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ZZNodeTechnologiesCo.,Ltd.(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C20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直真科技 | 指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直真香港 | 指 | ZZNODETECHNOLOGIES(HONGKONG)COMPANYLIMITED(直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直真软件 | 指 | 北京直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直真信息 | 指 | 北京直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直真系统集成 | 指 | 北京直真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直真数据 | 指 | 北京直真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勤数据 | 指 | 深圳勤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悍兴科技 | 指 | 上海悍兴科技有限公司 |
直真节点 | 指 | 北京直真节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贝曼元脉 | 指 | 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万桥永新 | 指 | 北京万桥永新投资有限公司 |
国泰道合 | 指 | 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 |
立联立动 | 指 | 北京立联立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中移创新 | 指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通创新 | 指 | 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真汇德 | 指 | 北京合真汇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英特尔大连 | 指 | 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 |
上海欧擎一期 | 指 | 上海欧擎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欧擎富晓 | 指 | 上海欧擎富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安欧擎 | 指 | 西安欧擎金泉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宇森投资 | 指 | 深圳市宇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香港节点 | 指 | ZZNODECOMPANYLIMITED(香港直真节点有限公司) |
明珠控股 | 指 | BrightPearlHoldingsLimited(明珠控股有限公司) |
西藏和润祥 | 指 | 西藏和润祥投资有限公司 |
佳贝林 | 指 | 北京市佳贝林科技有限公司 |
和捷创投 | 指 | 西藏和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恒佳创投 | 指 | 霍尔果斯恒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佳贝林明诚 | 指 | 北京佳贝林明诚科技有限公司 |
佳贝林明信 | 指 | 北京市佳贝林明信科技有限公司 |
南天信息 | 指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诚美天华 | 指 | 北京诚美天华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新收入准则 | 指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
原收入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国枫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最近三年、报告期 | 指 |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 |
《验资复核报告》 | 指 |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0日至2010年10月1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动情况的复核报告》 |
信永中和 | 指 | 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中立鸿 | 指 | 北京中立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中国移动 | 指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中国电信 | 指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中国联通 | 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华为 | 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中移系统集成 | 指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原名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专业术语释义
ICT | 指 | InformationCommunicationTechnology,信息通信技术 |
IT | 指 | InformationTechnology,信息技术 |
OSS | 指 | OperationSupportSystem,运营支撑系统 |
BSS | 指 | BusinessSupportSystem,业务支撑系统 |
MSS | 指 | ManagementSupportSystem,管理支撑系统 |
CMMI | 指 | CapabilityMaturityModelIntegration,软件成熟度模型集成 |
光传输 | 指 | 在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以光信号形态进行传输的技术 |
光网络 | 指 | 使用光纤作为主要传输介质的广域网、城域网或者新建的大范围的局域网 |
SDN | 指 | SoftwareDefinedNetwork,软件定义网络 |
QoS | 指 | QualityofService,(网络)服务质量,是一种解决网络延迟和阻塞等问题的技术,能在网络过载或拥塞时确保重要业务量不受延迟或丢弃,同时保证网络的高效运行 |
QAM | 指 | QuadratureAmplitudeModulation,正交振幅调制 |
GIS | 指 | 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地理信息系统 |
IPTV | 指 | 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技术 |
OTT | 指 | OverTheTop,互联网公司越过电信运营商而发展的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 |
光传输网络 | 指 | 以光导纤维为介质进行数据、信号传输的网络 |
IP | 指 | InternetProtocol,互联网协议 |
IDC | 指 | InternetData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 |
NB-IoT | 指 | NarrowBandInternetofThings,窄带物联网 |
2G | 指 | 2Generation,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 |
3G | 指 | 3Generation,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 |
4G | 指 | 4Generation,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 |
5G | 指 | 5Generation,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
NFV | 指 | NetworkFunctionVirtualization,网络功能虚拟化 |
OMC | 指 | OperationMaintainanceCenter,操作维护中心 |
大数据 | 指 | 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
云计算 | 指 | CloudComputing,是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资源的计算模式 |
人工智能 | 指 | 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IaaS | 指 | InfrastructureasaService,基础设施即服务 |
PaaS | 指 | PlatformasaService,平台即服务 |
SaaS | 指 | 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 |
IPD | 指 | IntegratedProductDevelopment,集成产品开发,是一套产品开发的模式、理念与方法 |
迭代开发 | 指 | 亦被称作迭代增量式开发或迭代进化式开发,是一种与传统的瀑布式开发相反的软件开发过程 |
首次实境测试(first-off) | 指 | 对新产品研发项目特有的过程阶段,主要目的是对已经过内部系统测试的产品发布前在客户使用环境下,与客户真实的运行环境进行集成,以验证平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定义,进行客户使用体验的过程 |
UI | 指 | UserInterface,用户界面 |
PTN | 指 | PacketTransportNetwork,分组传送网,一种光传送网络架构和具体技术 |
VoLTE | 指 | VoiceoverLong-TermEvolution,长期演进语音承载,一个面向手机和数据终端的高速无线通信标准 |
PIN | 指 | PersonalIdentificationNumber,个人识别码,用于保护智能卡免受误用的秘密标识代码 |
OTN | 指 | OpticalTransportNetwork,光传送网,是以波分复用技术为基础、在光层组织网络的传送网 |
PON | 指 | PassiveOpticalNetwork,无源光纤网络 |
SDH | 指 | SynchronousDigitalHierarchy,同步数字体系,是不同速率的数字信号的传输提供相应等级的信息结构,包括复用方法和映射方法,以及相关的同步方法组成的一个技术体制 |
MSAP | 指 | Multi-ServiceAccessPlatform,多业务接入平台 |
网元 | 指 | 一个网络系统中的某个网络单元或者节点 |
动环 | 指 | 动力环境,包括通信局站内的通讯电源、蓄电池组、UPS、发电机、空调等智能、非智能设备以及温湿度、烟雾、地水、门禁等设备 |
NS | 指 | NetworkService网络服务 |
SLA | 指 | Service-LevelAgreement,服务等级协议 |
DICT | 指 | DataInformationCommunicationTechnology,数据信息通信技术 |
DPI | 指 | DeepPacketInspect,深度包检测技术 |
BMS | 指 | BatteryManagementSystem,电池管理系统 |
容器技术 | 指 | 一种基于操作系统提供的能力将一组受限的资源进行彼此间相互隔离的技术 |
SDK | 指 | SoftwareDevelopmentKit,软件开发工具包 |
Corba | 指 | CommonObjectRequestBrokerArchitecture,公共对象请求代理体系结构 |
Socket | 指 | 套接字,应用程序可以通过其发送或接收数据,可对其进行像对文件一样的打开、读写和关闭等操作 |
TL1 | 指 | TransactionLanguage-1,是一种ASCII型的人机交互协议,也是一种标准的电信管理协议 |
Snmp | 指 | SimpleNetworkManagementProtocol,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
Rest | 指 | RepresentationalStateTransfer,表述性状态传递,一种针对网络应用的设计和开发方式 |
Webservice | 指 | 一种跨编程语言、跨操作系统平台的远程调用技术 |
Ftp | 指 | FileTransferProtocol,文件传输协议,是TCP/IP协议组中的协议之一 |
DB | 指 | DataBase,数据库 |
CRM | 指 | 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
阿米巴 | 指 | 将组织划小自主经营单元,进行独立核算,通过对自主经营单元负责人进行充分授权,建立与其经营目标达成情况直接关联的激励机制,实现全员参与经营 |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
(3)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本人配偶金建林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在减持时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隽、金建林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
(3)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在减持时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股东王德杰、彭琳明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
(3)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在减持时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股东廖真、刘伟、刘澎、胡旦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本人在减持时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股东中移创新、联通创新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在减持时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制订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及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自公司A股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或者相关回购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的措施主要有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
在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并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以下顺序决定具体采取的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1)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等。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
(4)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等)。在公司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增持股份方案的5个交易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应按照增持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公司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3、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后5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20%;
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50%。3)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定周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当年将由于发行新股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基于此,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郑重承诺,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效益的释放,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及规范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上市后建立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公司在后续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加强公司、存储银行和保荐机构的三方监管,保证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同时,公司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并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3、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或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依法承担对公司、股东的补偿责任。”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
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依法承担对公司、股东的补偿责任。”
四、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飞雪、金建林、袁隽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3、本人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4、本人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审议;
5、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在上述期间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的利润,且不得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况除外);
6、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3、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4、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审议;
5、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如有);如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在上述期间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且不得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况除外);
6、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在上述事项经有权部门认定后的1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及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具体操作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飞雪、金建林、袁隽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督促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四)中介机构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中德证券为直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中德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德证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直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如下:
(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根据公司章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在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情况下,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草拟财务决算以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有关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负责组织拟订,有关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同拟订,达成初步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征询独立董事、监事意见后,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
期报告中公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政策对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或低于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情况
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3、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一)经营业绩季节性亏损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等大型国有企业。受客户项目立项、审批、签署、实施进度安排及预算管理的影响,项目大多在第四季度进行验收,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在第一、二、三季度较少,第四季度最多。而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发生在各个季度较为平均,尤其公司研发费用投入较高,因此导致公司一季度、上半年甚至前三季度亏损。报告期各期,公司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及全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0年度 | 一季度 | 3,483.56 | -1,256.46 |
半年度 | 13,129.97 | -164.19 | |
2019年度 | 一季度 | 3,213.94 | -1,221.82 |
半年度 | 12,187.97 | -805.44 | |
前三季度 | 15,935.72 | -2,479.71 | |
年度合计 | 40,898.19 | 8,420.82 | |
2018年度 | 一季度 | 3,113.43 | -1,652.61 |
半年度 | 9,969.64 | -663.65 | |
前三季度 | 14,560.00 | -1,171.44 | |
年度合计 | 36,634.85 | 6,864.41 | |
2017年度 | 一季度 | 1,096.88 | -1,642.85 |
半年度 | 7,118.81 | -1,391.01 | |
前三季度 | 13,867.38 | -1,830.40 | |
年度合计 | 37,646.41 | 6,695.77 |
注:表内一季度、半年度及前三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其中2020年一季度、半年度数据经立信审阅。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三季度呈现亏损状态,但全年盈利状况良好。2020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483.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9%,净利润为-1,256.46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2.84%。2020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3,129.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3%,净利润为-164.19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79.61%。公司2020
年一季度及半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020年半年度亏损收窄,但季节性的特点与报告期基本一致。
公司预计2020年1-9月可能仍呈现亏损状态。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表,该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已经立信审核,预计2020年全年盈利状况良好。
公司季节性特点可能会导致公司一季度、上半年甚至前三季度亏损,但不影响公司全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456.76万元、31,117.44万元、35,774.5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9%、86.06%、88.19%。公司作为国内运营支撑系统行业主要供应商之一,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电信运营商,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995.08万元、20,566.22万元、29,099.5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97%、
56.88%和
71.74%,来自中国移动的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从收入来源来看,公司对中国移动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竞争优势,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者下游客户需求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
(三)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等相关规定,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条件,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最近三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增值税退税 | 785.60 | 1,079.17 | 516.08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1,511.26 | 974.00 | 855.05 |
利润总额 | 9,138.04 | 7,394.30 | 7,294.43 |
增值税退税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8.60% | 14.59% | 7.07% |
企业所得税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16.54% | 13.17% | 11.72% |
公司所享受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净利润的影响符合软件行业特点。如国家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以后年度不能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条件,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222.59万元、17,726.06万元及22,125.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82%、
36.04%及
38.31%。最近三年末,应收账款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44%、48.39%及54.10%,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381.68 | 85.92% | 16,657.40 | 89.33% | 14,950.45 | 91.60% |
1-2年 | 2,577.95 | 10.87% | 1,484.18 | 7.96% | 1,051.49 | 6.44% |
2-3年 | 632.60 | 2.67% | 446.09 | 2.39% | 104.74 | 0.64% |
3年以上 | 130.41 | 0.55% | 59.24 | 0.32% | 214.67 | 1.32% |
合计 | 23,722.64 | 100.00% | 18,646.92 | 100.00% | 16,321.36 | 100.00% |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对象多是电信运营商或其他大型集团客户,履约能力强、信誉度高,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是如果电信行业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未来业务无法长期较快增长、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持续增长,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净利润分别为6,695.77万元、6,864.41万元、8,420.82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2.14%。如果未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萎缩、重要客户流失或经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跟不上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无法长期保持较快的业绩增长,甚至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少了2020年上半年公司与客户的面对面接触机会,影响了公司营销和验收具体工作的推进,对2020年公司的收款、项目验收和新签合同产生一定的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6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21号《审阅报告》。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说明,保证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报表、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0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2020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变动比例 |
资产总计 | 57,367.14 | 57,748.79 | -0.66% |
负债合计 | 13,345.83 | 13,574.09 | -1.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021.31 | 44,174.70 | -0.35% |
公司2020年
月
日的资产总计为57,367.1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4,021.31万元,较2019年末基本持平,略有下降。公司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等大型国有企业。受客户项目立项、审批、签署、实施进度安排及预算管理的影响,项目大多在第四季度进行验收,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在第
一、二、三季度较少,第四季度最多。而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发生在各个季度较为平均,尤其公司研发费用投入较高,因此导致公司上半年亏损,资产总计和所有者权益略有下降。
、2020年4-6月及1-6月合并利润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4-6月 | 2019年4-6月 | 变动比例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646.41 | 8,974.03 | 7.49% | 13,129.97 | 12,187.97 | 7.73% |
营业利润 | 1,058.65 | 395.68 | 167.56% | -171.55 | -771.07 | 77.75% |
利润总额 | 1,064.77 | 393.28 | 170.74% | -167.84 | -773.42 | 78.30% |
净利润 | 1,092.27 | 416.38 | 162.33% | -164.19 | -805.44 | 79.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34.08 | 507.42 | 123.50% | -111.51 | -749.54 | 85.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22.67 | 420.53 | 143.18% | -323.08 | -920.46 | 64.90% |
注:比较基数为负数,在计算变动比例时,正向变动取正值,负向变动取负值。
公司2020年4-6月营业收入为9,64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4.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2.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3.18%。
公司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13,129.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3%;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5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85.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3.0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
64.90%。
(1)营业收入分析2020年4-6月及1-6月,公司分业务的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4-6月 | 2019年4-6月 | 变动比例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变动比例 |
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 8,220.34 | 6,637.78 | 23.84% | 11,694.20 | 9,190.88 | 27.24% |
系统集成 | 17.81 | 2,163.17 | -99.18% | 17.81 | 2,663.78 | -99.33% |
第三方软硬件销售 | 1,404.21 | 49.64 | 2728.51% | 1,412.91 | 95.76 | 1375.46% |
其他业务收入 | 4.04 | 123.44 | -96.73% | 5.05 | 237.55 | -97.88% |
合计 | 9,646.41 | 8,974.03 | 7.49% | 13,129.97 | 12,187.97 | 7.73% |
2020年1-6月,公司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7.24%,其中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受疫情影响有所减少,技术服务业务增长幅度较大。此外,公司系统集成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受个别合同影响,收入变动幅度较大。
(
)毛利率分析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46.24%,较上年同期下降
8.23个百分点。公司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下降
16.84个百分点,主要系:
)毛利率较高的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受疫情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
18.09%,毛利率较低的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25.57%;
)软件开发业务毛利率为
71.08%,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5.07个百分点;
)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为
35.74%,由于毛利率较低的ICT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拉低了技术服务业务的毛利率。(
)期间费用分析2020年4-6月及1-6月,公司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4-6月 | 2019年4-6月 | 变动比例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862.55 | 954.83 | -9.66% | 1,569.48 | 1,770.58 | -11.36% |
