制定销售参考价,因此销售价格受到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影响。
2017年原材料价格处于低位,毛精纺纱线的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均较低,毛利率水平较高。2018年原材料价格有所上升,毛精纺纱线的销售单价上涨1.72万元/吨,单位成本上升1.79万元/吨;毛精纺纱线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增长额较为一致,主要系公司毛精纺纱线产品按照原材料市场价格加上加工费用定价,原材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也随之上升,单位毛利主要来自于加工费用,因计算毛利率的分母值上升,毛利率小幅下降。2019年1-5月,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波动,随后急剧下滑,毛精纺纱线的销售单价上升1.49万元/吨,单位成本上升1.76万元/吨;毛精纺纱线产品的单位成本的增长额大于销售单价的增长额,主要原因系2019年5月开始,原材料羊毛价格先快后慢持续下降,公司的销售旺季是每年3月至8月,销售单价受到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跌的影响,增长幅度较小,而公司对存货的发出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处理,销售成本的结转相对于销售价格有一定的滞后性,2019年下半年结转了上期与年初部分价格相对较高的原材料与库存商品,单位成本的增长幅度较大,因此毛利率有所下降。2020年1-6月,原材料价格处于低位,毛精纺纱线的销售单价下降1.77万元/吨,单位成本下降1.32万元/吨,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羊毛价格下跌,毛精纺纱线销售价格下降,而销售成本受结转上期相对较高的库存影响,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小于单位售价,因此毛利水平有所下降。
4、改性处理与染整加工、粗纺羊绒加工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粗纺羊绒加工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 | 28.87% | 28.70% | 34.51% | 36.32% |
粗纺羊绒加工 | -12.92% | - | - | - |
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毛利率分别为36.32%、34.51%、28.70%和28.87%。改性处理主要包括丝光防缩处理、巴素兰处理等,染整加工包括条染、绞染等,分别由子公司新中和和厚源纺织在当期为母公司配套加工产能有所富余的情况下对外提供。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在报告期内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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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使得折旧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9年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生产销售羊绒纱线,并提供加工服务。由于新澳羊绒设立时间较短,相关业务尚处于积累中,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毛利率为负。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与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销售成本结转以及公司销售定价等情况相吻合,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毛精纺纱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毛精纺纱线、羊毛毛条和改性处理及染整加工服务,主要应用于下游纺织服装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1,213.85万元、256,630.73万元、270,990.96万元和107,673.02万元,总体上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中长期市场前景良好。
1、纺织服装类外贸环境趋于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包括日本、印度、欧洲在内的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未发生贸易摩擦。2018年以来中美出现贸易摩擦,分阶段互加关税。经过中美多轮磋商,于2019年底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贸易摩擦有所缓和。影响纺织服装类产品的关税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加税时间 | 原关税方案 | 第一阶段经贸 协议关税方案 | 涉及纺织服装产品清单 |
2019年5月 10日 | 2,500亿美元加征25% | 不变 | 纺织原料、纱线和面料、地毯、工 业用纺织品、皮革和毛皮服装、帽 类及手套、塑料雨衣 |
2019年9月1日 | 对3,000亿美元A清 单中的1,200亿美元商 品加征15% | 降为 7.5% | 服装和配饰:西装、夹克、裤子、 短裤、裙子、衬衫、内衣、睡衣、 毛衣、连衣裙、手套、鞋类、外套 和手表 |
2019年12月 15日 | 3,000亿美元B清单 | 暂停加征 | 鞋靴、服装及衣着附件 |
报告期内,公司向美国出口金额分别为50.00万美元、1.22万美元、1.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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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和0.28万美元,金额很小,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出口业务影响小。
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期,公司销售羊毛毛条和毛精纺纱线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退税税率为13%。产品出口退税率使毛纺行业的整体盈利得到提升,我国毛纺产品的竞争能力得到增强。
2、下游市场需求仍然保持增长
内销市场方面,2019年全国服饰市场规模为同比增长5.2%,增速较2018年的7.8%有所放缓。但是,2019年全国服饰行业线上化零售规模较2018年增长19%,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水平,说明服饰线上渠道建设日益成熟,将配合线下渠道共同推动公司下游服饰市场的发展。
外销市场方面,根据海关数据,2019年,我国毛纺原料与制品的出口总额为125.3亿美元,同比下滑6.11%,其中羊毛原料及羊毛产品出口额累计51.5亿美元,山羊绒及山羊绒产品出口额累计15.1亿美元。2019年,羊毛毛条出口数量为4.04万吨,其中主要出口国为印度、意大利、日本和德国等。2019年,在出口方面,中国出口的精梳毛纱线数量为1.58万吨,为全球精梳毛纱线的主要出口国。中国精梳毛纱线的主要出口国和地区为中国香港、日本、东盟等。2019年,混纺毛纱出口量为5,687吨,同比增长15.40%。
2020年上半年,因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范围由国内至国外快速扩散,公司部分客户陆续出现停产或减产情形,从而降低毛条、纱线备货量或者延迟订单交付,但是,疫情具有偶然性和短期性的特点,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控制,国外疫情也有望得到逐步控制。公司将抓住机遇,“变危为机”,力争在物流和市场需求恢复后,发挥产能和产品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地位。
3、绿色消费和产业升级给羊毛产品带来发展机遇
随着人们消费习惯向绿色、自然的生态回归和升级,羊毛产品显示出新的生命力。作为高档天然纤维,人类利用羊毛近几千年的历史将其高档、天然、健康的形象深深地植入在每个消费者的心中。尽管近几十年来合成纤维迅速发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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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纤维成为主要的纺织原料,但仍无法取代以羊毛、蚕丝为代表的高档天然纤维的地位,羊毛纤维所特有的鳞片及螺旋结构使其具有化学纤维无法替代的优良性能,这是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和附加价值的重要因素,并促使羊毛产品逐渐向中高端市场发展,而各种智能化、功能化化学纤维的混纺使羊毛在大众市场的表现也格外突出。同时,新型纺纱工艺和羊毛改性技术的出现使毛纺产业不断进行产业升级,如本次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紧密纺技术,防缩丝光和生物酶处理等改性处理工艺使毛纺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整个行业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
4、毛针织服装逐渐受到青睐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人们的着装理念发生新的变化,由过去的注重结实耐穿、防寒保暖到转变为当今的崇尚时尚自由、运动休闲,强调舒适合体、随意自然又美丽大方,更加青睐于个性与时尚能够完美结合的服装。针织服装恰恰迎合了人们这些需求,在流行服饰中的比例不断上升。2019年,我国毛针织服装出口价值持续增长,出口单价为17.7美元/件,同比增加1.90%,整体呈现价值的不断提升。以羊毛衫、羊绒衫为代表的毛制服装作为高档针织服饰,占有重要的市场地位。随着针织服饰的发展,必将给上游毛精纺纱线带来市场空间。综上所述,主要产品长期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长期市场需求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三、结合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说明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一)结合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说明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同时,预计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会较2019年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但是,影响经营业绩下滑的因素属于周期性因素或偶发性因素,未来有望逐步消除,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大幅下滑的风险较小,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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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景气度有望回升
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高端品类消费信心和购买力受到抑制,终端需求遇冷直接打压了行业上游的织造、纺纱企业。然而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纺织品内销市场温和恢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1-5月,889家规模以上毛纺织企业营业收入下降26.1%,降幅比1-4月收窄
0.53个百分点,亏损面达到46%,比1-4月收窄1.38个百分点。下半年是毛纺产品的传统销售旺季,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上半年抑制的消费有望恢复,另一方面,内销的秋冬市场和外销的圣诞市场将提升市场需求。
2、原材料价格已进入周期性底部,未来有望回暖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澳大利亚原产羊毛及其半成品羊毛毛条,澳毛价格受气候、消费需求、产业国政策、羊毛储备情况、汇率变动等多因素影响,其价格的波动影响到毛纺行业的原材料成本以及产品价格。报告期内,羊毛价格出现短期内大幅下挫的情况,使得产品售价下降,而相应成本结转具有一定滞后性,原材料价格上升的风险难以转嫁,毛利率水平下降。
资料来源:AWI澳大利亚羊毛发展公司,http://www.wool.com
根据AWI澳大利亚羊毛发展公司数据显示,受终端需求削弱的影响,2020年6月末澳洲东部羊毛拍卖市场指数处于近十年来的低位。然而农产品价格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受持续干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影响,以及羊毛价格疲软、部分农场主主动减产的综合作用,澳洲羊毛供应量将会减少,未来羊毛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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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于缓和,羊毛价格有望回升。当在羊毛价格处于持续上升通道时,产品销售价格将会提升,当期结转的销售成本包含期初相对低位的库存,毛利率和单位毛利有望转入上升通道。
3、产能利用率提升减少单位固定成本
为了积极扩展国内外市场,向客户提供先进、优质的高端毛纺织产品,公司先后投资建设“20,000锭高档毛精纺生态纱项目”、“30,000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欧洲技术、开发和销售中心项目”以及“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一期,28,000锭)”,不断扩张高端产能。目前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量有所下滑,规模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未来,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终端消费需求逐步释放,公司产能利用率提升,进而减少相应的人工、折旧等单位固定成本,公司规模化效应得以体现,盈利能力有望回升。
公司上述投资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拓展高档毛精纺纱线产能,从细分产品品类看,毛精纺纱线毛利率高于公司整体毛利率。从长远来看,随着产能扩大,毛精纺纱线收入占比将进一步提升,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毛利率。
(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积极把握行业机遇,提升市场份额
毛纺行业的低迷加快市场化自然出清的进程,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集中退出,而优质企业通过主动调整经营策略逆势提升。公司构建了国内业务与海外业务相互促进的市场体系,针对不同市场灵活调整应对策略。上半年国内疫情稳定之后,公司销售力量就高频率地走访了浙江、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深圳等多地的主要客户,抢占先机、促进订单回补和潜力释放。为深入了解广深地区市场需求,开拓客群资源,公司于2020年7月中旬首次亮相2020yarnexpo大湾区国际纺织纱线博览会,发布2021/2022秋冬新品主题,呈现横机集锦9大系列。
外销市场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布局多年的本土化策略和海外子公司优势,通过境外多个地区办事处及当地员工与海外市场保持紧密沟通与合作,敏锐把握前沿市场行情动态,为疫情过后进一步开拓和维护海外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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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横向拓展羊绒业务,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为践行横向宽带发展战略,开拓羊绒纱线相关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发展空间,丰富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公司于2019年12月新设子公司新澳羊绒,于2020年6月公开竞得英国邓肯(TODD & DUNCAN LIMITED)100%股权。新澳羊绒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管理机制日渐完备,生产经营活动逐渐步入正轨,产品品质趋于稳定,产量销量稳步增加,为羊绒市场推广、接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由于高端消费品市场遇冷,羊绒价格急剧下滑,同行业公司库存价格相对较高,而新澳羊绒库存价格较低,具有市场竞争力。未来,随着羊绒产业回暖和自接订单量提升,羊绒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羊绒业务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考虑到单纯依靠自身积累的内生式发展难以快速获得竞争优势,公司收购了拥有百年历史的世界知名羊绒纱线生产商英国邓肯,加快了公司在粗纺羊绒业务技术、销售、生产等方面的综合提升。未来羊绒业务预期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毛精纺纱线业务产生良好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针对市场新需求,创新研发功能性羊毛混纺纱线
针对后疫情时期的消费特点,公司积极优化产品开发流程,加强产品研发与市场端消费喜好的充分联动性,聚焦功能性、运动休闲、生态环保等重点研发方向。公司在产品研发时通过增加多种纤维结合,如涤纶、莱赛尔、金银丝等优质纤维混纺,平衡叠加各自的优势,辅之特殊的后整理工艺,突出羊毛混纺纱线的功能性特点,包括抑菌防护、吸湿排汗、发热轻量等。同时,全资子公司新中和新设嘉兴飞迅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生产研发具有特种功能性的化纤类梳条,更好地满足市场新需求。
