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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1

电光科技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电光科技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9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0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2020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1-8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0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电光科技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 180 号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联系人:杨涛

(3)联系电话:0577-61666333 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dianguang.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1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特此通知。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电光科技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0。

2、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电光科技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8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号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0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0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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