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7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何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向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国联信托?添惠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笔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理财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本次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或行业标准定价,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何方女士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