4、开拓线上营销方式,树立品牌新形象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加速催生电商环境,直播电商、全民带货等流量营销方式的出现,以其更短的传播路径、更高的传播效率成为线上销售新亮点。为了更直接地触达终端消费市场,挖掘与支持新锐设计力量,公司启动新一届“KNITFOR NEXT”2020羊毛针织新锐设计师大赛,联合业内知名先锋设计师与天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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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服装品牌,以新澳2021/2022秋冬流行趋势主题为设计主题,邀请品牌导师、先锋设计师以及年轻设计师合作成衣进行专场线上直播,参与天猫羊毛品类周WOOLWEEK活动。公司通过加强新媒体线上推广运营活动,改变作为传统制造商的刻板印象,逐步建立包括子品牌在内的、融合线上线下的统一新澳品牌形象体系。综上分析,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属于周期性因素或偶发性因素,未来有望逐步消除,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业绩下滑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对业绩下滑相关风险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2020年1-6月,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72.19万元,同比下降69.42%;同时,于2020年1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厚源纺织与桐乡市濮院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濮院镇退散进集腾退补偿协议书》,公司当期确认了资产处置收益6,184.01万元,从而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97.80万元,同比下滑31.07%。
虽然公司于2020年一季度取得的资产处置收益减小了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幅度,但是,一方面,资产处置收益具有偶发性和一次性的特点,随着2020年下半年的生产经营逐步展开,经营业绩的表现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经常性损益的实现情况;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预计2020年下半年整体市场需求尤其是海外市场需求仍处于历史低谷,下游市场需求的全面恢复尚待时日,公司短期内经营承压较大。因此,预计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五、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修改披露了关于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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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中补充披露了关于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情况分析”中补充披露了关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分析的相关内容。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对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发行人2017年至2019年的审计报告及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分析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背离的原因;
2、查阅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2017至2019年的审计报告及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分析发行人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化相符;
3、查阅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分析各公司经营情况;
4、通过查阅AWI澳大利亚羊毛发展公司网站(http://www.wool.com)、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chinese)、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等行业官网,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原材料价格及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
5、获取并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产品类别的收入及成本构成明细表,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分析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6、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业绩下滑原因以及相关不利影响因素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应对业绩下滑采取的措施、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及投资计划。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1)发行人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背离主要系受到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新冠病毒疫情等周期性因素和偶发性因素的叠加影响,该情形系在特定时期内存在,具有客观性,与行业情况相符;(2)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主要受到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项目产能未规模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所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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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境和长期市场需求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3)影响业绩下滑的因素属于周期性因素或偶发性因素,未来有望逐步消除,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4)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业绩下滑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5、根据申请文件,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澳大利亚原产羊毛及其半成品羊毛毛条。2019年1月份以来,羊毛价格持续下降,截至2020年3月末,澳洲东部羊毛拍卖市场指数较2019年初下降了25.17%。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1)结合存货构成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计提充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说明:
一、结合存货构成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1、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注]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原材料 | 32,349.55 | 37.21 | 39,022.04 | 46.98 |
在产品 | 7,943.03 | 9.14 | 6,263.84 | 7.54 |
库存商品 | 45,913.40 | 52.81 | 37,092.04 | 44.66 |
委托加工物资 | 734.50 | 0.84 | 681.64 | 0.82 |
合计 | 86,940.47 | 100.00 | 83,059.55 | 100.00 |
续上表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1-1-51
原材料 | 43,903.90 | 44.41 | 31,667.89 | 43.28 |
在产品 | 7,673.58 | 7.76 | 7,356.25 | 10.05 |
库存商品 | 47,151.34 | 47.70 | 33,828.19 | 46.23 |
委托加工物资 | 122.48 | 0.12 | 322.16 | 0.44 |
合计 | 98,851.29 | 100.00 | 73,174.49 | 100.00 |
注: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从存货构成来看,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库存商品为主,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25,676.80万元,上升了35.09%,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30,000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所致。2019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减少15,791.74万元,下降了15.98%,主要系公司毛精纺纱和羊毛毛条销售量增加,结合产能释放及2019年下半年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公司积极消化和合理管控库存。2020年6月末结存的存货中原材料占比下降、库存商品占比上升,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需求暂时下降,公司一直以来遵循“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生产模式,加之原材料价格仍在底部徘徊,公司谨慎适当进行原材料采购,导致原材料结存减少;另一方面,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扩散,且延续时间和扩散范围并未明朗,国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受物流运输和停产限产的影响,部分客户要求延迟发货,公司库存商品有一定程度增加。
2、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1)公司存货结构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原材料占比(%) | 库存商品占比(%) | 在产品占比(%) | 其他占比(%) | 原材料占比(%) | 库存商品占比(%) | 在产品占比(%) | 其他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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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文化 | 39.03 | 40.64 | 20.33 | - | 27.08 | 37.58 | 35.34 | - |
江苏阳光 | 33.20 | 47.84 | 7.47 | 11.49 | 39.20 | 44.71 | 6.62 | 9.47 |
如意集团 | 37.22 | 48.79 | 12.94 | 1.05 | 24.93 | 48.90 | 18.98 | 7.19 |
平均值 | 36.48 | 45.76 | 13.58 | 4.18 | 30.40 | 43.73 | 20.31 | 5.55 |
新澳股份 | 37.21 | 52.81 | 9.14 | 0.84 | 46.98 | 44.66 | 7.54 | 0.82 |
(续上表)
公司名称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原材料占比(%) | 库存商品占比(%) | 在产品占比(%) | 其他占比(%) | 原材料占比(%) | 库存商品占比(%) | 在产品占比(%) | 其他占比(%) | |
鹿港文化 | 24.60 | 34.50 | 40.90 | - | 30.14 | 33.16 | 36.70 | - |
江苏阳光 | 39.04 | 43.13 | 7.10 | 10.73 | 29.27 | 48.26 | 10.80 | 11.67 |
如意集团 | 28.35 | 48.36 | 19.96 | 3.33 | 25.87 | 45.49 | 20.99 | 7.65 |
平均值 | 30.66 | 41.99 | 22.65 | 4.69 | 28.43 | 42.30 | 22.83 | 6.44 |
新澳股份 | 44.41 | 47.70 | 7.76 | 0.12 | 43.28 | 46.23 | 10.05 | 0.44 |
由上表可见,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比例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江苏阳光、如意集团较为接近。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及在产品合计占比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鹿港文化 | 59.36 | 62.42 | 65.50 | 66.84 |
江苏阳光 | 40.67 | 45.82 | 46.14 | 40.07 |
如意集团 | 50.16 | 43.91 | 48.31 | 46.86 |
平均值 | 50.06 | 50.71 | 53.31 | 51.26 |
新澳股份 | 46.35 | 54.52 | 52.18 | 53.33 |
由上表可见,公司原材料及在产品合计占比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
(2)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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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 2020年1-6月[注]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鹿港文化 | 1.08 | 1.81 | 2.71 | 2.67 |
江苏阳光 | 1.29 | 1.77 | 1.95 | 2.16 |
如意集团 | 1.13 | 1.38 | 1.64 | 1.89 |
行业平均 | 1.17 | 1.65 | 2.10 | 2.24 |
新澳股份 | 2.15 | 2.55 | 2.44 | 2.89 |
注:2020年1-6月存货周转率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良好的存货周转率,得益于公司以销定产和存货控制得当。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存在波动,主要系公司依据市场需求变化与原材料价格趋势对库存水平进行适当调整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余额较高但存货周转率优于可比上市公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符合行业特征。
二、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计提充分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和方法
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
(1)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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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充分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0年6月30日[注]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2,349.55 | - | 32,349.55 | 39,091.12 | 69.08 | 39,022.04 |
在产品 | 7,963.10 | 20.07 | 7,943.03 | 6,325.95 | 62.12 | 6,263.84 |
库存商品 | 47,070.39 | 1,156.99 | 45,913.40 | 38,121.84 | 1,029.80 | 37,092.04 |
委托加工物资 | 734.50 | - | 734.50 | 681.64 | - | 681.64 |
合计 | 88,117.54 | 1,177.07 | 86,940.47 | 84,220.56 | 1,161.00 | 83,059.55 |
(续上表)
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943.00 | 39.10 | 43,903.90 | 31,667.89 | - | 31,667.89 |
在产品 | 7,673.58 | - | 7,673.58 | 7,356.25 | - | 7,356.25 |
库存商品 | 47,211.74 | 60.40 | 47,151.34 | 33,903.72 | 75.53 | 33,828.19 |
委托加工物资 | 122.48 | - | 122.48 | 322.16 | - | 322.16 |
合计 | 98,950.79 | 99.50 | 98,851.29 | 73,250.02 | 75.53 | 73,174.49 |
注: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75.53万元、99.50万元、1,161.00万元和1,177.07万元。