管理费用 | 716.06 | 1,063.83 | -32.69% | 1,464.86 | 2,032.69 | -27.94% |
研发费用 | 2,252.01 | 2,409.07 | -6.52% | 4,109.54 | 4,221.34 | -2.65% |
财务费用 | -5.79 | -32.06 | -81.93% | -36.30 | -30.39 | 19.46% |
合计 | 3,824.83 | 4,395.68 | -12.99% | 7,107.58 | 7,994.22 | -11.09% |
2020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为1,569.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36%,主要系:1)受益于国家为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而提出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政策,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有所减少;2)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有所减少。
2020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为1,464.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94%,主要系:1)公司总部办公场所原系租赁房屋,2019年10月转为使用自有房屋办公,因此租赁及物业费有所减少;2)公司上市辅导费等中介机构咨询费计入上年同期的管理费用;3)由于疫情影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政策等原因,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有所减少。
2020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4,109.54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3、2020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情况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8.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5%,公司在上半年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因此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较快。
4、2020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4-6月 | 2019年4-6月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02 | -0.03 | -0.02 | -2.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77 | 0.85 | 42.11 | 26.26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9.98 | 103.87 | 193.58 | 177.2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4 | 0.02 | 3.72 | 0.02 |
所得税影响额 | -12.27 | -17.82 | -22.85 | -17.8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19 | 0.00 | -4.97 | -12.45 |
项目 | 2020年4-6月 | 2019年4-6月 | 2020年1-6月 | 2019年1-6月 |
合计 | 111.41 | 86.88 | 211.58 | 170.92 |
(二)2020年1-9月经营业绩预告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结合2020年1-6月实际经营业绩,以及在手订单、经营计划等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1-9月营业收入区间为18,076.35万元至20,062.76万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变动比例为
13.43%至
25.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1,198.34万元至-798.3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变动比例为50.92%至67.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1,528.81万元至-1,128.8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变动比例为43.07%至57.96%(相关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表,该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已经立信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10号)。根据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在手合同金额及7-12月预计新增合同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在手合同金额(不含税) | 2020年7-12月预计新增合同金额(不含税) |
软件开发 | 6,754.68 | 17,882.55 |
技术服务 | 7,914.17 | 9,526.75 |
系统集成 | 1,108.37 | 5,418.75 |
第三方软硬件销售 | 184.83 | 470.88 |
其他业务 | - | 5.05 |
合计 | 15,962.04 | 33,303.99 |
注:公司与电信运营商等核心客户合作时间长、客户关系稳定。公司在完成一期项目后,大部分后续项目仍由公司承担。2020年7-12月预期新增的合同主要为前期产品和服务的扩容和延续,结合公司历史经验以及与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预计2020年7-12月新增合同项目能够顺利取得并按期完成。
公司预计2020年7-12月新增合同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1、相关项目属于原有软件系统的扩容或维保需求;2、正在履行合同签署流程;3、项目已签署框架协议;4、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或公开比选等公示流程;5、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客户沟通情况判断可以取得订单的其他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判断依据 | 预计新增合同金额 | 占比 |
扩容或维保需求 | 18,757.64 | 56.32% |
正在履行合同签署流程 | 4,691.86 | 14.09% |
已签署框架协议 | 3,936.09 | 11.82% |
已完成招投标或公开比选等公示流程 | 2,878.32 | 8.64% |
其他 | 3,040.09 | 9.13% |
合计 | 33,303.99 | 100.00% |
根据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并谨慎考虑公司收入的季节性特点,公司预计2020年1-9月的收入为区间为18,076.35万元至20,062.76万元。
公司在2020年1-6月实际经营业绩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职工薪酬变动情况、各业务历史毛利率水平、在手订单、经营计划等对2020年7-9月的毛利率进行了合理估计。公司预计2020年1-9月综合毛利率为49.05%至49.85%,较上年同期下降5.24个百分点至6.04个百分点。
2020年1-9月,公司预计销售费用为2,393.57万元至2,453.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7.37%至-5.06%,主要系:(1)受益于国家为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而提出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政策,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有所减少;(2)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有所减少。
2020年1-9月,公司预计管理费用为2,096.90万元至2,156.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23.83%至21.66%,主要系:(1)公司总部办公场所原系租赁房屋,2019年10月转为使用自有房屋办公,因此租赁及物业费有所减少;(2)公司上市辅导费等中介机构咨询费计入上年同期的管理费用;(3)由于疫情影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政策等原因,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有所减少。
2020年1-9月,公司预计研发费用为6,908.62万元至7,350.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80%至
17.89%,主要系为了应对电信运营商5G投资增速、全社会数字化转型带来的行业发展机遇,公司自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加大了研发投入。
总体而言,公司预计2020年1-9月的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三)2020年度盈利预测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表,该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已经立信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10号)。
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001.5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0.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18.07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10.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09.90万元,较上年度下降11.4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2020年新签合同、项目验收和收款存在一定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预计毛利率较高的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受疫情影响有所减少,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业务收入有所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为了应对电信运营商5G投资增速、全社会数字化转型带来的行业发展机遇,公司自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加大了研发投入,预计2020年研发费用上升,净利润有所下降。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览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所持公司股份。 |
每股发行价格: | 23.40元 |
发行市盈率: | 22.99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7.37元(按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0.63元(按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市净率: | 2.20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
发行方式: | 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对象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46,800.00万元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40,816.54万元 |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 发行费用概算:5,983.46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4,062.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427.55万元 |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BeijingZZNodeTechnologiesCo.,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82851688K注册资本:
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隽设立日期:
2008年
月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C207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邮政编码:
100102电话号码:
010-62800055传真号码:010-62800355互联网网址:http://www.zznode.com电子邮箱:
pr@zznode.com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系王飞雪、金建林、袁隽、王德杰、刘伟、胡旦、刘澎等七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
月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了注册号为1100000114992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根据创立大会决议,各发起人股东认购的股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认购股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王飞雪 | 356.90 | 35.69% |
2 | 金建林 | 351.70 | 35.17% |
3 | 袁隽 | 210.70 | 21.07% |
4 | 胡旦 | 50.00 | 5.00% |
5 | 王德杰 | 15.50 | 1.55% |
6 | 刘伟 | 10.20 | 1.02% |
7 | 刘澎 | 5.00 | 0.5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以发行2,000万股计算,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王飞雪 | 1,915.89 | 31.93% | 1,915.89 | 23.95% |
金建林 | 1,752.22 | 29.20% | 1,752.22 | 21.90% | |
袁隽 | 1,245.97 | 20.77% | 1,245.97 | 15.57% | |
中移创新 | 296.25 | 4.94% | 296.25 | 3.70% | |
廖真 | 196.72 | 3.28% | 196.72 | 2.46% | |
王德杰 | 165.39 | 2.76% | 165.39 | 2.07% | |
彭琳明 | 165.39 | 2.76% | 165.39 | 2.07% | |
胡旦 | 103.37 | 1.72% | 103.37 | 1.29% | |
联通创新 | 75.00 | 1.25% | 75.00 | 0.94% | |
刘伟 | 56.23 | 0.94% | 56.23 | 0.70% | |
刘澎 | 27.57 | 0.46% | 27.57 | 0.34% | |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 - | 2,000.00 | 25.00% | |
总股本 | 6,000.00 | 100.00% | 8,000.00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王飞雪 | 1,915.89 | 31.93% |
金建林 | 1,752.22 | 29.20% |
袁隽 | 1,245.97 | 20.77% |
中移创新 | 296.25 | 4.94% |
廖真 | 196.72 | 3.28% |
王德杰 | 165.39 | 2.76% |
彭琳明 | 165.39 | 2.76% |
胡旦 | 103.37 | 1.72% |
联通创新 | 75.00 | 1.25% |
刘伟 | 56.23 | 0.94% |
合计 | 5,972.43 | 99.54% |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自然人股东9名,该等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在公司任职 |
王飞雪 | 1,915.89 | 31.93% | - |
金建林 | 1,752.22 | 29.20% | 董事、总经理 |
袁隽 | 1,245.97 | 20.77% | 董事长 |
廖真 | 196.72 | 3.28% | - |
王德杰 | 165.39 | 2.76% | 董事 |
彭琳明 | 165.39 | 2.76% | 董事、副总经理 |
胡旦 | 103.37 | 1.72% | 员工 |
刘伟 | 56.23 | 0.94% | - |
刘澎 | 27.57 | 0.46% | - |
合计 | 5,628.75 | 93.81% | - |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中,王飞雪与金建林为夫妻关系,王飞雪持股比例为
31.93%,金建林持股比例为
29.20%。王飞雪与胡旦为表姐妹关系,其中胡旦持股比例为1.72%。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见招股说明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八)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通信技术(ICT)运营管理领域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以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竞争状况
、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整体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在地域和行业上相对分散。从运营支
撑系统行业来看,本行业企业的技术不断成熟,在产品价格、定制化开发、本地化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等方面,较国际供应商具有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逐年上升,已成为电信运营商等行业用户的主要供应商,市场化程度较高且竞争充分。经过行业多年积累与发展,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呈现集中化趋势。
此外,随着电信运营商业务模式逐步由“以网络为中心”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进行转变,电信运营商的个人移动市场、家庭市场、政企市场、新业务市场的大力发展,一方面离不开对上游供应商的依靠,另一方面有赖于电信运营商内部研发能力的提升。目前,电信运营商注重培养具备ICT研发能力和运维经验的团队,提升自身信息系统研发能力,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综合解决方案。电信运营商信息系统研发能力内部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为现有国内运营支撑系统行业企业提出挑战,加剧竞争程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各类设备、软件和信息数据之间更加深入融合,国内企业信息化建设需求不断增长,国内软件企业在提供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的同时,一般也会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和第三方软硬件销售的业务,国内从事系统集成以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的企业数量众多,较为分散。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目前,除公司外,行业内其他主要企业包括: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要从事电信管理软件、信息安全、增值业务、智能交通等方面的行业应用软件开发、解决方案提供和技术服务。
(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00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主要从事ICT领域运营管理软件研发和服务、手机游戏、物联网技术应用、创新孵化等板块业务,形成信息技术领域内相关多元化发展格局。
(
)浪潮天元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电信运营商的支撑系统软件开发与服务。
(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01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主要从事行业软件研究、开发和销售,提供IT解决方案以及相关的信息系统集成、咨询与技术服务。
(5)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为电信、政府及其他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涉及通信软件、运营服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架构等业务领域。
(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基础软件中的中间件软件产品以及云管理平台软件、应用性能管理软件等智能运维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并提供配套专业技术服务。
(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01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提供基于邮件系统、云存储、协同办公、大数据平台及应用、电子渠道建设和运营支撑、数字营销等产品的互联网应用平台的产品开发、系统建设及运营支撑服务。
(8)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以软件为载体的产品开发和服务,从事直接面向电信运营商、大数据运营、智慧城市、虚拟运营商、中小企业客户、物联网等方面的业务运营和支撑服务。
(9)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201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提供基础软件的中间件产品与服务以及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业务安全、应急安全等产品和解决方案。
、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运营支撑系统是确保各类网络和服务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对软件产品的架构设计、软件开发技术的成熟程度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准确理解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本行业主要企业经过多年积累,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基础。而行业的潜在进入者由于受到行业资质、产品技术和研发水平、客户基础、行业经验、服务体系建设等多方面限制,面临着比较明显的行业壁垒。
(1)行业资质与准入壁垒
运营支撑系统普遍具有专业化特点,形成了较高的行业准入与资质壁垒。电信运营商对运营支撑系统供应商的技术水平与服务保障能力要求较高,同时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避免较大的转换成本,电信运营商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制度,合格供应商数量相对较少。以中国移动为例,供应商最终能否入围,需要经过测试、试点、招投标等筛选流程,新系统建设的入围供应商一般仅在其合格供应商的范围内选择,筛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行业资质与准入门槛的要求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壁垒。
(2)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壁垒
本行业内企业在对客户需求的理解程度、对产品架构的设计水平、对软件开发技术及繁多的网络设备接口标准掌握程度等多方面均需达到较高的水平。在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难度较高,研究开发投资规模较大、周期较长,要求行业内企业需要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和较高的研发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研发流程,不断地健全产品与技术的创新体系。因此,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是进入本行业的基础保障,也成为行业新进入者的重要壁垒。
(3)客户替换成本壁垒
本行业企业经过长期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和市场推广,形成了稳定成熟的客户关系,对客户需求有着比较深入的理解。行业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建立起与之相当的客户关系。同时,下游客户在运营支撑系统领域的投资规模越大,建设和运行周期越长,系统应用范围越广,意味着其对原有供应商的依赖程度越高,从而形成了较高的替换成本,为行业新进入者设置了较大的障碍。
(4)行业经验壁垒
随着运营支撑系统与客户业务的融合程度逐步加深,本行业企业除拥有专业的产品研发团队之外,还需对客户的业务需求、管理流程、运维体制、应用场景等有较深刻的理解,从而实现运营支撑系统与其他系统的紧密协作。目前,本行业主要企业均已通过多年的项目实践和经验积累,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运营支撑,并逐步获得了稳定的客户群体,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行业新进入者往往缺乏成功案例和品牌知名度,更难以在短期内积累成熟的行业经验。
(5)本地化服务网络壁垒运营支撑系统规模较大、复杂程度较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响应速度是确保运营支撑系统稳定运行的关键因素,本地化技术支持与服务能力作为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核因素之一。本行业企业通常需要建立业务覆盖区域的本地化服务网络,以派驻现场工程师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最及时的运行保障服务,建立技术支持中心提供后援支持,并在重点区域建立本地研发中心,确保对软件升级、优化调整、故障处理等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而言,通常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完善的本地化服务网络和技术支撑体系。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随着下游客户业务的迅猛发展,经营管理精细化要求随之不断提升,国内运营支撑系统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本行业企业的经营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总体上,国内运营支撑系统的市场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取决于行业发展水平、企业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与性能、品牌知名度以及企业自身运营水平等各个因素。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好、行业知名度高的企业将保持优势地位。
(三)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正直诚信、知行合一、求知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围绕产品系列化、研发专业化、服务标准化和管理精细化的运营策略,提供信息通信技术(ICT)运营管理领域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以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北京市诚信系统集成企业、中关村信用培养双百工程百家最具影响力信用企业。此外,公司被认定为北京市“下一代光传输网络”工程实验室、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企业信用AAA级单位。
公司立足自主创新,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化软件产品,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形成整体解决方案,能够较为完备地覆盖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集团总部、省级公司、专业公司及其他行业客户的网络和信息技术方面的运营管理及支撑需求。公司积极参与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多项规范制定工作,积极布局5G和物联网的运营支撑,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5G产业联盟合作伙伴。2019年7月,公司成为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DICT生态圈合作伙伴。
经过长期合作,公司已成为电信运营商在运营支撑系统领域的重要合作伙伴,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软件产品及服务在电信运营商的覆盖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软件产品及服务在电信运营商的覆盖情况
类别 | 中国移动 | 中国电信 | 中国联通 |
网络管理支撑系统 | 18个省级公司、2个集团设计院/研究院、2个专业公司 | 9个省级公司 | 5个省级公司、1个集团研究院 |
服务运营支撑系统 | 1个集团总部、21个省级公司、4个专业公司 | 16个省级公司 | 5个省级公司 |
企业经营管理支撑系统 | 2个专业公司 | - | - |
近年来,公司密切跟踪电信运营商在运营支撑系统建设需求的变化趋势,以服务运营支撑系统市场为重点业务,以华北、华东、华南、西南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密集、使用网络资源负荷更大、对运营支撑系统的需求旺盛的区域为重点地区,加大投入力度和市场覆盖,大力推广家庭客户业务支撑管理系统、集团客户业务支撑管理系统、IPTV/OTT端到端管理系统、数字家庭运营管理平台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业务、重点地区在电信运营商的分布情况如下:
重点业务 | 电信运营商重点地区覆盖情况 | ||
中国移动 | 中国电信 | 中国联通 | |
家庭客户业务支撑管理系统 | 华东、华北、西南等地区共15个省级公司 | - | - |
集团客户业务支撑管理系统 | 华北、华南、西南等地区共14个省级公司 | 东北1个省级公司 | - |
IPTV/OTT端到端管理系统 | - | 华北、西南、华东、东北等地区共9个省级公司 | 华东1个省级公司 |
数字家庭运营管理平台 | 华东、华南、华北、西南等地区共13个省级公司 | 西南、华南、华北共3个省级公司 | 华南1个省级公司 |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主要包括软件及计算机硬件产品以及向客户提供的现场交付服务、部分非核心组件的委托开发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定与选择、第三方软硬件采购、服务采购等相关方面的采购管理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并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采购流程如下:
图采购流程示意图
、生产或服务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通信技术(ICT)运营管理领域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以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主要面向电信、广电、金融、电力和互联网等行业大型客户。公司服务模式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
(二)主要业务流程”。
3、销售模式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主要以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商务谈判等形式取得销售合同。公司由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建立联系,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并引导产品研发团队与客户沟通具体业务需求,确定和落
实解决方案。销售人员与产品研发团队共同制定竞标或定价方案,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最终签订合同。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的产品、服务能够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在投标项目的一期项目完成后,大部分后续项目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商务谈判方式完成签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合同取得方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取得方式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合同数量 | 收入 | 收入占比 | 合同数量 | 收入 | 收入占比 | 合同数量 | 收入 | 收入占比 | |
招投标、比选等公开方式 | 138 | 12,216.98 | 30.12% | 80 | 7,003.18 | 19.37% | 67 | 6,191.31 | 16.75% |
单一来源采购 | 211 | 23,507.20 | 57.95% | 196 | 19,743.59 | 54.60% | 173 | 17,318.07 | 46.84% |
商务谈判 | 85 | 4,839.02 | 11.93% | 97 | 9,412.28 | 26.03% | 114 | 13,460.12 | 36.41% |
总计 | 434 | 40,563.21 | 100.00% | 373 | 36,159.05 | 100.00% | 354 | 36,969.50 | 100.00% |
报告期内,采用招投标、比选等公开方式取得合同的收入占比分别为16.75%、
19.37%、30.1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取得合同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6.84%、
54.60%、57.95%;采用商务谈判方式取得合同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6.41%、26.03%、
11.93%。公司取得合同的方式与客户合同类型相关,具体如下:
合同取得方式 | 客户合同类型 | 客户名称 |
招投标、比选等公开方式 | 国有企业、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的新建项目 |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监察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 |
单一来源采购 | 国有企业、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的系统扩容、维保服务 |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商务谈判 | 民营企业的项目;国有企业、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的低于采购限额的项目 |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陌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科鹰技术有限公司等 |
公司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电信运营商的主营业务
收入按照合同取得方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取得方式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合同数量 | 收入 | 收入占比 | 合同数量 | 收入 | 收入占比 | 合同数量 | 收入 | 收入占比 | |
招投标、比选等公开方式 | 124 | 8,670.52 | 25.94% | 70 | 5,897.16 | 22.92% | 61 | 4,518.13 | 20.86% |
单一来源采购 | 201 | 23,271.27 | 69.62% | 183 | 19,558.97 | 76.03% | 149 | 16,912.56 | 78.09% |
商务谈判 | 22 | 1,484.95 | 4.44% | 12 | 270.20 | 1.05% | 15 | 227.70 | 1.05% |
总计 | 347 | 33,426.73 | 100.00% | 265 | 25,726.34 | 100.00% | 225 | 21,658.39 | 100.00% |
