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借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及展期情况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5日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土地和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工业土地和房产为抵押,向民生银行申请17,500万元的贷款授信,贷款期限三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资金安排,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订了公司委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7,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19日。
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现公司申请将该笔借款展期,展期借款的金额为16,5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在取得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的授信批复后与其签订相关展期协议,最终的展期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及其他条件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银行借款展期的议案》,对于上述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何延龙签署所有相关合同文件。
二、本次借款展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银行借款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