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明显高于2017年末和2018年末,主要原因系:1)2019年度由于国内外消费市场形势低迷,下游客户为控制风险不断压缩采购成本,且羊毛及其半成品羊毛毛条价格自2019年5月以来先快后慢持续下降,部分客户受“买涨不买跌”的观望情绪影响,下单更趋谨慎;2)2020年伊始,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影响,纺织行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至2020年6月,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内销市场温和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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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但国际疫情防控仍较为严峻,外销市场跌幅持续扩大。
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未明显上升,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生产模式,高价库存商品对应的订单价格一般已经锁定;另一方面,原材料羊毛的价格在底部徘徊,继续大幅下探的可能性较小,主要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2020年6月末,公司预计无需进一步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0年6月30日[注]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鹿港文化 | 148,676.48 | 36,963.26 | 24.86 | 142,587.06 | 18,387.11 | 12.90 |
江苏阳光 | 101,864.03 | 52.83 | 0.05 | 95,192.61 | 62.95 | 0.07 |
如意集团 | 81,743.01 | 2,465.39 | 3.02 | 60,534.36 | 2,465.39 | 4.07 |
平均值 | 110,761.17 | 13,160.49 | 11.88 | 99,438.01 | 6,971.82 | 7.01 |
新澳股份 | 88,117.54 | 1,177.07 | 1.34 | 84,220.56 | 1,161.00 | 1.38 |
(续上表)
公司名称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鹿港文化 | 151,165.39 | 1,742.36 | 1.15 | 149,198.63 | - | - |
江苏阳光 | 112,043.39 | 72.09 | 0.06 | 82,934.43 | 130.00 | 0.16 |
如意集团 | 67,050.29 | 2,143.95 | 3.20 | 59,635.63 | 2,276.14 | 3.82 |
平均值 | 110,086.36 | 1,319.47 | 1.20 | 97,256.23 | 802.05 | 0.82 |
新澳股份 | 98,950.79 | 99.50 | 0.10 | 73,250.02 | 75.53 | 0.10 |
注: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阳光的产品类型、原材料采购、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与公司更为接近,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总体高于江苏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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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低于鹿港文化和如意集团,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专注毛精纺主业,在业务结构方面与鹿港文化和如意集团存在一定差别。具体分析如下:
①关于鹿港文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的分析
2019年末,鹿港文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 亿元,计提比例为12.90%,主要系对影视业务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根据其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关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鹿港文化2019年末公司存货余额
14.26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在拍电视剧及库存商品共计7.43亿元(占影视存货账面价值的 85.25%)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81亿元,占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98.66%。剔除100万元以上的在拍电视剧及库存商品之后,剩余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0.44%,计算如下:
单位:亿元
指标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全部存货 | 14.26 | 1.84 | 12.90 |
其中:影视存货(100万元以上的在拍电视剧及库存商品) | 7.43 | 1.81 | 24.36 |
剩余存货(100万元以下的影视存货及毛纺存货) | 6.8 | 0.3 | 0.44 |
2020年6月末,鹿港文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0亿元,计提比例为24.86%,主要系对影视业务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根据其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6月末其子公司天意影视、世纪长龙、鹿港影视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89亿元、0.58亿元、0.56万元,合计3.03亿元,占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总额的比例为82.09%。
因此,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鹿港文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影视业务资产减值所致。
②关于如意集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的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如意集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公司,主要原因系其主营业务除毛纺业务之外还包括服装业,且服装业销售占比较高,使其存货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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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低于公司,存货跌价的可能性大大提升。
综上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江苏阳光,虽然低于鹿港文化、如意集团,但是具有合理理由,而且,根据鹿港文化公开发布的数据测算,2019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鹿港文化剔除影视存货后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同时公司存货周转率优于可比上市公司,表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合理、计提充分,不存在重大异常。
三、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三)资产结构分析”之“1、流动资产分析”之“(7)存货”中补充披露了关于存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对于发行人存货分析,保荐机构及发行会计师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并评价了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对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对公司的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分析其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获取存货期末库龄清单,对其执行分析性复核;
4、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对其可收回金额和跌价准备期末余额进行了复核测算;
5、按存货类别对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
6、获取可比上市公司对外披露数据,分析其存货构成和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比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公司存货余额较高但存货周转率优于可比上市公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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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异常,符合行业特征;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合理、计提充分,不存在重大异常。
二、一般问题
1、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接近70%。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和资金用途,并结合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清偿能力、预警线平仓线设置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幅度的平仓风险,是否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有效措施,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说明: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的质押情况和融资资金用途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实际控制人沈建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19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0%,均未设定质押;控股股东新澳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59,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9%,累计质押股份10,9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8.50%,占公司总股本的21.3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本次质押股数 | 担保债权最高额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的融资合同 金额和时间 |
新澳实业 | 4,500万股 | 24,300万元 | 2019.12.09 | 2022.12.05 | 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 | 28.28% | 8.79% | 3,700万元,2019.12.10-2020.12.09; 10,000万元,2020.12.31前提取完合同款项,2021.05.16-2027.05.25期间分十三次归还借款; 800万元,2020.12.31前提取完合同款项,2021.06.11-2027.05.25期间分十三次归还借款。 |
新澳实业 | 3,300万股 | 17,300万元 | 2020.02.28 | 2025.02.15 | 中国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20.74% | 6.45% | 9,800万元,2020.2.25-2025.2.17 |
新澳实业 | 1,450万股 | 7,320万元 | 2020.06.05 | 2024.02.17 | 中国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9.11% | 2.83% | 4,200万元,2020.12.31前提取完合同款项,2023.02.17-2024.02.17期间分三次归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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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实业 | 1,650万股 | 8,360万元 | 2020.06.05 | 2023.06.03 | 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 | 10.37% | 3.23% | 5,000万元,2020.12.31前提取完合同款项,2021.06.11-2027.05.25期间分十三次归还借款。 |
合计 | 10,900万股 | - | - | - | 68.50% | 21.30% |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基于上述股份质押融资合同,新澳实业从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取得银行借款1.95亿元,从中国工商银行桐乡支行取得银行借款1.4亿元,合计3.35亿元。上述新澳实业所持公司股份质押融资系主要用于收购中银绒业重整处置资产,并非以股票转让或控制权转让为目的,系正常融资行为,新澳实业的股份质押目的具有合理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相关股份质押融资合同均处于正常履约状态。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
(一)关于质权实现的安排
根据控股股东新澳实业(出质人/债务人)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质权人/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双方对于质权实现的安排如下: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行使质权。质权人可以直接将出质权利兑现或变现,或者与出质人协议以出质的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处置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质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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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质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质权人有权兑现或者提货,并以兑现的价款或者所提取货物的变现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质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质权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质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4、如出质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债务人同时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质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出质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该担保物权”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5、出质人以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之间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出质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质权人确定。”
根据控股股东新澳实业(乙方)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甲方)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双方对于质权实现的安排如下:
“第7.1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实现质权:
A、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B、发生本合同项下第3.7条所述情形,乙方未另行提供相应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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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质物价值下降到3.8条约定的警戒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追加担保,或质物价值下降到第3.8条约定的处置线的;
D、乙方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E、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实现质权的其他情形。
第7.2条 甲方实现质权时,可通过与乙方协调,将质物拍卖、变卖或兑现、提现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质物折价以清偿主债权。