公司与电信运营商销售合同中,采用招投标、比选等公开方式取得合同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0.86%、22.92%、25.9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取得合同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8.09%、76.03%、69.62%。公司向电信运营商销售的合同取得方式以单一来源采购为主,以招投标、比选等公开方式为辅,这主要是由电信运营商的采购政策和审批流程而决定。
以中国移动为例,根据公开披露信息,中国移动主要采购方式包括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一般而言,中国移动对于新建系统项目通过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对于原有系统的后续软件系统扩容、升级、维护等项目以及后续技术服务的采购,则一般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
经访谈中国移动相关人员,并查询公开信息披露,根据中国移动采购政策,对网络类产品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景:
①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提供相关设备扩容、升级能力及各类服务的,或使用其他供应商影响功能服务配套的采购;
②满足配套使用要求的备品备件、配件辅件等的采购;
③在用系统后续应用开发、在用软件升级(为连续性开发或升级需求,供应商不可替代)的采购;
④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采购的软硬件购
置。对于电信运营商新建系统项目需求,公司积极参与电信运营商需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履行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通过电信运营商的采购审批流程后取得合同。由于电信运营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较高,更新迭代速度快,通常分阶段逐步投入,其系统后续扩容需求及相应的技术服务需求较大。电信运营商对信息系统扩容的需求可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场景;对于技术服务,由于维护对象主要为前期采购的软件,采购原供应商的服务对软件运行的保障程度高,也倾向于向原供应商采购相应服务。因此,公司以单一来源采购形式取得合同的比例也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取得电信运营商的合同中,系统扩容类合同收入各期占比在90%左右,其余为维保服务类合同等。
综上,公司合同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商务谈判。报告期内,客户需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公司履行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符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其他合同取得方式符合客户采购政策,符合行业惯例。
4、研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研发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客户需求进行技术创新,通过为客户提供高技术附加值的软件产品和优质服务来不断推动技术和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
(1)研发组织结构
公司的产品研发人员主要集中在研发中心以及各业务群的产品研发团队。其中,研发中心承担公司的基础研发工作,各业务群的产品研发团队承担业务线的产品研发工作。产品研发人员的岗位设置有售前方案工程师、产品工程师、架构设计师、研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和质量工程师等,分别负责产品的预研、设计、开发、测试和质量保障等工作。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的软件产品,一类是面向内部使用的基础开发,另一类为面向市场
客户销售的产品开发。1)基础研发为实现公司软件产品研发过程及服务过程的“工程化”、实现OSS系列软件的“产品化”,公司重视内部公共开发平台及工具、产品组件的开发和共享,专门成立研发中心,承担公司基础研发工作。
公司基础研发的产品分两大类,一类为“产品化”公共开发平台,针对公司产品公共的架构需求、模块需求,实现公共架构平台产品系列和公共组件系列;另一类是“工程化”平台产品,包括研发运维一体化平台、运维服务一体化平台。“产品化”公共开发平台和组件使公司自研软件产品在架构、模块、需求等各个级别的复用度大大提升,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工程化”平台产品实现了自研产品研发过程的自动化、现场部署和运维服务的自动化,最大程度降低人工操作带来的风险成本。两类平台化产品大大提升了研发效率、产品质量和IT服务质量,为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产品研发
产品研发任务由各业务群的产品团队承担。架构设计人员在技术选型时,根据不同的业务特征选择适用的公司基础平台架构和公共组件,进行系统架构设计。开发人员进行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在公司研发运维一体化平台上,组织编码、代码走查、自动持续构建、测试和产品发布、自动部署等工程活动,完成产品开发和现场部署工作。
(五)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营业收入及其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 34,763.58 | 85.70% | 23,812.14 | 65.85% | 21,822.12 | 59.03% |
系统集成 | 3,586.72 | 8.84% | 4,278.66 | 11.83% | 11,846.83 | 31.04% |
第三方软硬件销售 | 2,212.91 | 5.46% | 8,068.25 | 22.31% | 3,300.55 | 8.93% |
合计 | 40,563.21 | 100.00% | 36,159.05 | 100.00% | 36,969.50 | 100.00% |
、主要客户群体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包括电信运营商以及广电、金融、互联网、电力等行业大型客户,提供ICT运营管理领域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
、报告期内销售价格总体变动趋势公司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按照市场机制定价。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4、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4,008.69 | 9.88% | |
2 | 中移系统集成 | 3,324.21 | 8.20% |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2,780.58 | 6.85% |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2,387.92 | 5.89% |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 1,858.40 | 4.58% | |
合计 | 14,359.80 | 35.40% | ||
2018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 | 南京伟仕佳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546.61 | 9.81% |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2,877.20 | 7.96% |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174.41 | 6.01% |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 2,086.11 | 5.77% |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1,485.09 | 4.11% | |
合计 | 12,169.41 | 33.66% |
2017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621.75 | 26.03%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1,800.38 | 4.87%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60.39 | 4.76%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1,570.66 | 4.25%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1,270.65 | 3.44% |
合计 | 16,023.82 | 43.34% |
报告期内,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29,099.55 | 71.74% | ||
2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3,925.73 | 9.68% | ||
3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 1,626.58 | 4.01% | ||
4 | 新疆佳迪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63.72 | 1.64% | ||
5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458.91 | 1.13% | ||
合计 | 35,774.50 | 88.19% | |||
2018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20,566.22 | 56.88% | ||
2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4,197.14 | 11.61% | ||
3 | 南京伟仕佳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546.61 | 9.81% | ||
4 |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457.52 | 4.03% | ||
5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49.95 | 3.73% | ||
合计 | 31,117.44 | 86.06% | |||
2017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1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16,995.08 | 45.97% |
2 |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621.75 | 26.03% |
3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3,797.37 | 10.27% |
4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9.25 | 2.89% |
5 | 北京陌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73.31 | 2.63% |
合计 | 32,456.76 | 87.79% |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移动(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销售比例分别占当年销售总额的
45.97%、
56.88%和
71.74%。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50%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主要销售客户中占有权益。
(六)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评定与选择制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公司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从市场寻找可初步满足需求的候选供应商;组织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资质调查和质量评价,以资质、业务规模、服务质量、报价、付款条件等作为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优供应商,实施采购;对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做后续评价,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为后续供应商的管理和改进提供依据。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商品采购和外包服务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外包服务 | 10,365.12 | 75.71% | 3,915.21 | 27.72% | 7,888.44 | 45.19% |
商品 | 3,325.53 | 24.29% | 10,206.91 | 72.28% | 9,568.38 | 54.81% |
其中:服务器 | 783.40 | 5.72% | 2,367.06 | 16.76% | 726.70 | 4.16% |
网络设备 | 972.04 | 7.10% | 1,547.70 | 10.96% | 5,639.58 | 32.31% |
软件 | 998.47 | 7.29% | 964.07 | 6.83% | 1,190.26 | 6.82% |
显示设备 | 119.54 | 0.87% | 761.09 | 5.39% | 113.01 | 0.65% |
监控设备 | 162.02 | 1.18% | 1,862.07 | 13.19% | 40.12 | 0.23% |
存储设备 | 50.08 | 0.37% | 959.54 | 6.79% | 13.34 | 0.08% |
其他设备及配件 | 239.97 | 1.75% | 1,745.38 | 12.36% | 1,845.37 | 10.57%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合计 | 13,690.65 | 100.00% | 14,122.12 | 100.00% | 17,456.82 | 100.00% |
1、主要商品采购情况公司采购的主要商品是软件及计算机硬件产品,其中,软件产品主要包括数据库类、报表类等;硬件产品主要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显示设备、监控设备及配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1)2019年度
项目 | 采购数量(台/套) | 合同采购单价(元) | 平均采购单价(元)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商品采购比例 |
服务器 | 144 | 5,398.23-116,457.11 | 60,927.67 | 783.40 | 23.56% |
网络设备 | 469 | 132.74-974,320.00 | 487,226.37 | 972.04 | 29.23% |
软件 | 96 | 1,357.76-3,539,823.00 | 1,770,590.38 | 998.47 | 30.02% |
显示设备 | 84 | 1,379.31-40,239.66 | 20,809.49 | 119.54 | 3.59% |
监控设备 | 262 | 137.93-407,957.91 | 204,047.92 | 162.02 | 4.87% |
存储设备 | 315 | 407.08-9,090.52 | 4,748.80 | 50.08 | 1.51% |
其他设备及配件 | 36,880 | 1.33-28,760.00 | 4,380.67 | 239.97 | 7.22% |
合计 | 3,325.53 | 100.00% |
(
)2018年度
项目 | 采购数量(台/套) | 合同采购单价(元) | 平均采购单价(元)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商品采购比例 |
服务器 | 448 | 19,617.23-607,071.55 | 52,836.16 | 2,367.06 | 23.19% |
网络设备 | 6,391 | 129.31-68,182.45 | 2,421.69 | 1,547.70 | 15.16% |
软件 | 97 | 1,034.48-3,948,275.86 | 99,388.66 | 964.07 | 9.45% |
显示设备 | 698 | 500-120,689.66 | 10,903.81 | 761.09 | 7.46% |
监控设备 | 3,095 | 170.94-86,241.38 | 6,016.39 | 1,862.07 | 18.24% |
存储设备 | 3,062 | 362.07-5,403,448.28 | 3,133.70 | 959.54 | 9.40% |
其他设备及配件 | 118,704 | 0.43-362,905.98 | 147.04 | 1,745.38 | 17.10% |
合计 | 10,206.91 | 100.00% |
(3)2017年度
项目 | 采购数量(台/套) | 合同采购单价(元) | 平均采购单价(元)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商品采购比例 |
服务器 | 223 | 28,280.86-254,034.19 | 32,587.40 | 726.70 | 7.59% |
网络设备 | 2,179 | 1,111.11-822,378.63 | 25,881.52 | 5,639.58 | 58.94% |
软件 | 1,881 | 2,643.6-830,820.51 | 6,327.80 | 1,190.26 | 12.44% |
显示设备 | 45 | 2,991.45-344,075.22 | 25,112.50 | 113.01 | 1.18% |
监控设备 | 430 | 170.94-8,547.01 | 933.11 | 40.12 | 0.42% |
存储设备 | 55 | 294.87-37,248.54 | 2,426.20 | 13.34 | 0.14% |
其他设备及配件 | 97,938 | 0.13-967,963.71 | 188.42 | 1,845.37 | 19.29% |
合计 | 9,568.38 | 100.00% |
公司采购商品主要由于系统集成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发生。公司遵循以销定采的原则,根据客户不同的信息系统建设需求采购商品。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及其变动情况主要与客户需求变化相关。此外,考虑商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且电子类商品在不同时间价格存在一定变动,如2019年,网络设备中单价区间为
132.74-974,320.00元,其中单价最低的为标准风扇模块,单价
132.74元;单价最高的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单价974,320.00元;软件中单价区间为1,357.76-3,539,823.00元,其中单价最低的为数字化IP网络终端嵌入软件,单价1,357.76元;单价最高的为立体可视化平台软件,单价3,539,823.00元。因此,公司采购商品的平均单价及其变动情况不具有参考性。
、主要外包服务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外包服务主要是向客户提供的现场交付服务、部分非核心业务或组件的开发外包服务。
)现场交付服务:公司将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如软件测试、运维保障、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等现场交付工作通过采购外包服务的方式解决。
)开发外包服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或项目需求将部分非核心业务或组件的软件开发工作通过采购外包服务的方式解决。
公司制定了外包服务采购管理制度,对外包服务的选定、审批、管理、考核
做出明确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外包服务 | 10,365.12 | 75.71% | 3,915.21 | 27.72% | 7,888.44 | 45.19% |
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金额变动主要原因为:(1)2017年度,悍兴科技及勤数据为公司主要外包服务供应商,向其采购金额占比较大。2017年9月,公司收购勤数据100%股权以及悍兴科技51%股权,勤数据、悍兴科技成为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因此,外包服务采购金额在2018年度大幅下降。(2)2019年度,公司外包服务采购金额上升,主要系为完成人民日报报系媒体数据库基础平台系统集成项目以及满足电信运营商增加的技术服务业务需求而增加外包服务所致。
公司商品采购涉及的品牌、规格、型号多样,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采购的外包服务为非标准化服务,公司外包服务采购中向同类外包服务供应商定价基本一致,未取得市场上公开的类似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业指数,亦未取得同行业公司已披露的可比数据。
3、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2019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器等设备、外包服务 | 1,089.68 | 7.96% |
2 | 北京神州立通科技有限公司 | 外包服务 | 1,071.39 | 7.83% |
3 | 北京畅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外包服务 | 701.07 | 5.12% |
北京畅发科技有限公司 | 外包服务 | 230.90 | 1.69% | |
小计 | 931.97 | 6.81% | ||
4 | 北京正安维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控设备和服务 | 657.83 | 4.80% |
5 | 浙江卓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外包服务 | 572.54 | 4.18% |
合计 | 4,323.41 | 31.58% | ||
2018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金额 | 比例 |
(万元) | ||||
1 |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为设备等 | 1,217.29 | 8.62% |
2 | 上海华珂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智能安防监控设备 | 1,202.80 | 8.52% |
3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华为设备等 | 1,072.41 | 7.59% |
4 | 陕西龙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配套设备、网络摄像机及配件 | 818.31 | 5.79% |
5 | 上海棋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安防监控设备 | 731.03 | 5.18% |
合计 | 5,041.84 | 35.70% | ||
2017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 华为设备等 | 3,221.13 | 18.45% |
2 | 上海悍兴科技有限公司 | 外包服务 | 2,360.42 | 13.52% |
深圳勤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外包服务 | 753.58 | 4.32% | |
小计 | 3,113.99 | 17.84% | ||
3 |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为设备等 | 2,400.76 | 13.75% |
4 | 北京恒远志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外包服务 | 1,004.38 | 5.75% |
北京群智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外包服务 | 643.57 | 3.69% | |
北京德方大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光缆 | 4.25 | 0.02% | |
小计 | 1,652.19 | 9.46% | ||
5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华为设备等 | 965.86 | 5.53% |
合计 | 11,353.93 | 65.04% |
注1: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超过采购总额50%的情况。2017年
月,公司受让陈广安所持有的勤数据100%股权、悍兴科技51%股权。上表中,2017年度公司向悍兴科技、勤数据发生采购额为2017年1-8月发生的交易。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主要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1)商品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主要商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供应商 | 金额 | 比例 |
2019年度 | 1 | 北京正安维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2.83 | 4.77% |
2 | 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623.68 | 4.56% | |
3 | 河北光之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90.33 | 2.85% | |
4 | 北京朗程科讯科技有限公司 | 299.45 | 2.19% | |
5 |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 273.76 | 2.00% | |
合计 | 2,240.04 | 16.36% | ||
2018年度 | 1 |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17.29 | 8.62% |
2 | 上海华珂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1,202.80 | 8.52% | |
3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1,072.41 | 7.59% | |
4 | 陕西龙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818.31 | 5.79% | |
5 | 上海棋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731.03 | 5.18% | |
合计 | 5,041.84 | 35.70% | ||
2017年度 | 1 |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 3,221.13 | 18.45% |
2 |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400.76 | 13.75% | |
3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965.86 | 5.53% | |
4 |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 739.55 | 4.24% | |
5 | 北京朗程科讯科技有限公司 | 518.01 | 2.97% | |
合计 | 7,845.30 | 44.94% |
公司的商品采购主要因系统集成和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发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商品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①公司按照“以销定采”的模式进行采购,根据最终用户需求采购相关商品。由于客户自身信息化建设需求和规划多为一次性大额投入,各年度采购的商品种类、型号、数量均有所差异,商品供应商因此发生变动。
②公司采购的大部分商品市场供给充足。公司采购的软件、硬件设备生产商如华为等,一般会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该类商品的各级代理商数量众多且不同代理商的产品型号、规格存在差异,公司针对该类供应商在充分比价的基础上进行选择,不会对特定供应商形成依赖。
(
)外包服务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金额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供应商 | 金额 | 比例 |
2019年度 | 1 | 北京神州立通科技有限公司 | 1,071.39 | 7.83% |
2 | 北京畅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701.07 | 5.12% | |
北京畅发科技有限公司 | 230.90 | 1.69% | ||
小计 | 931.97 | 6.81% | ||
3 | 浙江卓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72.54 | 4.18% | |
4 | 北京星际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 561.85 | 4.10% | |
5 | 成都博新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 495.12 | 3.62% | |
合计 | 3,632.87 | 26.54% | ||
2018年度 | 1 | 浙江卓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08.43 | 4.31% |
2 | 易诚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92.69 | 2.07% | |
3 | 湖南星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90.84 | 2.06% | |
4 | 北京星际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 243.50 | 1.72% | |
5 | 北京恒远志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39.00 | 0.28% | |
北京群智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3.40 | 1.02% | ||
小计 | 182.39 | 1.29% | ||
合计 | 1,617.85 | 11.46% | ||
2017年度 | 1 | 上海悍兴科技有限公司 | 2,360.42 | 13.52% |
深圳勤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753.58 | 4.32% | ||
小计 | 3,113.99 | 17.84% | ||
2 | 北京恒远志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04.38 | 5.75% | |
北京群智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3.57 | 3.69% | ||
小计 | 1,647.94 | 9.44% | ||
3 | 中科玄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915.09 | 5.24% | |
4 | 北京星际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 460.70 | 2.64% | |
5 | 沈阳瑞志博恒科技有限公司 | 229.59 | 1.32% | |
合计 | 6,367.33 | 36.4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包服务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①2017年度,悍兴科技及勤数据为公司主要外包服务供应商,向其采购金额占比较大。2017年9月,公司收购勤数据100%股权以及悍兴科技51%股权,
勤数据、悍兴科技成为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②公司报告期内项目数量较多且分布于全国各地,为加强本地化服务,积极与本地供应商开展合作,向原有供应商加大采购如北京星际亚太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瑞志博恒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星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易诚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或向新增供应商进行采购,如浙江卓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博新优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③由于系统集成业务需求,公司2017年新增向北京恒远志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群智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玄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外包服务;2019年新增向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外包服务。
④为满足电信运营商增加的技术服务业务需求,公司2019年加大向北京畅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畅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外包服务,并向北京神州立通科技有限公司等新增供应商进行采购。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房屋及建筑物 | 8,703.05 | 98.49% | 9,329.06 | 98.29% | 9,955.06 | 97.96%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85.79 | 0.97% | 86.98 | 0.92% | 100.95 | 0.99% |
运输设备 | 45.19 | 0.51% | 67.68 | 0.71% | 90.17 | 0.89% |
机器设备 | 2.25 | 0.03% | 7.24 | 0.08% | 15.79 | 0.16% |
合计 | 8,836.28 | 100.00% | 9,490.95 | 100.00% | 10,161.98 | 100.00% |
1、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2项自有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房屋产权证号 | 房屋座落 | 所有权人 | 建筑面积(㎡) | 规划用途 |
序号 | 房屋产权证号 | 房屋座落 | 所有权人 | 建筑面积(㎡) | 规划用途 |
1 | X京房权证昌字第600391号 | 昌平区百葛路9号院1号楼-1至4层101 | 直真软件 | 9,096.41 | 研发 |
2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149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01 | 直真数据 | 105.91 | 办公 |
3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224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02 | 直真数据 | 317.81 | 办公 |
4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559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03 | 直真数据 | 160.43 | 办公 |
5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237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05 | 直真数据 | 160.43 | 办公 |
6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235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06 | 直真数据 | 160.43 | 办公 |
7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210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07 | 直真数据 | 160.43 | 办公 |
8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549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08 | 直真数据 | 160.43 | 办公 |
9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231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09 | 直真数据 | 160.43 | 办公 |
10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554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11110 | 直真数据 | 171.18 | 办公 |
11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245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3层2-032 | 直真数据 | 39.62 | 车位 |
12 | 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7228号 | 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3层2-033 | 直真数据 | 39.62 | 车位 |
