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更名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09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形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因本次债券涉及各期名称区分因素,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