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招商公路: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4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

中心A3楼910)

公开发行202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席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

金小镇B7栋401)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月【】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已于2020年5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人已于2020年7月15日完成本次债券首期发行,发行金额为12亿元,债券全称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招路D1”,债券期限为0.41年期。

根据发行人决定,本期债券为批文项下第二期发行,选择品种为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

量不超过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2020年6月末净资产为5,262,926.54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3.6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8.7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86,828.67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819.50万元、391,005.70万元和432,660.81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2017-2019年度,公司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65,747.32万元,经

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具备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符合适用深交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要求。

6、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

和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或者提前赎回债券,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8、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9、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

告,2019年第64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故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无需纳税。10、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2、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5%-4.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9

月15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9月16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3、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

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4、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7、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9、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20、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1965.SZ。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宣布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受国家政策影响,2020年一季度及二季度公司投资运营板块收入及现金流入大幅下降。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4月28日宣布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公司预计三季度及四季度投资运营板块收入恢复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满足的法定发行及上市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或禁止上市的情况。

21、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22、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招商公路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发行 指

本公司本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

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行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中诚信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网下询价日(T-1日)指

2020年9月15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日)

2020年9月16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招路Y1”,债券代码:“149127.SZ”。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2年,每2年为1个计息周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在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到期全额兑

付。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首个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周期起,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或选择在该个周期末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当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计算利息。

、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12个月,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会计处理:

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

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发行首日与起息日:

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20年9月16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0年9月17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

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金兑付日:

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20]3363D号《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承担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请参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下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发行费用: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而定。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税务提示: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故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无需纳税。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

2020

14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

2020

15

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日期发行安排

9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2020年9月17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专业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2020

18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5%-4.5%,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T-1日),参与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9月15日(T-1日)14:00-17:00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簿记建档室。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20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

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不累计;

(7)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2020年9月15日(T-1日)14:00-17:00间,将以下文件提交至簿记建档室,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专业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簿记建档室,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得撤销或修改。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传真:010-57783028、010-57783029;

联系电话:010-6084093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网下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9月16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9月16日(T日)、2020年9月17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9月15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在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

理人根据专业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专业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签订《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网下配售按照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投资者最终获配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配售原则如下:按照专业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专业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20年9月16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专业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9月17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专用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专业投资者全称、“20招路Y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420150110005928828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021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9月17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3楼910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31层法定代表人:王秀峰董事会秘书:吴新华联系人:侯岳屏、黄茂杰电话:010-56529000传真:010-56529111邮政编码:300463

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项目主办人:丁修仪

项目组其他人员:董尧、常曌翔、刘文

电话:010-60840932

传真:010-57782929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项目主办人:李航、吴震

项目组其他人员:于蔚然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建档室,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申购利率区间:3.5%-4.5%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后,于2020年9月15日的14:00-17:00之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57783028、

;咨询电话:

010-6084093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

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2、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3、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5我方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金融机构以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认购本期发行的债券之外的代表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认购的情形;我方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期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6申购人理解并同意簿记管理人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并同意提供簿记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7、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

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询价结果及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定价配售

下认购协议》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

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2020年 月 日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相应类型中勾选,

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勾选 专业投资者类型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专业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专业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

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

(七)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必选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

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 □其他组织

□无 □有(请注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请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否()(如勾选此项,请提供最终投资人人数)

说明:如勾选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如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如需),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勾选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投资经历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五)项的投资者请提供其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最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者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供任职证明、股东名册等相关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七)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

机构名称:

(盖章)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适用)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

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

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

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建档室,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专业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

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上限为20亿元(含20亿元)。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期债券申

购情况共同确定最终发行规模。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单品种最多20个标位,询价利率可不

连续,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

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

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每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7、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00%-4.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1100

3.2 100

3.3100

3.4 200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但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8、参与询价认购的准也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

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后,在本发行方案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至簿记建档室。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可撤销。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若因专业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专业投资者自行负责。

9、参与询价与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

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1、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

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57783028、010-57783029;咨询电话:010-60840937。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