注:公司、直真软件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5日签署《百葛路九号院1号楼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各方应就百葛路九号院1号楼租赁、购买等事宜签署正式协议,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据此向公司支付了350万元租赁保证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2)租赁房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房屋位置 | 面积(m2) | 租赁期限 |
1 | 中关村兴业(北京)高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C207室 | 45.00 | 自2020.03.01至2021.02.28 |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房屋位置 | 面积(m2) | 租赁期限 |
2 | 上海巨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299号园区内2幢中部(B座)第4层及连廊 | 1,250.00 | 自2017.07.01至2021.06.30 |
3 | 成都纵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直真科技 |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河路1号1栋1单元3层1室6号房屋 | 648.55 | 自2020.03.01至2023.02.28 |
4 | 沈阳昂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西路3号611室 | 634.72 | 自2017.12.01至2020.11.30 |
5 | 南京艾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8号新华汇B2栋3楼306室 | 263.00 | 自2020.04.15至2022.04.21 |
6 | 谈玉坤 | 直真科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119号**** | 173.05 | 自2020.05.01至2022.04.30 |
7 | 张天凤 | 直真科技 |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万龙丽水湾**** | 89.38 | 自2020.05.09至2021.05.09 |
8 | 唐芬 | 直真科技 | 贵州金龙国际花园楼**** | 92.73 | 自2020.03.09至2021.03.08 |
9 | 代立安 | 直真科技 | 湖南省长沙市湘湖渔场**** | 199.10 | 自2019.08.24至2022.08.23 |
10 | 宋淑华 | 直真科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颐和住宅小区**** | 106.38 | 自2020.04.14至2021.04.13 |
11 | 沈佳萍 | 直真科技 | 苏州市山湖湾花园北区**** | 104.33 | 自2020.05.20至2021.05.19 |
12 | 赵永忠 | 直真科技 | 福州市闽侯区上街镇源通东路118号福晟学府**** | 41.86 | 自2020.06.01至2021.05.31 |
13 | 杭州承文堂科技园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杭州市滨江区江晖南路7号**** | 422.00 | 自2019.07.10至2022.07.09 |
14 | 苏强彦、马艳琴 | 直真科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唐槐路79号**** | 108.18 | 自2020.09.01至2021.08.31 |
15 | 翟海新 | 直真科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102号**** | 91.12 | 自2019.06.01至2021.11.30 |
16 | 鲍卫明 | 直真科技上海分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78号松芝万象城**** | 43.60 | 自2020.07.05至2021.07.04 |
17 | 陈秀英 | 直真科技上海分公司 | 广州天河区海安路9号**** | 137.61 | 自2019.05.03至2021.05.02 |
18 | 上海喜源化工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 悍兴科技 | 上海市嘉定区美裕路701号3幢302室 | 5.00 | 自2015.12.24至2025.12.31 |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房屋位置 | 面积(m2) | 租赁期限 |
19 | 达娃卓玛 | 悍兴科技 | 拉萨市金珠西路138号格桑林卡小区**** | 199.75 | 自2020.02.29至2021.02.28 |
20 | 百世纪(深圳)众创有限公司 | 勤数据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金龙大厦15楼1502D | 6.45 | 自2020.05.01至2021.04.30 |
21 | 成都电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成都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50号电力综合楼16层 | - | 自2020.03.01至2021.02.28 |
22 | 关学东 | 直真科技 |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菊源里9号楼**** | 101.64 | 自2020.01.17至2021.01.16 |
23 | 曾令凯 | 悍兴科技 |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南街8号**** | 160.59 | 自2020.04.01至2021.03.31 |
24 | 安徽省猫头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合肥市蜀山区西二环与合欢路交口亿诺商务中心B座405室 | 355.98 | 自2020.05.17至2021.05.31 |
25 | 成都电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50号电力综合大楼13、14层 | - | 自2020.07.01至2021.02.28 |
26 | 武汉东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 | 411.56 | 自2020.07.15至2022.07.31 |
27 | 盘莉红何洪涛 | 直真科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号**** | 377.96 | 自2020.07.16至2022.07.15 |
上述租赁房屋中,除第
、
项外,其余租赁房屋均取得出租方房屋产权证书。第24、26项租赁房屋已取得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除第
、
、
、
项外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的规定,该等房屋租赁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该等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公司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无大型生产设备,目前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为数据服务器、电脑等电子及办公设备和车辆等运输设备。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软件著作权 | 255.35 | 78.75% | 351.11 | 83.75% | 446.86 | 87.22% |
计算机软件 | 68.29 | 21.06% | 67.20 | 16.03% | 64.23 | 12.54% |
商标 | 0.63 | 0.19% | 0.92 | 0.22% | 1.22 | 0.24% |
合计 | 324.26 | 100.00% | 419.23 | 100.00% | 512.31 | 100.00% |
、土地使用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无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使用权证号 | 土地座落 | 面积(㎡) | 用途 | 取得日期 | 终止日期 |
1 | 京昌国用(2014出)第00061号 | 昌平区百葛路9号院 | 5,464.74 | 科教用地 | 2014.04.24 | 2057.07.15 |
、专利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直真科技名下拥有的专利权17项,均为发明专利,账面价值为0。该等专利无权利限制,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明名称 | 专利号 | 取得方式 | 授权公告日 | 权利期限 |
1 | 一种通用对象建模方法及通用对象管理系统 | ZL03146664.8 | 受让取得 | 2008.01.09 | 自2003.07.11至2023.07.10 |
2 | 核心开通平台系统 | ZL200610114300.8 | 受让取得 | 2010.01.06 | 自2006.11.03至2026.11.02 |
3 | 面向电信领域的端到端业务电路资源智能查询和确认系统 | ZL200710004916.4 | 受让取得 | 2009.12.02 | 自2007.02.09至2027.02.08 |
4 | 一种维护作业自动化的方法及系统 | ZL200610113938.X | 受让取得 | 2010.10.06 | 自2006.10.20至2026.10.19 |
5 | 传输网业务电路路由自动串接方法及数据核查系统 | ZL200810116722.8 | 受让取得 | 2010.12.22 | 自2008.07.16至2028.07.15 |
序号 | 发明名称 | 专利号 | 取得方式 | 授权公告日 | 权利期限 |
6 | 面向电信领域的端到端业务电路资源智能查询和确认系统 | ZL200910249856.1 | 受让取得 | 2011.12.21 | 自2007.02.09至2027.02.08 |
7 | 一种单点登录系统、装置及方法 | ZL200610113937.5 | 受让取得 | 2012.03.28 | 自2006.10.20至2026.10.19 |
8 | 根据应用场景特征参数控制服务器能耗的方法及装置 | ZL201010170669.7 | 受让取得 | 2012.04.18 | 自2010.05.06至2030.05.05 |
9 | 一种传输网络大汇聚点隐患自动排查的方法和装置 | ZL201110312703.4 | 原始取得 | 2013.10.16 | 自2011.10.14至2031.10.13 |
10 | 一种电信实时系统长链接接口交互超时处理装置和方法 | ZL201110337813.6 | 原始取得 | 2014.01.01 | 自2011.10.31至2031.10.30 |
11 | 一种传输网络局站出入局光缆业务安全性检测方法 | ZL201110312721.2 | 原始取得 | 2014.04.23 | 自2011.10.14至2031.10.13 |
12 | 一种传输网络故障引起大面积断站的处理方法和装置 | ZL201110312641.7 | 原始取得 | 2014.05.21 | 自2011.10.14至2031.10.13 |
13 | 基于厂商网管采集的基础配置数据检测超大环隐患的方法 | ZL201110316980.2 | 原始取得 | 2015.06.10 | 自2011.10.18至2031.10.17 |
14 | 一种判断无线基站单路由及业务配置隐患的方法和装置 | ZL201210330289.4 | 原始取得 | 2015.09.30 | 自2012.09.07至2032.09.06 |
15 | 异网透传检测系统 | ZL201310511456.X | 原始取得 | 2017.02.15 | 自2013.10.25至2033.10.24 |
16 | 多VLAN以太城域网拓扑发现方法和系统 | ZL201410411973.4 | 原始取得 | 2017.08.04 | 自2014.08.20至2034.08.19 |
17 | 交换式以太网络拓扑发现方法 | ZL201410410262.5 | 原始取得 | 2018.01.05 | 自2014.08.20至2034.08.19 |
注:第1-7项专利权为从直真科技子公司直真节点(已注销)处受让取得;第
项专利为从直真科技实际控制人金建林、袁隽处无偿受让取得。第17项专利权为直真科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共同所有。
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全部为发明专利,主要分为平台架构设计类专利和功能应用类专利两类:(
)平台架构设计类专利主要用于提高产品开发过程效率;(
)功能应用类专利主要用于实现某特定场景和功能而发明的方法或装置。上述专利均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有利于保持公司在产品和技术的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的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均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
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共有1项专利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2年参与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宽带端到端测试系统项目。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成立了技术攻关团队,通过对数据的挖掘、建模和分析,攻克了技术难题,创新性研发了“交换式以太网拓扑发现方法”的专利技术。该项技术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和公司共同研发。公司对该项技术申请了专利,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共有该项专利。
该项专利主要为提高网络拓扑发现的速度,具有高容错能力,主要应用于公司IPTV/OTT端到端管理系统产品线。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拥有该项专利,双方对该项专利进行技术推广、销售、应用所取得的收益归各自单独所有;双方在该项专利基础上单独进行的研究开发成果,可自行申请知识产权,另一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共有该项专利不会造成公司核心专利产权不完整的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9年
月
日,直真科技及其子公司名下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0项,账面价值2,553,493.33元。该等著作权无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直真科技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 | 直真科技CPE自动配置管理系统V1.5[简称:CPE-ACS] | 2009SRBJ0815 | 2009.01.06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 | 直真科技3G移动核心网集中操作维护系统V4.0[简称:3GCoreSystemOMC] | 2009SRBJ2762 | 2009.03.26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 | 直真科技IP路由监测与分析系统V1.0[简称:E2E-RAM] | 2009SRBJ3453 | 2009.03.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 | 直真科技宽带数据网综合网管系统V3.2[简称:E2E-NSM] | 2009SRBJ3476 | 2009.03.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5 | 直真科技2G移动核心网集中操作维护系统V3.0[简称:2GCoreSystemOMC] | 2009SRBJ4646 | 2009.05.3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 | 直真科技增值业务运营支撑系统V2.0[简称:E2EVas-BOSS] | 2009SRBJ4682 | 2009.03.3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 | 直真科技数据中心主设备能耗管理系统[简称:ALOES]V1.0 | 2010SRBJ3191 | 2010.04.13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 | 直真科技CPE设备业务组件开发工具软件[简称:BCF-CPE]V1.0 | 2010SRBJ4548 | 2010.02.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9 | 直真科技WLAN网络精细化运维支撑系统[简称:E2E-WNM]V1.0 | 2010SRBJ4549 | 2010.06.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0 | 直真科技业务分析与流量控制系统[简称:E2E-Orphic]V2.0 | 2010SRBJ4553 | 2010.07.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1 | 直真科技移动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简称:OMP-TNMS]V2.0 | 2010SRBJ4554 | 2010.07.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2 | 直真科技移动数据网管系统[简称:OMP-NSM]V4.0 | 2010SRBJ4555 | 2010.07.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3 | 直真科技面向全业务运营的网络全景监控系统[简称:E2E-NGM]V2.0 | 2010SRBJ4559 | 2010.07.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4 | 直真科技面向客户感知的数据业务运营质量管理系统[简称:E2E-SQM]V1.0 | 2010SRBJ4560 | 2010.07.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5 | 直真科技铁路通信网络资源管理系统[简称:RN-NRMS]V1.0 | 2011SRBJ1310 | 2010.11.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6 | 直真科技云基础设施管理平台系统软件[简称:ICM]V1.2 | 2011SRBJ3277 | 2011.05.3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7 | 3G电信增值业务运营支撑系统V1.0 | 2011SRBJ3320 | 2011.01.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8 | 直真科技业务质量感知系统[简称:E2E-QOE]V1.0 | 2011SRBJ3326 | 2011.06.04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9 | 直真科技全业务综合监控系统[简称:E2E-ISS]V1.0 | 2013SRBJ0056 | 2012.01.04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 | 直真科技全业务开通平台系统[简称:E2E-PBOSS]V1.0 | 2013SRBJ0054 | 2011.12.22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1 | 直真科技移动分组域G网数据采集系统[简称:E2E-GOrphic]V3.0 | 2013SR045089 | 2012.11.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2 | 直真科技移动互联网业务监测分析系统[简称:E2E-MISQM]V3.5 | 2013SR045133 | 2012.12.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3 | 直真科技WLAN流量分析系统[简称:E2E-WLANSQM]V2.0 | 2013SR055073 | 2013.03.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24 | 直真科技数据业务透视系统[简称:E2E-SPA]V1.0 | 2013SR055250 | 2013.03.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5 | 直真科技移动互联网深度安全监测系统[简称:E2E-DSI]V1.0 | 2013SR055238 | 2013.03.1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6 | 直真科技行业APN业务保障系统[简称:E2E-APNSG]V1.0 | 2013SR055251 | 2013.03.1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7 | 直真科技网络流量流向分析系统[简称:E2E-NFA]V1.0 | 2013SRBJ0274 | 2012.04.18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8 | 直真科技异网透传检测系统[简称:E2E-TDA]V1.0 | 2013SRBJ0265 | 2012.04.18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9 | 直真科技网络质量拨测分析系统[简称:E2E-NETQoS]V1.0 | 2013SRBJ0273 | 2012.04.18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0 | 直真科技云基础设施管理平台系统软件[简称:ICM]V1.3 | 2013SR120744 | 2013.01.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1 | 直真科技广电有线网络综合运维支撑系统[简称:CN-iOSS]V1.0 | 2013SR128053 | 2013.06.08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2 | 直真科技电信传输网综合运维支撑系统[简称:E2E-TNMS]V1.0 | 2013SR125608 | 2013.06.08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3 | 面向移动互联网业务的运营服务支撑平台V1.0 | 2014SR002748 | 2013.11.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4 | 全信令原始码流压缩软件V1.0 | 2014SR046695 | 2012.10.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5 | 直真科技通用对象管理平台[简称:OMP]V3.0 | 2014SR124125 | 2014.02.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6 | 直真科技联机指令平台[简称:OIP]V1.0 | 2014SR091637 | 2013.05.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7 | 直真科技数据中心IT设备集中管控系统[简称:iGrass-Cocoa]1.0 | 2014SR090642 | 2014.05.13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8 | 直真科技统一采集平台[简称:ICP]V1.0 | 2014SR091632 | 2013.07.1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9 | 直真科技集客业务端到端保障支撑系统[简称:E2E-SQM-B]V1.0 | 2014SR167057 | 2013.04.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0 | 数据中心IT能效管理软件V2.1 | 2015SR032453 | 2013.11.25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41 | 流量采集分析系统[简称:E2E-Orphic]V2.0 | 2015SR072496 | 2013.12.20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42 | WLAN拨测分析系统V2.0 | 2015SR122207 | 2014.01.08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43 | 宽带业务评价分析系统[简称:QOE]V3.0 | 2015SR121525 | 2013.06.10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44 | 数据中心虚拟化云管理系统软件V2.0 | 2015SR122211 | 2013.06.27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45 | 直真科技综合网络激活系统[简称:E2E-INAS]V1.0 | 2015SR161368 | 2014.11.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6 | 直真科技家客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简称:E2E-HBSS]V2.0 | 2015SR161751 | 2014.06.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7 | 互联网内容资源管理系统V1.0 | 2016SR279624 | 2015.03.3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8 | 直真科技家庭宽带助手软件[简称:ZZHBA]V1.0 | 2016SR230292 | 2016.06.08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9 | 直真科技开放式传输网管系统[简称:OpenTNMS]V1.0 | 2016SR243686 | 2016.07.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0 | 直真科技宽带&IPTV端到端运维支撑系统[简称:E2E-BD&IPTV]V1.0 | 2016SR370977 | 2015.09.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1 | 直真科技运营管理系统[简称:ZZT-MAS]V1.0 | 2017SR007356 | 2016.09.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2 | 直真科技局数据智能配置管理系统[简称:E2EView-ICM]V1.0 | 2017SR040602 | 2016.08.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3 | 直真科技VoLTE业务智能诊断系统[简称:E2EView-IDS]V1.0 | 2017SR040606 | 2016.08.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4 | 直真科技集中故障管理系统[简称:NSMView-JZGZ]V1.0 | 2017SR056752 | 2016.08.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5 | 直真科技数字家庭管理平台远程终端管理系统[简称:NSMView-DHMP-RMS]V1.0 | 2017SR111989 | 2016.10.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6 | 直真科技互联网电视质量分析系统[简称:NSMView-ITVQA]V1.0 | 2017SR392163 | 2017.01.18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7 | 直真科技数字家庭管理平台[简称:NSMView-DHMP]V1.0 | 2017SR448723 | 2017.05.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8 | 直真科技资产管理系统[NSMView-MAS]V1.0 | 2017SR461737 | 2017.06.28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9 | 直真科技云存储系统[简称:ZCloud-eStor]V2.0 | 2017SR567621 | 2017.05.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0 | 直真科技性能分析系统[简称:PAS]V1.0 | 2017SR577804 | 2017.10.0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1 | 直真科技集中性能管控平台[简称:NSMView-NWTL]V1.0 | 2017SR641111 | 2017.08.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2 | 直真科技全业务编排系统[简称:NSMView-GOS]V1.0 | 2017SR647150 | 2017.10.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3 | 直真科技工单智能调度系统[简称:NSMView-OIMS]V1.0 | 2017SR682309 | 2017.06.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64 | 直真科技互联网多维智能运营平台[简称:E2E-IMIOP]V1.0 | 2018SR025807 | 2017.11.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5 | 直真科技三维可视智能系统[简称:3DView-VIS]V1.0 | 2018SR076713 | 2017.10.0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6 | 直真科技内容运营管理平台系统[简称:MAMView-COMS]V1.0 | 2018SR170409 | 2017.10.0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7 | 直真科技合作管理平台系统[简称:EIMView-PMS]V1.0 | 2018SR171325 | 2017.10.0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8 | 直真科技DHCP业务支撑系统[简称:NSMView-DBS]V1.0 | 2018SR152486 | 2017.01.17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9 | 直真科技智能巡检系统[简称:NSMView-IIS]V1.0 | 2018SR290198 | 2017.01.0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0 | 直真科技云日志管理系统[简称:NSMView-iLog]V4.0 | 2018SR683249 | 2018.05.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1 | 直真科技云计费管理系统[简称:NSMView-CoCoa-iCharge]V1.0 | 2018SR683550 | 2018.05.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2 | 直真科技互联网与TETRA即时通讯平台[简称:NSMView-ITIM]V1.0 | 2018SR884881 | 2018.07.0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3 | 直真科技采购评标管理平台[简称:NSMView-SPMS]V2.0 | 2019SR0253054 | 2019.01.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4 | 项目一体化管理平台[简称:PM-Insight]V1.0 | 2019SR0327550 | 2019.02.14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5 | 直真科技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简称:ZZ-HR]V1.0 | 2019SR0391108 | 2019.01.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6 | 直真科技内部监控预警平台[简称:ZZ-IC]V1.0 | 2019SR0427364 | 2019.01.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7 | 直真科技DevOps管理平台[简称:ZZ-DevOps]V1.0 | 2019SR0427372 | 2019.01.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8 | 直真科技传输集中运维系统[简称:NSMView-TCOAMP]V1.0 | 2019SR0480198 | 2019.02.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9 | 直真科技AI智慧运维管理平台[简称:NSMView-AIMS]V1.0 | 2019SR0567168 | 2019.04.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0 | 直真科技项目成本费用管理与分析系统[简称:ZZT-CAS]V1.0 | 2019SR0586141 | 2019.04.24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1 | 直真科技OSS数据中台系统[简称:NSMView-OSSDCCP]V1.0 | 2019SR0715216 | 2019.05.0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2 | 直真科技无忧智能客户管理系统[简称:NSMView-CM51]V3.1 | 2019SR0858533 | 2019.03.02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3 | 直真科技智慧安全应急管理平台[简称:NSMView-ISEMP]V1.0 | 2019SR0871926 | 2019.03.23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84 | 直真科技终端入网测试管理系统[简称:NSMView-TATMS]V1.0 | 2019SR0972789 | 2019.06.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5 | 直真科技生态伙伴运营平台系统[简称:NSMView-EPOP]V1.0 | 2019SR1109845 | 2019.07.1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6 | 物联网三维可视化管理系统[简称:IOT3D-MS]V1.1 | 2019SR1135334 | 2019.07.12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7 | 直真科技VoLTE业务及网络健康管理系统[简称:NSMView-VoLTE]V1.0 | 2019SR1283243 | 2019.10.3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8 | 直真科技家客质量分析系统[简称:NSMView-QA]V1.0 | 2019SR1306927 | 2019.09.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9 | 直真科技IDC流量话单采集系统[简称:NSMView-IDC-TBC]V1.0 | 2019SR1436367 | 2019.11.15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注:第40-44项软件著作权由子公司直真软件原始取得,后转让至直真科技名下所有。(
)直真软件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 | 流量采集分析系统[简称:E2E-MIOrphic]V1.0 | 2013SR140364 | 2012.12.10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2 | 宽带业务评价分析系统[简称:QOE]V2.0 | 2013SR140378 | 2012.12.10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3 | WLAN拨测分析系统V1.0 | 2013SR140371 | 2013.03.21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4 | 数据中心虚拟化云管理系统软件V1.3 | 2013SR140356 | 2013.06.17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5 | 数据中心IT能效管理软件V1.1 | 2013SR140345 | 2013.06.17 | 受让取得 | 全部权利 |
注:上述
项软件著作权由直真节点原始取得,后转让至直真软件名下所有。
(3)直真信息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 | 运营分析数据导入与同步系统软件[简称:OADataSync]V1.0 | 2016SR019791 | 2015.11.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悍兴科技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 | 悍兴跨域定义PTN网络控制管理软件[简称:SuperController]V1.0 | 2016SR376634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2 | 悍兴大数据管理平台软件V1.0 | 2017SR343100 | 2015.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 | 悍兴经营数据分析软件V1.0 | 2017SR343894 | 2016.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 | 悍兴运营内容管理平台软件V1.0 | 2017SR344281 | 2016.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 | 悍兴运维支撑管理软件V1.0 | 2017SR344288 | 2016.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6 | 悍兴传输自动作业计划管理软件V1.0 | 2017SR345069 | 2015.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7 | 悍兴实时运营管理监控平台软件V1.0 | 2017SR349557 | 2015.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8 | 悍兴ICT信息化项目管理软件V1.0 | 2017SR356051 | 2015.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9 | 悍兴家庭wifi智能测速分析软件V1.0 | 2017SR360705 | 2016.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0 | 悍兴数字家庭业务管理软件V1.0 | 2017SR361372 | 2015.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1 | 悍兴宽带业务拨测数据分析软件V1.0 | 2017SR362298 | 2014.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2 | 悍兴互联网专线业务自动开通处理软件V1.0 | 2017SR362300 | 2014.12.3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3 | 悍兴家客业务支撑物资管理软件V1.0 | 2017SR362466 | 2016.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4 | 悍兴客户投诉预处理软件V1.0 | 2017SR366204 | 2016.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15 | 悍兴用户感知分析系统平台软件V1.0 | 2017SR359856 | 2015.12.3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作品截至2019年
