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郑明钗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的股份不超过26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郑明钗先生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完股票后,2020年将不再减持本公司股票。
2020年7月7日,郑明钗先生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50,000股,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近日公司收到郑明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郑明钗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郑明钗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6日 | 39.552元 | 946,700股 | 0.1339% |
2020年7月7日 | 41.063元 | 560,000股 | 0.0792% | ||
合 计 | 40.114元 | 1,506,700股 | 0.2131% |
上述股票为因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股东误操作情况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期间 | 增持均价 | 增持股数 | 增持比例 |
郑明钗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7日 | 41.234元 | 50,000股 | 0.0071% |
合 计 | 41.234元 | 50,000股 | 0.0071%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及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郑明钗 | 合计持有股份 | 38,181,818 | 5.40% | 36,725,118 | 5.1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45,455 | 1.35% | 8,088,755 | 1.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636,363 | 4.05% | 28,636,363 | 4.05%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郑明钗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除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外,
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郑明钗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事项与郑明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但由于郑明钗先生在减持股份计划过程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日起终止。
3、郑明钗先生2020年将不再减持本公司股票。
4、本次减持的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郑明钗先生《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