第7.3条 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甲方可以兑现或提货。兑现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以担保债务的履行。提取的货物按本合同第四条办理质押交付、登记,以担保债务的履行;或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第7.4条 乙方用存单、国债等可提前兑现或提现的权利质押的,如其兑现或提现日期晚于甲方根据第7.1条的约定实现质权之日,乙方授权甲方在实现质权时可提前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7.5条 质物处分所得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应按甲方公布的相应币种适用汇率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二)预警线平仓线设置
根据新澳实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
质押合同》,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权人均未设置预警线、平仓线。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未质押的股份能够适当提供补充质押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控股股东新澳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沈建华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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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未质押股 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澳实业 | 159,120,000 | 31.09% | 109,000,000 | 68.50% | 21.30% | 50,210,000 | 31.54% | 9.79% |
沈建华 | 74,194,705 | 14.50% | - | - | - | 74,194,705 | 100.00% | 14.50% |
合计 | 233,314,705 | 45.59% | 109,000,000 | 46.72% | 21.30% | 124,404,705 | 53.32% | 24.31% |
由上表可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尚未质押的公司股份合计124,404,705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53.32%,占公司总股本的24.31%。按照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均价5.84元/股计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未质押的公司股份市值约为7.27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有充足股份可供补充质押,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补充质押来满足质押比例要求。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从对外投资企业获取较稳定的现金分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从公司获取税前现金分红3,732.88万元、5,383.97万元和4,486.64万元,分红金额较高且较为稳定;控股股东新澳实业还持有浙商银行、新新典当等公司股权,每年均可获取稳定现金分红。公司及新澳实业的其他对外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良好,预期未来现金分红仍将为其带来持续的现金收益。
3、控股股东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控股股东新澳实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除持有公司股票外,还投资于房地产、金融、环保、生物等产业,还可通过外部多样化融资,以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贷款、资产处置变现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偿债能力较强。
4、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实际控制人沈建华个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贷款逾期情况;经查询相关网站,实际控制人沈建华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实际控制人沈建华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其整体资信情况及债务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1-1-63
(四)公司股价变动情况
2019年1月以来,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知,公司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31日股票收盘价(前复权)于4.54元/股至8.27元/股之间波动。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前20个交易日(含2020年8月31日)、前60个交易日(含2020年8月31日)、前120个交易日(含2020年8月31日)股票收盘价的平均值分别为5.52元/股、
5.84元/股、5.64元/股。
按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5.84元/股计算,新澳实业质押的公司股份市值为7.26亿元,系融资余额的216.72%。以公司自2019年以来股价最低收盘价格4.54元/股来计算,新澳实业质押的公司股份市值为
4.95亿元,为融资余额的147.76%,存在一定的安全垫。
综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走势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其质押的公司股份发生大幅平仓的风险较低。
三、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及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较低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33,31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9%。公司其他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差距较大。
1-1-64
二级市场中,公司股票价格涨跌受多种因素影响,即使出现公司股价下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采取补充股份质押、提前归还本金、追加保证金或提供其他财产进行担保等方式规避违约处置风险,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发生平仓,进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化的风险较低。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的结构来看,新澳实业目前的股份质押融资主要为并购贷款,借款期限1-7年不等,控股股东可按照约定分期逐步归还,基于控股股东对外投资产业经营状况良好且可获得稳定的现金分红,并可多元化利用融资渠道,还款能力有保障。因此,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融资违约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控制权可以保持稳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质押的公司股份发生平仓以及因股份质押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较低。
(二)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1、设置预警机制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盯市跟进,密切关注股价,提前进行风险预警。
2、预设风险应对机制
如出现发行人股价大幅下跌的极端情形,导致控股股东所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发行人控股股东将采取追加保证金、追加质权人认可的质押物、及时偿还借款本息解除股份质押等方式避免违约处置风险。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其将所持新澳股份的股票予以质押系出于合法融资需求,未将股份质押所获得的资金用于非法用途,其签署的股份质押相关的融资合同到期后,将按时偿还质押借款本息并解除相关股份质押;若股价下跌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出现变更风险时,其将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发行人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如未能如期履行义务致使质权人拟行使质押权,将优先处置其拥有的除发行人股票之外的其他资产,以避免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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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整体资信情况及债务履约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股份质押融资违约的潜在风险较低;结合股份质押质权实现情形、未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情况及公司近期的股价走势分析,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较大幅度的平仓风险;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维持控制权稳定设置了相关措施。因此,上述股份质押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较低。
四、相关风险以充分披露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了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控股股东持有15,91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09%,其中,被质押股份10,9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8.50%。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有124,404,705股可供补充质押,结合近期公司
股价走势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控股股东质押的公司股份发生大幅平仓的风险较低。但是,如果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短时间内出现大幅下跌,并且控股股东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融资渠道不畅,其他资产不
能及时变现,可能导致质押股份出现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五、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了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之“(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权质押及融资的相关内容。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对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融资情况,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和查阅控股股东新澳实业与质权人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2、取得和查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取得和查阅实际控制人沈建华的《个人信用报告》,通过网络查询控股
1-1-66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用情况;
4、取得和查阅公司股价交易行情和股东名册;
5、实地走访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质权人和质押融资债权人;
6、取得和查阅股权质押融资资金用途的相关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融资相关协议正常履行,未发生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整体资信情况及债务履约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股份质押融资违约的潜在风险较低;结合股份质押质权实现情形、未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情况及公司近期的股价走势分析,发行人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平仓风险较低,因股份质押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较小。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维持控制权稳定;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2、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短期借款增加较多,而长期借款较少。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1)货币资金构成、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受限;(2)近期通过短期借款增加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变化;(3)结合长期借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资金错配风险;(4)结合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整改情况、相关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详细说明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并审慎发表核查意见,并请会计师就申请人防范资金占用风险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货币资金构成、存放管理情况,受限情况
1、货币资金构成
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1-1-67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 额 | 占比(%) | 金 额 | 占比(%) | 金 额 | 占比(%) | 金 额 | 占比(%) | |
现 金 | 32.61 | 0.04 | 17.63 | 0.03 | 10.16 | 0.03 | 14.31 | 0.02 |
银行存款 | 72,758.97 | 99.91 | 58,414.63 | 99.92 | 40,029.27 | 98.93 | 58,228.67 | 99.98 |
其他货币资金 | 29.63 | 0.04 | 29.63 | 0.05 | 423.05 | 1.05 | - | - |
合计 | 72,821.21 | 100.00 | 58,461.89 | 100.00 | 40,462.48 | 100.00 | 58,242.97 | 100.00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银行存款存放在公司及子公司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和结构性存款账户等银行账户内。
2、货币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受限情况
(1)大额银行存款存放管理及受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58,228.67万元,其中大额银行存款(存款余额500万元以上)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存放主体 | 银行名称 | 存放类型 | 余额 | 是否受限 |
1 | 新澳股份 | 农业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8,704.66 | 否 |
2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4,391.03 | 否 | |
3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6,777.11 | 否 | |
4 |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4,558.47 | 否 | |
5 | 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880.25 | 否 | |
6 | 交通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004.29 | 否 | |
7 | 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762.16 | 否 | |
8 | 杭州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827.36 | 否 | |
9 | 浙商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661.48 | 否 |
1-1-68
10 | 兴业银行桐乡支行 | 通知存款 | 2,000.00 | 否 | |
11 | 新中和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2,169.56 | 否 |
12 | 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728.08 | 否 | |
13 | 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908.96 | 否 | |
14 | 厚源纺织 | 嘉兴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0,000.00 | 否 |
