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于2020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万吨天然抗菌高品质生活用纸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68,665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12万吨天然抗菌高品质生活用纸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万吨天然抗菌高品质生活用纸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二、三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在2020年9月30日召集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67。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