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过认真讨论,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明、司鑫炎、邢跃宏、李丰亮、苗伟、王西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垲、梁龙虎、余春宏的相关履历和个人资料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的条件。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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