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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红外: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0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20-062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服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4.历史沿革: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

5.业务资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6.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其他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1.事务所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2.项目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东旭,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8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明,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万家。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赵东旭(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1年,康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曹阳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阳,合伙人、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2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同时担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国际业务技术委员会委员。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东旭、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明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致同的沟通及对致同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聘请致同符

合国资管理要求,致同已取得上市公司服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能够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了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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