月
日,直真科技拥有
项美术作品,账面价值为
元。该作品无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编号 | 登记号 | 作品名称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00129335 | 国作登字-2014-F-00129335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图标1 | 2008.11.28 | 原始取得 |
、注册商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直真科技及其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46项,账面价
值为6,250元。该等注册商标均无权利限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
)直真科技
序号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取得方式 | 权利期限 |
1 | 5065409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8.11.28至2028.11.27 | |
5065408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7.14至2029.07.13 | ||
5065407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6.07至2029.06.06 | ||
2 | 1917069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4.02.21至2024.02.20 | |
1799237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2.06.28至2022.06.27 | ||
1784713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2.06.07至2022.06.06 | ||
3 | 1738222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2.03.28至2022.03.27 | |
1963726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2.10.14至2022.10.13 | ||
1779637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2.05.28至2022.05.27 | ||
4 | 4126585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6.09.28至2026.09.27 | |
4126583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12.28至2027.12.27 | ||
4126581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12.28至2027.12.27 | ||
5 | 5065403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6.14至2029.06.13 | |
5065402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7.14至2029.07.13 | ||
5065401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6.07至2029.06.06 | ||
6 | 5065397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6.14至2029.06.13 | |
5065396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7.14至2029.07.13 | ||
5065395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6.07至2029.06.06 |
序号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取得方式 | 权利期限 |
7 | 4333275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05.14至2027.05.13 | |
4333276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8.04.21至2028.04.20 | ||
8 | 5065406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5.28至2029.05.27 | |
5065405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7.14至2029.07.13 | ||
5065404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6.07至2029.06.06 | ||
9 | 5065400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6.14至2029.06.13 | |
5065399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7.14至2029.07.13 | ||
5065398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9.06.07至2029.06.06 | ||
10 | 4126584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6.09.28至2026.09.27 | |
4126582 | 第38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12.28至2027.12.27 | ||
4126580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12.28至2027.12.27 | ||
11 | 1985607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2.12.21至2022.12.20 | |
2014348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2.12.21至2022.12.20 | ||
12 | 4180802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6.11.14至2026.11.13 | |
4180801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11.07至2027.11.06 | ||
13 | 4202761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6.11.21至2026.11.20 | |
4202760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12.07至2027.12.06 | ||
14 | 4333273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05.28至2027.05.27 | |
4333274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8.04.21至2028.04.20 | ||
15 | 4333279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05.14至2027.05.13 |
序号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取得方式 | 权利期限 |
4333380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8.04.21至2028.04.20 | ||
16 | 4333277 | 第9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7.05.14至2027.05.13 | |
4333278 | 第42类 | 受让取得 | 自2018.04.21至2028.04.20 | ||
17 | 12951526 | 第9类 | 原始取得 | 自2014.12.21至2024.12.20 | |
12952571 | 第38类 | 原始取得 | 自2014.12.28至2024.12.27 | ||
12952570 | 第42类 | 原始取得 | 自2015.01.14至2025.01.13 |
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内使用,主要为公司标识、产品标识,用于增强对公司和产品品牌的保护,提高识别度,树立商业声誉,为开拓市场提供有效手段。公司作为运营支撑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其直接销售对象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广电等大型企业客户。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拥有上述商标,均为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
(
)悍兴科技
序号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取得方式 | 权利期限 |
1 | 19138915 | 第9类 | 原始取得 | 自2017.03.28至2027.03.27 | |
19138881 | 第42类 | 原始取得 | 自2017.03.28至2027.03.27 |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营,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和使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知识产权等与经营相关的资产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资产,公司对该等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产权明确,并完全独立运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信息通信技术(ICT)运营管理领域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以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飞雪、金建林和袁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金建林和袁隽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情请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类型 | 关联方 | 定价方式 | 关联交易情况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贝曼元脉 | 协商 | 金额 | - | 97.67 | 416.17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 0.27% | 1.13% | |||
南天信息 | 协商 | 金额 | 120.00 | 127.61 | - |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0.30% | 0.35% | - | |||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协商 | 金额 | 299.00 | - | - |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0.74% | - | - | |||
诚美天华 | 协商 | 金额 | 3.29 | - | - |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0.01% | - | - | |||
接受关联方服务 | 贝曼元脉 | 协商 | 金额 | 6.23 | 14.53 | 64.06 |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 0.04% | 0.08% | 0.35%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关键管理人员 | - | 金额 | 405.09 | 338.70 | 328.09 |
(1)与贝曼元脉的关联交易
贝曼元脉为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贝曼元脉关联销售的主要内容是向贝曼元脉提供终端管理系统(ITMS)软件的开发及技术服务,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贝曼元脉关联采购的主要内容是向贝曼元脉采购用于网络管理系列的资产管理软件,采购金额较小,且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上进行的,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与南天信息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天信息销售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开发的企业经营管理系统,销售金额较小,且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上进行的,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与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向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的是公司开发的企业经营管理系统,销售金额较小,且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上进行的,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与诚美天华的关联交易
诚美天华为霍尔果斯诚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王飞雪任霍尔果斯诚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司向诚美天华销售的是公司代理的视频会议系统产品,销售金额较小,且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上进行的,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总计为328.09万元、338.70万元及405.09万元。
(6)定价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和销售产品,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上进行的,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按市场化原则定价;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均参照同类产品定价,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上进行的,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按市场化原则定价,总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已经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或费用、或者其他输送利润的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5年,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曾拆借给勤数据资金,佳贝林与勤数据间也存在资金拆借,客观上构成了关联方资金拆借,佳贝林向勤数据拆借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临时周转。2016年初,拆借资金的余额为400万元,2016年12月,佳贝林偿还了该笔资金。2017年6月,佳贝林以6.50%的年利率支付了资金占用费。
上述关联方间接资金拆借,以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向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修订了企业法人之间的贷款规定。该法规第十一条确定了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公司与勤数据、佳贝林之间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法律风险。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防范公司资金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占用情况的发生。
(2)接受关联方担保
担保方 | 担保方式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履行情况 |
袁隽 | 连带责任保证 | 3,600万元 | 2016年12月19日 | 2019年10月31日 | 提前终止 |
袁隽 | 连带责任保证 | 1,000万元 | 2019年3月20日 | 2022年3月25日 | 正在履行 |
2016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签署《中小企业业务中银循环贷产品协议》(编号:G16X164381),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向公司提供3,600万元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至2019年10月31日。同日,袁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签署《中银循环贷产品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G16X164381Z),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直真软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签署了《中银循环贷产品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DG16X164381Z),以其位于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的房产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2017年6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签署协议,约定终止《中小企业业务中银循环贷产品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签订的各单项协议。
2019年3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编号:G16E190201),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向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至2020年1月14日。同日,袁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G16E190201Z),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关联方债权债务抵消公司与贝曼元脉签署了《债务对冲协议》,对截至2019年12月5日公司应收贝曼元脉47.60万元与公司应付贝曼元脉34.00万元进行抵消,抵消后公司对贝曼元脉应收账款为13.6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了2016年至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已履行了回避程序。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履行了回避程序。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履行了回避程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各董事简历如下:
袁隽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原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信息化工程总体研究
中心网络系统部主任;1999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历任直真节点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董事;2008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金建林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
月至1996年
月、1999年
月至1999年
月就职于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北京贝尔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工程部经理、北京贝尔实验室(研发中心)主任等职务;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负责人;2001年5月至2015年12月先后任直真节点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08年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彭琳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05年10月历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多媒体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和副总裁;2005年10月至2008年
月任上海富欣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
月至2017年11月担任贝曼元脉董事;2008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直真节点董事;2008年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王德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副研究员。1991年
月至1997年
月历任中科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1998年1月至1999年9月任国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1999年
月至2015年
月历任直真节点网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08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滕松林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5月至2015年6月历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兼任上海贝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
月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夏海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
月至2002年
月任上海贝尔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3年
月至2008年
月任直真节点网元网管部产品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业务
一部部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王建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资深国家专业会计师。2004年8月至2012年1月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处长;2012年
月至2015年
月任云南省财政厅(挂职)党组成员、副厅长;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挂职)行长助理;2016年
月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正高级)、学位委员会委员。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李晓东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5年
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8年
月至今任中国《声学学报》主编。2017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唐文忠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1年
月至2015年
月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系分团委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科技处副处长、科技开发部主任、飞行学院院长、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兼先进工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校长助理;2015年
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6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公司监事会由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名,各监事简历如下:
聂俊平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08年3月历任上海直真节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测试部经理、质量部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2月任直真节点上海分公司质量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质量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明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生结业。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任直真节点商务部职员;2009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商务部经理、系统集成事业部经理、第八业务群系统集成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欣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15年5月历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员、投资经理、副总裁;2015年5月至今,历任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金建林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请见本节“七、(一)
、董事会成员”。
彭琳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请见本节“七、(一)
、董事会成员”。
夏海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请见本节“七、(一)
、董事会成员”。
滕松林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请见本节“七、(一)
、董事会成员”。
饶燕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1992年
月至2003年
月,历任北京市世源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会计、财务主管;2004年
月至2004年
月,任北京东方康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
月至2009年
月任北京阳光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
月至2014年
月任华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会计师;2014年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16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袁隽、王德杰、夏海峰,简历请见本节“七、(一)
、董事会成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19年12月31日 | 2017年01月01日 |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金建林 | 董事、总经理 | 1,752.22 | 29.20% | 1,856.27 | 30.94% |
袁隽 | 董事长 | 1,245.97 | 20.77% | 1,399.41 | 23.32% |
彭琳明 | 董事、副总经理 | 165.39 | 2.76% | 165.39 | 2.76% |
王德杰 | 董事 | 165.39 | 2.76% | 165.39 | 2.76% |
合计 | - | 3,328.97 | 55.48% | 3,586.46 | 59.77% |
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金建林之配偶王飞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1,915.89万股,持股比例为
31.93%。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不存在其他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对外投资企业 | 持股比例 |
袁隽 | 董事长 | 明珠控股 | 14.83% |
西藏和润祥 | 6.64% | ||
沧州鹤佳网络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23.33% | ||
共青城千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33% | ||
寿光凯元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23.33% | ||
合真汇德 | 38.07% | ||
金建林 | 董事、总经理 | 明珠控股 | 35.17% |
西藏和润祥 | 31.20% | ||
西藏天然道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2% | ||
王德杰 | 董事 | BONUSGAINGROUPLIMITEDBVI | 34.73% |
姓名 | 职务 | 对外投资企业 | 持股比例 |
王建新 | 独立董事 | 中盛云天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李晓东 | 独立董事 | 北京声加科技有限公司 | 6.71% |
声加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 | ||
江苏南大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
张欣 | 监事 | 天津坤道博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00%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被投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领取薪酬(元)(税前) |
袁隽 | 董事长 | 526,182.42 |
金建林 | 董事、总经理 | 423,985.82 |
彭琳明 | 董事、副总经理 | 514,820.00 |
王德杰 | 董事 | 406,120.00 |
滕松林 | 董事、副总经理 | 403,060.00 |
夏海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361,280.00 |
王建新 | 独立董事 | 80,000.00 |
李晓东 | 独立董事 | 80,000.00 |
唐文忠 | 独立董事 | 80,000.00 |
聂俊平 | 监事会主席 | 304,500.00 |
陈明 | 监事 | 452,120.00 |
张欣 | 监事 | - |
饶燕 |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418,825.00 |
合计 | - | 4,050,893.24 |
注:袁隽2019年度在直真科技领取薪酬356,880.00元,在直真香港领取薪酬189,000.00港元,按2019年末港元兑人民币汇率
:
0.89578换算后为169,302.42元,合计526,182.42元。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 |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
袁隽 | 董事长 | 明珠控股 | 董事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金建林 | 董事、总经理 | 明珠控股 | 董事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香港节点 | 董事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王德杰 | 董事 | 贝曼元脉 | 董事 | 参股公司 |
BONUSGAINGROUPLIMITEDBVI | 执行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夏海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贝曼元脉 | 董事 | 参股公司 |
李晓东 | 独立董事 | 江苏南大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嘉善恩益迪电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北京声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 研究员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唐文忠 | 独立董事 | 智城联盟(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北京增材制造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昆明昆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北京国信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一同永坤农业(盐山)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研究员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王建新 | 独立董事 |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 |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
北京和合医学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云南省戎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研究员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张欣 | 监事 | 飞昂创新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董事 | 无其他关联关系 |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王飞雪、金建林、袁隽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81.90%股份,能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经营决策,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截至2019年
月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金建林和袁隽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西藏和润祥成立日期:
2012年
月
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飞雪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希望路农业银行后街
排
栋
号主营业务:投资业务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王飞雪 | 310.80 | 62.16% |
金建林 | 156.00 | 31.20%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袁隽 | 33.20 | 6.64% |
合计 | 5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35,533,926.49 |
