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 股票简称:华业3 编号:临2020-07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于近日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19)渝0192民初1088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 告:上海芭莱医疗器械贸易商行(以下简称“芭莱商行”)
被告一: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
被告二: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慈”)
被告三: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二、法院审理情况
1、请求事项:
(1)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773,282.6元及利息;
(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负担。
2、事实和理由:
重庆捷尔系西藏华慈全资子公司,西藏华慈系华业资本全资子公司。芭莱商行与重庆捷尔于2018年1月18日订立了《耗材配送协议》约定,由芭莱商行根据重庆捷尔要求向其配送医用耗材。订立协议后,芭莱商行根据重庆捷尔的订货需求向重庆捷尔配送了相应的材料,重庆捷尔收到相应货物后,截止于2018年10月31日共计欠芭莱商行货款773,282.6元。经芭莱商行多次催收,重庆捷尔未
能履行付款义务。西藏华慈作为重庆捷尔的母公司应对重庆捷尔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华业资本对西藏华慈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2019)渝0192民初1088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原告上海芭莱医疗器械贸易商行(以下简称上海芭莱商行)诉被告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公司)、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慈公司)、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12月12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6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重庆捷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芭莱商行支付货款
773,282.6元,并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尚欠货款773,282.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时止,以尚欠货款773,282.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2、被告西藏华慈对被告重庆捷尔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芭莱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00元,由被告重庆捷尔、西藏华慈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19)渝0192民初10880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