15 |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556.66 | 否 | |
16 | 鸿德羊绒 | 农业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922.06 | 否 |
17 | 钛源国际 | 中国银行悉尼支行 | 活期存款 | 528.06 | 否 |
合计 | 57,380.19 | 否 | |||
占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 | 98.54 | -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40,029.27万元,其中大额银行存款(存款余额500万元以上)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存放主体 | 银行名称 | 存放类型 | 余额 | 是否受限 |
1 | 新澳股份 | 农业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9,418.97 | 否 |
2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8,568.86 | 否 | |
3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891.43 | 否 | |
4 |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766.16 | 否 | |
5 | 浦发银行桐乡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否 | |
6 | 嘉兴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2,079.25 | 否 | |
7 | 新中和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652.21 | 否 |
8 | 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824.89 | 否 | |
9 | 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700.43 | 否 | |
10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685.38 | 否 | |
11 | 厚源纺织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024.97 | 否 |
1-1-69
12 |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3,835.51 | 否 | |
13 | 鸿德羊绒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779.99 | 否 |
合计 | 38,228.05 | 否 | |||
占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 | 95.50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58,414.63万元,其中大额银行存款(存款余额500万元以上)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存放主体 | 银行名称 | 存放类型 | 余额 | 是否受限 |
1 | 新澳股份 | 农业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3,832.90 | 否 |
2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1,902.24 | 否 | |
3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3,841.65 | 否 | |
4 |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062.68 | 否 | |
5 | 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819.87 | 否 | |
6 | 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2,786.98 | 否 | |
7 | 新中和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354.96 | 否 |
8 | 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245.32 | 否 | |
9 | 厚源纺织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228.06 | 否 |
10 |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573.22 | 否 | |
11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35.17 | 否 | |
12 | 鸿德羊绒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959.85 | 否 |
13 | 钛源国际 | 中国银行悉尼支行 | 活期存款 | 1,287.70 | 否 |
合计 | 56,930.60 | 否 | |||
占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 | 97.46 |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72,758.97万元,其中大额银行存款(存款余额500万元以上)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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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存放主体 | 银行名称 | 存放类型 | 余额[注] | 是否受限 |
1 | 新澳股份 | 农业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2,485.65 | 否 |
2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009.44 | 否 | |
3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9.91 | 否 | |
4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否 | |
5 |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5,434.23 | 否 | |
6 | 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4,214.36 | 否 | |
7 | 广发银行嘉兴分行 | 活期存款 | 1,001.05 | 否 | |
8 | 杭州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005.10 | 否 | |
9 | 建设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003.48 | 否 | |
10 | 民生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004.47 | 否 | |
11 | 宁波银行嘉兴分行 | 活期存款 | 3,222.88 | 否 | |
12 | 兴业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2,514.19 | 否 | |
13 | 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定期存款 | 4,247.70 | 否 | |
14 | 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717.75 | 否 | |
15 | 新中和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345.63 | 否 |
16 | 工商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653.61 | 否 | |
17 | 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1,504.58 | 否 | |
18 | 农业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075.44 | 否 | |
19 | 厚源纺织 | 工商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1,944.03 | 否 |
20 | 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8.94 | 否 | |
21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否 | |
22 | 鸿德羊绒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活期存款 | 4.77 | 否 |
23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60.00 | 否 |
1-1-71
24 | 钛源国际 | 中国银行悉尼支行 | 活期存款 | 1,342.87 | 否 |
25 | 新澳羊绒 | 农业银行崇福支行 | 活期存款 | 3,000.00 | 否 |
26 | 新澳欧洲 | 中国银行米兰分行 | 活期存款 | 1,020.17 | 否 |
27 | 新澳香港 | 汇丰银行香港总行 | 活期存款 | 654.50 | 否 |
合计 | 71,384.75 | 否 | |||
占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 | 98.11 | - |
注: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2)使用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货币资金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对使用存在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主体 | 银行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是否受限 |
新中和 | 中信银行桐乡支行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 | - | 30.02 | - | 是 |
二、近期通过短期借款增加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行业变化
1、近期通过短期借款增加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原因及合理性
(1)近期公司通过短期借款增加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原因主要为:
①为应对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营不确定而储备资金
2020年初席卷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举国上下共同抗击疫情,为避免“新冠肺炎”病毒随着人口流动和聚集而传播,各地政府采取居家隔离、延长春节假期等防控措施,导致居民收入受损,食品、医疗等消费支出压力加大;同时,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高,而目前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扩散,且延续时间和扩散范围并未明朗,国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新冠肺炎”短期内对纺织品及衣着消费造成一定冲击,市场需求暂时下降,企业普遍面临订单取消、在手订单履约风险加大等问题,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多不确定性。公司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健全风险管控机制,为能更加灵活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
1-1-72
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资产负债率一贯保持较低的谨慎经营的原则下,适度增加了贷款金额,以减轻资金周转压力,同时优化资本结构。
②为开拓羊绒纱线细分业务储备前期投入资金及预留股权转让资金为践行横向宽带发展战略,开拓羊绒纱线相关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发展空间,丰富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公司于2019年底新设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同时,公司羊绒纺纱业务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考虑到单纯依靠自身积累的内生式发展难以快速获得竞争优势,公司决议通过收购英国邓肯(TODD & DUNCANLIMITED)这一拥有百年历史的世界知名羊绒纱线生产商,来加快在粗纺羊绒业务技术、销售、生产等方面的综合提升。2020年6月19日,公司通过360PAI.COM全网联拍共享拍卖平台以总价人民币4,200万元的价格公开竞得英国邓肯(TODD & DUNCAN LIMITED)100%股权,并于2020年7月2日,与宁夏浙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为开拓羊绒纱线相关业务进行前期市场培育、开拓客户、积累订单等适度储备前期投入资金并预留此次股权转让资金。
(2)近期通过短期借款增加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与货币资金情况以及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配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明 细 | 2020/6/30或2020年1-6月 | 2019/12/31 或2019年度 | 2018/12/31 或2018年度 | 2017/12/31 或2017年度 |
货币资金 | 现 金 | 32.61 | 17.63 | 10.16 | 14.31 |
银行存款 | 72,758.97 | 58,414.63 | 40,029.27 | 58,228.67 | |
其他货币资金 | 29.63 | 29.63 | 423.05 | - | |
小 计① | 72,821.21 | 58,461.89 | 40,462.48 | 58,242.97 | |
其中:特殊货币资金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注1] | - | 14,556.78 | 8,454.47 | 8,908.71 |
结构性存款 | 20,960.00 | 15,035.17 | 5,000.00 | 10,000.00 |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 | - | 30.02 | - | |
在途资金 | - | - | 393.04 | - | |
银行本票存款 | 29.63 | 29.6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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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② | 20,989.63 | 29,621.58 | 13,877.52 | 18,908.71 | |
剔除特殊货币资金后的余额③=①-② | 51,831.58 | 28,840.31 | 26,584.96 | 39,334.26 | |
短期借款 | 抵押借款 | 12,828.52 | 6,358.13 | 7,317.67 | - |
保证借款 | 21,680.77 | 18,577.32 | 19,042.53 | - | |
信用借款 | 19,707.61 | 3,003.99 | - | - | |
小 计④ | 54,216.90 | 27,939.44 | 26,360.20 | - | |
其中:其中:特殊短期借款项目 | 票据贴现借款余额[注2] | 23,200.00 | 13,000.00 | 17,000.00 | - |
项目贷款余额[注3] | - | 3,000.00 | - | - | |
小 计⑤ | 23,200.00 | 16,000.00 | 17,000.00 | - | |
剔除特殊短期借款项目后的余额⑥=④-⑤ | 31,016.90 | 11,939.44 | 9,360.20 | - | |
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小计⑦ | 112,092.73 | 231,852.13 | 259,929.37 | 216,890.62 | |
约保留了*个月的经营活动资金⑧=③*期间月份数/⑦(单位:月) | 2.77 | 1.49 | 1.23 | 2.18 |
注1:仅列示在货币资金列报的活期存款部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2017-2018年末在其他流动资产核算。
注2:新澳股份向全资子公司新中和采购羊毛毛条或委托其进行改性处理加工,双方部分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新中和取得票据后向银行贴现,期末已贴现未到期余额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合并层面列报在短期借款。
注3:系“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贷款本金。剔除特殊项目后的货币资金余额和短期借款余额较为合理。票据贴现借款贴现率较低,2018年度在3.25%~3.70%之间,2019年度在2.35%-3.053%之间,2020年1-6月在2.10%-2.75%之间,其贴现率低于银行理财收益率,公司以较低利率票据贴现换取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在闲置时用于更高收益率的结构性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结合以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不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基本保持在1.2~
2.8个月的经营活动资金,货币资金保有量与生产经营匹配。2017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主要系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资金较为充裕;
1-1-74
