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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4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及2020年6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3.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与华录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中委托贷款的额度6亿元,调整后,本年度预计与华录集团之间委托贷款额度为9.4亿元。关联董事林拥军、王力、徐忠华先生和王艳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新增预计金额(万元)2020年预计金额(万元)
调整前调整后
接受委托贷款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60,00034,00094,000

(三)上一年度与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接受委托贷款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68,800105,00025.60%
向关联人支付房租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租732.3180013.04%

(四)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为70,000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16996405L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华路1号法定代表人:陈润生注册资本:183600.828591万元经营范围: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2,178,957.07万元、净资产973,071.2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4,791.40万元、净利润33,028.1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35.25%股权,为易华录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央直属企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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