所有者权益 | 52,734,396.49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23,053.8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佳贝林成立日期:
2003年
月
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明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葛路9号院4号楼3层全部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咨询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西藏和润祥 | 5,000.00 | 100.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24,397,207.04 |
所有者权益 | -31,316,172.06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5,192,637.65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和捷创投成立日期:
2017年
月
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利霞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希望路农业银行后街2排2栋138号主营业务:暂未开展业务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西藏和润祥 | 1,00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403.90 |
所有者权益 | -5,596.10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15,588.4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恒佳创投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利霞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口岸滨河路一巷华亭嘉苑E栋
单元
室主营业务:投资业务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西藏和润祥 | 3,000.00 | 100.00%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7,775,150.00 |
所有者权益 | 67,775,150.00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5,175,127.76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佳贝林明诚成立日期:
2009年
月
日注册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飞雪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葛路9号院2号楼一层101主营业务:销售红酒、白酒股权结构:恒佳创投持股10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893,676.59 |
所有者权益 | 3,554,927.44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8,576.88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佳贝林明信成立日期:2010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飞雪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葛路9号院2号楼2层101主营业务:暂未开展业务股权结构:恒佳创投持股10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966,278.55 |
所有者权益 | 966,341.85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1,300.0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
月
日,佳贝林明信完成工商登记注销。
7、长沙同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5月15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贺莲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瑞龙路207号主营业务:药品研发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恒佳创投 | 600.00 | 60.00%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4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971,865.83 |
所有者权益 | 5,971,865.83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23,520.8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明珠控股成立日期:2003年8月8日注册地址:VistraCorporateServicesCentre,WickhamsCayII,RoadTown,Tortola,VG1110,BritishVirginIslands法定股本:
50,000美元已发行股本:
10,000美元董事:王飞雪、金建林、袁隽主营业务:股权投资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美元) | 持股比例 |
1 | 王飞雪 | 3,768.87 | 37.69% |
2 | 金建林 | 3,517.31 | 35.17% |
3 | 袁隽 | 1,482.51 | 14.83% |
4 | 董茹萍 | 727.13 | 7.27% |
5 | 刘澎 | 247.39 | 2.47% |
6 | 王德杰 | 154.49 | 1.54% |
7 | 刘伟 | 102.30 | 1.02%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港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580.55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所有者权益 | -2,419.45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5,701.45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香港节点成立日期:2008年2月15日注册地址:
Flat/Rm709,7/F,WingOnPlaza,62ModyRoad,TsimShaTsuiEast,KL法定股本:10,000港元已发行股本:
2.00港元董事:王飞雪、金建林主营业务:股权投资股权结构:明珠控股持股10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港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2,735,957.14 |
所有者权益 | 42,735,697.14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1,199.4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
单位:元
资产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资产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135,659,606.48 | 111,548,594.27 | 33,113,437.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 | - |
应收票据 | - | 2,419,145.30 | 118,356.00 |
应收账款 | 221,255,697.18 | 177,260,579.93 | 152,225,930.67 |
预付款项 | 5,379,719.46 | 2,952,451.81 | 15,353,039.12 |
其他应收款 | 4,374,832.86 | 5,437,921.40 | 5,628,770.63 |
存货 | 18,062,069.63 | 22,031,171.83 | 12,853,794.09 |
其他流动资产 | 188,012.45 | 60,237,157.78 | 158,708,151.26 |
流动资产合计 | 464,919,938.06 | 381,887,022.32 | 378,001,479.65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5,000,000.00 | 5,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3,771,204.51 | 2,857,965.32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826,087.00 | ||
固定资产 | 88,362,786.54 | 94,909,505.62 | 101,619,772.07 |
无形资产 | 3,242,615.36 | 4,192,328.39 | 5,123,143.52 |
商誉 | - | - | 915,765.96 |
长期待摊费用 | 686,361.74 | 662,992.76 | 1,340,683.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78,917.55 | 2,308,656.93 | 1,992,483.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2,567,972.70 | 109,931,449.02 | 115,991,848.75 |
资产总计 | 577,487,910.76 | 491,818,471.34 | 493,993,328.40 |
2、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 - | 1,870,453.33 |
应付账款 | 82,078,850.03 | 43,581,319.44 | 82,648,255.52 |
预收款项 | 6,381,652.81 | 14,770,976.90 | 9,398,337.65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28,767.28 | 11,636,157.08 | 15,513,194.81 |
应交税费 | 12,880,202.92 | 13,920,009.91 | 16,605,515.42 |
其他应付款 | 5,084,723.64 | 9,047,576.14 | 9,279,085.20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57,281.96 | 8,695,471.89 | 6,716,426.48 |
流动负债合计 | 131,211,478.64 | 101,651,511.36 | 142,031,268.41 |
非流动负债 | |||
预计负债 | 4,529,391.65 | 2,799,020.59 | 3,465,351.03 |
递延收益 | - | - | 654,32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29,391.65 | 2,799,020.59 | 4,119,671.03 |
负债合计 | 135,740,870.29 | 104,450,531.95 | 146,150,939.4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4,356,775.00 | 14,356,775.00 | 14,356,775.00 |
其他综合收益 | 1,755,000.74 | 1,584,101.59 | 702,604.83 |
盈余公积 | 53,258,290.61 | 43,309,799.35 | 35,037,367.64 |
未分配利润 | 312,747,860.14 | 267,658,068.22 | 236,738,206.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2,117,926.49 | 386,908,744.16 | 346,834,954.18 |
少数股东权益 | -370,886.02 | 459,195.23 | 1,007,434.7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1,747,040.47 | 387,367,939.39 | 347,842,388.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77,487,910.76 | 491,818,471.34 | 493,993,328.40 |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8,981,939.87 | 366,348,460.38 | 376,464,103.11 |
其中:营业收入 | 408,981,939.87 | 366,348,460.38 | 376,464,103.11 |
二、营业总成本 | 319,278,183.48 | 304,053,169.22 | 310,418,260.96 |
其中:营业成本 | 166,825,585.82 | 174,900,340.17 | 189,547,995.99 |
税金及附加 | 3,040,717.37 | 3,386,146.40 | 2,700,345.07 |
销售费用 | 34,393,115.43 | 29,995,309.22 | 27,706,801.86 |
管理费用 | 37,200,504.78 | 30,890,401.12 | 30,522,962.24 |
研发费用 | 78,441,707.64 | 65,116,788.88 | 59,143,060.84 |
财务费用 | -623,447.56 | -235,816.57 | 797,094.96 |
加:其他收益 | 9,041,880.76 | 11,446,023.25 | 9,797,643.4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78,988.53 | 4,458,533.48 | 846,176.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13,239.19 | 857,965.32 | -2,703,955.15 |
信用减值损失 | -11,534,439.97 | - |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资产减值损失 | -385,774.00 | -3,902,661.13 | -4,142,357.44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72,632.30 |
三、营业利润 | 91,304,411.71 | 74,297,186.76 | 72,474,671.95 |
加:营业外收入 | 165,382.51 | 191,727.73 | 537,817.28 |
减:营业外支出 | 89,415.64 | 545,883.77 | 68,142.21 |
四、利润总额 | 91,380,378.58 | 73,943,030.72 | 72,944,347.02 |
减:所得税费用 | 7,172,176.65 | 5,298,977.05 | 5,986,637.42 |
五、净利润 | 84,208,201.93 | 68,644,053.67 | 66,957,709.6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84,208,201.93 | 68,644,053.67 | 66,957,709.60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038,283.18 | 69,192,293.22 | 66,868,804.00 |
少数股东损益 | -830,081.25 | -548,239.55 | 88,905.6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0,899.15 | 881,496.76 | -1,299,248.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0,899.15 | 881,496.76 | -1,299,248.6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4,379,101.08 | 69,525,550.43 | 65,658,460.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209,182.33 | 70,073,789.98 | 65,569,555.3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30,081.25 | -548,239.55 | 88,905.6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42 | 1.15 | 1.1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42 | 1.15 | 1.11 |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4,652,091.41 | 379,324,023.12 | 366,158,664.3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55,951.04 | 10,792,231.33 | 5,160,751.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82,598.30 | 14,056,118.64 | 21,650,063.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7,590,640.75 | 404,172,373.09 | 392,969,480.0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5,009,502.54 | 197,097,748.76 | 154,993,957.1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2,814,995.08 | 124,674,100.98 | 74,596,898.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050,668.90 | 34,716,378.20 | 25,903,854.6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866,639.20 | 37,901,310.87 | 45,810,271.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741,805.72 | 394,389,538.81 | 301,304,981.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848,835.03 | 9,782,834.28 | 91,664,498.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345,000,000.00 | 605,100,000.00 | 546,9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80,778.81 | 3,694,956.87 | 3,763,108.0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00.00 | 700.00 | 19,443.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8,582,578.81 | 608,795,656.87 | 550,682,551.5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4,000.00 | 6,996.76 | 2,906,404.9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2,826,087.00 | 509,000,000.00 | 566,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7,637,455.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2,940,087.00 | 509,006,996.76 | 576,543,860.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57,508.19 | 99,788,660.11 | -25,861,308.8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 1,100,379.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 | - | 1,100,379.3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870,453.33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065,491.67 | 30,074,667.71 | 30,712,875.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065,491.67 | 31,945,121.04 | 60,712,875.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65,491.67 | -31,945,121.04 | -59,612,496.0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8,227.17 | 878,599.54 | -1,258,391.8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824,062.34 | 78,504,972.89 | 4,932,302.00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0,924,561.87 | 32,419,588.98 | 27,487,286.9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748,624.21 | 110,924,561.87 | 32,419,588.98 |
(二)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
单位:元
资产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133,201.73 | 40,741,932.75 | 7,989,080.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000,000.00 | - | - |
应收票据 | - | 2,419,145.30 | 118,356.00 |
应收账款 | 196,768,791.77 | 146,133,037.41 | 133,018,382.88 |
预付款项 | 5,327,876.15 | 2,949,307.43 | 2,806,776.69 |
其他应收款 | 164,981,629.54 | 192,288,845.91 | 139,687,652.88 |
存货 | 15,574,508.17 | 15,085,045.59 | 12,216,180.27 |
其他流动资产 | - | 60,000,000.00 | 107,1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571,786,007.36 | 459,617,314.39 | 402,936,428.88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860,110.24 | 31,860,000.81 | 29,860,000.81 |
固定资产 | 1,316,356.41 | 1,546,150.07 | 1,948,003.79 |
无形资产 | 526,585.15 | 681,275.06 | 1,048,974.63 |
长期待摊费用 | 686,361.74 | 575,728.57 | 1,235,966.98 |
资产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95,714.67 | 1,288,637.88 | 1,152,393.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685,128.21 | 35,951,792.39 | 35,245,339.44 |
资产总计 | 608,471,135.57 | 495,569,106.78 | 438,181,768.3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 - | - |
应付账款 | 73,500,605.50 | 29,713,977.73 | 28,102,821.91 |
预收款项 | 6,381,652.81 | 14,385,559.81 | 8,626,960.43 |
应付职工薪酬 | 10,779,339.33 | 9,456,480.55 | 12,156,654.98 |
应交税费 | 12,982,524.73 | 12,110,768.61 | 12,654,373.46 |
其他应付款 | 6,111,772.41 | 6,195,279.97 | 5,885,522.55 |
其他流动负债 | 9,888,402.65 | 8,095,485.65 | 6,547,547.17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644,297.43 | 79,957,552.32 | 73,973,880.50 |
非流动负债 | |||
预计负债 | 4,529,391.65 | 2,799,020.59 | 3,465,351.03 |
递延收益 | - | - | 654,32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29,391.65 | 2,799,020.59 | 4,119,671.03 |
负债合计 | 126,173,689.08 | 82,756,572.91 | 78,093,551.5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5,075,538.00 | 5,075,538.00 | 5,075,538.00 |
盈余公积 | 53,258,290.61 | 43,309,799.35 | 35,037,367.64 |
未分配利润 | 363,963,617.88 | 304,427,196.52 | 259,975,311.1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2,297,446.49 | 412,812,533.87 | 360,088,216.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08,471,135.57 | 495,569,106.78 | 438,181,768.32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89,557,925.32 | 269,778,535.01 | 287,458,450.05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减:营业成本 | 151,613,072.06 | 87,404,634.63 | 112,148,491.02 |
税金及附加 | 1,800,235.18 | 2,103,869.15 | 1,963,434.00 |
销售费用 | 32,307,017.84 | 27,826,557.32 | 24,265,406.15 |
管理费用 | 27,039,364.79 | 78,962,641.42 | 27,656,701.91 |
研发费用 | 73,452,007.01 | - | 50,714,285.24 |
财务费用 | -1,844,857.09 | -1,805,888.19 | 1,360,308.78 |
加:其他收益 | 8,377,570.73 | 11,446,023.25 | 9,797,643.4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65,858.77 | 3,467,692.22 | 3,549,613.0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9.43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214,027.07 | ||
资产减值损失 | -2,058,186.91 | -3,568,570.8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9,055.6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6,920,487.96 | 88,142,249.24 | 79,137,564.20 |
加:营业外收入 | 165,382.42 | 75,080.73 | 400,231.28 |
减:营业外支出 | 65,597.28 | 14,106.79 | 31,307.8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7,020,273.10 | 88,203,223.18 | 79,506,487.67 |
减:所得税费用 | 7,535,360.48 | 5,478,906.10 | 6,684,788.0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484,912.62 | 82,724,317.08 | 72,821,699.64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9,484,912.62 | 82,724,317.08 | 72,821,699.64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3,096,327.03 | 286,878,679.69 | 278,686,426.4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55,951.04 | 10,791,742.31 | 5,160,751.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99,324.04 | 59,905,002.62 | 137,298,363.36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8,951,602.11 | 357,575,424.62 | 421,145,541.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777,497.78 | 86,118,085.22 | 123,413,281.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1,907,720.22 | 84,894,034.87 | 54,192,565.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277,148.40 | 28,154,244.76 | 23,675,993.1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184,268.74 | 144,238,210.05 | 171,675,190.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1,146,635.14 | 343,404,574.90 | 372,957,029.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804,966.97 | 14,170,849.72 | 48,188,511.9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8,600,000.00 | 547,100,000.00 | 539,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763,043.81 | 3,554,108.37 | 3,762,589.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00.00 | 700.00 | 9,44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2,364,843.81 | 550,654,808.37 | 542,772,029.8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2,989.00 | 930,015.4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5,000,000.00 | 502,000,000.00 | 525,96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5,000,000.00 | 502,002,989.00 | 526,890,015.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35,156.19 | 48,651,819.37 | 15,882,014.4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065,491.67 | 30,000,000.00 | 30,563,929.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065,491.67 | 30,000,000.00 | 60,563,929.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65,491.67 | -30,000,000.00 | -60,563,929.19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104,319.11 | 32,822,669.09 | 3,506,597.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117,900.35 | 7,295,231.26 | 3,788,634.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222,219.46 | 40,117,900.35 | 7,295,231.26 |
(三)主要财务指标
、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指标等
财务指标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3.54 | 3.76 | 2.66 |
速动比率(倍) | 3.41 | 3.54 | 2.5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0.74% | 16.70% | 17.8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3.51% | 21.24% | 29.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 | 7.37 | 6.45 | 5.78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 0.73% | 1.08% | 1.47% |
财务指标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05 | 2.22 | 2.98 |
存货周转率(次) | 8.32 | 10.03 | 12.65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0,000.84 | 8,302.63 | 8,343.9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1.25 | 0.16 | 1.53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38 | 1.31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8,141.75 | 6,581.68 | 5,915.72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总额/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
产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10、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 报告期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19年度 | 20.77 | 1.42 | 1.42 |
2018年度 | 18.99 | 1.15 | 1.15 | |
2017年度 | 21.12 | 1.11 | 1.11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19年度 | 19.97 | 1.36 | 1.36 |
2018年度 | 18.15 | 1.10 | 1.10 | |
2017年度 | 18.92 | 0.99 | 0.99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总体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46,491.99 | 80.51% | 38,188.70 | 77.65% | 37,800.15 | 76.52% |
非流动资产 | 11,256.80 | 19.49% | 10,993.14 | 22.35% | 11,599.18 | 23.48% |
资产总计 | 57,748.79 | 100.00% | 49,181.85 | 100.00% | 49,399.3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76.52%、
77.65%及
80.51%,公司资产构成以流动资产为主。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等。
、负债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负债 | 13,121.15 | 96.66% | 10,165.15 | 97.32% | 14,203.13 | 97.18% |
非流动负债 | 452.94 | 3.34% | 279.90 | 2.68% | 411.97 | 2.82% |
负债合计 | 13,574.09 | 100.00% | 10,445.05 | 100.00% | 14,615.0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预收款项等,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比均在90%以上。
3、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同比 | 金额 | 同比 | 金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40,898.19 | 11.64% | 36,634.85 | -2.69% | 37,646.41 |
二、营业总成本 | 31,927.82 | 5.01% | 30,405.32 | -2.05% | 31,041.83 |
其中:营业成本 | 16,682.56 | -4.62% | 17,490.03 | -7.73% | 18,954.80 |
税金及附加 | 304.07 | -10.20% | 338.61 | 25.40% | 270.03 |
销售费用 | 3,439.31 | 14.66% | 2,999.53 | 8.26% | 2,770.68 |
管理费用 | 3,720.05 | 20.43% | 3,089.04 | 1.20% | 3,052.30 |
研发费用 | 7,844.17 | 20.46% | 6,511.68 | 10.10% | 5,914.31 |
