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经了解,孙洁晓先生自2017年6月5日起至2020年5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及补充质押等相关业务,共计质押股份70,260,000股。因协议约定赎回日已到期,孙洁晓先生未按期归还融资款项,根据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申请就上述债务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冻结孙洁晓先生名下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执行人 | 冻结原因 |
孙洁晓 | 是 | 70,260,000 | 16.12% | 6.23% | 2020-09-07 | 2023-09-06 |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 上海金融法院 | 孙洁晓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纠纷 |
合计 | 70,260,000 | 16.12% | 6.23%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孙洁晓 | 434,820,000 | 38.55% | 118,795,005 | 27.32% | 10.53% |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2、孙洁晓先生目前正在同质权人积极沟通,努力寻求补救措施,通过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方式以解除司法冻结,尽力降低或避免不利影响,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被冻结的股份发生司法处置的可能。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积极督促孙洁晓先生妥善解决冻结事宜,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