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46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业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46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87,500,000元变更为488,65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950,000,000股变更为1,954,600,000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现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第十六条 ……在上述内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5,000万股,其中内资股(A股)150,0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9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5,0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08%。 | 第十六条 ……在上述内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5,000万股,其中内资股(A股)150,0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9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5,0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08%。 2020年8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 |
性股票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5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 在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5,460万股,其中内资股(A股)150,46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98%;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5,0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02%。 | |
第二十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5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 第二十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6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关于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相关事项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因此,本次因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