财务费用 | -62.34 | 164.38% | -23.58 | -129.58% | 79.71 |
加:其他收益 | 904.19 | -21.00% | 1,144.60 | 16.82% | 979.76 |
投资收益 | 447.90 | 0.46% | 445.85 | 426.90% | 84.62 |
信用减值损失 | -1,153.44 | -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38.58 | -90.12% | -390.27 | -5.79% | -414.24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100.00% | -7.26 |
三、营业利润 | 9,130.44 | 22.89% | 7,429.72 | 2.51% | 7,247.47 |
加:营业外收入 | 16.54 | -13.74% | 19.17 | -64.35% | 53.78 |
减:营业外支出 | 8.94 | -83.62% | 54.59 | 701.09% | 6.81 |
四、利润总额 | 9,138.04 | 23.58% | 7,394.30 | 1.37% | 7,294.43 |
减:所得税费用 | 717.22 | 35.35% | 529.90 | -11.49% | 598.66 |
五、净利润 | 8,420.82 | 22.67% | 6,864.41 | 2.52% | 6,695.77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03.83 | 22.90% | 6,919.23 | 3.47% | 6,686.88 |
少数股东损益 | -83.01 | 51.41% | -54.82 | -716.65% | 8.89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2017年至2019年,公司净利润变动率为
2.52%、
22.67%,营业收入变动率为-2.69%、11.64%,净利润变动率与营业收入变动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变化导致。2017年至2019年,公司毛利率较高的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03%、65.85%、85.70%,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40,563.21 | 99.18% | 36,159.05 | 98.70% | 36,969.50 | 98.20% |
其他业务收入 | 334.98 | 0.82% | 475.80 | 1.30% | 676.91 | 1.80% |
合计 | 40,898.19 | 100.00% | 36,634.85 | 100.00% | 37,646.41 | 100.00%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20%、98.70%及99.18%,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12.18%。2017年至2019年,公司核心业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
9.12%及
45.99%,公司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稳定增长。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主要为房租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 34,763.58 | 85.70% | 23,812.14 | 65.85% | 21,822.12 | 59.03%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系统集成 | 3,586.72 | 8.84% | 4,278.66 | 11.83% | 11,846.83 | 32.04% |
第三方软硬件销售 | 2,212.91 | 5.46% | 8,068.25 | 22.31% | 3,300.55 | 8.93% |
合计 | 40,563.21 | 100.00% | 36,159.05 | 100.00% | 36,969.50 | 100.00% |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第三方软硬件销售,其中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21,822.12万元、23,812.14万元及34,763.58万元,增长率分别为9.12%及45.99%,实现了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分别为11,846.83万元、4,278.66万元及3,586.72万元,2017年系统集成业务收入较高,主要系公司向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若干系统集成合同,并在当年实现收入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软硬件产品业务实现收入3,300.55万元、8,068.25万元及2,212.91万元,2018年第三方软硬件销售业务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向南京伟仕佳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浦智能安防社区项目销售安防设备,实现收入3,546.61万元所致。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84.88 | 978.28 | 9,166.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5.75 | 9,978.87 | -2,586.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6.55 | -3,194.51 | -5,961.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82.41 | 7,850.50 | 493.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74.86 | 11,092.46 | 3,241.96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465.21 | 37,932.40 | 36,615.87 |
营业收入 | 40,898.19 | 36,634.85 | 37,646.4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对营业收入的覆盖倍数 | 0.92 | 1.04 | 0.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84.88 | 978.28 | 9,166.45 |
净利润 | 8,420.82 | 6,864.41 | 6,695.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净利润的覆盖倍数 | 0.89 | 0.14 | 1.37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对营业收入的覆盖倍数分别为
0.97、
1.04及
0.92,公司经营活动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覆盖倍数分别为1.37、0.14及0.89。公司主要客户信用良好,将利润转化为现金流入的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465.21 | 37,932.40 | 36,615.8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5.60 | 1,079.22 | 516.0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8.26 | 1,405.61 | 2,165.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759.06 | 40,417.24 | 39,296.9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500.95 | 19,709.77 | 15,499.4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281.50 | 12,467.41 | 7,459.6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05.07 | 3,471.64 | 2,590.3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86.66 | 3,790.13 | 4,581.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74.18 | 39,438.95 | 30,130.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84.88 | 978.28 | 9,166.45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但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净减少8,188.17万元,主要系2017年销售收款与采购付款不同步,当期系统集成业务收到客户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回款10,213.95万元,而对应的部分采购款4,671.29万元在次年支付,增加了2018年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导致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降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策、采购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符合该等政策。若将2018年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付款4,671.29万元还原至2017年,则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三年变化趋势与净利润基本一致。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明显回升,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86.13万元、9,978.87万元及-2,435.7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61.25万元、-3,194.51万元及-2,806.55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分配股利或偿还银行贷款。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2017年1月15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0万元(含税)。2018年4月25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0万元(含税)。
2019年4月20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0万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股利分配均已实施完毕。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处置安排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2019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人上市后关于股利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
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情况下,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草拟财务决算以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有关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负责组织拟订,有关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同拟订,达成初步方案后,
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征询独立董事、监事意见后,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政策对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或低于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情况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
此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直真软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直真软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2年
月
日注册资本:
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隽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葛路
号院
号楼-1至
层(
室)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直真科技持股10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3,151,965.28 |
所有者权益 | -10,786,284.20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4,325,761.81 |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
2、直真信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直真信息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3年
月
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隽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葛路
号院
号楼-1至
层(
室)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直真科技持股10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5,542,855.14 |
所有者权益 | 8,266,184.96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750,683.54 |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
、直真系统集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直真系统集成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7年
月
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隽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葛路
号院
号楼
(
室)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直真科技持股10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172,710.13 |
所有者权益 | -1,523,595.50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6,628,514.43 |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
、直真数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直真数据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8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袁隽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葛路
号院
号楼-1至
层(
室)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仅限PUE值在1;5以下);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直真科技持股100%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9,810,634.05 |
所有者权益 | -4,604,207.44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2,616,196.97 |
备注: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
、勤数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勤数据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隽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东门南路3007号金龙大厦1502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及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上门安装调试与销售;国内贸易
股权结构:直真科技持股100%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918,211.66 |
所有者权益 | 4,841,589.66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492,974.51 |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
、悍兴科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悍兴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3年8月30日注册资本:1,100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广安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美裕路
号
幢
室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通讯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商务咨询,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安防工程,计算机软硬件、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通信设备、安防产品、五金交电、工业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口及技术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直真科技持股51%,陈广安持股49%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1,266,830.74 |
所有者权益 | -3,960,146.11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1,075,746.94 |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
、直真香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直真香港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1年
月
日法定股本:100万港元已发行股本:
1.00港元董事:袁隽注册地址: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
号永安广场
楼
室经营范围:自主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股权结构:直真科技持股10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8,930,229.54 |
所有者权益 | 7,755,975.13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466,289.17 |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贝曼元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贝曼元脉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5年7月4日注册资本:
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时明
注册地:上海市北海宁路58弄22号209室经营范围:从事网络信息、通信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家用电器维修,机电设备、制冷设备、电子设备安装维修;销售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延承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90.00 | 33.00% |
2 | 上海富欣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900.00 | 30.00% |
3 | 直真信息 | 810.00 | 27.00% |
4 |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0.00%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3,066,069.58 |
所有者权益 | 6,559,611.43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3,381,962.08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万桥永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万桥永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日注册资本:
3,232.2277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志硕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后半壁街56号9号楼3层3013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沃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010.00 | 31.25% |
2 | 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15.47% |
3 | 北京大河融科众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 | 15.47% |
4 | 直真信息 | 500.00 | 15.47% |
5 | 刘志阳 | 500.00 | 15.47% |
6 | 曹蕾 | 222.23 | 6.88% |
合计 | 3,232.23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0,057,797.37 |
所有者权益 | 19,986,997.37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469.42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国泰道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国泰道合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实收资本:24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毅贤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月亮湾大道2076号高科集团大楼
楼7209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陈毅贤 | 760.00 | 76.00% |
2 | 直真科技 | 200.00 | 20.00% |
3 | 方文翰 | 20.00 | 2.00% |
4 | 杜银刚 | 20.00 | 2.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447,447.71 |
所有者权益 | 2,432,057.83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547.15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湖南智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湖南智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
2016年
月
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尹刚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13栋201室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网络技术、电子产品、智能化技术、电子技术的研发;文化用品、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电子计算机的销售;软件、办公设备耗材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尹刚 | 510.00 | 51.00% |
2 | 长沙鑫犇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20.00% |
3 | 梅泳涵 | 170.00 | 17.00% |
4 | 直真信息 | 50.00 | 5.00% |
5 | 长沙湘江启赋弘泰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32.00 | 3.20% |
6 | 上海伴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2.00% |
7 | 北京维京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8 | 傅哲宽 | 8.00 | 0.8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134,413.87 |
所有者权益 | 7,312,618.80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4,913,303.78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立联立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立联立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105.98万元实收资本:
70.76万元法定代表人:闫永利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北环里
号楼
层
号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票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委托加工;维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用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体育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8年12月20日,直真信息、北京市启赋工业互联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峥、北京维京投资有限公司与立联立动原股东闫永利、熊运鸿、北京聚联同达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合伙)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直真信息分别于2019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支付了首期增资款
217.39万元及股权转让款65.22万元。
2020年
月
日,直真信息、北京市启赋工业互联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峥、北京维京投资有限公司与立联立动及其原股东闫永利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各方同意曾峥不再履行原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终止其在原协议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其余股东股权转让比例不变。
2020年
月
日,直真信息、北京市启赋工业互联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峥、北京维京投资有限公司与立联立动及其原股东闫永利、熊运鸿、北京聚联同达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补充协议》,各方同意曾峥不再参与本次增资,直真信息、北京市启赋工业互联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维京投资有限公司均将增资额调整为原计划增资额的50%。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调整后,直真信息已履行完毕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对立联立动的持股比例变动为
2.31%。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后,立联立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闫永利 | 60.22 | 56.82% |
2 | 熊运鸿 | 25.00 | 23.59% |
4 | 北京聚联同达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合伙) | 10.00 | 9.44% |
5 | 北京市启赋工业互联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5 | 6.46% |
6 | 直真信息 | 2.45 | 2.31% |
7 | 北京维京投资有限公司 | 1.47 | 1.38% |
合计 | 105.98 | 100.00% |
2020年
月
日,立联立动针对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进行了工商登记备案。立联立动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608,238.74 |
所有者权益 | 5,051,308.54 |
项目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4,777,684.22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设立了
家分公司,分别是: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一)下一代基础网络综合支撑系统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了满足电信运营商在传输网络升级后对运维支撑管理的新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现有“基础网络综合管理系统”等产品在原有技术和产品架构基础上进行全面完善和拓展,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统筹来实现横向联动、纵向加深,提升系统跨专业、端到端、大平台能力。
本项目是通过对现有产品的整合和架构升级,用于支撑下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包括传输、数据、SDN、NFV等),主要包括:统一采集管理系统、基础网络综合管理系统(数据网管系统、传输网管系统)、动态资源系统、集中故障系统和业务编排系统,具体产品体系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下一代基础网络综合支撑系统产品体系架构图
、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一 | 场地装修 | 93.00 | 1.09% |
二 | 设备和软件购置 | 1,369.00 | 15.99% |
2.1 | 设备购置 | 1,071.00 | 12.51% |
2.2 | 软件费用 | 298.00 | 3.48% |
三 | 前期建设费用 | 5,330.00 | 62.27% |
3.1 | 产品开发费 | 1,367.00 | 15.97% |
3.2 | 测试费 | 958.00 | 11.19% |
3.3 | 项目实施费 | 816.00 | 9.53% |
3.4 | 外包服务费 | 753.00 | 8.80% |
3.5 | 市场推广费 | 720.00 | 8.41% |
3.6 | 调研费 | 500.00 | 5.84% |
3.7 | 人员培训费 | 216.00 | 2.52% |
四 | 预备费 | 340.00 | 3.97% |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1,427.00 | 16.67% |
合计 | 8,559.00 | 100.00% |
3、项目的产品技术、生产及设备情况(
)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取得方式公司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取得方式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
)生产模式及工艺流程本项目的生产模式、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情况无重大差异,具体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业务流程”。
(
)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情况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采取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托管在具有合格资质的数据机房。
单位:万元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硬件设备 | 高端应用服务器 | 4 | 36.00 | 144.00 |
中端应用服务器 | 6 | 32.00 | 192.00 |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低端文件服务器 | 12 | 20.00 | 240.00 | |
低端计算服务器 | 12 | 17.00 | 204.00 | |
数据库服务器 | 4 | 23.00 | 92.00 | |
光纤交换机 | 1 | 20.00 | 20.00 | |
存储 | 1 | 139.00 | 139.00 | |
办公设备 | 联想电脑 | 40 | 1.00 | 40.00 |
小计 | 1,071.00 | |||
软件 | Java开发IDE | 100 | 0.10 | 10.00 |
数据库 | 1 | 60.00 | 60.00 | |
虚拟化软件 | 55 | 3.00 | 165.00 | |
专业测试工具 | 1 | 27.00 | 27.00 | |
专业流程引擎 | 1 | 36.00 | 36.00 | |
小计 | 298.00 | |||
合计 | 1,369.00 |
4、项目实施地点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的自有办公楼,对项目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成。
5、项目环保情况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对环境没有破坏,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本项目引入的设备为电脑、数据存储、测试设备,噪音小,通过对场地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即可消除影响;本项目涉及的能源消耗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用电均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6、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年,第一年投入3,938万元、第二年投入4,621万元,合计投入8,559万元。
(二)新一代家庭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顺应电信运营商家庭客户全业务市场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现有的家庭客户业务支撑管理系统、IPTV/OTT端到端管理系统等产品线进行全面升级和完善,打造“新一代家庭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系列产品,以家庭客户全业务端到端支撑为目标,顺应综合化管理的发展趋势,强化家庭宽带业务的综合监控平台和服务开通平台的功能建设,围绕家庭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实现整体产品的产业化。
本项目主要由家客业务端到端运维支撑子系统、家客业务端到端服务开通子系统、家客业务智慧“营装维”子系统、家客互联网电视业务端到端质量管理子系统、家客业务物资端到端管控子系统、数字家庭管理平台子系统等六个应用子系统组成,具体产品体系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新一代家庭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产品体系架构图
2、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一 | 场地装修 | 93.00 | 1.10% |
二 | 设备和软件购置 | 888.00 | 10.51% |
2.1 | 设备购置 | 635.00 | 7.51% |
2.2 | 软件费用 | 253.00 | 2.99% |
三 | 前期建设费用 | 5,725.00 | 67.75% |
3.1 | 产品开发费 | 1,640.00 | 19.41% |
3.2 | 项目实施费 | 1,120.00 | 13.25% |