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较高,同时短期借款余额较高,通过短期借款增加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原因主要系为应对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营不确定而储备资金以及为开拓羊绒纱线细分业务储备前期投入资金及预留股权转让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短期借款 | 短期借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 流动资产 | 短期借款 | 短期借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 |
鹿港文化 | 325,983.43 | 146,055.59 | 44.80 | 387,849.89 | 145,526.65 | 37.52 |
江苏阳光 | 233,312.05 | 187,498.08 | 80.36 | 233,222.13 | 180,200.53 | 77.27 |
如意集团 | 224,507.33 | 139,945.77 | 62.33 | 210,612.20 | 140,310.01 | 66.62 |
平均值 | 261,267.60 | 157,833.15 | 60.41 | 277,228.07 | 155,345.73 | 56.04 |
新澳股份 | 191,128.98 | 50,183.75 | 26.26 | 174,455.94 | 27,939.44 | 16.02 |
(续上表)
公司名称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短期借款 | 短期借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 流动资产 | 短期借款 | 短期借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 |
鹿港文化 | 467,787.22 | 182,568.53 | 39.03 | 427,818.31 | 200,145.51 | 46.78 |
江苏阳光 | 208,539.37 | 161,087.84 | 77.25 | 220,562.93 | 123,767.10 | 56.11 |
如意集团 | 304,503.84 | 103,722.72 | 34.06 | 293,230.83 | 90,207.10 | 30.76 |
平均值 | 326,943.48 | 149,126.36 | 45.61 | 313,870.69 | 138,039.90 | 43.98 |
新澳股份 | 190,699.76 | 26,360.19 | 13.82 | 173,075.02 | - | -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占流动资产比例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逐年略有上升,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一致,不存在重大异常。
三、结合长期借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资金错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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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长期投资项目主要系“30,000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和“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其中,“30,000锭紧密纺高档生态纺织项目”和“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募集资金;“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类 别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短期借款 | 流动资金贷款余额 | 30,703.74 | 11,807.35 | 9,360.20 | - |
票据贴现借款余额 | 23,200.00 | 13,000.00 | 17,000.00 | - | |
项目贷款余额[注] | - | 3,000.00 | - | - | |
应付利息 | 313.16 | 132.09 | - | - | |
小 计 | 54,216.90 | 27,939.44 | 26,360.20 | - | |
长期借款 | 项目贷款余额[注] | 950.00 | 1,000.00 | - | - |
应付利息 | 1.25 | 1.45 | - | - | |
小 计 | 951.25 | 1,001.45 | - | - | |
借款合计 | 55,168.15 | 28,940.89 | 26,360.20 | - |
注:项目贷款均用于“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除2019年末在短期借款中存在一笔3,000.00万元项目贷款外,不存在其他短债长投的资金错配情况。该笔3,000.00万元项目贷款系向工商银行崇福支行借入的用于“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专项借款,借款起始日为2019年3月26日,到期日为2020年3月19日,年利率为4.35%。自2018年以来,受资管新规等政策的影响,公司合作的部分银行金融机构负债端成本上升且更偏好于短期贷款,公司基于自身融资成本和金融机构风险偏好的考虑,主要通过银行短期借款和票据的方式进行债务融资,导致在资产结构上出现了暂时性的短债长投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错配风险。但公司流动资金充裕,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该笔贷款已到期归还,且后续该项目贷款均以长期借款形式筹资,未再出现短债长投的资金错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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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合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整改情况、相关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1、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母公司对新澳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新澳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 | 桐乡市 | 实业投资 | 20,000.00 | 31.09 | 31.09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冻结数量(股) | 质押比例(%) |
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 | 159,120,000 | 31.09 | 109,000,000 | 21.30 |
沈建华 | 74,194,705 | 14.50 | - | - |
控股股东新澳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5,9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9%,累计质押股份10,9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8.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3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澳实业 | 4,500 | 2019/12/9 | 2022/12/5 | 中国农业银行 桐乡市支行 | 28.28 | 8.79 |
新澳实业 | 3,300 | 2020/2/28 | 2025/2/15 | 中国工商银行 桐乡支行 | 20.74 | 6.45 |
新澳实业 | 1,650 | 2020/6/5 | 2023/6/3 | 中国农业银行 桐乡市支行 | 10.37 | 3.23 |
新澳实业 | 1,450 | 2020/6/5 | 2024/2/17 | 中国工商银行 桐乡支行 | 9.11 | 2.83 |
合计 | 10,900 | - | - | - | 68.50 | 21.30 |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交易相关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关联关系 |
钛源国际(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 | 商业 | 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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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实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 | 商业 |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鑫源实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 | 实业投资 | 金源实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注] |
注:金源实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持有鑫源实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55.00%股权。
(2)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元
时间 |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拆出资金 | 资金占用费 | 收回资金 | 期末余额 |
2018年 | 金源实业、鑫源实业 | - | 4,246,275.56 | 25,889.36 | 1,110,111.88 | 3,162,053.04 |
2019年 | 金源实业、鑫源实业 | 3,162,053.04 | - | 16,222.73 | 3,178,275.77 | - |
(3)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原因
2018年度,金源实业、鑫源实业采购种苗、肥料等需要使用资金,因国内外汇管理原因,汇款时间较慢,业务经办人员向钛源国际(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提出资金需求。钛源国际财务人员由于对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不熟悉,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运作相关规范性要求认识不足,认为同一控制下各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同时,钛源国际财务人员认为单笔金额较小,在未向新澳股份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请示和报批的情况下,为金源实业和鑫源实业提供了资金便利。
(4)整改情况
上述资金已分别由金源实业和鑫源实业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归还完毕。对于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按5.00%融资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2018年度,钛源国际向金源实业、鑫源实业合计计收利息2.59万元;2019年1-3月,钛源国际向金源实业、鑫源实业合计计收利息1.62万元,合计计收利息4.21万元。截至2019年3月,上述拆出资金利息均已结清。
同时,公司积极主动采取整改措施:
①公司认识到内控制度的执行存在缺陷和问责机制缺失的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专项自查,持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立建全了公司问责机制,于2019年4月16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内部问责制度》。进一步规范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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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货币资金,尤其是境外子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②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自我检讨和批评,公司内部通报批评了钛源国际财务经办人员及其负责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责令公司财务部门自查自纠;责令公司内审部门加强日常审查、监督,尤其是境外子公司的日常审计工作。
③公司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细致深入的学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是一个需要公司时刻警惕和长期规范的问题,充分认识到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了对资金占用的防范意识。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深上述员工对内部控制制度各方面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强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完善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
报告期内,除存在已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外,未再发生其他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已于2019年3月结清并整改;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关于防范资金占用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五、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五)货币资金分析”中补充披露了关于货币资金分析的相关内容。
六、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和核查意见
对于发行人货币资金及内部控制,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与货币资金及防范资金占用风险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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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银行对账单并亲自导出网银流水,测试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网上银行流水)中金额较大的资金收付,并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款项,关注是否发生与业务不相关或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并查明原因,以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3、获取银行提供的已开立账户清单,与账面记载情况进行双向核对,确定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和使用合理性,并对银行账户开户行进行函证,特别关注相关账户存款性质及受限情况;对大额不受限货币资金进行不同银行间转账压力测试;对大额存款余额相关银行负责人进行访谈,进一步确认相关信息;
4、取得并查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相关协议、银行单据等资料,对货币资金余额与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匹配情况进行测算;有关银行借款合同、票据承兑协议和相应贴现协议、征信报告等资料,复核借款的期限、金额,了解公司短期借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5、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员,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及向银行借款的原因,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情况;
6、取得并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通过实施以上核查程序,并取得相关核查依据后,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公司货币资金的主要用途为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存放于公司的独立银行账户中;公司货币资金存在使用受限情形仅系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2、公司为应对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营不确定而储备资金,以减轻资金周转压力,优化资本结构,同时为开拓羊绒纱线细分业务储备前期投入资金及预留股权转让资金,因此近期通过短期借款增加货币资金保有量具有合理性,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变化;
3、报告期内,除2019年末短期借款中存在一笔3,000.00万元项目贷款外,不存在其他短债长投的资金错配情况;
