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宿迁市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发放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600万元。根据《关于促进全区工业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试行)》【宿滨发(2016)21号】文件精神,支持产业发展资金2600万元。此项政府补助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共计2600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共计人民币2600万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最终对公司2020年度全年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后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文件
2、补助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 年9月9日