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接到本公司股东浙江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的函件,省电力于2010年9月16日至2011年2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 8,711,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7,114.57万股的1%。 此次减持后,省电力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10,508.9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7,114.57万股的12.06%。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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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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