4、报告期内,除存在已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外,未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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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已于2019年3月结清并整改;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关于防范资金占用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3、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是否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说明: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②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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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2019年10月29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者拟实施新增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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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4月29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4月29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4月29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集团内不存在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4月29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4月29日)前六个月至今,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的情形。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发行的风险很低的理财产品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期限均少于一年,系公司对货币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非为获取投资收益而开展的财务性投资。公司所签署的理财产品协议中均未对产品到期后长期滚存或展期等相关条款进行约定。因此,公司所购买或持有的理财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认定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体 | 开户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购买日 | 赎回日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新澳羊绒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行 |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 | 2020/1/16 | 2020/2/11 | 2.55% |
新澳 | 中国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法 | 非保本浮 | 2,400.00 | 2020/1/16 | 2020/3/17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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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绒 | 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行 | 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 动收益 | ||||
新澳羊绒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行 |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 | 2020/3/19 | 2020/5/15 | 3.12% |
新澳羊绒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行 |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900.00 | 2020/3/19 | 2020/5/29 | 3.12% |
新澳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崇福支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 | 2019/8/26 | 2019/11/25 | 3.40% |
新澳股份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19/8/26 | 2019/11/29 | 4.20% |
新澳股份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 | 2019/10/21 | 2020/2/14 | 4.15% |
新澳股份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 | 2019/10/28 | 2020/2/3 | 4.15% |
新澳股份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2852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 | 2019/8/21 | 2019/11/19 | 3.90%-4.30% |
新澳股份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459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0/5/29 | 2020/7/1 | 1.48%-3.60% |
新澳股份 | 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崇福支行 | “汇利丰”2019年第556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19/8/23 | 2019/11/22 | 3.45%-3.50%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2852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2019/8/21 | 2019/11/19 | 3.90%-4.30%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2917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4,000.00 | 2019/9/23 | 2019/12/23 | 3.85%-4.25%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 共赢利率结构30772期人民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19/12/2 | 2020/6/2 | 3.95%-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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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支行 |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3100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19/12/13 | 2020/6/10 | 3.95%-4.35%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3115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19/12/27 | 2020/7/1 | 3.95%-4.35%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485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0/6/6 | 2020/9/7 | 1.48%-3.70%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2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0/6/15 | 2020/7/15 | 1.48%-3.60%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6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0/7/9 | 2020/8/10 | 1.48%-3.45%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95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0/7/22 | 2020/8/24 | 1.48%-3.45%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414期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0/8/13 | 2020/9/14 | 1.48%-3.45% |
厚源纺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新客固定持有期JG600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2020/3/16 | 2020/6/15 | 1.35%-3.90% |
厚源纺织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2019/9/24 | 2019/12/24 | 3.88% |
鸿德羊绒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2894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950.00 | 2020/9/12 | 2019/12/30 | 3.40%-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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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德羊绒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3150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960.00 | 2020/1/10 | 2020/4/24 | 1.50%-3.80% |
鸿德羊绒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399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960.00 | 2020/5/1 | 2020/7/31 | 1.50%-3.65% |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4月29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4月29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8、公司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二、投资产业基金、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一)产业基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的情况。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情况。
(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四)借予他人款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33.80万元,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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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和出口退税等业务相关往来款,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五)委托理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委托理财均为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体 | 开户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购买日 | 赎回日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新澳股份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459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19/5/29 | 2020/7/1 | 1.48%-3.60%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利率结构3115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19/12/27 | 2020/7/1 | 3.95%-4.35%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485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0/6/6 | 2020/9/7 | 1.48%-3.70% |
厚源纺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2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0/6/15 | 2020/7/15 | 1.48%-3.60% |
鸿德羊绒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399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960.00 | 2020/5/1 | 2020/7/31 | 1.50%-3.65% |
公司持有结构性存款主要为了对货币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六)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281.58万元,系对合营企业浙江戎凯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持有其24.50%的股权。浙江戎凯纺织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针纺织品及其原辅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床上用品的销售;针织服装、梭织服装的生产销售;服装工业设计;文化创意设计;广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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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公司对浙江戎凯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七)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其他权益工具的情况。
(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情况。
(九)类金融业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开展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三、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多元化发展战略展开,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具体情况为:
1、促进产品结构调整,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随着市场规范化程度加深、节能环保要求提高、消费需求升级,价格竞争因素将进一步削弱,技术与品质将起主导作用,拥有自主技术、具备毛纺产业链高端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将逐步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研发能力的大中型毛纺企业将逐步发挥其规模优势,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先进工艺及设备、低成本、高产能以及稳固的客户优势,打造更具规模的行业龙头企业。
为了适应行业内最新的技术发展方向及应用领域拓展方向,公司将通过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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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有利于提高毛条附加值,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满足客户对产品个性化的要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建设“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进一步提高公司毛精纺纱装备水平,提高产量和产品档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附加值,同时扩大产品品种,增加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达到建成现代化企业的发展目标。
2、通过规模化和自动化生产等手段提升公司竞争力