3.3 | 外包服务费 | 984.00 | 11.64% |
3.4 | 市场推广费 | 736.00 | 8.71% |
3.5 | 测试费 | 515.00 | 6.09% |
3.6 | 调研费 | 500.00 | 5.92% |
3.7 | 人员培训费 | 230.00 | 2.72% |
四 | 预备费 | 335.00 | 3.96% |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1,409.00 | 16.67% |
合计 | 8,450.00 | 100.00% |
、项目的产品技术、生产及设备情况
(1)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取得方式公司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取得方式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2)生产模式及工艺流程本项目的生产模式、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情况无重大差异,具体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业务流程”。
(3)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情况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采取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托管在具有合格资质的数据机房。
单位:万元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硬件设备 | 高端应用服务器 | 2 | 36.00 | 72.00 |
中端应用服务器 | 2 | 32.00 | 64.00 | |
低端文件服务器 | 6 | 20.00 | 120.00 | |
低端计算服务器 | 6 | 17.00 | 102.00 | |
数据库服务器 | 2 | 23.00 | 46.00 | |
光纤交换机 | 1 | 20.00 | 20.00 | |
存储 | 1 | 139.00 | 139.00 | |
办公设备 | 联想电脑 | 72 | 1.00 | 72.00 |
小计 | 635.00 | |||
软件 | Java开发IDE | 100 | 0.10 | 10.00 |
数据库 | 1 | 60.00 | 60.00 | |
虚拟化软件 | 40 | 3.00 | 120.00 | |
专业测试工具 | 1 | 27.00 | 27.00 | |
专业流程引擎 | 1 | 36.00 | 36.00 | |
小计 | 253.00 | |||
合计 | 888.00 |
4、项目实施地点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自有房屋,对项目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成。
、项目环保情况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本项目引入的设备为高端制造装备和开发、测试设备,噪音小,通过对场地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即可消除影响;本项目涉及的能源消耗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用电均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6、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期
年,第一年投入3,226万元,第二年投入5,224万元,合计8,450万元。
(三)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顺应电信运营商集团客户业务的发展趋势,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现有产品“集团客户业务支撑管理系统”的全面升级与完善,以实现端到端支撑为目标,强化全业务综合监控平台和服务开通平台的建设,打造“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系列产品,实现整体产品的产业化升级。本项目主要由“集客业务端到端运营子系统”、“集客一级专线管理平台子系统”、“集客业务性能端到端子系统”、“集客业务服务开通子系统”、“集客投诉预处理子系统”、“集客ICT项目管理子系统”、“政企服务支撑管理系统”、“政企订单管理子系统”、“政企营销支撑子系统”等应用子系统组成。其产品体系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产品体系架构图
2、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一 | 场地装修费 | 93.00 | 1.06%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二 | 设备和软件购置 | 888.00 | 10.12% |
2.1 | 设备购置 | 635.00 | 7.24% |
2.2 | 软件费用 | 253.00 | 2.88% |
三 | 前期建设费用 | 5,980.00 | 68.18% |
3.1 | 产品开发费 | 1,567.00 | 17.87% |
3.2 | 项目实施费 | 1,290.00 | 14.71% |
3.3 | 外包服务费 | 1,023.00 | 11.66% |
3.4 | 测试费 | 826.00 | 9.42% |
3.5 | 市场推广费 | 712.00 | 8.12% |
3.6 | 调研费 | 300.00 | 3.42% |
3.7 | 人员培训费 | 262.00 | 2.99% |
四 | 预备费 | 348.00 | 3.97% |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1,461.00 | 16.66% |
合计 | 8,771.00 | 100.00% |
3、项目的产品技术、生产及设备情况
(1)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取得方式公司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取得方式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2)生产模式及工艺流程本项目的生产模式、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情况无重大差异,具体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业务流程”。
(3)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情况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采取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托管在具有合格资质的数据机房。
单位:万元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硬件设备 | 高端应用服务器 | 2 | 36.00 | 72.00 |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中端应用服务器 | 4 | 32.00 | 128.00 | |
低端文件服务器 | 4 | 20.00 | 80.00 | |
低端计算服务器 | 4 | 17.00 | 68.00 | |
数据库服务器 | 4 | 23.00 | 92.00 | |
光纤交换机 | 1 | 20.00 | 20.00 | |
存储 | 1 | 139.00 | 139.00 | |
办公设备 | 联想电脑 | 36 | 1.00 | 36.00 |
小计 | 635.00 | |||
软件 | Java开发IDE | 110 | 0.10 | 10.00 |
数据库 | 1 | 60.00 | 60.00 | |
虚拟化软件 | 40 | 3.00 | 120.00 | |
专业测试工具 | 1 | 27.00 | 27.00 | |
专业流程引擎 | 1 | 36.00 | 36.00 | |
小计 | 253.00 | |||
合计 | 888.00 |
、项目实施地点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号楼
层自有办公楼,对项目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成。
、项目环保情况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本项目引入的设备为高端制造装备和开发、测试设备,噪音小,通过对场地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即可消除影响;本项目涉及的能源消耗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用电均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6、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期
年,第一年投入3,818万元,第二年投入4,953万元,合计8,771万元。
(四)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以产业互联网时代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要求为出发点,以企业经营为核心,支持划小组织单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经营合伙等组织模式和创新机制,把握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收入最大化和支出最小化的主线,打通业务和运营流程中的断点,实现业务、经营和财务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实现经营预算、滚动跟踪、即时分析、决策支持的一体化管理支撑,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每一个独立经营单元的价值度量,以建立基于数据的激励机制,鼓励价值创造。为了满足不同企业的经营管理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现有产品进行平台化改造、大规模升级,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适应性和性能。
本项目由经营分析子系统、经财通子系统、预算管理子系统、产品管理子系统、商机管理子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资产管理子系统、定额管理子系统、协同流程子系统、数据共享中心子系统以及统一接口平台子系统组成。其产品体系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支撑系统产品体系架构图
2、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一 | 场地投入 | 93.00 | 1.74% |
二 | 设备购置费用 | 1,260.00 | 23.63% |
2.1 | 设备购置 | 1,004.00 | 18.83% |
2.2 | 软件购置 | 256.00 | 4.80% |
三 | 前期建设费用 | 3,264.00 | 61.20% |
3.1 | 产品开发费 | 756.00 | 14.18% |
3.2 | 项目实施费 | 734.00 | 13.76% |
3.3 | 外包服务费 | 605.00 | 11.34% |
3.4 | 测试费 | 449.00 | 8.42% |
3.5 | 市场推广费 | 456.00 | 8.55% |
3.6 | 调研费 | 100.00 | 1.88% |
3.7 | 人员培训费 | 164.00 | 3.08% |
四 | 预备费 | 231.00 | 4.33% |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485.00 | 9.09% |
合计 | 5,333.00 | 100.00% |
、项目的产品技术、生产及设备(
)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取得方式公司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取得方式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2)生产模式及工艺流程本项目的生产模式、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情况无重大差异,具体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业务流程”。(
)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情况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采取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托管在具有合格资质的数据机房。
单位:万元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硬件设备 | 高端应用服务器 | 5 | 36.00 | 180.00 |
中端应用服务器 | 6 | 32.00 | 192.00 | |
低端文件服务器 | 8 | 20.00 | 160.00 | |
低端计算服务器 | 5 | 17.00 | 85.00 | |
数据库服务器 | 8 | 23.00 | 184.00 | |
光纤交换机 | 1 | 20.00 | 20.00 | |
存储 | 1 | 139.00 | 139.00 | |
办公设备 | 联想电脑 | 44 | 1.00 | 44.00 |
小计 | 1,004.00 | |||
软件 | Java开发IDE | 190 | 0.10 | 19.00 |
数据库 | 1 | 60.00 | 60.00 | |
虚拟化软件 | 50 | 3.00 | 150.00 | |
专业测试工具 | 1 | 27.00 | 27.00 | |
小计 | 256.00 | |||
合计 | 1,260.00 |
4、项目实施地点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自有办公楼,对项目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成。
5、项目环保情况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本项目引入的设备为高端制造装备和开发、测试设备,噪音小,通过对场地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即可消除影响;本项目涉及的能源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生产设备使用工业用电,用电均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6、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
年,第一年投入2,620.00万元,第二年投入2,713.00万元,合计5,333万元。
(五)研发中心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顺应下游客户对快速响应市场、精细化管理需求进一步提高的趋势,优化公司研发体系,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平台研发部、测试中心、培训中心以及研发支撑平台(产品核心平台、组建孵化、分布式研发平台、私有云、开发运营一体化)。
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示意图
、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一 | 场地装修费 | 93.00 | 1.86% |
二 | 设备购置费用 | 1,296.00 | 25.99% |
2.1 | 设备购置 | 985.00 | 19.75% |
2.2 | 软件购置 | 311.00 | 6.24% |
三 | 前期建设费用 | 3,361.00 | 67.40% |
3.1 | 产品开发费 | 1,573.00 | 31.54% |
3.2 | 测试费 | 868.00 | 17.41% |
3.3 | 服务器租赁和托管费 | 400.00 | 8.02%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3.4 | 调研费 | 350.00 | 7.02% |
3.5 | 人员培训费 | 170.00 | 3.41% |
四 | 预备费 | 237.00 | 4.75% |
合计 | 4,987.00 | 100.00% |
3、项目的产品技术、生产及设备
(1)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取得方式公司掌握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取得方式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七、(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
)主要设备及软件购置情况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采取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托管在具有合格资质的数据机房。
单位:万元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硬件设备 | 高端应用服务器 | 3 | 36.00 | 108.00 |
中端应用服务器 | 4 | 32.00 | 128.00 | |
低端文件服务器 | 6 | 20.00 | 120.00 | |
低端计算服务器 | 6 | 17.00 | 102.00 | |
数据库服务器 | 6 | 23.00 | 138.00 | |
光纤交换机 | 4 | 20.00 | 80.00 | |
存储 | 1 | 139.00 | 139.00 | |
交换机 | 12 | 8.00 | 96.00 | |
路由器 | 8 | 4.00 | 32.00 | |
办公设备 | 联想电脑 | 42 | 1.00 | 42.00 |
小计 | 985.00 | |||
软件 | Java开发IDE | 110 | 0.10 | 11.00 |
数据库 | 1 | 60.00 | 60.00 | |
虚拟化管理软件 | 1 | 6.00 | 6.00 | |
虚拟化软件 | 42 | 3.00 | 126.00 |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测试管理工具 | 1 | 45.00 | 45.00 | |
专业测试工具 | 1 | 27.00 | 27.00 | |
专业流程引擎 | 1 | 36.00 | 36.00 | |
小计 | 311.00 | |||
合计 | 1,296.00 |
、项目实施地点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号楼
层自有办公楼,对项目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完成。
5、项目环保情况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等各类介质由碎纸机、回收桶等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办公环境和周围环境不受污染;本项目引入的设备为高端制造装备和开发、测试设备,噪音小,通过对场地进行适当隔音处理即可消除影响;本项目涉及的能源为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用电、空调用电等,生产设备使用工业用电,用电均按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期2年,第一年投入2,474.00万元,第二年投入2,513.00万元,合计投入4,987.00万元。
(六)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充分发挥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根据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4,716.5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在以运营支撑系统为核心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延伸至管理支撑系统业务领域,并依托在电信行业积累的丰富经验,逐步拓展至广电等行业客户。随着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公司亟需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支持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实施。
、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将得到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适当降低,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研发能力提升需要一定的运营过程,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的收益在销售收入增长、盈利水平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短期内将提高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研发能力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不断得到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呈现增长趋势。
5、流动资金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研发能力提升技术产品,扩大品牌知名度,保持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目标,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
极有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面临股本扩张后的压力,短期内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预计项目全部投产之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都将大幅提高。
(四)新增的年折旧、摊销费用及其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总投资40,816.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合计6,168.00万元。募投项目实施后,按照现行公司折旧政策,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合计约为1,029.07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已经过可行性论证,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升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提升和财务状况的改善。
第五节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商务合同
除金额确定的合同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采购、销售合同采用“框架性协议”的方式签订,供需双方根据实际需求,再签署具体订单。
、采购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 供应商 | 合同名称 | 合同标的额(万元) | 合同签署日 |
1 | 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人民日报报系媒体数据库项目基础平台项目软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书 | 1,217.43 | 2018-11-15 |
、销售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 客户 | 合同名称 | 合同标的额(万元) | 合同签署日 |
1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日报报系媒体数据库基础平台项目合同 | 1,988.89 | 2018-11-28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7年-2019年北京直真公司软件定制服务、应用维护及协维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018年网管中心运维管理类-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集客家客保障支撑系统七期扩容项目 | 1,236.96 | 2018-05-30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7年-2019年北京直真公司软件定制服务、应用维护及协维服务项目框架协议-2019年网 | 1,200.00 | 2019-09-20 |
序号 | 客户 | 合同名称 | 合同标的额(万元) | 合同签署日 |
管支撑系统立项运维管理类-集客家客支撑平台八期扩容项目采购订单 |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河北移动2019年全业务支撑系统工程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项目合同 | 828.19 | 2019-10-22 |
5 | 新疆佳迪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数字安保二期项目合同书 | 750.00 | 2019-11-29 |
6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网站备案管理系统九期工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 686.35 | 2019-09-06 |
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7年-2019年北京直真公司软件定制服务、应用维护及协维服务项目框架协议-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网管中心2019-2020年集客家客等系统网络优化服务项目采购订单 | 640.00 | 2019-01-03 |
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湖南移动2019年政企一体化服务平台扩容工程项目技术开发合同(北京直真) | 621.50 | 2019-07-16 |
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湖南移动2019年统一数据采集四期工程网元设备数据采集应用软件扩容开发合同 | 615.87 | 2019-08-28 |
10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政企客户分公司 | 中移政企2018-2019年扩容类CAPEX框架协议(直真)-2019年集团客户业务服务质量监控平台七期采购订单 | 615.68 | 2019-08-29 |
1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河北公司2018-2020年ICT一体化支撑项目框架合同(直真科技)标段-河北省政府办公业务资源专网省级纵向网项目一体化采购订单 | 600.02 | 2019-10-29 |
1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浙江公司2019-2020年全省网络智慧运维功能研究开发服务技术研发合同 | 527.50 | 2019-11-25 |
1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湖南移动2019年宽带综合管理平台四期扩容工程数字家庭管理应用开发合同(北京直真) | 518.67 | 2019-07-25 |
14 | 中移系统集成 | 中移全通2019-2021业务支撑服务(售前支撑类)框架协议(直真科技) | 2,231.60(预估金额,以订单为准) | 2019-05-08 |
15 | 中移系统集成 | 中移全通2019-2021年标准化服务支撑采购项目(包2-直真)框架协议 | 1,895.85(预估金额, | 2019-06-27 |
序号 | 客户 | 合同名称 | 合同标的额(万元) | 合同签署日 |
以订单为准) | ||||
16 |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2019年-2020年通用工时类外协项目包1:驻场开发服务类技术服务框架合同 | 1,050.00(预估金额,以订单为准) | 2019-03-14 |
17 | 中移系统集成 | 中移全通2019-2021年标准化服务支撑采购项目(包3-直真)框架协议 | 976.01(预估金额,以订单为准) | 2019-06-27 |
18 | 中移系统集成 | 中移全通2019-2021年ICT支撑服务采购项目(包4-直真)框架协议 | 856.08(预估金额,以订单为准) | 2019-08-27 |
1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框架协议-2019-2020年家庭宽带等系统(直真公司)应用优化服务框架合同 | 800.00(预估金额,以订单为准) | 2019-03-18 |
20 |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2019-2021年云管平台交付项目合作伙伴框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框架合同 | 690.00(预估金额,以订单为准) | 2019-11-23 |
2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2019年集中故障管理等5个系统IT支撑整合项目框架协议 | 584.06(预估金额,以订单为准) | 2019-11-14 |
3、租赁合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租赁合同如下: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面积(m2) | 合同标的额(万元) | 租赁期限 |
1 | 上海巨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直真科技 | 1,250.00 | 958.13 | 自2017.07.01至2021.06.30 |
4、授信协议和借款合同2019年3月20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
G16E190201),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向发行人提供1,000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由袁隽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BG16E190201Z),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
截至2019年
月
日,该协议项下履行的具体借款如下:
2019年3月2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与发行人签署了编号为
19020501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存在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如下:
、发行人与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
2019年10月24日,发行人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汉能光伏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253.23万元以及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费用。因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
月
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6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给付发行人货款253.23万元以及违约金
12.67万元。
2、发行人与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2019年
月
日,发行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189.90万元以及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费用。2019年
月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99.40万元的财产。2020年7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发行人货款
189.90万元以及违约金、律师费13.50万元。发行人已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2019年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建林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参与上市公司配售获得了五龙电动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729)9,710万股股份,占五龙电动车总股本的
4.98%,配售价格为每股
0.22港元,总计2,136.20万港元。随后,金建林将其所持股份对外转让。根据金建林的说明,其在转让上述股份时并未获得利润。
金建林系该诉讼九名被告其中之一,原告为五龙电动车。原告诉讼请求中与金建林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请求宣布原告于2019年
月向金建林及其他投资人配售的新股份无效;(2)与上述配售股份相关的转让无效;(3)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以及所得利润等。
根据姚黎李律师行出具的《香港法律意见书》,该诉讼为民事而非刑事诉讼,“根据香港法律,即使金建林在该诉讼中败诉,也不构成金建林违反香港刑事法律及/或香港法律条例”。除前述诉讼外,金建林在香港并无涉及其他诉讼;自该诉讼开展以来,没有诉讼记录显示金建林涉及任何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发起的有关违反香港法律条例的诉讼。根据《香港法律意见书》,该诉讼的主要诉讼请求为确认原告于2019年
月向承配人配售的新股份是无效的,根据金建林的说明,其在认购香港上市公司配售的股份的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受托责任、普通法责任及/或法定责任、不诚实协助、误述、以合法及/或非法手段串谋的情形;此外,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中未明确向金建林申索的赔偿金额,且该诉讼不涉及金建林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该诉讼不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建林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金建林涉及一宗诉讼,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风险因素”之“四、(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五)其他
2018年6月12日,发行人与中商国华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第三方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就前述合同已履行完供货义务,但中商国华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向发行人支付货款,发行人已因中商国华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事宜于2018年12月26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获受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截至2019年
月
日,发行人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一)发行人
发行人: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C207 |
法定代表人: | 袁隽 |
联系人: | 饶燕 |
电话: | 010-62800055 |
传真: | 010-62800355 |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
法定代表人: | 侯巍 |
保荐代表人: | 韩正奎、刘萍 |
项目协办人: | 杨皓然 |
项目经办人: | 赵昱、赵建闯 |
电话: | 010-59026666 |
传真: | 010-59026670 |
(三)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
负责人: | 张利国 |
电话: | 010-88004488 |
传真: | 010-66090016 |
签字律师: | 曹亚娟、孙冬松 |
(四)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法定代表人: | 朱建弟、杨志国 |
电话: | 021-63390956 |
传真: | 021-63392558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吴雪、万青 |
(五)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
电话: | 0755-25938000 |
传真: | 0755-25988122 |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
电话: | 0755-88668888 |
传真: | 0755-82083164 |
(七)收款银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华贸中心支行 |
开户名: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款账号: | 0200234529027300258 |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年
月
日申购日期:
2020年
月
日缴款日期:
2020年
月
日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第七节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址
1、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查阅地址发行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饶燕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0层电话:010-62800055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联系人:韩正奎、刘萍、杨皓然电话:010-59026666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