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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重大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补充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营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通威”或“甲方”)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了《硅片销售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框架合同”),就2020年-2022年公司向成都通威及其关联方供应单晶硅片事宜达成合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以上框架合同,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乙方向甲方及其关联方销售单晶硅片数量合计为48亿片(其中2020年、2021年、2022年合同数量分别为14亿片、16亿片、18亿片)。

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和双方经营需求,2020年9月10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之2021年度长单合同》,就2021年度单晶硅片的采购数量等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将框架合同项下的2021年度长单合同数量调整为26亿片。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数量

双方协商约定2021年度单晶硅片采购数量合计调整为26亿片。

(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补充预付款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向乙方补充支付预付款。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月度采购量或乙方月度供应量不足本合同的约定,则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任何一方违约或先期违约等情形而导致另一方发生的逾期履行本合同义务,另一方就逾期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约定数量采购或供应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免责。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对双方2021年度单晶硅片的采购数量进行了调整,补充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稳定销售,加快单晶市场份额的提升,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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