在毛纺行业中,规模化生产所带来的竞争优势明显。规模化集中生产,有利于摊薄研发、运输、生产、检测等各环节的单位成本。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使员工的操作熟练度、原材料与机器设备的利用率以及生产效率提高,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利润空间。而且,产能规模的扩大,有助于公司稳定地供货给主要客户,并且有能力与潜在客户洽谈合作,开拓新市场。本次募投项目将引进更为先进的机器设备,将其与公司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相结合。同时,高度的自动化水平将促进公司从“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进一步转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单位工序的人工使用数量,进而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如“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引进国际最先进的纺纱技术紧密纺,纺纱技术紧密纺是高新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该技术生产的紧密纺成纱紧密度高,纱线外观光洁,毛羽少,在编织过程中不易产生磨毛现象,可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符合国家政策的鼓励发展方向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是立国之本和强国之基。在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颁布了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纲领《中国制造2025》,其中明确指出要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强质量品牌建设,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发展服务型制造,提高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201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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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明确了纺织工业“十三五”期间的六大重点任务,分别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大力实施‘三品’战略”、“推进纺织智能制造”、“加快绿色发展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企业综合能力”,同时将“提升天然纤维开发利用水平”列为重点领域。对于毛纺行业,要重点推广紧密纺、复合纺、赛络纺、嵌入纺等新型毛纺技术。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241,949.68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93,798.00万元,其中“60,000锭高档精纺生态纱项目(二期)”的产品为高档精纺生态纱,投资总额为55,79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5,798.00万元;“年新增6,000吨毛条和12,000吨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生产线项目”的产品包括羊毛毛条和功能性纤维改性处理,投资总额为38,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875.00万元。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四、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或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或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五、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六)财务性投资情况分析”中补充披露了关于财务性投资分析的相关内容。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对于发行人财务投资,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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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了发行人公告、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相关的合同等资料,对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3、查阅了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帐,对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了核查;
4、查阅了浙江戎凯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访谈了发行人高管,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
5、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投资产业基金、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或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或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通过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工商、税务、环保、安全生产、海关等主管政府部门网站、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第三方网站,取得和查阅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厚源纺织最近36个月内受到如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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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厚源纺织涉税事宜进行检查时,发现厚源纺织2016年9月、11月两项凭证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涉及少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合计1,09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6月28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地税稽罚[2018]79号),决定对厚源纺织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少扣缴税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546元。厚源纺织已补缴了相关税款并足额缴纳了罚款。厚源纺织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及时进行了整改,补缴了相关税款并按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厚源纺织前述罚款金额为少缴税款的50%,为处罚机关在法定的罚款额度内按最低标准作出的酌轻处罚。同时,该罚款金额未达到《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规定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崇福税务分局已于2020年8月31日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厚源纺织上述税务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崇福税务分局的书面确认文件,厚源纺织上述税务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厚源纺织受到的前述税务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除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经对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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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人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等,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并经核查中国证监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检索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除上述已披露的税务处罚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厚源纺织2018年受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情节较轻,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造成实质性影响。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4、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三、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最近36个月的行政处罚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关于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的相关内容。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对于发行人合法合规性,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主管机关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合法合规的证明文件;
2、查阅厚源纺织《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缴纳罚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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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对于厚源纺织税务处罚事项的专项确认文件;
4、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厚源纺织税务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5、通过网络检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或违法违规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确认,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厚源纺织存在因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厚源纺织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该税务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厚源纺织受到的前述税务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5、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事项,如存在,请详细披露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
1、新中和与衢州凡利薄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利薄”)承揽合同纠纷案
2018年12月14日,新中和与凡利薄签署《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协议》,约定新中和将其生产中产生的污泥委托凡利薄处理。2019年11月18日,双方签署《合同解除声明》,约定《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协议》于2019年11月18日解除,由凡利薄退还新中和污泥处置预付款余额及保证金合计64,243.29元,但凡利薄未按照双方约定退还款项。
2020年5月15日,新中和向桐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1)判令凡利薄立即退还保证金和污泥处置预付款余额64,243.29元,并自2019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以年利率6%赔偿原告利息损失(暂算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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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为1,606元);(2)本案诉讼费用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由凡利薄承担。2020年5月18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经法院调解,2020年6月23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483民初2363号《民事调解书》,新中和与凡利薄达成如下协议:(1)凡利薄退还新中和保证金、预付款余额及保险费,合计64,743.29元,于2020年7月23日前付清;(2)双方无其他争议。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新中和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新中和已向桐乡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厚源纺织与凡利薄承揽合同纠纷案
2018年12月27日,厚源纺织与凡利薄签署《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协议》,约定厚源纺织将其生产中产生的污泥委托凡利薄处理。2019年11月18日,双方签署《合同解除声明》,约定《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协议》于2019年11月18日解除,凡利薄退还厚源纺织污泥处置预付款余额及保证金合计77,044.30元,但凡利薄未按照双方约定退还款项。2020年5月15日,厚源纺织向桐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1)判令凡利薄立即退还保证金和污泥处置预付款余额77,044.30元,并自2019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以年利率6%赔偿原告利息损失(暂算到2020年5月17日为1,806元);(2)本案诉讼费用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由凡利薄承担。
2020年5月18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2020年6月23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483民初2361号《民事调解书》,厚源纺织与凡利薄达成如下协议:(1)凡利薄退还厚源纺织保证金、预付款余额及保险费,合计7,544.3元,于2020年7月23日前付清;(2)双方无其他争议。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厚源纺织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厚源纺织已向桐乡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案件中,新中和、厚源纺织均为诉讼权利方,且金额较小,不构成重大诉讼事项,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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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二、补充披露内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重大事项说明”之“(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中补充披露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的相关内容。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相关资料;
2、网络检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
3、向发行人法务工作人员了解案件相关信息;
4、分析案件资料,判断重要性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新中和、厚源纺织均为诉讼权利方,且金额较小,不构成重大诉讼事项,无需计提预计负债;除上述未决诉讼之外,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事项;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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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沈建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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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陈敬涛 唐 帅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保荐业务负责人:
谌传立
总经理:
邓 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