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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出售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0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一、进展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关于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公司以6,010万元的价格将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罗山路4088弄10号的房产出售给上海武东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近日,上述房产已办理完成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已收到全部购房款。

二、情况说明

2020年6月1日,公司委托的居间方将本次交易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办的“网上房地产”进行了网上备案,公司与上海武东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乙方于2020年6月8日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首付款共计3,005万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按照合同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通过贷款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005万元,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签署借款抵押合同等一切相关协议即支付相关费用,若乙方之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2020年8月25日前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2、乙方如约支付首期购房款且甲方已确认收款,则甲乙双方须于2020年8月25日前向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浦东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3、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购房款后,甲方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房屋交

接手续,甲方须以现有房屋状态交付乙方。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十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十日的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处理: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中的房地产转让总价20%。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在上海武东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双方于2020年8月20日前往浦东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浦东房产交易中心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某中介公司未经公司授权,于2019年12月26日将公司上述房产在“网上房地产”进行违法网上备案,导致出现一房两售的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按照浦东房产交易中心要求,若要完成过户手续,则两份已备案合同需全部撤销。公司需与上海武东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在“网上房地产”备案。

由于撤销网上备案合同以及重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为避免公司出现违约风险,经与上海武东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于2020年8月25日重新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将上述第1、2、3条约定变更为:

“甲方同意乙方通过贷款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005万元,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签署借款抵押合同等一切相关协议即支付相关费用,若乙方之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2020年10月20日前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乙方如约支付首期购房款且甲方已确认收款,则甲乙双方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浦东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购房款后,甲方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办理房屋交接

手续,甲方须以现有房屋状态交付乙方。”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0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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